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傳記回憶 妹妹宋慧喬

第10章 2、說YES是情商,說NO靠智商

妹妹宋慧喬 苏好 5536 2018-03-16
她表面看起來很聽話,是鄰家女孩乖乖貓,其實她很會說NO。不動聲色跟人打官司、辭掉日落西山的老東家。放別人身上一點就著的糾紛,她卻能四兩撥千斤,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你以為她是《藍色生死戀》裡面病泱泱的恩熙?你以為她是裡面貌似有主見其實很善良很好說話的智恩?又或者是《他們生活的世界》裡面只知往前沖沖沖一根筋有勇無謀的俊英?那你就被她演過的角色欺騙了。 電視劇演員常常會被觀眾將真實的她和角色的她混淆。很多演大壞蛋的角色上街也會被人罵,就是這個原因。 所以我們印像中的宋慧喬,大部分都是她劇中的形象,真實的她其實很厲害。 成為韓國“劇星”,不是光靠臉蛋身材單憑演技就能夠達到的成就。宋慧喬非常有腦子,宋慧喬的經紀公司也非常會審時度勢。他們是韓國造星機器流水線上的智能產品。

我們未必能夠複製,但是我們應該學習。 明星的肖像權常常會被侵犯。自己沒有授權,肖像卻被人用做商業用途。這種情況跨國盜用尤其居多。天高皇帝遠,被盜用你也不知道。知道了常常也沒轍。追究成本高得不划算。更何況,被跨國盜用常常還意味著你已經紅出了海外,有成為亞洲巨星甚至國際巨星的潛力。當然,商家也不能太過分太噁心,如果是對明星本人的損害太大,人家漂洋過海,也要過來,跟你打一場官司。 《藍色生死戀》後,恩熙的一張臉在亞洲具有非常高的知名度。於是便有香港某日報在其20版的顯著位置刊登了一條名為“XX桑拿”的廣告,其內容包括“香薰推油、足浴、牛奶浴,每位68元”等內容,而宋慧喬的頭像則被放在此廣告的正中心,在其照片正上方還有“憑此券可優惠20元”的字樣。

這當然並非個例。人紅是非多,宋慧喬所屬公司稱,雖然聽說過在香港、台灣地區,以及新加坡等地常有濫用女星肖像的廣告出現,但確實沒想到知名度頗高的香港某日報也會登出這樣明眼人一看就知的非法廣告。其發言人還說:“由於中國太大,出版物太多,有時候即使出現不法廣告也沒有辦法一一追究。但這次事態非常嚴重,刊登方是資歷深、名聲大的媒體,而且登出的是宋慧喬的照片,這嚴重地侵害了宋慧喬的肖像權。”該公司表示將對香港某日報非法刊登宋慧喬照片的事件進行進一步的了解,並進行專門法律諮詢,計劃將此事訴諸於法律。 這事當然最後不了了之。對這種事追究到底,成本太高,喋喋不休也會讓人感覺喬妹太小氣。難不成要人家“香薰推油、足浴、牛奶浴,每位68元”每位分成給喬妹30塊錢?經紀公司只是要給大家一個提醒:不要以為我們不知道,可別太過分了。

有一陣子韓流大熱,連日本商家也對韓國藝人產生興趣。尤其是宋慧喬和張娜拉這樣的“劇星”,在日本經常被人濫用肖像權。曾經有日本旅行社未經授權許可,使用兩人相片用作廣告宣傳,刊登在日本報紙《內外Time》上面。張娜拉和宋慧喬對這事採取了完全不同的應對措施。張娜拉的事務所透過各種管道在日本進行調查,希望能夠了解真相。張娜拉的老爸也跳出來表示,他們現在正趕緊研究日本法律,追究侵犯女兒肖像權的旅行社。而宋慧喬的經紀公司只是簡單地表示:“保留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利。”然後就讓宋慧喬和香港的經紀人簽了約。 從宋慧喬和張娜拉應對肖像權被濫用的不同做法可以看出宋慧喬經紀團隊的厲害之處。需要說明的是,張娜拉的經紀人是她的父親朱虎生。朱虎生本身也是一個演員,在中國山東國際小劇場話劇節上獲得了優秀劇目獎和最佳男演員獎。曾經和宋慧喬一起在電視劇裡搭配演過父女。父親親自擔綱經紀人一職的好處就是錢全給自己家賺了,肥水不流外人田。但這樣也有缺陷也有硬傷。比起宋慧喬的公司運作明星商業,張娜拉的經紀人隊伍就像個體戶單幹。單幹的人注重眼前利益,團隊更注重長遠利益。所以張娜拉真的是要維權,而宋慧喬只是作勢維權。大公司的眼界和高度不一樣。宋慧喬簽了香港公司後,所有的一切形象問題自然有香港公司幫她打理,好比是一個總經銷商找一個分銷商。這樣對當地的文化、價值觀也不會有隔閡。像張娜拉那樣就很容易出事,2009年底,張娜拉參加韓國SBS電視台綜藝節目《強心臟》時,說了一段話,就引起軒然大波。她說:“每次製作費緊張,爸爸就送我去中國。”這話引起中國網民聲討,說成是“一沒錢就到中國賺錢”成為張娜拉本就光亮微弱的明星之路的一段危機。

其實張娜拉和宋慧喬的經歷很像。外形甜美,溫柔可人,靠電視劇形象深入人心。只是,老爸做經紀人就越乾越小,你看看張娜拉後來拍的那些爛片。跟著大老闆就越乾越大。雖然宋慧喬經歷事業低谷,可是低谷中的合作計劃都是星光熠熠:吳宇森,王家衛,好萊塢…… 當然,面對肖像權紛爭,宋慧喬的團隊也並非永遠在耍太極,裝作沒看見的樣子。 韓國的一些成人網站時常刊登像宋慧喬這樣的“大眾情人”的全裸相片。其實細心一看,這些裸照內的少女只是樣貌跟喬妹相似。 對於有成人網頁公然刊登這些裸照,宋慧喬十分不滿,表示會保留追究權利,希望韓國政府能盡快立法管制這些成人網頁。 作為“韓國男人最想娶的女孩”,宋慧喬總是很難避免肖像權被盜用的風波。不但有成人網站刊登她的“裸照”,還有色情網站盜用她的肖像作為自己的形象代言人。沒有錢還壞了玉女形象,宋慧喬怎能甘休?偏偏又是發生在自己地頭的事,告到警署輕而易舉。

其實形像被色情網站盜用的情況,在韓國實屬多見。只是通常其他女星都抱著息事寧人的心態,不願替它們炒新聞。而宋慧喬卻以身作則,挺身而出,對抗情色網站濫用影星肖像,並且倡導其他受害女星一同加入反色情行列。 小小的維權官司被擴大成為影界運動、公益事業,真讓人不得不佩服,厲害啊! 女明星最常遭到的人身攻擊莫過於遭遇偷拍。松隆子曾經慘被拍下更衣影帶,艷照門的阿嬌也曾經遭遇過更衣室偷拍。聽說很多狗仔的拍攝器材非常厲害,遠距離拍攝和偷拍技術都達到攝影專業水準。宋慧喬在美國拍攝外景時,也疑似被偷拍長達78分鐘的洗澡和如廁片段。 ALLIN播出後,韓國曾經有很多網友收到同一個電郵,表示拍下宋慧喬一段長達78分鐘的洗澡片段。這個電郵以《宋慧喬拉斯維加斯78分鐘大偷拍首度公開》為題,發信者公然表示:“這段洗澡片段是ALLIN早前拉隊到美國拉斯維加斯拍外景時偷拍的。除有宋慧喬洗澡的片斷,大家還可以看到她的誘人睡姿和如廁片段,還有很多不可告人的火辣性感場面,大家千萬別錯過,記住上網看!”發信者更揚言加送一段ALLIN從未公開的NG鏡頭,令事件增添真實性。

事件在坊間流傳後,大批影迷打電話到宋慧喬經紀公司投訴。經紀公司見事件愈搞愈大,急忙在宋慧喬的個人網頁上澄清:“網上該段偷拍片段,絕非宋慧喬本人,相信是一些不法者用替身假扮宋慧喬拍成的,目的是想藉用她的人氣騙財,各位影迷要小心,千萬不要上當!”經紀公司保證會密切注意事件的發展:“我們會根據發信者的網絡進行追踪,為防止破壞宋慧喬在影迷心目中的純潔形象,會追究到底,希望盡快將事件解決,找出該名發信者。” 比起更衣被偷拍這起無厘頭事件,宋慧喬被前經紀人恐嚇案更讓人關注。 2005年,據漢城瑞草警署透露,1月15日,宋慧喬的母親在首爾蠶院洞的家中收到一封恐嚇信,信中要求宋慧喬的母親交出2.5億韓元,否則將向她和宋慧喬身上潑硫酸,並指明要在20日下午18點之前準備好錢,快遞人員到達後立即交給快遞人員。獲知此事後,宋慧喬的經紀公司立即報案,警方從19日起在宋慧喬的家附近蹲點,最終等到來取東西的快遞人員,由此開展調查,並找到嫌犯。

嫌犯金某(26歲)原來曾在宋慧喬所屬經紀公司做過3年經紀人,因為經常偷偷索取宋慧喬拍攝畫報的片酬被發覺而辭職。金某之所以敢公然恐嚇宋慧喬家人,是因為他覺得宋慧喬是公眾人物,即便遭到恐嚇威脅也不會輕易報警,沒想到算盤打錯了。 收到恐嚇信時,宋慧喬並不在韓國,而是在美國。宋慧喬的母親受到驚嚇,痛哭不止,但她認識嫌犯,認為“他不是這種人”。嫌犯自己表示辭去經紀人工作後,一直在飯店和桑拿房做事。他辯稱自己其實根本沒有購買硫酸,信也不是他寫的,只是將錯發到他父母家的收信人為宋慧喬的信發到宋慧喬家而已。 法官在庭上表示,雖然被告在案中並沒有傷人,但為避免造成不良影響,避免被他人模仿,故而做出重判以示警戒。案件最後做出判決,被告金先生罪名成立入獄10個月。

風波發生後,很多媒體都將宋媽媽的那句“他不是這種人”嫁接到宋慧喬身上,從而深化她的善良寬容的形象。 會接戲不算厲害。藝人的危機公關最顯實力。 作為公眾人眾,總是堵不了別人誹謗你的流言。 緋聞就是所有流言中最典型的一種。明星如果一一都去較真,那其他什麼事都做不成,就留著天天處理緋聞了(當然,也不是沒有這樣的緋聞藝人)。前面我們花了很大的篇幅討論過,宋慧喬這樣有抱負有事業心的女演員,基本是不屑於和緋聞較勁的,不過也有少數的幾次例外。 有一次,韓國MBC電視台娛樂節目採訪宋慧喬,問到宋慧喬對Rain的看法。但是該節目在播出時歪曲了宋慧喬的原話而惹惱了宋慧喬和Rain的歌迷,最後電視台不得不出面道歉。

當時電視台採訪宋慧喬時問起她對Rain的看法,宋慧喬稱中的英才(Rain扮演)是一個雖然不懂事但很可愛的人,結果電視台在播出時斷章取義成“因為Rain不懂事所以不喜歡他”。該節目一播出就立即遭到Rain的影迷們的強烈抗議,直到電視台做出更正聲明。知道真相的宋慧喬的影迷們也開始責備電視台,宋慧喬看到事態發展嚴重,就親自在自己的網站中刊登澄清聲明,一方面指摘電視台,另一方面向Rain的影迷們道歉,才把事態平息下來。 有看出貓膩來麼? 不管緋聞怎麼傳,兩個人激情戲也好同居也好,兩個人各自在外搞劈腿也好,一人逼婚另一人不從也好——都OK都沒有問題。緋聞的兩方始終必須友好,不能分裂。 作為偶像明星,有一件事千萬要記住,那就是:不能得罪粉絲。緋聞明星的一方更不能得罪另一方的粉絲。要知道,粉絲的力量無窮大,你得罪不起。

播出之後,宋慧喬的人氣是越燒越旺。這樁風波發生後,宋慧喬正式和KTF公司簽訂3億5000萬韓元的廣告合約,身價不跌反升。 你以為像宋慧喬這樣的女孩子,面對緋聞只有一種態度:你們說你們的,不關我事,高高掛起?那得看情況,看利害關係,看事件影響力,看利益群體。 去海外發展,也時常會有一些亂七八糟的新聞影響自己。計較不計較,也得看情況。 2005年,越南媒體誤報宋慧喬在香港購買毒品,事後對報導進行了更正和道歉。對此,宋慧喬方面表示:“不會對有關媒體提起國際訴訟。” 宋慧喬方面說:“該報導的虛假性已經公之於眾,而且想到越南民眾對我的支持,決定不提起訴訟。我真心希望韓國和越南之間活躍的文化交流不會因為此類荒唐的事情而受到影響。”將處理個人的誹謗上升到國家關係高度,無形中藉機炒高了宋慧喬的地位。 事發之後,大部分越南民眾知曉“宋慧喬購買毒品”的報導為虛假報導,而且在這種謠言流傳的情況下,宋慧喬的依然在越南獲得了最高人氣。 被誹謗一下又不會少一塊肉,卻能博得民眾同情,增加收視率,正應了老子那句:“禍兮福所倚。” 宋慧喬想來中國內地發展。中國內地的商業和網絡正在飛速發展且沒有成熟規範的情況下,有糾紛在所難免。宋慧喬曾經代言過“仰妍即溶花粉”,就鬧出了不小的糾紛。 2009年,一篇《“信譽”就像“性慾”,沒有就完了——宋慧喬狀告仰妍(中國)侵犯其肖像權》的帖子引發了網民對中國企業信譽問題鋪天蓋地的抨擊,一時間群情激奮,事件的主角仰妍公司更是被推到風口浪尖上,而仰妍方面則一再強調宋慧喬是公司的簽約代言,更沒有狀告一事,此事是他人惡意打壓。最後無奈表示將請宋慧喬本人出面澄清此事。事件的焦點便由此聚焦到宋慧喬身上。 宋慧喬通過自己在中國的經紀人公司澄清此事。宋慧喬表示自己一開始對此事並不知情,是仰妍方面聯繫自己之後才知道的。她認為自己有義務出來澄清此事。宋慧喬表示自己確實是仰妍公司的簽約代言,仰妍網站以及相關產品上出現自己的形像都是合情合理的。至於狀告一事更是不可能存在的,自己與仰妍公司合作愉快,沒有出現任何糾紛。 宋慧喬最後也感謝了粉絲和中國網民對自己的關心,並希望這個事件不會影響仰妍公司在公眾面前的形象。關鍵人物發話,這場風波終於平息了下來。 說實話,像仰妍這樣的品牌,比起宋慧喬代言的蘭芝、玉蘭油等國際大牌,的確是宋慧喬降低身段的代言。可是,降低身段,並不代表降低身價。據說內地一些品牌請這些國家大牌代言人,出手十分大方。以至於這些亞洲明星、國際明星都有一種說法是:賺錢不賺名,賺名不賺錢。前幾年,江浙福建一帶的企業很愛請國際大牌來做代言。高速公路開過去,一路的皮爾斯·布魯斯南、尼可·基德曼。人家這可絕對不是濫用肖像權,人家可都是通過演員的內地經紀公司簽了合約。作為國際大牌,簽約國際大品牌都十分謹慎。但代言內地品牌就有些隨性。總是想,那麼遠的地方那麼小的牌子,傳播效應能有多廣?偷偷賺錢,估計神也不知,鬼也不覺。坐地起價,錢真不是一般的好賺。像仰妍這樣的品牌,本以為白白收錢,啥也不用擔心,沒想到也會添亂。 這些經紀公司疏忽了網絡的力量網民的輿論自由度,他們也完全想不到,中國的企業到底多有錢到底多捨得在代言人身上砸錢。他們想不到小小的一個即溶花粉品牌“仰妍”竟然也能在電視台上砸上那麼多廣告吧? 網上誣陷說宋慧喬手上拿的花粉是PS上去的,最後逼不得已仰妍和宋慧喬都出來聲明。可是,仰妍這個牌子很快就倒了。宋慧喬雖然做了聲明,網上的輿論卻一邊倒地報導“內地廠商冒用宋慧喬之名代言”,好多人同情宋慧喬啊! 這說明什麼?這說明了,人和人、公司和公司的合作,必須建立在平等的基礎上。聲名差距太大,別以為紅人會帶著自己紅。人家紅,跟你沒關。要是摔跤了,你摔得碎,人家安然無恙。所以現在葛優、張豐毅、唐國強等內地大腕,每個人都身兼數個代言,賺得盆滿缽滿。你說那些被代言的品牌和這些明星有多大的聯繫度?效果實在是非常微弱的。
按“左鍵←”返回上一章節; 按“右鍵→”進入下一章節; 按“空格鍵”向下滾動。
章節數
章節數
設置
設置
添加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