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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第十節所謂德行就是一個“誠”字

金聲金事 曹云金 600 2018-03-16
我是一個藝人,當我做一個藝人的時候,尤其現在多棲發展,我告訴我自己,我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藝德,各個方面都要有所顧及,無論是相聲、節目還是影視劇。 比如說現在有個電影是個大導演的製作,然後檔期剛好和德云社的相聲演出安排在一個時間,其實這個不矛盾,哪個在頭里,就得記著哪個,先籤的電影合同,就先拍戲,先籤的演出合同,就先演出,就是誠信在先,魚和熊掌不可兼得。 做藝先做人,藝和德是不能分開的,我這個人看事情很簡單,還是舉個例子說事兒,大家都一目了然。拿演出來說,應了的演出就必須得去,不能找各種理由,身體原因、檔期原因,這都是強詞奪理,當初簽約的時候已經定下來了,除非大家都商量著,可以改,那才情有可原。不能說因為這場演出,人家投資方掙了3000萬,只給你200塊錢,你就不干了。要知道談這場演出的時候,你應的就是200塊錢的約,當初你答應人家了,你就得拿這個錢幹活兒。有的人看人家掙了3000萬,就在後台跺腳罵街:“憑什麼他掙了3000萬,就給我200塊錢?”道理很簡單,因為你就值200塊錢,嫌少當初你可以不接,但是接了就不能埋怨,不能看人家掙錢了,你又要人家分成,當初是你覺得你自身價值就值200,所以你才應下這200元錢的演出,這就是明擺著的道理。而且我這個人是這樣,答應了的事兒,我就必須去,我頭天應了人家演出,可能第二天高燒不退,那沒辦法,我也得上場,因為有約在先。

其實德行,在我眼裡就是一個誠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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