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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十一章字條治報

金庸傳 傅国涌 17107 2018-03-16
1976年12月,《明報》以800多萬元按揭買下整幢南康大廈,改名明報大廈。這樓共有十層,屋頂另外搭建了半露天的員工餐廳。在寸土寸金的香港,這是《明報》成功的象徵。 墨綠色的明報大廈前,古舊的電車軌上,叮叮噹當的電車來來往往,對面是一排矮矮的舊唐樓,不遠處是兒童圖書館。在明報員工的印像中,周圍是一片小鎮風情。北角的鬧市隔在步行不過十分鐘的路程之外,鬧市的酒樓,明報員工常去的有“敦煌”“新益”“東潮”等。 明報大廈入口的正門只有一扇門,只能容一個人出入,兩個人都擠不下。進門僅有一個五尺見方的空間,給大家等電梯,與電梯相對有個四尺來高的櫃檯,後面坐著管收發的阿伯。老式的日本電梯每次只能載六七人。金庸每天都要跟員工共用這個電梯,下午兩三點他經常會在這裡等電梯,他會很自然地跟熟悉的人打招呼,包括櫃檯後面的阿伯。電梯來了,人們一擁而入,他也就被“包裹”在裡面。這部電梯經常要檢修,那就只能用大廈後門的運貨電梯了,雖然比較大,但裡面很髒。


英皇道上的明報大廈
金庸的辦公室在七樓,分為兩間,一間是書房,他看書、寫社評和批文件的地方,一間是會客室,80年代後期新裝修之後,不大的會客室四壁油漆金碧輝煌,大紅色和金色相間,很有中國宮殿的味道,椅子是路易十八式的古典雕花描金扶手椅。 自1966年搬到北角,《明報》在這裡十年,一步步成長為“一份擁有獨立報格的知識分子報紙”,70年代正是香港大眾化報紙走俏時,《明報》卻是香港嚴肅報紙的代表。 1975年,金庸說起《明報》與別的報紙不同的地方,“我覺得《明報》是屬於知識分子的報紙,所以我們的內容均朝著這個方面讀者的興趣走”。 《明報月刊》《明報周刊》《明報晚報》相繼問世,《明報》系統在“五月風暴”前後的四年間迅速成長,成為一家有實力的報業集團,不僅雄踞香港、東南亞新聞界,而且延伸到出版、印刷、旅遊等領域,逐步發展為一家綜合性的企業集團。

1969年5月20日,在文華酒店的報慶酒會上,香港中文大學校長李卓敏告訴金庸,最近到歐洲、美國出席學術會議,已記不起有多少學者、留學生問起《明報》《明報月刊》。金庸在《明報創刊十週年紀念》一文中欣慰地說:“隨著報份的增加,我們的讀者面也不斷擴大。目前《明報》的讀者幾乎遍及全世界。近年來香港居民移居到外國或到外國留學的頗多,其中一部分是《明報》讀者,他們到了外國之後仍舊是《明報》的讀者。”但他表示一點也不感到自得和自滿,反而很擔心,怕他們的能力和配備當不起這種種眷顧。 因為《明報》的印刷質量不佳,特別是圖片效果不好,1971年他們向德國訂購了一部柯式捲筒機,大大改善了印刷品質。 1973年5月20日,金庸在《與讀者諸君共同進步》社評裡提到,幾個月前,以50萬美金訂購了美國高斯廠的巨型高速柯式輪轉機,這是全世界速度最快、印刷品質最高的印報機。

說起《明報》的成功,金庸認為,機器、紙張大家都可以買到,但能否將有才能的人安放在合適的位置才是成功的要素。他比較注重這方面,其他瑣事、日常的業務等不需要經過他。 《明報》是一份典型的靠人才成功的報紙。 1974年5月20日,他在社評《友誼的集團,愉快的過程》中回憶,十五年來,最初的校對做了《明報》經理,記者做了總編輯,港聞編輯做了出版部經理,畫廣告樣子的職員做了晚報的經理,打雜的工友做了印刷廠廠長,“我們這群人沒有什麼高深的學歷和資格,大家從很低的職位做起,十五年來始終為《明報》服務”。沈寶新稱之為“兄弟班”。金庸說:“我們的缺點是製度十分不嚴密,迄今為止,還像是一個大家庭式的企業,今後應當盡可能地制度化一些。優點是具備一種愉快的工作氣氛。”被叫作大姐的孫淡寧說:“在辦公室裡開心得不得了,比在什麼地方都高興。”

到1979年創刊二十年時,《明報》篇幅增加了八倍,發行量擴大了二十五倍,工作人員增加了七十倍。 1989年5月31日,《明報》三十年時,金庸給員工頒贈長期服務獎狀和金牌,獲得廿五年以上獎狀、金牌的除了兩個創辦人,還有潘粵生、汪濟、雷偉坡、戴茂生、葉漢輝、龍國雲、翁榮芝等二十一人,獲二十年以上獎狀、金牌的有黃俊東、蔡炎培等二十三人,其他十五年以上、十年以上、五年以上和未滿五年的員工也分別獲得獎金,向曾任總編輯的潘粵生、梁小中、張續良、王世瑜四人,及連續撰稿二十年以上的簡而清、倪匡、項莊、謝永光分別奉贈金牌一面,另具謝函,專人致送。 在數十年的漫長時光中,金庸不斷地為《明報》物色人才。明報集團容納了許多不同類型、不同經歷、富有個性的重要骨幹,胡菊人、董橋、吳靄儀等都是他請來的,有些人則完全是他從最基層提攜的,王世瑜原是校對,林山木原是資料員。正是這些人共同成就了《明報》的事業。

潘粵生處事總是氣定神閒,不慌不忙,看上去起碼比真實年齡年輕十歲,雷偉坡私底下叫他“白潘”。金庸稱他“舉重若輕”,卻不滿他的老好人。在同事眼中,他是“恂恂儒雅,為人風趣”。他在報社人緣極好,同事有什麼難題,請他代為提出,往往可以順利解決。他在新加坡、馬來西亞主持《新明日報》,舊同人說起他的為人一直津津樂道。沒有人在他背後說過他的壞話,他也從來沒說過任何人的是非,金庸在1989年說:“至少,我從來沒有一言半語。這是三十年的紀錄,真正難得之至。” 金庸與潘粵生 雷偉坡在《明報》編娛樂版時,金庸給他打過六次電話,請他再做採訪部主任,他和五個同事力抗各大報十多二十人的採訪部,勝多負少,有三個月起紙兩萬的紀錄。他自稱“舉輕若重”,事事緊張,龍國雲背後叫他“希治閣”(希區柯克),孫淡寧長期坐在他對面,怕他影響健康,善意勸他:“你這樣緊張乾什麼,'明周'又不是《時代周刊》!”他當時笑笑算了,其實,他心裡在說:“在我心目中,'明周'遠比《時代周刊》重要,《時代周刊》有什麼了不起,它又不是我編的,它的得失成敗關我什麼事!”他說:“我把'明周'當作自己的事業去辦的,雖然我只是個打工仔。”

1979年底,胡菊人辭職,金庸四處物色接替的人,看中了在“明月”寫過稿的董橋。當時董橋在香港中文大學有教職,薪資豐厚,不想放棄。金庸答應給予同樣的待遇,請到董橋。金庸在“明月”1980年2月號《編者的話》中介紹,董橋是知名散文家,對中國文學和英國文學都有精到見解,從事編譯多年,並在英國廣播公司擔任節目製作和新聞廣播工作,對世界大勢尤其中國現狀甚為熟悉。 “董先生彈得一手好鋼琴,於文學藝術、政治經濟各方面有廣泛知識,是倫敦大學博士候選人。他曾為本刊撰稿,和《明報月刊》頗有淵源,由他來擔任總編輯,真是深慶得人。”3月號起就交給董橋編了。 張健波記得,1985年8月,金庸在灣仔海邊一個酒家約他和馮成章等幾個記者吃飯,邀他們加入《明報》,當時他是《信報月刊》執行編輯,說要詳細考慮。沒想到隔了一年,金庸找人聯絡他,問是否考慮清楚了,是否可以先到“明月”工作? 1986年10月他到“明月”做總編輯,上班第一天,查說:“具體編務,由你全權處理。”因1988年5月號刊登了戴晴的《王實味與》上篇,還有編者按語,被有些人指為“反共”,金庸十九個月來第一次要求把尚未付印的下篇給他看看,不過沒提任何異議,沒有任何刪改,下篇在6月號照常刊出。

王世瑜離開《華人夜報》,加盟《新報》,另辦《新夜報》,與《明報晚報》唱對台戲,還不時在報上大罵朱玫。 《新夜報》打開銷路後,1972年,王世瑜又離開《新夜報》,自辦《今夜報》,刊載黃色小說、馬經等,發行量很快超過《新夜報》。接著,《新夜報》停刊,《今夜報》一枝獨秀,成為“小報之王”,賺了不少錢。 1983年,他又賣掉報紙,得了70萬元,準備舉家移民美國。金庸對這位“報壇鬼才”念念不忘,得知消息,即邀他擔任《明報晚報》總編輯兼總經理,後又兼《財經日報》社長,1986年還任命他為《明報》總編輯,在《明報》史上,一人而兼四個要職,恐怕他是第一人。 “明晚”停辦後,金庸一度計劃辦《明虹日報》,任命他為總編輯兼總經理,名片都印好了,上面還有一道彩虹,不久卻宣布:“明晚”停止發行,“明虹”暫不出版。王世瑜沒有因“明虹”流產而在專欄中流露出任何不滿,反而經常提到老闆,如何一起去旅行、一起吃飯等。

《明報》的副刊作者很多也是金庸物色的。三蘇從《明報》創刊就在副刊寫短評。金庸寫稿,每個字都寫得很工整,由於自己如此,他常要求其他作者把字寫得清楚一點,因此得罪了三蘇。香港作家中字體最潦草的,大概是三蘇和倪匡。不看慣三甦的字,可能一個字也看不懂。 《明報》排字工友有過一次抗議。金庸在排字房貼了一張紙,說對三蘇字體潦草一事已有所聞,將會跟他商談,請他把字寫得整齊一點。不料聽在三蘇耳裡,大不以為然,一怒罷寫。金庸立即親自向三蘇去道歉。 倪匡回憶,“我在《真報》《新報》寫稿,查良鏞差人叫我寫稿,就這樣,我跟老查認識了,一交便是三十年的老朋友”。他最初在《明報》副刊寫武俠,也寫雜文,用“岳川”“沙翁”的筆名,後以“衛斯理”筆名寫科幻小說。他比金庸小十多歲,金庸一向稱他為“倪匡兄”,而他則叫金庸為“老查”。 “老查、老查,也許不習慣,日子一久,則洋溢著一種親切的感覺。”

金庸說,副刊的定期作者,個個是他的好朋友。有時他和董千里、倪匡、亦舒等朋友(他們都在《明報》寫專欄)吃飯,經常會問外面有一些什麼人寫東西寫得比較特別。有一次亦舒向他提起黃子程,把名字寫給他,他就叫王世瑜去找黃寫兩篇文章給他看一下,以後黃子程就在《明報》開了專欄。

金庸夫婦和王世瑜夫婦
潘粵生請農婦(孫淡寧)補“明周”專欄,被金庸發現,就在一個夜裡十一二點,金庸忽然登門拜訪,請農婦到“明月”工作,一做二十年。農婦說:“《明報》於我太陌生,同事陌生,環境陌生,後來我發現我不是查先生該找的人。我可以說,我對《明報》一無貢獻,我感到很內疚。” 陶傑從1992年開始在《明報》副刊寫專欄,每天一篇,就是金庸大力引薦的,當時陶傑還在英國廣播公司任職。 《無眠在世紀末》出版時,陶傑要把這本集子敬獻給金庸,“感謝他當年對在異國的一個年輕人的扶掖與關懷”。

《明報》受到知識分子讀者歡迎不是偶然的。 1973年到1975年,內地正是“批林批孔”高潮,余英時在香港工作,每早必讀《明報》,認為《明報》新聞取捨得當、風格清新活潑、社評警策有力,他最欣賞的是它能堅持中國報人的特有理想而不媚世取寵。在他看來,《明報》大體上能代表多數海外華人特別是知識分子的“社會良心”。 1986年,香港新聞署的讀者調查結果,《明報》發行量居香港第三位,在459.4萬人口中,《明報》讀者達42.3萬人,佔總人數的9%。每天出報11大張,40多個版面,套色印刷,每個星期天加送一大張《週日彩報》,還用衛星傳真美洲版。 1988年統計,在香港43家日報(其中41家中文報紙,2家英文報紙)中,《明報》的讀者人數、發行量、廣告收入居第三位(僅次於大眾化的《東方日報》《成報》),《明報周刊》發行量、廣告收入穩居十大周刊榜首。香港人口從兩百多萬人到90年代增加到五百多萬人,《明報》發行量通常保持在人口的五十分之一到二十分之一。 對於《明報》的讀者群,金庸深以為榮,常有提及。 1970年5月20日報慶日,恰逢國際新聞協會第十九屆年會在香港開會的最後一天,他在《我們擁有“最好”的讀者》社評中不無驕傲地說,“我們並不是銷數最大、廣告最多、歷史最久、內容最完備的報紙,但我們讀者的'平均質素最高',這是充分可以自信的”。 到1986年,金庸不滿足《明報》已有的發行量,想在知識分子報紙的基礎上進行擴展,“讀者就像金字塔,所謂知識分子只在金字塔最上邊的那一層,我們要做的是底下那一大片讀者”。他起用王世瑜,在《明報》增加彩頁,每週日出版“明虹版”,就是其中一個舉措。 歐陽碧在他七樓的辦公室目睹王世瑜對金庸畢恭畢敬,等到王走了,金庸卻笑瞇瞇地說:“這位王先生很敢說話的,他不像潘(粵生)先生那樣怕得罪人,我要改革報紙,就要用他這樣的人。”歐陽突然明白了,之所以用她來檢查報紙,是因為她進報社不久,沒人認識她,可以“背對背”工作。起用王也是要讓他來改革報紙。她感嘆老闆是下圍棋的高手。但是老闆也有老闆的無奈處,他雖然公佈王世瑜為《明報》總編輯,卻沒有寫過一張字條說潘不再是總編輯。九樓編輯部的總編辦公桌坐的還是創業功臣潘粵生,王沒有辦法取而代之,各版編輯依然按習慣將做好的版樣拿給潘過目,潘跟以前一樣處理版樣,似乎什麼也沒有發生過。既然九樓上不去,王世瑜就在五樓找個地方辦公,開始編星期天的“明虹版”。 彩色粉紙印刷的“明虹版”,一面整版都是性感的明星照,另一面是廣告和生活類內容,隨報夾送。有很多打工者將報紙貼在床頭,每周可以換一張。明報大廈為此在六樓設了一間攝影室,請女明星來拍照。 “窈窕版”(婦女版)和“消費版”的稿件和漂亮圖片都要支援“明虹版”。 《明報》的發行量到底有沒有因此擴大,也不好說,只是金庸看起來很高興。可是,報社幾乎每天都會接到來電或來信,質問《明報》為何改變編輯方針,走性感路線,等等。甚至有學校不想讓學生受“精神污染”,以退訂抗議。他只好對下屬解釋:“做報紙跟做其他生意一樣,都是生意,不能一味扮清高,曲高和寡啊!” 也是這時,他意識到長期實行家庭式管理存在弊端,要引入製度化的軌道,改善並建立福利、退休、休假、字房等製度,陸續成立編輯委員會、行政委員會等。他重用吳靄儀,也是想改革,希望她把《明報》辦成“全世界最好的中文報紙”。但當改革觸及潘粵生、龍國雲這些元老時,就進行不下去了。她從1987年12月出任《明報》督印人,到1990年她的改革只能以失敗告終。她卻說:“……在明報辦事,發表意見亦是肆無忌憚,從來只有得到鼓勵和優待,我的'洋脾氣'怎樣不符合中國人傳統的習慣,查先生也從來沒有表露過絲毫不滿。……他令我深感佩服的地方,實在太多太多。” 1986年,明報出版部發展為明報出版社(明窗出版社是子公司,明河社出版有限公司則是金庸獨立創辦的,主要出版金庸的武俠小說,與明報集團並無關係),出的第一本書就是倪匡(衛斯理)的,金庸、溫瑞安等人的武俠小說,倪匡的科幻小說,克里斯蒂的偵探小說,農婦的雜文,張君默的散文,蔡炎培的詩集都出過。 1987年開辦的翠明假期有限公司(旅行社),專門經營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以及歐洲的旅遊業務,到1991年,營業額有1.9億港幣。 《明報》變成了明報集團有限公司,細心的女編輯歐陽碧發現了信封、信箋的變化,以前是白紙黑字,印著“明報有限公司”中英文和地址,十分樸素,像個素面朝天的村姑。集團成立後,信封、信箋都改成淡黃色,紙質也比以前高級了,特別設計的《明報》標誌,以紅色和黃色嵌入,如一輪紅日傍著一彎月亮。老闆也有了專用的信封、信箋,一種在“明報集團有限公司(中英文)和標誌之下,印著英文LOUISCHA,下面還有一行英文小字Chairman&Publisher”,另一種只有英文:LOUISCHA,下面是英文的《明報》地址。她猜想老闆喜歡金色和紅色,在信封下端、信箋上端都印了金、紅兩色行線作裝飾,他的辦公室就是以這兩種顏色為主色調的。 金庸的英文名字叫LouisCha,國際新聞界並不陌生,稱他為“查(茶)博士”,卻不知這個Cha實際上要讀Zha。 《明報》內部,無論是總編輯還是排字房的工人,上上下下都叫他“查生”或“查先生”,背後談到他才會用“查老闆”,除了開玩笑,不大有人當面叫他“查老闆”。他本人打電話回報社,也自稱“查先生”。 董橋說:“我追隨查先生做雜誌、做報紙那麼多年……我在查先生處學到的最實際的東西,是他對新聞寫作與評論的技巧,以及他對編採人員的專業的尊重與寬容。他常說,那也是他從實踐中學習到的修養。” 金庸自述對報社工作同人個個敬若上賓,不善於督促領導,因此《明報》內部氣氛十分和諧,但不免鬆懈散漫,過分自由。在《明報》工作過的人確實很少看到他發脾氣,他平時話不多,喜怒不形於色,那張四四方方的國字臉給人一種嚴肅木訥的感覺。在歐陽碧眼裡,他是典型的江南人面孔,一說起話來便帶著微笑。不論他講什麼,都是一副笑瞇瞇的臉孔。不過,笑儘管笑,他想要做到的事,他會全力以赴排除萬難去實現。不喜歡他的人,背後稱他為“笑面虎”。 他笑起來,雙眼連成一線,方方正正的國字臉上帶著莊重含蓄的表情。有人說,“他不說話則已,一說起話來語速很快,密不透風,顯然思維敏捷活躍”。其實,與他熟悉的人都說他不擅辭令,不是那種講話滔滔不絕的人,與他善於寫作形成了明顯的反差。與他做過多次對話的池田大作說他“質樸寡言”。倪匡說他講話一向不多,廣東話、國語都不行。 “他講話很慢,似乎每字每句都要經過細思才說出來。有時,給問得急了,他便會漲紅臉,訥訥的,半晌說不出話來,真教旁人替他著急。”1975年第一次在一忽然座談會上見到金庸,沈西城就留下了這樣深刻的印象。 主持偌大一個明報集團,他另有高招,要交代員工辦什麼事,有什麼指示或意見,或與作者交流意見,他喜歡以筆代口,寫字條。 他的字條通常寫在明報的便箋上,還有固定格式,上款某某先生或兄,然後列出要辦或要解釋的事,若事情超過了一項,就會標明號碼,逐項詳細開列,下款常常只署一個“查”字,還有日期。有時上面還有“社長意見請傳閱”的刻印字樣,然後發給各版編輯。他的字很像瘦金體,筆劃分明,工工整整,屬於最受排字房歡迎的字體,如同他的性格一樣一絲不苟。 1986年4月,歐陽碧受命做《明報》的質檢工作,就是檢查報紙質量並比較與《東方日報》《成報》等報的差距,具體工作金庸就是通過這樣的字條交代的,包括各個版的錯字、錯誤標題、同一新聞的處理、優劣比較等。在她遞交的書面檢查報告上,他也會用紅筆在空白處寫下意見,每份“紅批”過的報告,還要傳給總編輯、副總編輯、各版編輯,他們閱後都要簽名。因為編輯部對於報紙檢查工作有抵觸情緒,一段時期下來效果甚微,他不大高興,當年8月下達了一張字條: 歐陽小姐系本報所聘請檢查日報版面的專職人員。她檢查的報告,經本人詳細批閱,錯誤或不妥之處,經本人改正。但編輯部對此似乎極少反應,指出後的錯誤仍一再重複,令人失望。 如果對她的“檢查”或對本人意見有不同意見,請隨時提出,勝於不聞不問,甚至不看不理。 1990年12月27日,他給董橋等人一張字條: 金庸的字條 他還加了一句:“可用'若''倘若''如果',但不用'若果'。此為習慣,無理由可說。” 語調雖然客氣,卻是不容商量的口氣,是一種指令,這也算金庸特色的“字條治報”吧。 就是向專欄作者約稿,金庸也喜歡寫字條,李文庸就收到過金庸邀請他為《明報》副刊寫一篇小說的條子。 數十年間,金庸在《明報》到底發出過多少張字條,早已無法統計,數字必定相當驚人,如將這些字條集在一起,不僅可以給《明報》,也可以給報業史、傳媒研究提供第一手的活資料。他以字條來管理報社事務,龐大的明報集團就是在他一張張字條下成長起來的。 他自稱:“我管《明報》其實是很獨裁的,我拿起稿就改,由頭改到尾。”《明報》是他的“一言堂”,他說一不二,幾十年來他的合夥人、老同學沈寶新都是聽他的。 “在香港辦《明報》我是主要投資人,擁有報紙百分之八十的股權,另外一位擁有百分之二十的股東沈先生是我在浙江讀中學時的老同學,我們是好朋友,他從來不反對我的意見。我做董事長、社長、總編輯、社評執筆人,什麼事都是說了就算,不用討論。” 他一個人說了算,好處之一是效率高,反應靈敏,編輯部下午打電話到他家裡:“查先生,美國總統肯尼迪遇刺身亡,我們怎麼反應?”他在電話裡回答:“即刻出版號外,評論與做新聞都譴責政治上的恐怖行為。”“但我們反對美國打越戰啊!”“那是兩回事,美國打越戰,照樣反對。但反對行刺肯尼迪。誰有美國簽證,即刻訂機票去華盛頓採訪。”“好的。×××有簽證。”“就派他去。叫他來聽電話,我來告訴他怎樣採訪。” 金庸表示,“報紙是老闆的私器……新聞自由其實是新聞事業老闆所享受的自由,一般新聞工作者非聽命於老闆不可”。 80年代,在香港未來政制的安排上,《明報》其他社評執筆人的立場和他並不一致,但必須照顧他的立場,《明報》主要只能體現他的立場,因為他是老闆。在他看來,“新聞自由,是報社員工向外爭取的,而不是向報社內爭取的。報社內只有雇主與僱員的關係,並沒有誰向誰爭取自由的關係”。 “我在主持《明報》時,關於香港回歸後行政長官直接選舉還是間接選舉的問題,和主持編務的編輯主任看法不同,他消極抵制,我並沒有即刻將他解僱,仍保留他的職位,但不讓他處理實際工作了,換一個聽話的人來做。” 但金庸給漫畫家尊子保留了一個“特區”,尊子可以對他有關香港前途的觀點進行諷刺、批評。 查良鏞談吐溫文,但性格可說剛多於柔,強多於弱。明報系列是他的王國,他的作風有點像帝王,永遠禮數周到,但休想影響他的決定一分一毫。 他是個天生便有權術的人。在他的王國內,沒什麼人能逃得出他的五指山。 他創下了文人辦報不但不倒,而且極度成功的先河。 …… 這是《明報》專欄作家林燕妮說的。黃霜也說金庸“很獨裁,一點也不民主”。 另一位給《明報》寫專欄的李文庸說:“金庸表面上不苟言笑,冷漠肅穆,再加上他有一副不怒自威的尊容,使屬下見到他的時候,噤若寒蟬,《明報》機構上下百餘個職員,在背後都以'主上'稱呼他。”有一次李文庸跟一位《明報》資深女職員一起到金庸辦公室,親眼看到女職員小心翼翼地“側坐”下來。其實,他從來不呼喝斥罵下屬,連語氣重一點的話都沒有。歐陽碧在金庸的辦公室親眼看到,被任命為《明報》總編輯的王世瑜與他用上海話交談,對他畢恭畢敬,無論他說什麼,都會一麵點頭,一面非常肯定地應道:“對對對,是是是。”在他手下辦事接近五年的吳靄儀就說:“我很怕他。”當她做《明報》督印人時,想改革高層的人事,金庸對她很不滿,認為她“野心很大,想獨攬《明報》”。在有關香港問題的爭論中,他們之間也有著尖銳的分歧。 1975年8月,金庸對外界說:“我個人對經營工商業的興趣不很濃,主要還是喜歡看書和寫作,我時常為行政工作太多而感到煩惱,老是設法減輕這方面的工作。”“何況《明報》機構發展至今已上軌道,各部門的員工也很合作,香港的經理沈先生很能幹,他負責經理部門全部的工作,我從不干預他的決定。……而爭取較多時間來讀書、寫作,譬如撰寫每天的'社評'。” 實際上,有些事金庸管得很細,連排字房的工作都要親自過問,或許“五月風暴”時被換版的往事讓他記憶猶深。 《明報》副刊請專欄作者也要通過他,不僅副刊編輯,就是總編輯都無權決定,都得他來批准。約稿、組稿,甚至修改稿件他都要管,有時甚至把稿子通篇都改掉,引起過作者的抗議。林燕妮回憶,“以前《明報》副刊的稿全部都是由他選定的,副刊老總並無約稿的權力”。副刊編輯只不過扮演催稿、清大樣和校對的角色,不會刪改作者的稿子,也不願主動與作者聯繫,相當於高級校對。 1966年進入《明報》、長期擔任副刊編輯的詩人蔡炎培因此被戲稱為“蔡校書”。倪匡說:“查良鏞當他那張《明報》是性命,是寶貝,尤其是那個副刊,一直以來,都死抱著不放。” 金庸告訴歐陽碧:“副刊是一張報紙的靈魂,港聞和國際電訊大家都差不多,但是副刊做得出色的話,那張報紙就會與眾不同。”他在《新晚報》《大公報》就是編副刊出身的,把副刊看得很重,甚至親自來抓,不僅制定五字真言(“短”“趣”“近”“快”﹝後改為“物”﹞“圖”五字)、“二十四字訣”(“新奇有趣首選,事實勝於雄辯,不喜長吁短嘆,自吹吹人投籃”二十四字),而且手書貼在副刊編輯部。 金庸手定的“五字真言”被視為不得外傳的秘訣。 1988年10月20日,他給編輯部所有編輯寫字條,“唯副刊依賴外稿,不完全受編輯控制”,重申“生動活潑、吸引力強”的方針,同時要他們注意: 在與各位作者聯繫時,只可告知我們的希望與要求,不可將我們的方針原文全部內容和盤托出,因此系本報重大業務,不能讓競爭者知悉。 《明報》有個“明窗小札”專欄,許多編輯方針和政策,如不想太正式地向外公佈,往往會用“徐慧之”名義(主要是他執筆)在這裡透露。 對專欄作者在其他報紙寫專欄,金庸也很在意,不願作者用同一筆名在他報出現。 《明報》工作人員要在其他媒體寫專欄或做主持,都要經過他的同意。 1988年,歐陽碧應《星島晚報》之邀開專欄,向他報告,他寫字條說:“同意,一般原則是最好不用與《明報》相同的筆名。若已用,也可。” 《明報》員工對報社有任何意見,都可直接給金庸寫信,記者稿件被版面編輯刪改會寫信給他,編輯想要加工資會寫信給他,辭職也會找他。還會有人給他打小報告,說某某人背後在報館內罵他。他很清楚,“《明報》內部所有的人只聽我一人的話,可以說是成功,也是失敗”。 《明報》二度易主之後,馬來西亞報業大亨張曉卿曾誠意邀請金庸出山,任名譽主席,他要求有實際的指揮權,遂為另一些人不喜,只好作罷。 有人說,《明報》是20世紀後半葉香港“文人辦報成功的典範”,金庸說: 文人辦報,文人在組織編輯採訪當然是好的,但是辦報主要是企業家的工作,比較困難,對文人來講,就不會做。 ……管理一份報紙是相當困難的,需要各方面的人才。單單是中國文學,就很難辦報了。 ……香港社會是一個很商業的社會,學中國文學、西洋文學的,他自然而然接受到工商業的熏陶,這些文人到了香港社會中就不是一個簡單的文人了,工商業跟企業管理他也有知識,所以在香港文人辦報的可能性比較大。 1970年,《明報》每天出紙2.5大張,1980年5至6大張,1990年超過了10大張。對於《明報》的成功,金庸說:“我想,我成功的地方是喜歡思考,不墨守成規,遇到有困難時,通常很快就找到解決的辦法。不過,我卻不是個能搞大生意的人。搞大生意的人對金錢很重視,對賺錢很有興趣,但我對此卻常是糊里糊塗的。”其實,他一點也不“糊里糊塗”,而是非常精明,他對金錢非但不是沒有興趣,而且非常在意,甚至可以說錙銖必較,他在《明報》內部一直被視為“很摳門的老闆”。 在《明報》工作多年的吳靄儀評說金庸武俠小說中的人物視錢財如糞土時,這樣說:“現代的現實生活不容許我們一擲千金,辦報的金庸恐怕不會贊成手下當報社資產的錢財如糞土。經營一家成功的報社,金庸自然很知道錢銀的用途。”金庸也說過,“辦報紙,不能過分浪漫”。這句話背後包含了對每一分錢的在乎,《明報》曾經歷早期極為艱苦的歲月,即使後來財源廣進,他也厲行節約,甚至到了“摳門”的程度。 “我辦報辦了幾十年,對於一磅白報紙的價格、一平方英寸廣告的收費、一位職工的薪金和退休金、一篇文章的字數和稿費等,長期來小心計算,決不隨便放鬆,為了使企業成功,非這樣不可。”林燕妮說,“很多人認為文人辦企業,易流於情緒化,不會精打細算。查良鏞卻不,說了不能加薪便不加薪”。他的精明不僅表現在辦報上,1982年1月14日,沈西城有意把和譯成日文,他表示很是歡迎,寄上樣書,並寫了一封信: 惟須聲明者,此項授權,以譯文發表於日本雜誌者為限,將來如出版單行本條件另議,因弟另有出版全套日譯本之計劃,將來再行商議。吾兄譯文如為日本讀者接受,可進行出單行本。 小時候,父親的“沒用”給他留下刻骨銘心的陰影,覆蓋了他的一生。 “我年紀很小的時候,十三四歲就覺得父親沒用。”他的精明正是對父親“沒用”的反撥。 《明報》員工批評金庸,可以高薪聘請新員工,但老員工的工資偏低,從來沒有大幅加薪,以至新老員工的工資差距很大。有些老員工因生活負擔重等原因,不得不離開《明報》,另找工作。所以有人說,金庸一直強調的《明報》從不“炒人”是事實,但員工忍受不了低工資會自動離職,不需要他主動“炒人”。他的解釋是,《明報》是一家有地位、工作環境穩定的大機構,員工工資雖較低,總比在一家工資較高,但工作環境不穩定的機構工作,隨時可能面臨倒閉要好。他有一次公開說:“明報有四百員工,每人加一百,一年就是幾十萬。”在他看來辦報紙完全不同於寫武俠小說,而是一項十分實際的事業。他對《明報》員工一直實行“微薪制”。他對人說,“在《明報》工作是他們的光榮,不用給他們高人工,他們也會排隊來《明報》工作”。 自60年代中期《明報》在報界崛起,有過《明報》工作經歷的人的確會身價大增。許多在《明報》工作過的職員離開之後,開創事業多能獨當一面,香港報界今天一些頭面人物如董橋、《信報》社長林行止、《東方日報》主筆陶傑等,都在《明報》擔任過重要職務。 雷偉坡受命主編《明報周刊》之前說,“羅素說人生兩大欲求不外乎名與利,我說名可以不在乎,利我可是需要的”。金庸說:“好,那你就多拿一份薪水,給我編《明報周刊》吧!”亦舒聽說雷年薪五百萬,潘粵生也對雷說,聽說“明周”出一本你拿多少多少。雷說,這都是誤會。但優待他倒是事實。由於長期操勞過度,他不幸積勞成疾,患了TB骨(肺癆菌入骨),不得不到台灣治病,在榮民醫院養病一年多,每月的工資照發。他回到香港,金庸請他繼續主持“明周”,考慮到他的身體狀況,准許他一星期只上一兩天班,平時可以在家通過電話遙控編務,另外還給他大幅度加工資,他被稱為“遙控總編輯”。有人間金庸為什麼如此厚待他,得到的回答是:“因為他是一個難得的人才。” 1979年12月,在主編了156期“明月”之後,胡菊人提交了辭職信。那年,《台灣日報》老闆傅朝樞因與台灣當局意見不一,報紙被當局買下,傅于是抽調資金,到香港和美國另謀發展,要在香港新辦一份《中報》,看中了胡菊人,以月薪萬元力邀他出任社長兼總編輯,當時他在“明月”的月薪是4700元。更吸引他的是對方稱還要辦晚報、周刊、月刊,整個“非常龐大”的新事業都由他全權負責。最打動他的並不是這些。 《明報》雖好,卻不是他理想中的報紙,他有魯迅情結,想拯救一代青年,認為報紙應該承擔這個責任。傅朝樞聽了他的理想,立即答應了:“胡菊人,我就是想辦這種報紙。” 金庸再三挽留,但胡菊人去意已決,怕自己過了50歲沒有勇氣接受任何新挑戰,這是一次難得的機會。 金庸舉行相當隆重的歡送會,送胡菊人黃金勞力士手錶。最令胡感動的是臨別贈言,他們在馬會餐廳,金庸難得地也喝了酒,用非常誠懇的態度和言辭來挽留他。當知道他必然離去的時候,金庸給了他三個忠告: 第一點,菊人兄,你要知道,人的性格是個個不同的,你將來到那邊工作,他們家庭成員當然要來管事,同時,在你下面還有很多人要管,人的個性既然人人不同,那麼就算有人當面對你發脾氣,拍桌子,你也要忍耐,不要動怒。 第二點,報紙雜誌的銷路,是有起有伏的,如果銷路下跌,你也不要憂心,只要冷靜去做就是了。 第三點,你要知道,辦報難免時時接到律師信,就算打官司,你也不必驚慌。 那一天是星期天,金庸的司機放假,他們叫了一輛計程車,菊人送金庸回家。在路過天后廟道的半途上,他們並排在後座上坐著,一時竟緘默了,好像從那一刻起,各走各路,心中頗為黯然。金庸忽然打破沉默,說:“菊人兄,我們共事這麼久,就算是此刻死了,也是值得的。”菊人答:“是呀,十多年來,查兄你不用與我說一句話,而我也不必向查兄徵問一句話,就把《明報月刊》編得相當出色,這是非常難得的!” 菊人辭職,金庸立即宣布所有員工都獲得加薪,並設宴慰勞。大家見他如此誠意,都不忍在這時離開,所以沒有人跟菊人走。 菊人的離開確實令金庸心痛,事起倉促,一時找不到合適的人接替,他重新出馬,親自主編了兩期。 “胡菊人兄和我們是在十分友好的情況下分手的。……這十三年中,他辛勤的努力,使得《明報月刊》成為海外華人社會中一本極有影響力的刊物,中國內地和台灣的政治領袖與學人,也有不少人是本刊的讀者。” 金庸請了董橋,從1980年第3期開始接手,在“明月”工作近三十年的黃俊東說,“明月”換一個主編,便會出現另一種風格,“查先生除了總是給予一個月刊立場原則的錦囊之外,便任由主編髮揮”。 1980年2月27日,傅朝樞出資的《中報》創刊,胡菊人任總編輯,陸鏗任總主筆,接著又創辦了《中報月刊》,但僅一年,他們即雙雙離開。那三點忠告,胡菊人都未能遵守,所說之事一一都應驗了。 1981年6月1日,胡菊人和陸鏗以補償費共同創辦了《百姓》半月刊。金庸對胡始終念念不忘,有一年聖誕節前,他在尖東一家酒樓宴請台灣女作家三毛,得知胡菊人就在附近一個酒會,連忙通過李文庸(慕容公子)邀來摯談,誠意拳拳。 有“香江第一才女”之稱的吳靄儀,每週在《南華早報》寫英文政論,引起金庸的注意。他們同是廉政公署一個諮詢委員會的委員,金庸是這個委員會的召集人,覺得她的發言言簡意賅,三言兩語就說到問題中心。吳靄儀1984年被他請到《明報》工作,1985年要到英國劍橋大學攻讀法律。 1986年7月又應他力邀重回《明報》任副總編輯,1987年9月,她又離開三個月,繼續劍橋的學業,《明報》不僅為她保留職位,還一直給她發工資。 在為《明報》工作過六年的歐陽碧眼中,金庸是個“富有人情味的老闆”。 1990年夏天她要辭職前往美國讀書,辭職信交給了總編輯董橋,金庸請她到七樓辦公室,挽留她,知她去意已定,也就不留了,只是說:“這樣吧,你在副刊上的專欄,我為你保留下來,一直到你回來,每個月的稿費還可以幫補你在那邊的生活。”最後還說了一句令她感動的話:“你到了美國之後,在那裡實在生活不下去,我們還是歡迎你回來,你隨時回來,《明報》隨時歡迎你。”想不到他一年後就要賣掉《明報》。金庸說: 我薪水也出得不比別人高。可能是因為和我一起工作比較愉快,我對人家客客氣氣,沒有老闆架子,不會罵人家,當別人好朋友,所以工作環境比較好。 與其他大報相比,《明報》工資低,福利薄,這是《明報》員工從編輯、記者、校對到排字房、機房工人的同感。他們對《明報》最不滿的地方,就是工資加得少,連退休金都“縮水”。金庸在1979年表示,十分贊成報酬高的明星制度,不過他認為記者太出風頭也不好,一旦成了名記者,就容易給別人挖走了。 《明報》港聞版編輯黃陵是個老員工,做了十幾年,因年齡關係到1980年提出退休,希望能安享晚年。金庸發了一筆數万元的退休金,黃陵表示不滿,一氣之下,找他交涉:“我的退休金應該不止這個數目。這筆錢我就不打算要,我會全部用來登報紙,在全港報紙登啟事,聲明黃陵在《明報》打工,現在退休了,只得數万元退休金,由於感激你,所以特別登報紙表揚!” 這事最後以金庸給黃陵補錢而了結。 1965年進《明報》的漫畫家王司馬,負責監督《明報》及所屬出版機構的美術工作,為《明報》畫了多年漫畫,表現出色,金庸很欣賞他的漫畫,武俠小說修訂重版,指明要他設計封面和插畫。金庸大部分小說的插圖出自王司馬手筆,他的插圖常常有點寫意色彩,比如的插圖與其他小說插圖的線描手法不大相同,有水墨畫筆法,具有“文人氣息”。他的稿費卻一直沒有加過,一個月只有三百元。有一天,他遇到倪匡,發了一點牢騷,倪匡答應替他去說。 見到金庸,倪匡先問王司馬的漫畫好不好,當金庸豎起大拇指誇王司馬的漫畫時,倪匡立馬直入主題“應不應該加稿費”,金庸想也沒想就回答:“應該!”倪匡說:“你知道他只有三百塊一個月嗎?”“這麼少,不行,不行。他想加多少?”倪匡說:“一千五百元。”金庸有點猶豫:“這太多一點了吧!”“那你可以加多少?”他想了想:“一千二百元吧!”“多謝!多謝!”倪匡馬上向他致敬。原來王司馬本意只要求加到五百元。 事後金庸知道了,只是笑笑說:“一千二百元買王司馬的畫,還是太便宜了。”1983年,王司馬因患惡性腫瘤去世,他聞訊流下了眼淚。王司馬的殮葬費,全由他支付。出殯那天,親自趕去扶靈,神情懊喪,就像死去的是自己的兒子一樣。 1985年,“哈公怪論”風波發生後,許國(哈公)向金庸要求退休,金庸說無退休制度,也即是沒有退休金。所以許國祇能再“泡”下去。他們相識很早,金庸在《新晚報》工作時,許國常給《大公報》《新晚報》寫稿,後來他們在長城電影公司共事過。 1975年10月許國進入《明報》,負責明報出版部的工作,整理出版了金庸的全部武俠小說,最後一次校對(七校)是由許國逐字逐句校對的,許國在編排包裝上也用了不少心,並為他的武俠小說打入台灣市場盡過力。董橋主編“明月”時,與許國在隔壁房間辦公,“哈公寫字畫畫刻圖章,我經常去向他討教,學到好多正道邪道的學問”。溫瑞安小說的版權就是與許國談的,“哈公精打細算,抽著煙斗,很有名土派頭,臉上常帶笑容,很易接近”。 許國在《謝謝各位的掌聲論》中說,“可能是哈公得天獨厚,三十幾年從不生病,打一份牛工,可以二十四小時'全天候'服務,病假、事假、有薪假期全都沒有拿過”,表示不滿。 1986年11月,許國與金鐘、許行籌辦政論刊物《解放月報》。 1987年1月8日,《解放月報》正式創刊前夕,金庸看到許國擬的創刊廣告,有一句“遺失大批水貨”,趕緊請到辦公室談了一下午。事後,許國告訴朋友,退休金已解決,月底辦完移交手續,離開服務了十一年的《明報》。當年5月,許國突然病倒,住入廣華醫院,金庸第一個送去花籃。許國第二次緊急住院時,有人告訴金庸,他派許國在《明報》時的老助手吳誌標關注病情發展,吳曾幾次打電話向金鐘詢問病情。 6月15日,許國病逝,當金鐘、許行去《明報》找吳誌標時,吳卻以這天是公眾假期為由避而不見。不止一人向金庸求助,希望他出任治喪會主任,並負擔一筆喪事費用,他表示可以“考慮”。 6月16日下午,在《明報》每週例行的高層會議上,金庸正式表示不宜出面,費用也不宜出,許國走時已給了一筆錢。他一表態,原先考慮參加治喪會的《明報》中高層人員紛紛退縮。除了“明月”總編輯張健波,只有《明報》中國消息版編輯李谷城留下,他是許國的同鄉。有人以為金庸可能會來弔唁,但他終於沒有來,只送了花圈。 操辦許國喪事的朋友希望《明報》刊登的訃告能減免廣告費,總編輯王世瑜表示,免收廣告費不成問題,不過“這張報紙不是我的,要問過老闆才能決定”。 6月23日晚,他們得知金庸決定免收哈公訃告的廣告費,兩次四個廣告本應收費共約一萬多港幣。 據說金庸一度嗜玩“沙蟹”,牌藝高明。 《明報》創辦早期,由於經濟拮据,他每次給員工發工資後,就會邀請他們到家裡玩“沙蟹”,然後將他們的錢逐一贏回來。後來《明報》業務蒸蒸日上,他就倒過來,設牌局讓員工贏錢。逢年過節,他在家裡招待員工,牌局是必有的娛樂,每次設牌局都是他做莊,一開始必定讓員工通贏。這個慣例保持了多年,《明報》員工提起到他家玩牌,都非常興奮。他家的常客董培新也說,金庸本性極活潑,喜歡熱鬧,他每週都在家中設牌局,邀請朋友們來打撲克,他牌技好,他們的錢都被他贏去了,他會請大家吃飯,還買禮物哄輸錢的朋友開心。 《明報》員工有急需,也會向他和沈寶新借錢,經理部的人向沈借,編輯部的向他借,一般他們都會爽快地答應。倪匡曾問過他:“你手上一定有不少借條,如何處理?”他回答:“放在哪裡都不記得了!” 《明報》有個非常好的傳統,就是報館包辦員工的膳食,到樓頂的有蓋露台上吃工作餐,分文不收。沈西城給《明報》翻譯日本報刊的文章,不是員工,也常去沾光,從沒有人說過半句閒話。 金庸給作者的稿費一直很低,辦報之初經濟困難,後來經濟狀況好了,稿費也沒提高多少。沈西城說1979年他給《東方日報》寫稿,三個月的連載,每天七百五十字,稿費是1000元。但給《明報》翻譯日本推理小說,每天八百字,稿費只有653元,比《東方日報》少了350元。 《明報》副刊的專欄地位高,香港不少專欄作家如張小嫻、亦舒等都是從《明報》出的名。 “七十年代作家能擠進《明報》副刊,代表著身份受肯定。”儘管稿酬低,仍然有很多作者給它寫稿。當然,還是有人對《明報》稿費不滿。林燕妮先是替簡而清在《明報周刊》的專欄“頂檔”而被發現,金庸稱她的散文“充滿了香水味兒”,是“現代最好的散文女作家”,她在《明報》開了“懶洋洋的下午”“粉紅色的枕頭”等專欄。開始她只寫散文,雷偉坡建議她也寫小說,金庸從旁鼓勵。當她要求增加稿費時,金庸的回答是:“你那麼愛花錢,加了又花掉,不加!” 另一位女作家亦舒也要金庸加稿費,他則回答:“你又不花錢的,加了稿費有什麼用?”亦舒為此在她的專欄裡“罵”他,說他刻薄“爬格子動物”。雖然文辭尖刻,但他看了,不僅不生氣,還笑著說:“罵可以罵,稿照樣登,稿費照樣一點不加。”總之,說什麼也不加稿費。亦舒的哥哥倪匡是金庸多年的至交,是《明報》最早的作者之一,也嚐到過向他要求加稿費的滋味。一次他大宴親朋時,倪匡突然發難:“老查,你的《明報》可真越辦越好哪!”他謙恭地說:“哪裡,哪裡,都是大家的鼎力幫忙。”倪匡說:“聽說《明報》一年賺好幾千萬,對嗎?”他答:“一點點,一點點。”倪匡哈哈大笑說:“那麼,我的稿費也該加一加了吧!”他連忙擺手說:“倪匡兄,我不跟你說了,我回去給你寫信。”一聽寫信,最怕寫信的倪匡就傻了眼,職業作家每個字都要賺稿費,而寫信沒有報酬,浪費筆墨,只有傻瓜才做。金庸卻偏偏特別喜歡寫信。倪匡說:“老查的耐性真是好,為了稿費,他可以寫三四張紙,闡述《明報》的種種困難,文辭懇切,令你覺得要他加稿費,實在是你的一大罪過。”加稿費的事自然擋了回去。

1979年《明報》二十週年時,金庸與林燕妮、張徹、倪匡等
許多人都說金庸吝嗇。不過,對朋友,有時他也很慷慨。這一點倪匡的體會很深,有什麼困難,他都會幫忙。有時倪匡等錢用,他就會預支版稅給倪匡。這是倪匡跟明報出版部的人親口說的。倪匡支版稅,並不是小數目,通常都過十萬。他從來沒有皺過眉頭,頂多帶點勸告的口吻對倪匡說:“錢不要亂用啊!”倪匡說他是第一流的朋友,當年朋友們常在他家通宵達旦玩“沙蟹”,倪匡賭品很差,一次輸急了,拍桌而去,到家還在生氣,他立馬來電,哄小孩一樣哄,讓倪匡汗顏。又一次輸急了,說輸的錢本來是準備買相機的,他立馬以名牌相機相贈。不高興時,倪匡在他面前說:“你是最夠意思的朋友,也是最不夠意思的老闆。”意思說他稿費付得少,在場的溫瑞安表示同感。 1981年開始以“石貝”的筆名給《明報》寫了十年專欄的歐陽碧也說“稿酬十分之低”。 1973年陳若曦到香港,《尹縣長》《歸》等小說都在“明月”發表,中間發生了倒扣稿費的插曲,胡菊人按稿紙計酬,會計處卻減去空格,視為“超支”,便在以後的稿費中扣除。為了“躲債”,他有幾年沒有給“明月”寫稿。 1985年九十月間,“哈公怪論”起風波,許國罷寫,讀者函電交馳,金庸迫不得已叫潘粵生出面“挽回”,給許國加三倍稿費,因為他的稿費向來是倪匡的三分之一。潘老總承諾加到與倪匡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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