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傳記回憶 史玉柱自述·我的營銷心得

第32章 第四節我的失敗教訓最值錢

我和中國一些青年創業者有一些接觸,大家都已經把王利芬老師當作青年創業者的精神領袖或者說是精神支柱,因為王老師又創辦了這樣的優米網,這個網又是青年人的聚集地。馬雲,我們在一起聊天的時候,就覺得王老師和優米網在起步的時候需要我們這些搞企業的,尤其做得有一點規模的企業,共同給予一些支持,所以我參加活動的本意就是想為王老師的創業以及對優米網給予一些支持,這是我參加這次拍賣會的本意。 (關於拍賣時間)我沒有想得很多,第一天拍到2萬塊錢,後來到8萬的時候,我突然覺得我的時間這麼值錢,我已經很滿意了。 我只做一點事兒就能完成這麼大的事兒,我的時間不值錢,我每天10個小時玩遊戲,我少玩3個小時就可以拿他們出的190萬做一個很有意義的公益事業,所以這個事兒做的結果我非常滿意。

我不善與人交流,其實如果談得來,我的話題特別多,挺嘮叨的,昨天和馬雲談的時候我就挺嘮叨。 如果馬雲拍賣,價格肯定會比我高,而且高得不止一點。我心裡認為,第一是應該的,第二我會佔便宜。如果他拍賣高,下次吃飯,他買單,我不買單,我能佔便宜。 以後會不會像巴菲特那種(定期拍賣自己的時間)? 我覺得這個不取決於我,還取決於優米網,如果優米網說每年拍賣一次,我就每年拍賣一次;如果優米網覺得沒有這個必要,那就沒這個必要。 我跟巴菲特沒法比,這沒有任何可比性,如果他是大象,我最多是螞蟻。他是投資者,他跟別人說幾句關鍵的話,可能一個禮拜就會收回這個錢。我過去的教訓多一點,我會把教訓講給他們聽一下,讓他們少犯錯誤,說能給他們帶來直接經濟效益,我感覺不一定有直接效益。

不管是互聯網企業還是傳統企業成功標準應該都是一樣的,也就是說創業者他所設定的目標最後有沒有得到實現?創業者制定的目標最後通過他的努力實現了,我覺得就可以定義為他成功了。 我曾經失敗過,而且失敗得轟轟烈烈,我覺得成功時總結的經驗往往是扭曲的,但一個人失敗後的總結教訓那才是真的值錢的,所以我覺得我還是有一些價值的,如果和他們交流,我更願意談我失敗的過程和我的一些體會。 關於投資理念,我覺得是這樣的:沒有把握的事不要投,千萬少投一些。如果你覺得一個項目可投可不投一定不要投,如果把握不大,不要投。在現在的社會裡面,在現有經濟高速成長期,機會是很多的,投資要少,但一旦投最好要把這個投資投好,能讓這個投資獲得巨大的成功。

作為一個公司它其實就是提供產品,滿足消費者的需要。但是首先一個前提,產品一定是好的產品,我知道社會對我有很多的誤解,我不願作太多的解釋,因為這個東西會越描越黑,哪怕是白的。首先任何一個成功的產品,如果它做的時間長,這個產品一定會對消費者有幫助,如果沒有幫助,一定不會做長久。 比如腦白金,銷售13年,銷售額還在創新高,但媒體朋友說腦白金是騙人的,這個不符合現實,一個東西騙一年兩年可以,現在已經13年了還在上升。 所以假設腦白金騙人,這麼多人又在買,是不是靠營銷?營銷固然重要,但是它的基礎一定是好產品,要產品本身對消費者是有幫助的。 我每天都在吃腦白金,我吃得挺好的,它改善睡眠,在全世界科學界、醫學界、營養專家是有共識的,包括王老師也吃過,柳傳志也吃過,大家都覺得這個改善睡眠真的好,但是一到媒體那裡就說不好,它賣了13年,銷量在上升,所以對睡眠肯定是有幫助的。

我的東西總被妖魔化,一被妖魔化你就會覺得我的產品針對消費者的心,針對消費者的弱點,其實那是你們炒著玩的。 我覺得一個企業想做大、做持久,一定要做好的產品,負責任的產品,否則這個公司根本做不起來,至少做不持久。 其實我的錢並不多,什麼叫錢? 鈔票才叫錢,我現在是巨人網絡、巨人投資相對來說錢多一點,巨人網絡是在美國上市的公司,那不是我的錢,那是公司的錢,我只不過擁有它的股份。 這個股份我是不會賣的,不賣就不是錢,那就是紙,因為我的股份都沒有轉成可以到市場流通,所以這部分不能夠算錢。但我比一般人還有一點錢。 至於這個錢將來怎麼處理? 我的想法是這樣的,在年富力強階段還是處於創業、發展時候,這時候主要的精力還是放在公司獲取利潤方面,我現在覺得好像也力不從心了,或者接班人都已經就緒到位了,我就退休了。

退休之後進入第二階段,花錢階段,大部分錢花在慈善有關方面。按照比爾•蓋茨、巴菲特他們的說法,其實花錢比掙錢更難,你很難把錢用在刀刃上去,資金用在刀刃上,肯定要動很多腦筋,很辛苦。我知道這塊將來具有很大挑戰性,如果我精力不行的時候,我的主營業務就放到那個上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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