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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第四卷第四章

回憶蘇格拉底 色诺芬 4464 2018-03-16
蘇格拉底諄諄教導門徒要熱愛正義。他以自己的行為給他們留下了堅持正義的榜樣,第1—4節。他和一個智者希皮阿斯談話,第4—9節。空談正義不如躬行正義,第10、11節。服從法律是正義的一部分;法律是什麼?第12—14節。誰是國家的最好的長官,第15節。普遍地遵守法律就能維持和諧一致,第16—18節。有些不成文法,如果違犯了就不能不受懲罰,第19—24節。遵守神的律法就是正義,第25節。 關於正義,蘇格拉底並不隱瞞自己的看法,而總是通過他的行為把自己的心意顯示出來。在他的私人生活方面,他嚴格遵守法律並熱情幫助別人;在公眾生活方面,在法律所規定的一切事上他都服從首長的領導,無論是在國內或是從軍遠征,他都以嚴格遵守紀律而顯著地高出於別人之上。當他做議會主席的時候,他不讓群眾作出違反法律的決議來,為了維護法律,他抵抗了別人所無法忍受的來自群眾的攻擊。當三十僭主命令他做違背法律的事的時候,他曾拒絕服從他們。當他們禁止他同青年人談話並吩咐他和另外一些公民把一個人帶去處死的時候,只有他一個人因這個命令與法律不合而拒絕執行。當他因米利托斯的指控而受審的時候,別的被告都習慣於在庭上說討好法官的話,違法地去諂媚他們、祈求他們,許多人常常由於這種做法而獲得了法官的釋放,但蘇格拉底在受審的時候卻決不肯做任何違法的事情,儘管如果他稍微適當地從俗一點,就可以被法官釋放,但他卻寧願守法而死,也不願違法偷生。

當他和別人談話的時候他就是常常這樣說的,我知道有一次他和艾利斯人希皮阿斯談論正義的時候就是這樣。當希皮阿斯在離開雅典一個時期以後又回來的時候,他碰到蘇格拉底正在對人講論著:如果一個人要某人去學鞋匠、或木匠、或銅匠、或騎馬,毫無問題,他知道應當派他到什麼地方去學;〔甚至有人還說,如果有任何人要使他的馬和牛受到正確的訓練的話〕會訓練的人也到處皆是。奇怪的是,當一個人自己或使他的兒子或家奴去學習正義的時候,卻不知道到哪裡去學。 當希皮阿斯聽到這話的時候,就似乎開玩笑地說道:“蘇格拉底,你還是在講我老早以前就听過的那老一套嗎?” 蘇格拉底回答道,“是的,希皮阿斯,我講的不僅是老一套,比這更奇怪的是,我還是講的同一個題目哩!但也許由於你是見多識廣的人,你是不會對同一題目作同樣講述的”。

“的確”,希皮阿斯回答,“我總是企圖講點新鮮的東西”。 “是不是對於你所確實知道的事情,例如,關於字母,如果有人問你(蘇格拉底)這個詞裡有多少和哪些字母,你現在的回答也是和從前不一樣呢?或者關於算術,如果有人問你二五是否得十,你現在的回答也和從前不一樣嗎?” “蘇格拉底”,希皮阿斯回答道,“關於這些,我也和你一樣,總是講一樣的話,但是關於正義,我準知道我現在所能說的是你或任何別的人所無法反駁的”。 “的確”,蘇格拉底說道,“你所發現的是一件很大的好事,這麼一來,法官們再也不會作出相反的判斷,公民們再也不會爭執什麼是正義,也不會打官司,不會爭吵了,國與國之間再也不會為權利而引起糾紛並進行戰爭了;在我還未聽到你這麼一個偉大的發明之前,我真不知道怎麼能夠和你分手”。

“可是,我說老實話”,希皮阿斯說道,“在你沒有把自己對於正義的看法講出之前,你是聽不到的;你總是在嘲笑著別人,質問、駁斥著每一個人,這已經夠了,而你自己卻不肯把理由告訴任何人,無論關於什麼事都不肯把自己的意見說出來”。 “怎麼?希皮阿斯!”蘇格拉底說道,“我從來也沒有停止表示過我自己對於正義的看法,難道你沒有覺察到嗎?” “你這算是什麼一種理由呢?” “如果說”,蘇格拉底回答道,“我沒有藉著言論,至少我已藉著行為把我的看法表示出來了,難道你不認為,行為比言論更有憑信的價值嗎?” “當然行為比言論更可憑信得多”,希皮阿斯回答,“因為有許多講論正義的人,所做的卻是非正義的事;而一個躬行正義的人則決不可能是個不義的人”。

“那末,你在任何時候覺察到我做過假見證、或誹謗過什麼人,或在朋友或同胞之間挑起爭論,或做過任何其他不義的事嗎?” “沒有”,希皮阿斯回答。 “難道你不認為,不行不義就是正義嗎?” “很顯然,蘇格拉底”,希皮阿斯說道,“就連現在,你仍在規避著把自己對於正義的看法表示出來;因為你所說的,並不是正義的人做什麼,而是他們不做什麼”。蘇格拉底回答道,“我認為,不願行不義的事就足以證明其為正義。不過,如果你認為這還不夠,那末,看看下面所說的是不是會使你更滿意些:我說守法就是正義”。 “蘇格拉底,你的意思是說,守法與正義是同一回事嗎?” “我是這個意思”,蘇格拉底回答。 “我不懂你所說的守法是什麼意思,也不懂你所說的正義是什麼意思。”

“你知道'城邦的律法'嗎?”蘇格拉底問。 “我知道”,希皮阿斯回答。 “你認為它們有什麼意義呢?” “它們是公民們一致制定的協議,規定他們應該做什麼和不應該做什麼”。 “那末”,蘇格拉底說道,“那些按照這些律法行事為人的人品不就是守法的,而那些不按照這些律法做的人就是違法的嗎?” “完全正確”,希皮阿斯回答。 “那末,守法的人豈不就是行正義,而違法的人豈不就是行不義嗎?” “的確是這樣。” “那末,這豈不是行正義的人就是正義,行不義的人就是不義嗎?” “怎麼能不是這樣呢?” “這樣看來,守法的人就是正義,而違法的人就是不義了。” “但是,蘇格拉底”,希皮阿斯反問道,“既然制定這些法律的人們自身就常常廢棄或修改法律,人們又怎能把這些法律或把遵守這些法律看得具有真正的重要性呢?”

“可是”,蘇格拉底說道,“城邦在進行戰爭之後,也是常常講和的啊!” “那當然”,希皮阿斯回答。 “既然如此,那末,因法律可能被廢棄而輕看那些遵守法律的人和因和平可能恢復而責怪那些英勇作戰的人,你以為這兩者之間有什麼不同嗎?難道你當真想譴責那些為支援祖國而投身於戰鬥中的人們嗎?” “當然不是”,希皮阿斯回答。 “你考慮過沒有”,蘇格拉底問道,“拉開代莫尼人盧庫格斯如果不是在斯巴達最牢固地建立了守法精神,他就不可能使斯巴達和別的城邦有什麼不同嗎?你難道不知道,那些最能使人民守法的城邦領導人是最好的領導人,那些擁有最守法的人民的城邦,在和平時期生活得最幸福,在戰爭時期是不可抵抗的嗎?而且,對城邦來說,同心協力是最大的幸福!這樣的城邦的議會和首長們經常勸導他們的人民要同心協力。在希臘到處都有要求人民立誓同心協力的律法,而到處人們也都在立誓這樣做。但我認為,其所以這樣做的原因,既不是為了讓人民選擇同一歌詠隊,也不是為了讓他們讚賞同一個笛子吹奏者,也不是為了使他們都歡喜同一個詩人,也不是為了使他們都欣賞同一種事物,而是為了使他們都遵守律法;因為凡人民遵守律法的城邦就最強大,最幸福,但如果沒有同心協力,任何城邦也治理不好,任何家庭也管理不好。作為一個人民,除了遵守律法,還有什麼方法能夠使自己少受城邦的懲罰、多得到國人的尊敬呢?還有什麼方法能夠使自己在法庭上少遭失敗、多獲得勝利呢?人們願意信任並把自己的錢財或子女託付給誰呢?除了按法律行事的人以外,全城邦的人還能認誰是更值得信任的呢?父母、親屬、家奴、朋友、同胞或異鄉人能夠從誰的手裡更可靠地得到公正的待遇呢?敵人在停戰、締約或和談時寧願信任誰呢?除了遵守律法的人以外,人們會願意做誰的同盟者呢?同盟者又寧願信任誰為領袖、為要塞或城鎮的統帥呢?除了遵守律法的人以外,人們還能指望誰更會受恩必報呢?除了那些被認為會報恩的人以外,人們又寧願向誰施恩呢?除了這樣的人以外,人們還寧願做誰的朋友,不做誰的敵人呢?除了自己所渴望締交、避免結仇和那些極大多數人都願做他的朋友和同盟者,只有極少數反對者和敵人以外,人們還能更不願對誰作戰呢?

“因此,希皮阿斯,我說守法和正義是同一回事;如果你有什麼相反的意見,那就請指教吧!” “說實話,蘇格拉底”,希皮阿斯回答道,“對你所談關於正義的話,我並沒有什麼相反的意見”。 “希皮阿斯”,蘇格拉底問道,“你知道什麼是不成文法嗎?” “那是到處都一致遵守的律法。” “那末”,蘇格拉底問道,“你能說這些律法是人類為自己制定的嗎?” “那怎麼能呢?”希皮阿斯回答道,“因為人類是不可能都聚集到一起的,而且也不是都說同一種語言啊”。 “那末,你想這些律法是誰制定的呢?”蘇格拉底問。 “我想”,希皮阿斯回答道,“這些律法是神明為人類製定的,因為所有的人類都以敬畏神為第一條律法”。

“到處豈不是也有一條孝敬父母的律法嗎?” “是這樣。” “父母不可與子女結婚,子女也不可與父母結婚豈不也是一條嗎?” “蘇格拉底”,希皮阿斯回答道,“我還看不出這是神所製定的一條律法”。 “為什麼呢?”蘇格拉底問。 “因為我注意到有些人違犯了這條律法”,希皮阿斯回答。 “他們還違犯許多別的律法哩”,蘇格拉底說,“不過,違犯神所製定的律法的人是無法逃避刑罰的;不像有些人違背了人所製定的律法,卻能利用藏躲或暴力,逃避刑罰”。 “但是,蘇格拉底”,希皮阿斯問道,“父母與子女,子女與父母結婚,所不能逃避的是什麼樣的刑罰呢?” “當然是最大的刑罰了”,蘇格拉底回答,“因為對生育子女的人來說,有什麼刑罰比生育不好的子女更大呢?”

“他們為什麼必然生不好的子女呢?”希皮阿斯問道,“如果任何阻礙沒有——他們自己是好人,生子女的對方也是好人?” “因為”,蘇格拉底回答道,“不僅生子女的雙方都須是好人,他們還必須都是體力旺盛的人;難道你以為體力旺盛的人的子孫和那些還未到體力旺盛年齡或者已經過了體力旺盛年齡的人的子孫都是一樣的嗎?” “當然不會是一樣的”,希皮阿斯回答。 “那末,哪一個是更好呢?”蘇格拉底問。 “顯然是體力旺盛的人的子女”,希皮阿斯回答。 “那末,體力不旺盛的人的子女精神一定不會飽滿了?” “的確,大有可能”,希皮阿斯回答。 “那末,這樣的人是不應該有子女的了?” “是不應該”,希皮阿斯回答。

“那末,這樣生出的子女是他們不應該生的了?” “我看是這樣”,希皮阿斯回答。 “既然如此,如果不是這些人有不好的子女,還會是什麼別人呢?” “在這一點上我也同意你的意見”,希皮阿斯說。 “還有,以德報德,豈不也是到處都承認的一條律法嗎?” “是的,不過這條律法人們也違犯了”,希皮阿斯說。 “那些違犯這條律法的人,豈不是遭受喪失好的朋友和不得不求告那些恨自己的人的刑罰嗎?那些善待熟人的人豈不就是好的朋友、那些受恩不報的人豈不是因為忘恩負義而被人所恨嗎?但是,由於和善待自己的人結交對他們有極大的好處,他們豈不是仍然會竭盡全力追求這樣的人嗎?” “的確,蘇格拉底”,希皮阿斯說道,“所有這一切似乎都是由神來的,因為在我看來,凡是其本身就給違犯的人帶來刑罰的律法,一定是由比人更好的立法者所製定的”。 “那末,希皮阿斯,你以為正義的律法和非正義的律法哪一個是由神所製定的呢?” “非正義的律法當然不是由神所製定的”,希皮阿斯回答, “因為如果神不制定正義的律法就很難有什麼別的人制定這樣的律法”。 “這樣看來,神也是喜歡把正義和守法看為是同一回事了。” 就是這樣,通過言論和實踐,蘇格拉底使得那些到他跟前的人成了比較正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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