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太太聽到這個故事,熱淚盈眶,卻忍不住笑出來。這個故事出現在東坡的筆記中,不知道是不是他臨時杜撰的。
家人決定由長子蘇邁陪他進京。王適一直擔任東坡子女的教席,他們兄弟將留下來,以後再帶全家到京城去。官吏都嚇得躲起來,老百姓卻出來送太守,根據該地府志的記載,人民都“淚如雨下”。官差與士兵態度專橫,後來蘇東坡寫給繼任皇帝的信中曾說,他們逮捕太守卻如捕盜賊。只有王氏兄弟和陳師錫設酒宴送他。
傳說蘇東坡一路曾想辦法自殺。他自己給皇帝的表狀中說,到揚州他想跳入江里去,不過照孔平仲的記載,那是剛起航不久,船隻靠在太湖修槳的時候。那夜月明星稀,湖上有風。蘇東坡不知道罪名多重,又怕連累朋友。他想閉眼跳入湖中,一了百了,不過轉念一想,這樣一定會給子由惹來大禍。他給文彥博的信中提到家人銷毀他的信件和文稿的經過。家人抵達安徽宿縣,御史台又派差官去搜拿詩篇、信函和其他的文件。很多士兵包圍小船,翻箱倒櫃,把東西隨處亂丟,女人和孩子都嚇壞了。他們走後,女人怒罵道:“都是寫書惹來的!他得到什麼好處呢?把我們嚇得半死。”於是大燒文稿,後來東坡發現只剩三分之一沒有燒掉。
套一句蘇東坡自己的話,他始終如蠅在食,吐之乃已,到目前為止還平安無事。但是他“吐”一百次,終於被捉了。元豐二年(1079年)三月他奉調湖州,也就是江蘇湖泊區。在他到任謝表中,有些話教朝中政客受不了。他一直作詩描寫百姓的困苦、稅收和徵兵制,政客小人還能忍受。現在他直接提到他們——包括王安石門下竄升的李定和舒亶。政權落在見風轉舵、毫無原則的三流小人手中。蘇東坡一直上表給皇帝,皇帝每次讀完,都對朝臣公開讚美他。這些人曾阻止東坡入京。新政的首領都已罷黜或隱退,萬一他再得勢,情況就危險了。
這篇謝表依照例行的格式,略提他自己平凡的政績,感謝皇帝慷慨給他此一新職重任。但是蘇東坡說,“伏念臣性資頑鄙……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 “新進”在王安石口中是代表那些“突然升遷的無能後輩”。在王安石時代的黨爭中,這兩個字的含意就此固定下來。李定和舒亶豈肯放過他。而且他自稱奉調出外是因為年齡大了,不想生事。難道說朝中的人都愛惹事生非?古代學者因為民權沒有保障,便發展出一套微妙的讚美辭,語意曖昧,讀者也習慣找弦外之音。朝中告示公開發行,是中國最早的印刷報紙。蘇東坡一下筆就引起廣泛的注意,這篇謝表不免使“新進”成為了知識分子眼中的笑柄。
元豐二年(1079年)六月,有一個御史摘取蘇東坡謝表中的四句話,告他諷刺政府。幾天后舒亶——仍在御史台任職——也提出他描寫農民貸款的詩句,譬如三月食無鹽,燕蝠相爭……等等。蘇東坡寫這種詩,不但莽撞無禮,更對皇帝不忠。舒亶把蘇東坡的四本詩集連奏狀一起送上去。李定如今升任御史中丞,也送了另一份表狀,列舉蘇東坡無禮該殺的四點理由。狀子一共有四份。案件發交御史台查辦。母喪不奔,被司馬光比為野獸的李定擔任法庭檢察官。他派了一位能人到湖州,革去蘇東坡的官職,押回京師審問。御史們希望蘇東坡一路上在牢中過夜,但是皇帝不准。神宗不想殺蘇東坡,不過案情既然正式提出,他願意讓御史們詳細調查。
東坡的好友王詵駙馬曾親自出版蘇詩,他一聽到消息,連忙派信差到南京找東坡的弟弟子由,子由又派信差通知東坡。這是信差之間的賽跑。官差帶著兒子和兩個御史台的兵丁快馬前進,但是兒子在靖江病倒,耽擱了半天,據說子由的差人先到。
我們來看看東坡聞訊時的心情。他剛到湖州,對新職很滿意。他曾帶長子、子由的女婿王氏兄弟一起在山間漫遊。他有一首詩描寫飛英寺之行,說他自己“莫作使君看,外似中已非”。他的好友畫竹名家文同二月去世,他哀悼了三天。官差正要來抓他,七月七日他卻悠哉游哉拿出畫冊來欣賞,放在院中曬太陽。一眼看見文同送他的一張偃竹圖,忍不住又流下淚來。那天他在雜記中寫下一段妙文,描述他和文與可(文同)的友誼:
根據孔平仲由逮捕時當地官吏口中得知而記錄下來的資料,蘇東坡事先曾得到子由差人的警告。不過他不知道罪名有多大,罪責有多重。差人一到他就正式告假,由祖通判(祖無擇)代理。
官差來了,身穿正式的官袍官靴,拿著手笏站在庭院中。御史台的兩個士兵分列兩旁,白衣黑巾,怒目而視。衙門的人一片騷亂,不知道會出什麼事。蘇東坡不敢出來,和祖通判商量,通判勸他不要逃避官差,還是出迎的好。他們商量出迎的方式,蘇東坡相信他是被告,不能穿官袍出面。不過祖通判認為,他還沒有正式被控,應該仍以太守身份出迎。於是東坡也穿上官袍官靴,拿著手笏站在庭院中,面對差吏,祖先生和手下人員列隊站在他後面,頭戴較小的官帽。兩個士兵手拿御史詔命,緊握小包,彷彿裡面藏有利劍似的。官差一言不發,氣氛緊張到極點。蘇東坡先開口:
“我知道我冒犯了朝廷。相信難逃一死。我不怕死,不過請容我回家和家人道別。”
官差皇甫遵簡短地說:“沒有那麼嚴重。”
通判向前跨了一步:“我相信一定有詔命吧。”
“他是誰?”皇甫遵問道,於是通判表明了身份。士兵正式把詔命交給通判。他一打開,發現只是蘇東坡革職進京的普通命令。官差要他立刻動身。
蘇東坡獲准回家見親人,然後動身。照他自己的雜記中說,全家人都哭了。蘇東坡笑著對他們說了一個故事:
真宗時代,皇帝四處探訪隱居的大學者,有人推薦楊朴。楊朴不願入京,卻被押到朝中見皇帝。
“聽說你會寫詩。”皇帝說。
“不,我不會。”楊朴想掩飾自己的才華,不願從政。
“朋友們送你出來,有沒有人寫詩給你?”皇帝又問。
“沒有,”楊朴說,“只有臣妻寫了一首。”
“請問詩中寫什麼?”陛下問他。
於是楊朴把妻子送行的詩念給皇帝聽。全詩如下:
蘇東坡七月二十八日被捕,八月十八日關入御史台監獄。審訊很久,一共經歷六、七週。獄卒知道他的身份,對他十分禮遇。每天弄熱水給他洗腳,到今天四川人還有這種習慣。
東坡在獄中碰到一件有趣的插曲,結果竟對他有利。兒子每天到牢中探望他,天天為他送飯。蘇東坡和他暗中約定平常只送菜和肉,萬一聽到壞消息就送魚來。有幾天蘇邁被迫出京借款,就叫一個朋友代他送飯,卻忘了告訴他這一項秘密的約定。他送了幾條熏魚,蘇東坡嚇壞了。他以為事態轉惡,難逃一死。便和獄卒商量,他寫了兩首告別詩給弟弟,語氣含悲,說他一家十口要靠弟弟撫養,他自己的靈魂則躺在荒郊外聽風受雨。他願意生生世世和子由做兄弟。詩中他感謝皇帝以往的恩情,一切怪自己,子由讀詩大慟,伏案痛哭,獄卒就把詩拿走了。除非東坡獲釋,獄卒不把詩交還子由,就說他不肯收。我相信子由知道一切計劃,所以故意把詩交還獄卒。這時候獄卒手中的兩首詩卻派上了用場。他有責任將犯人的作品交給當局檢查。據說東坡深信這兩首詩會到皇帝手中。果然不錯。皇帝大受感動,後來御史雖施高壓,東坡仍然獲釋,這也是原因之一。
多虧陸游編寫蘇東坡一份文稿的歷史,並列明審判的所有文件,我們今天才有“烏台詩案”可查,烏台是御史監獄的代稱。書中包括四份狀子,審判的記錄,東坡的口供、證物,以及最後的宣判。陸游勤於寫日記,對東坡留下的文稿和碑銘特別感興趣,他在東坡死後六、七十年才看到他的作品,曾提起這本書的經歷。欽宗靖康元年(1126年)北宋覆亡,政府南遷杭州,盡量帶珍稿同行。到了揚州,一個名叫張全真的官吏取得手稿,把它從政府檔案中抽出來。後來張全真去世,另一位姓張的宰相受遺族之託替他寫墓誌銘。宰相要這份文稿為酬,最後決定遺族留一半,宰相拿一半。陸游說,他看到蘇東坡親筆寫的文稿,改正的地方都由東坡簽名,裡面還蓋了御史台的戳印。不知道今天留存的版本是不是根據陸游所看到的手稿印成的,不過書中確實列明官報的細節,包括蘇東坡對自己詩篇的詮析。
我認為此案的判案完全看我們對蘇東坡批評朝政如何解釋。張方平和范鎮曾力救東坡,張氏劃分誠實批評和惡意中傷之間的分野,成為此案最好的總結。今天我們認為這些詩純粹是正直的批評,御史們卻說他惡意中傷政府與皇帝。張方平指出,“詩經”由孔子所刪校,內容便充滿朝政的諷刺,好政府應該容許坦白的批評。另一方面,御史們卻義正嚴詞為親愛的聖君受辱而憤慨。
舒亶在表狀中說:“臣伏見知湖州蘇軾近謝上表,有譏切時事之言。流俗翕然,爭相傳誦,忠義之士無不憤惋。陛下自新美法度以來,異論之人固不為少……然包藏禍心,怨望其上,訕瀆謾罵而無人臣之節者,未有如軾也。應口所言無一不以譏謗為主。……陛下躬履道德,立政造士,以幸天下後世,可謂堯舜之用心矣。軾在此時以苟得之虛名,無用之曲學,官為省郎,職在文館。臣獨不知陛下何負于天下與軾輩,而軾敢為悖慢無所畏忌以至如是。且人道所立者,以有義,而無逃於天地之間者,莫如君臣。軾之所為忍出於此,其能知有君臣之義乎。為人臣者苟能充無義之心往之以為利,則其惡無所不至矣……軾萬死不足以謝聖時,豈特在不赧不宥而已。伏望陛下付軾有司論如大不恭,以戒天下之為人臣子者。不勝忠憤懇切之至。”
另一位御史的指責簡直強辭奪理。蘇東坡到湖州上任途中,曾為張氏園寫了一篇碑記。文中說:“古之君子不必仕,不必不仕。必仕則忘其身,必不仕則忘其君。”這是孟子對孔子參政態度的結論。但是這位御史忠於國君,意想誣賴蘇軾傳播危險的教條。他說:“天下之人仕與不仕不敢忘其君,而獨蘇軾有必不仕則忘其君之意,是廢為臣之道爾。”
李定列出蘇東坡該殺的四點理由。他報表的敘言說:“蘇軾初無學術,濫得時名,偶中異科,遂叨儒館。”李定又說,蘇東坡渴望高位,所以才酸溜溜表達他對當權者的不滿。皇帝容忍他,願他改進,蘇東坡卻不聽警告,這是該殺的理由之一。蘇氏作品雖然無聊,對國家倒有極大的影響,這是該殺的理由之二。 “臣叨預執法,職在糾姦,罪有不容,豈敢苟止。伏望陛下斷自天衷,特行典憲,非特沮乖慝之氣,抑亦奮忠良之心,好惡既明,風俗自革。”
審訊由八月二十日開始。被告說,他今年四十四歲(西方算法四十二歲),同時詳述他的祖先,他的籍貫,他考中進士的年份,他曾擔任的官職。然後是一大串他推薦做官的人名,因為一個官吏提拔好人或壞人當政也是衡量他政績的要素之一。他說他政治生涯中曾有兩次過失。他在鳳翔擔任判官,與上司不和,曾拒絕參加官廳的秋季儀式,被罰了八斤銅。杭州任內有一個小官盜用公款,他失察未報,也被罰銅八斤。此外,“別無紀疑”。
起先蘇東坡只承認他寫了杭州山村那幾首詩——說農夫無鹽可吃啦,攻擊農民貸款啦——以及控告中的另外幾首。他想不起自己寫過其它批評朝政的著作。一連幾天他否認寫諷刺詩給朋友,一直自稱無罪。這是“中傷政府”和“惡意攻擊”的定義問題。八月三十日他決定認罪;他承認寫諷刺詩批評政府,寄給朋友。不過他說他無意隱瞞,一切全是解說的問題。審訊中他奉命簽一道口供,“入館多年,未甚擢進,兼朝廷用人多是少年,所見與軾不同,以此撰作詩賦文字譏諷。意圖眾人傳看,以軾所言為當”。蘇東坡的朋友牽入案情的一共有三十九人,審查的詩篇共達一百多首,每一首都要作者親自解說。蘇東坡所有的詩都用千挑百選的措辭,還引了一大堆文學和歷史的掌故,幸虧有這本審判紀錄,我們才能讀到作者對詩中許多段落的闡析。很多詩含意曖昧,言外之意只有了解那段史例的人才能看出來。我一直避免典故太深的詩篇,因為每一比喻或史都要個別說明;讀起來很不容易,會加重讀者的負擔。這些學問倒不難賣弄,幾百年來註解蘇詩的人一直忙著挖掘他詩中提到的史書或唐詩原文。
有些控告十分牽強。最有趣的就是一則描寫兩棵老檜樹的律詩。詩中說,檜樹“根到九泉無曲處,世間惟有蟄龍知”。他們認為這是侮辱皇帝,因為“龍”象徵在位的皇帝,應該只能說在天上,不能說龍藏在地泉里。還有一首牡丹詩,詩中佩服上蒼的技巧,竟創造出各種各類的牡丹。判官們說他有意暗示當權者花花巧巧設計出各種新稅。 《杞菊賦》的前敘說他吃杞菊種子,直接諷刺該地貧困,官員薪金微薄。盲人看日的寓言是指考生無知,對儒家思想一竅不通,只認識王安石的《三經新義》。
不過,被告大抵承認寫詩批評新政,語含憤怒與失望,自己中傷政府是罪有應得。
他寄給王詵駙馬的詩中,有一句說他坐聽“鞭菙環呻呼”。又說“歲荒無術歸亡逋”。還提到“虎難摹”,老虎是苛政的象徵。他寫給李常的詩中說他在密州“酒涕循城拾棄孩”,男屍、女屍、童屍都是餓死在路邊的,當時“為郡鮮歡”。至於他寫給好友孫覺的詩,有一行說彼此不談政治,他承認兩人一起吃飯,約好誰提政事就罰一杯酒。他曾寫詩給官位小、文名大的曾鞏,說他對“聒耳如蜩蟬”的政客小人十分厭煩。給張方平的一首詩把朝廷比為“荒林蜩蚻亂”、“廢沼蛙蟈滛”,說自己“遂欲掩兩耳”。給范鎮的詩直接提到“小人”,我們已經知道他寫給周邠的詩中把當權派比為夜梟。杭州觀潮詩中則說,東海若知君主的意願,“應教斥鹵變桑田”。
好友劉恕罷出京師,東坡曾寫兩首詩給他,我們仔細研究一下,就不難了解官吏的憤慨,也能看出蘇東坡大部分詩句中的弦外之音。我們還可以順便看出,某些詩篇若不加註腳,對英文讀者就毫無意義可言,有一首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