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傳記回憶 間諜王·戴笠與中國特工

第77章 滅跡

受害者經常被折磨而死。確實,南京方面一貫的命令是,要是被綁架來的嫌疑分子在審訊中拒絕招供的話,那就將其殺害,然後將屍體埋掉或毀掉。無數人落到了行刑隊的手中後便永遠地消失了,以至於1949年後,有許多人聲稱軍統的行刑隊曾使用鏹水池來融化屍體。其實,在1945至1949年秘密特工在重慶的鼎盛時期,並無這個必要,因為屍體乾脆被整個埋掉(而且常常是活埋),只是偶爾會把屍體肢解或燒了以防死者被辨認出來不過,在抗戰前的上海,戴笠的人不願讓租界的警察發現死者的屍體,從而向外國當局揭露刺殺隊的罪行,於是便對鏹水池進行了“試驗”,但他們發現這種方法太費時間,而且比預想的要麻煩。 所以他們偏用一種廉價簡單的處理法:“移屍嫁禍”。軍統殺了人以後,屍體被肢解,然後裝入一個箱子裡。特工們用汽車把箱子拋到一個荒蕪的地方或在馬路上僱一輛人力車把箱子拉到火車站或旅館之類的地方。送車子的特工先跟上一段路,然後溜掉。車夫到了指定地點見物主沒來,以為發了洋財,有的就會把箱子拉回家裡。等到打開一看,才發現其中慘不忍睹。

刺殺隊還使用其他方法來處理受害者的屍體。有時,他們製造出情殺或姦殺的錯覺:特工們會把男性死者的生殖器割下來塞入他的嘴裡。還有時,他們乾脆把屍體裝入麻袋扔進黃浦江。戴笠更喜歡“移屍嫁禍”的處理,他認為,對於1928——1936年間千萬個成為秘密警察恐怖活動的獵物,並落入趙理君及其虐待狂們的刑訊室裡的人來說,這是最簡單乾脆的處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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