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的官員共分九品十九級。
一品:紅珊瑚頂戴(純紅),九蟒五爪蟒袍,仙鶴補服。準乘八人抬綠呢大轎。
二品:紅起花珊瑚頂戴(雜紅),九蟒五爪蟒袍,錦雞補服。準乘八人抬綠呢大轎。
三品:藍寶石及藍色明玻璃頂戴(亮藍),九蟒五爪蟒袍,孔雀補服。準乘八人抬綠呢大轎。
四品:青金石及藍色涅玻璃頂戴(暗藍),八蟒五爪蟒袍,雪雀補服。準乘四人抬藍呢轎。
五品:水晶及白色明玻璃頂戴(白),八蟒五爪蟒袍,白鷳補服。準乘四人抬藍呢轎。
六品:硨磲及白色涅玻璃頂戴(白),八蟒五爪蟒袍,鷺鷥補服。準乘四人抬藍呢轎。
七品:素金頂戴(白),五蟒四爪蟒袍,鸂鵣補服。
八品:起花金頂戴(白),五蟒四爪蟒袍,鵪鶉補服。
九品:鏤花金頂戴(白),五蟒四爪蟒袍,練雀補服。
未入流:鏤花金頂戴(白),五蟒四爪蟒袍,黃鸝補服。
監察御史、按察使等監察、司法官員的頂戴、蟒袍均按正常品級,但補服的圖形卻一律繡獬豸,以示司法公正。
清朝的武官補服上所繡圖飾(蟒袍與文官同)
一品:麒麟。二品:獅。三品:豹。四品:虎。五品:熊。六品:彪(小老虎)。七品、八品:犀牛。九品:海馬。
清朝文官乘轎,武官騎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