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傳記回憶 妹妹宋慧喬

第18章 2、韓國明星自殺潮

妹妹宋慧喬 苏好 5537 2018-03-16
系統培訓的背後,是資本運作的高壓。 你說公司花費了那麼多資金和資源培養一個明星,只要相中了,只要你上了造星流水線,那麼你一定是被過度開發的。前期極力培訓,開發潛能,後期簽足合約,保證收益最大化。 這沒有辦法,公司的天職就是盈利。只是,當有些人眼裡只剩下錢,為了利益不擇手段的時候,藝人就成為犧牲品了。 2011年開年,宋慧喬和玄彬分手的新聞並沒有得到多大的關注,曾出演KBS人氣韓劇《花樣男子》的新人演員張紫妍的遺書被公開的新聞則引起軒然大波。引人議論紛紛的是張紫妍留下的遺書,內容透露她曾經被迫向31人提供100多次性服務,當中涉及任職企劃公司、金融機構及廣播公司等人士。張紫妍在遺書內表示即使離開人世也會向惡魔報復,而她信中所指的惡魔,大家普遍猜測就是強迫她提供性服務的經紀人。

張紫妍並不是第一個自殺的韓星。搜索“韓星自殺”,會有很多內容和名字。就在張紫妍死後,韓國歌手李昌容被發現在自家上吊身亡。再之後,是電視演員崔真英在家中上吊身亡的消息,崔真英的姐姐崔真實兩年前也是在家中自殺身亡。 2010年,朴龍河上吊身亡,竟然意外引發韓國自殺潮,朴龍河的女粉絲也跟隨他自殺,歌手盧真宇酒後跳漢江自盡未遂。不久,電視製作人李芝娜也在自家浴室用皮帶上吊自殺,據說是抑鬱於籌不到資金而絕望。 2010年年底,電視劇演員、模特樸慧尚在家中自殺,自殺原因未公佈。有媒體分析說是“維特效應”(模仿自殺)引發的自殺潮。眾多演員中,最轟動的自殺新聞是崔真實、李恩珠和鄭多彬的自殺事件。由於三位女星都拍過內地觀眾非常熟悉的影視作品,崔真實有《車神傳說》、《星夢奇緣》,李恩珠有、《太極旗飄揚》,鄭多彬有,自殺新聞傳來,讓人唏噓的同時,不由產生疑問:韓國明星怎麼了?

是韓國明星內心太脆弱,還是別的原因? 韓國人性格太剛硬而易脆,這個連總統都會自殺的國度,藝人自殺當然會有國民性的因素在內,然而娛樂圈的土壤腐壞也是藝人沮喪厭世的催化劑。 工作壓力到底有多大? 韓國的娛樂圈已經有一個發展很完善的機制了,所以競爭之大可想而知。更新換代的速度太快,所以造就了很大的壓力。組合成員被踢出團隊,臥薪嘗膽多年最後被唱片公司放棄,還有拼殺海外市場時不受歡迎,最後被公司封殺。韓國的公司對旗下藝人管制嚴格,演員付出很多,卻只得到很少的報酬,還沒有尊嚴感。再加上出道早,心理建設不完全,多重重壓下,很容易想不開。 韓國G1娛樂公司(MBC旗下)的CEO崔鎮韓曾在1997年簽約李英愛,一手將其捧紅,還曾簽約張東健、安在旭、蔡琳、宋慧喬、金晶恩、金在元。在接受采訪的時候,他娓娓道來韓國明星的成長史。

據崔先生介紹,韓國的娛樂圈雖然繁榮昌盛,但大部分頂級明星都集中在一些大的娛樂公司,包括SM、JPY、YG等。這些主要的娛樂大公司都已經上市,而且基本上都是行業中的巨無霸,不僅參與投資製作影視劇,還自己簽下並捧紅明星。 在韓國,各大電視台、音樂公司和影視製作公司已經形成了長期有效的選拔機制,他們通過網絡和媒體推廣選拔活動,參選者不分條件、沒有門檻、機會均等,但這些選拔並非公開選秀,完全由公司自主決定,不受粉絲投票的影響。崔先生說,找歌手,公司會進行一個月一次的選拔,一般看簡歷、看長相和基本功,也有完全看長相的。而選拔演員的途徑則很多,包括街頭星探、學校推薦、圈內人推薦以及選美大會。韓國並未設立過多的專業影視表演學校,很多演員都來自綜合大學的表演系。在正式錄用後,迎接新人們的將是全面而係統的公司培訓。根據各人的基礎不同而製定時長不等的培訓,一般為3年,培養一個新人,公司需要花費數億韓元(折合數百萬元人民幣)。所以,公司的壓力施加到個人之上,使得藝人本人承受著其他地區藝人遠不能比的重壓。

成都人“太子”就曾經在韓國受過訓練,差點成為“東方神起”的一員。太子,真名徐鳴飛,是成都地區最早跳街舞的人。 2003年,太子被韓國一家經紀公司選中,前往韓國進行一年的學習生活。當時的他,曾經與那時還是一名舞者的Rain同台演出。因為不想離開父母的緣故,太子放棄了加入“東方神起”的機會。不過,他並沒有覺得後悔,因為在韓國那一年的學習生活讓他終身受用,也讓他切身感受到了韓國娛樂圈的殘酷。 回憶起在韓國的訓練生活,太子這樣說:“我們每天要跳8小時的舞,都從一些最基礎的基本功練起。譬如大家看到我經常跳的那個類似振動的動作,練習了差不多一個月,每天要做4~6組,每一組要練習3000次,全身每個部位都要抖動。”為了考察每位練習生是否用功,老師想出了一個變態的辦法:為每人準備一個小桶,每天練習完要求大家將衣服擰乾,汗水要裝滿半桶才能過關。 “實在沒有辦法,我只能吐些口水或者倒點礦泉水蒙混過關。”太子在那裡也不能擁有自己的手機,因為公司不允許,平時給家裡打電話也只能在公司打。

太子稱:“老師一般會用拖鞋扇學生的耳光。雖然下手很重,但韓國練習生根本不會反抗,還一邊被打一邊點頭道歉。”在韓國,舞者的地位很低,除了最頂尖的舞者,“許多人都沒有收入,我經常在排練室外看見韓國練習生在地上撿別人丟掉的煙屁股來抽。” 馬雪陽,土生土長的成都男孩,因為參加2007年“快樂男聲”踏進了娛樂圈。與其他快男單獨發展不同的是,他與張遠、劉洲成、李茂、韓國藝人金恩聖組成了“至上勵合”演唱組合,並且前往韓國進行了長達半年之久的學習。 能夠到演藝事業非常發達的韓國學習,這是許多國內年輕人夢寐以求的好事,不過,事實上並不是大家想的那樣輕鬆,汗水伴隨著眼淚的生活每天都有。 “每天早上九十點起床,吃過早餐後便前往健身中心,根據各自的特點,在健身教練的幫助下鍛煉身體!”健身的時間差不多兩個小時,然後大家回家吃午飯,下午兩點左右便來到教室學習聲樂。結束聲樂練習後,時間到了傍晚6點,馬雪陽一行便匆匆趕往舞蹈教室,路上只能吃點快餐充飢。晚上的舞蹈練習很累,要從8點一直跳到12點。回到公寓,筋疲力盡的他們甚至顧不上洗澡,倒頭就睡……三點一線的生活枯燥、乏味,讓這些原本活力四射的男孩在休息日最想做的事情就是睡覺。只有到半年學習結束時,馬雪陽才有時間去逛街,甚至去韓國最大的室內游樂場——樂天世界,都是在錄製節目時順便去玩的。

作為“至上勵合”的隊長,張遠坦言:“當時肯定被打過,我們的老師是'神話'組合的舞蹈老師。別看他個子不高,可是要求特別嚴格,稍微沒有做好,便會打我們的頭!” 中國男孩韓庚的神話始於2001年,韓國最大的造星工廠SM公司在北京舉辦了一次公開選拔賽,東北小伙韓庚被選中前往韓國培訓。 SM公司給外國練習生辦理的是旅遊護照,每三個月都要回國去續簽一次。在SM公司,旗下的練習生競爭很激烈,被淘汰和自己放棄的人每天都有,經過幾次續簽之後,當初一起到達韓國的同伴中只剩下了韓庚一個人。 “當練習生的時候,最多每天要連續練習20個小時。”魔鬼般的練習讓韓庚很辛苦,但是從不放棄的他一直很堅強,甚至連骨折了兩個月自己都不知道。 “當時確實也不知道哪裡受傷了。有一天我做俯臥撑的時候覺得胳膊很疼,去醫院拍了片子之後醫生說,你這兒骨折了。我問什麼時候骨折的,他說兩個月前,已經長好了。”2005年11月,韓庚和其他韓國男孩組成了大型組合SuperJunior,正式出道。韓國的娛樂界有一條規定,外國藝人在韓國祇能和三個電視台簽訂演出合同,韓庚表現的機會受到限制,由於出鏡率低,韓庚當時的人氣一直不溫不火,甚至上電視時連臉都不能露出來。 “因為不能讓有關人員看到我公開演出,如果發現的話會罰款,再嚴重的話就不會讓你進入韓國了。”聰明的韓庚後來想出一個辦法,那就是戴著面具登台,“所以那時我就戴著面具,還戴了帽子,和隊員一起在台上表演。”

在韓國,從藝先做“練習生”,培訓週期一般是兩到三年,整容是他們出道前的必修課。大公司對藝人收入的抽成比例相當高,甚至不少藝人在剛出道的幾年中根本拿不到錢。一些藝人經常遭遇暴力,陪酒陪睡很普通。 在韓國,這些潛規則已經變成眾所周知的明規則。 張紫妍的遺書內容一經曝光便在韓國引起了軒然大波。這與一直以來主張“演藝圈沒有陪睡這回事”的前企劃公司代表金某的話完全相反。而張紫妍生前的經紀公司老闆金某在去年接受審判時,只被認定暴力毆打張紫妍的罪名,並沒有涉及“性交易”的部分。 據韓國媒體報導,警方在張紫妍自殺後透露,其經紀公司前代表金成勳曾在2008年6月用塑料瓶和手掌打張紫妍的頭和臉,原因是張紫妍對其他人講了他的隱私。這位金姓老闆和劉姓經紀人,於2010年11月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但以緩刑2年及社會服務160個小時結案。

這當然不是個案。混聲3人組合Typhoon的唯一女成員Solbi透露,在出道之前曾被一家經紀公司監禁6個月。最後,她趁老闆沒在練習室的機會從2樓的窗戶跳下,成功逃走。 SBS新聞的負責人表示,這些公開的信件已經請專家進行了筆跡驗證,確認這些信件的確出自張紫妍本人之手。而SBS的報導使張紫妍的自殺案再次成為民眾矚目的焦點,大批公眾憤怒地表示要求警方重新調查張紫妍自殺案,並公開信件中31人的姓名。 張紫妍因身材火爆上圍豐滿而出演過惹火的激情戲,踏入演藝圈更是屢遭潛規則。痛苦不堪的張紫妍最終選擇自殺,而遺書在她自殺近兩年後首次公開,也說明了韓國媒體對張紫妍自殺事件的重視。其實韓國女星在演藝圈中遭遇潛規則已經不是罕見的事情,多數女星也不否認自己遭遇過潛規則。張紫妍因潛規則而自殺並留下遺書也證明了在這個行業存在的諸多弊端。

據韓國國家人權委員會2010年發布的《女藝人實際人權狀況調查》報告顯示,在10名女演員當中就有6名表示曾被要求向社會上有地位的人士提供性交易。 31.5%的被調查者表示曾經遭到胸部、臀部和腿等身體部位被摸的性騷擾,有21.5%的女藝人表示曾直接被要求發生性關係,有6.5%的女藝人曾經遭受過性暴力等犯罪行為的迫害。提出性交易要求的人有很多,包括財閥、導演、製作公司代表、廣告主和政界人士等。在被要求提供性服務的女藝人當中,大約有一半(48.4%)在拒絕之後角色分配或者主演廣告等方面蒙受了損失。 韓國明星因為自身壓力過大而自殺的事件時有發生。鄭多彬、崔真實、李恩珠、張紫妍,林林總總的藝人自殺,或許只是冰山一角。遺書中另外還曝光了被潛規則的十大紅極一時的韓國女星,崔真實、鄭多彬名列其中。

這些都是韓國明星入行後所要經歷的各種各樣的規則。 據報導,韓國普通“練習生”的選拔已經達到了800選1的激烈程度。而練習生中又只有一半左右能夠最終成功出道。這種供求間的嚴重不均衡是造成各種人權侵害的根本原因。目前正在中國發展的韓國籍女藝人Sara在接受采訪時透露過一些韓國的練習生製度:“一般的培訓生(即練習生)在10歲左右就要進入公司,在15歲的時候就會通過考試選拔藝人,這個過程是非常嚴格的,從聲、台、體、表,包括化裝造型都要學習,而且有嚴格的考核,不合格的會隨時淘汰。” 如果“練習生”培訓幾年後沒出道,就會被送去陪酒。據報導,某年韓國演藝圈曾有一名練習生出面爆料,指控經紀公司表面上包吃住,事實上是把宿舍當成招待所,每次都讓富商入內“選秀”,不知情的練習生被公司以練舞為由,帶到滿是鏡子、鏡頭的舞蹈室,做一些可展露身材的伸展動作,以供“驗貨”。 2009年7月,韓國組合“東方神起”三名成員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判決三人與SM娛樂公司的13年協議失效,經歷數月官司糾葛,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裁定SM與三人的13年合約片面無效——從“東方神起”與SM娛樂公司的這場官司就可以看出,韓國娛樂圈在協議簽訂上的苛刻。女性偶像組合“少女時代”的成員林允兒曾披露,她們的合約期限也像“東方神起”一樣是13年。 2008年年末,據韓國媒體報導,韓國爆出10家演藝公司與藝人簽署的不公平合同,在這些藝人合同中“欲與異性交往,應事先和公司商議,然後接受指揮監督”這樣的條款赫然在列。過分的條款還包括:交代家庭成員中是否有人負債,是否曾有醜聞;談戀愛之前需申報備案;所有的私人問題不可隱瞞;個人出國也必須通過經紀公司的批准。 像經紀公司考慮玄彬入伍的問題,之前一直要求藝人隱瞞兩人戀情。一直到玄彬入伍的第二天,立馬公開分手新聞,使得喬妹莫名承受巨大壓力。一方面是失戀的痛苦,一方面又要面對公眾對於隱瞞分手事宜的指責。其實,之前那樣不公開也是情非得已。可是,藝人談戀愛的時候,經紀公司比父母還要管得嚴。 “我又不是賣給你了。”話是沒錯,可是人和公司一旦簽約,便形同賣身,身不由己了。 在韓國,藝人非要等到像宋慧喬這樣,已經混出資歷,獲得和經紀公司的談判能力,才有出人頭地的希望。所以,宋慧喬一旦成名,有了砝碼,便可以想跳槽便跳槽,還有自己選擇工作的權利。可是,真要有今天的地位,又要通過多少艱辛的努力和不為人知的付出?韓國演藝界的潛規則越來越過分,像張紫妍這樣,經紀人已經逾越法律界限。 我們現在只有慶幸我們的喬妹出道早。除了出道早,她的腦子也一定很靈,懂得審時度勢,分輕重。所以,我們一直說,喬妹傻傻憨憨,其實心裡自有一本算得精明的賬。 你看那些屈服潛規則的藝人,又有多少順利上了位的呢?人可以不紅,但千萬不能傻。 同時我們從韓國這些藝人自殺的事件中,又能深切感受到韓國娛樂業競爭之激烈簡直達到肉搏的境地。這和中國市場不同。中國市場大,你沒有新歌沒有新片二十年都可以唱同一首歌。在韓國卻一定要努力要進步,否則,除非你改行。 所以你不難想像,像喬妹這樣看上去弱不禁風的小女子,卻不斷地拼搏,努力,不甘心拍短劇,努力躋身電視明星行列。不但要在國內紅,還要謀求海外發展。韓國太小了,韓國藝人都有一顆紅杏出牆的心。 幾乎對於所有韓國一線明星來說,他們的關鍵詞都是:勤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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