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傳記回憶 你因靈魂而被愛·張愛玲傳

第6章 05、炎櫻:有一種友誼,只能共青春

像張愛玲和炎櫻這種友誼,是只可以共青春,不可以共滄桑的。年輕的時候,元氣沛然,忽略那百孔千瘡,踮起腳尖,去夠那像月亮一樣的,生命本身的喜悅,而中年之後,沉重的肉身朝下拖,讓你不能夠多承擔一點點。 20世紀90年代初,在一本《青年文摘》上,我看到張愛玲寫炎櫻。文章開頭第一句是:我的朋友炎櫻說:“每一個蝴蝶都是從前的一朵花的靈魂,回來尋找它自己。” 作為一個文藝小青年,我當即為這句話傾倒,再朝下看,這位炎櫻妙語如珠,她說:“月亮叫喊著,叫出生命的喜悅;一顆小星是它的羞澀的迴聲。”第一次看人用“叫喊”形容月亮帶來的歡喜,卻也道盡了它的璀璨。她也有調皮的時候,在報攤上翻畫報,統統翻遍之後,一本也沒買,報販諷刺她說:“謝謝你!”她毫不客氣地回答:“不用謝!”

她去猶太人的店裡買東西,討價還價,把錢包翻給老闆看,說:“你看,沒有了,全在這兒了,還多下二十塊錢,我們還要喫茶去呢。專為喫茶來的,原沒有想到要買東西,後來看見你們這兒的貨色實在好……” 張愛玲寫道:“店老闆為炎櫻的孩子氣所感動—也許他有過這樣的一個棕黃色皮膚的初戀,或是早夭的妹妹。他淒慘地微笑,讓步了。'就這樣吧。不然是不行的,但是為了喫茶的緣故……'他告訴她附近哪一家茶室的蛋糕最好。” 幾句話,描繪出一個慧黠、靈動、神采飛揚的女孩,在張愛玲那些滿目瘡痍的小說進入我的視野之前,驚艷現身。然後才知道,這位炎櫻,又名獏夢,即吃夢的小獸,這是張愛玲為她取的名字,可見對她的愛。她姓摩希甸,父親是阿拉伯裔錫蘭人(今斯里蘭卡),在上海開摩希甸珠寶店,裡描述的那個珠寶店,就是炎櫻父親的家業。她母親是天津人,所以她有一半中國血統,她在香港大學與張愛玲同窗,在張愛玲的早年生活裡,炎櫻是非常重要的一個人。

張愛玲的散文《氣短情長及其他》裡有她。 有一位小姐說:“我是這樣的脾氣。我喜歡孤獨的。”獏夢低聲加了一句:“孤獨地同一個男人在一起。” 獏夢說:“許多女人用方格子絨毯改制大衣,毯子質地厚重,又做得寬大,方肩膀,直線條,整個地就像一張床—簡直是請人躺在上面!” 是刻薄了點兒,但刻薄得機智又幽默。而在《雙聲》裡,她和張愛玲從俄羅斯與日本的民族文化,談到死去時要穿什麼樣的禮服,兩人靈感頻發,顯見得是無須多言卻又言之不盡的靈魂伴侶。張愛玲的再版時,炎櫻給她畫封面:“象(像)古綢緞上盤了深色雲頭,又像(像)黑壓壓湧起了一個潮頭,輕輕落下許多嘈切嘁嚓的浪花。細看卻是小的玉連環,有的三三兩兩勾搭住了,解不開;有的單獨象(像)月亮,自歸自圓了;有的兩個在一起,只淡淡地挨著一點,卻已經事過境遷—用來代表書中人相互間的關係,也沒有什麼不可以。”“炎櫻只打了草稿。為那強有力的美麗的圖案所震懾,我心甘情願地像(像)描紅一樣地一筆一筆臨摹了一遍。”

“震懾”和“心甘情願”,都是用得很重的詞。 雖然她也寫到兩人吃蛋糕時各自付賬,且為乘三輪車的費用爭執不已,但那種薄嗔更像閨密之間“曬友情”,唇槍舌劍間透著沒拿對方當外人的親暱。 正因如此,張愛玲20世紀90年代創作、本世紀才問世的里,關於炎櫻的文字是最讓我產生違和感的那一部分。那是一本“狠辣”之書,張愛玲一路寫下去,見佛滅佛,見魔滅魔,從父母到姑姑、弟弟,連她自己,一個都不放過。但別的人的陰暗面,在以前的文章裡尚有伏筆,唯獨炎櫻,她在小說裡稱為“比比”的這個女孩,看上去突兀而陌生。 港戰時差點兒被炸死,劫後餘生的盛九莉想:“告訴誰?難道還是韓媽?楚娣向來淡淡的,也不會當樁事。蕊秋她根本沒想起。比比反正永遠是快樂的,她死了也是一樣。”

對於好友的死也不會放在心上,比比似乎快樂到沒心沒肺的地步。但她同時又是高姿態的,姑姑對盛九莉說,比比成天叫你穿奇裝異服,她自己的衣服並不怪。盛九莉知道這是因為比比個子不高,又一直有發胖的趨勢,不適合做太時髦的裝扮,但比比才不會說這樣自我貶損的話,只是說盛九莉“蒼白退縮,需要引人注意”。像是好友之間的打趣,但說的人有幾分是真心,聽的人也明白她有幾分是真心,反正盛九莉是存在了心裡。 比比在盛九莉面前有高姿態的理由,她漂亮活潑,追求者甚眾,她對追求者很有一套,對於嚴肅的她會挑逗,對於熱絡的,她會特意莊重,像是錢鍾書在裡說的,她握著一把男朋友在手裡玩。她從不誇別人漂亮,說起別的女孩她總是做倒了胃口狀,雖然因為個子矮、腿短,讓個高腿長的張愛玲碰到她的腿時很不適應,但她對盛九莉青裡泛紫的長腿也很反感,覺得像“死人肉”。

這個叫比比的女孩,精明、現實,善於貨比三家,奉行失節事小吃虧事大,這使得她有時還有一絲絲粗鄙,比如蘸了唾沫去搓土布,看它會不會掉色。 在中,炎櫻從快樂的吃夢的小獸,還原成了一個太通俗的女孩,通俗得我們在鄰居家就能見到,張愛玲和炎櫻的各種芥蒂因此無遮攔地舖展開來,寫時,張愛玲和炎櫻已疏於聯繫。 1952年,張愛玲離開內地來到香港,她一度前往日本與炎櫻匯合,以為是赴美的快捷路徑,三個月後無功而返。但炎櫻在日本顯然過得不錯,張愛玲曾對她後來的知己鄺文美說:“無論誰把金錢看得重,或者被金錢沖昏了頭—即使不是自己的錢,只要經過自己的手就覺得很得意,如炎櫻在日本來信說'憑著自己的蹩腳日文而做過幾billions(數以十億)的生意'—我都能明了。假如我處在她的位置,我也會同她一式一樣—所以看見一兩個把金錢看得不太重的人,我總覺得詫異,而且非常佩服。”

我不知道她這話是不是在讚美鄺文美,但她口口聲聲能理解的同時,隱約亦有不以為然,拿自己打底,不過是給予更辛辣的諷刺。這也可以看出兩人主場的變換,早年在中國,炎櫻仰仗張愛玲得以結識蘇青、紀弦、池田篤紀等人,在給朋友的信裡,炎櫻描述張愛玲的風光,說:“你真不知道現在同愛玲一塊出去有多討厭……一群小女學生跟在後面唱著'張愛玲!張愛玲!'大一點的女孩子回過頭來上下打量。”連外國人都上前求籤名。炎櫻因此也有了作家夢,並且當真試作了幾篇小文,張愛玲熱心地幫她翻譯成中文。 但隨著張愛玲遠離故土,一時不為人所知,生活能力又差,昔日風光日漸式微。無論在日本,還是在美國,炎櫻都比她更能找到感覺,炎櫻一到日本就有船主求婚,在紐約,也是倚仗她的人際關係,張愛玲才得以進入救世軍辦的貧民救濟所。兩人還走動著,炎櫻陪張愛玲去看胡適,之後她到外面打聽了一下,回來對張愛玲說:“你那位胡博士不大有人知道,沒有林語堂出名。”

境遇的轉換,使得炎櫻原本就有的高姿態更加凸顯,張愛玲對她原本就有的不滿也隨之水漲船高。我們不能說,張愛玲那篇寫的就是她們的故事,但可以想見,同學飛黃騰達後的冷落,張愛玲一定深刻地感受過。何況這時,張愛玲已有了更好的閨密鄺文美。 鄺文美是作家、評論家宋淇的夫人,曾就職於設在香港的美國新聞處。張愛玲赴美之前也在該處任翻譯,倆人得以相識。鄺文美不像炎櫻那樣光芒四射,張愛玲認為這是她犯不著以才氣逼人。張愛玲給鄺文美的許多信裡都有對她性情的讚美,從字裡行間,我們可以拼湊出一個溫婉善意宜室宜家的端方女子,是張愛玲心中最理想的那種形象。除了各種經得住考驗的美德,她對張愛玲也有遠比炎櫻更多的愛,在她的耐心聆聽面前,張愛玲逸興遄飛滔滔不絕,卻也知道她需要照顧家人,所以每到晚上八點必然催她回家,並詼諧地把她稱為“我的八點鐘灰姑娘”。

1955年,張愛玲離港赴美,她在美國給鄺文美寫的第一封信,提及宋淇夫婦轉身離去時說,她心裡轟然一聲好像天塌下來一樣,喉嚨被堵住,眼淚流個不停。之前張愛玲也曾為炎櫻落過淚,但那是她和炎櫻約定一道回上海,炎櫻卻撇下她先走了時。 張愛玲在這封信裡還說:“我絕對沒有那樣的妄想,以為還會結交到像你這樣的朋友,無論走到天涯海角也再沒有這樣的人。”她說得不錯,就算是老朋友跟鄺文美也沒法兒比。剛到美國的張愛玲大概很受了些炎櫻的冷遇,兩個月後,她給鄺文美的信裡又寫道:“Fatima(炎櫻英文名)並沒有變,我以前對她也沒有illusions(幻想),現在大家也仍舊有基本上的了解,不過現在大家各忙各的,都淡淡的,不大想多談話。我對朋友向來期望不大,所以始終覺得,像她這樣的朋友也總算了不得了。不過有了你這樣的朋友之後,也的確是spoil mefor otherfriends(寵壞了我,令我對其他朋友都看不上眼)。”

看到沒有,在張愛玲的筆下,炎櫻成為她的閨密,是她“對朋友期望不大”的產物,她還曾跟鄺文美說:“'宗教'有時是扇方便之門。如炎櫻—她固信教,不說謊,可是總有別的辦法兜圈子做她要做的事。我覺得這種'上帝'未免太笨,還不容易騙?” 即使這話不算諷刺,也未免看得太透,通常看透又說透,而且是跟第三者說透時,那友誼已所剩無幾。張愛玲還有一段話,是幫鄺文美詮釋她和一位好友的交情,卻也像是她和炎櫻友誼的稀落的註腳:“如果老朋友再會晤的時候忽然不投機起來,那是以前未分開的時候已經有了某些使人覺得不安的缺點,已經有了分歧。” 的確是這樣,她在香港、在上海時,對於炎櫻的高姿態,對於她不夠愛自己,都已有芥蒂。但是,那時候,她還很年輕,即使已有自閉傾向,還有一部分是朝外面打開著的,對於外界,有一種年輕人的興致與好奇心。炎櫻的聰慧善悟、神采飛揚,尚且能夠吸引她,即使她不夠愛自己,即使有時暗自生一肚子氣,年輕的時候,也有足夠的氣力抵擋與忽略這些,去看見對方的好,汲取那些有益的能量。

而到了張愛玲的紐約時期,她已經閱盡千帆,人生失意,理想還在遙遠處閃著光,她的靈魂和身體都很疲憊。時間不夠用,精力也不夠用,她須得刪繁就簡,在有了更好更愛她的女友之後,炎櫻,就成了她大刀闊斧刪去的那一部分。 表面上看,她和炎櫻分開,是因為她結了婚,賴雅將她帶離炎櫻居住的紐約,事實上,這只是一個契機,讓她終於能夠與這位日漸發達也益加陌生的舊友分道揚鑣。 1960年,張愛玲給鄺文美的信裡寫道:“Fatima上月結婚,自紐約寄請帖來,對像不知道是醫生還是博士,我也沒查問,大家都懶寫信。” 事實上,應該是她更懶得寫信,這固然是她中年之後深居簡出,懶得與絕大多數人通信,但她對炎櫻的冷漠,更來得心意如鐵。據張愛玲文學遺產繼承人,也是唯一看過張愛玲留下的全部資料的宋以朗先生介紹,炎櫻曾經給張愛玲寫了好幾封信,張都未予回复。炎櫻在某封信的開頭說:“我不知道我做錯了什麼,使得你不再理我。”看到這句是不是挺傷感?無緣無故地就被少年時的好友甩了,甚至連解釋反省的機會都沒有。可是接下來,炎櫻又開始誇耀她掙了多少多少錢,全然不顧張愛玲當時灰暗的心情。 不是所有人,都能原諒朋友一生得意揚揚愛炫耀,張愛玲對這一點尤其反感。她曾寫她小時候剛到上海時,給她天津的玩伴寫信,描寫她的新家,寫了三張信紙,還配了插圖。 “沒得到回信—那樣的粗俗的誇耀,任是誰也要討厭吧?” 炎櫻的自我誇耀,即使不算粗俗,也常常是淺薄的,1992年,她給孀居多年的張愛玲寫信:“你有沒有想過我是一個美麗的女生?我從來也不認為自己美麗,但George(炎櫻丈夫)說我這話是不誠實的—但這是真的,我年幼的時候沒有人說我美麗,從來也沒有—只有George說過,我想那是因為他愛我……”我想像張愛玲看到這封信時的反應,是啼笑皆非呢,還是在心裡說,真是受夠了? 其實炎櫻的誇耀,只是一種積習,不完全是想佔朋友上風。 1995年年底,她對採訪她的司馬新說,她又要做新娘了,並且用中文誇獎自己“好厲害”。司馬新作為張粉,對她有愛屋及烏的欣賞,覺得她確實好厲害。便是我這局外人,也覺得這種自誇有她的一種可愛,張愛玲與炎櫻的友誼走到那一步,是因為她倆都是太自戀的人,她不夠愛她,她,也不夠愛她。 世上的友誼和愛情一樣,有許多種類,像張愛玲和炎櫻這種友誼,是只可以共青春,不可以共滄桑的。年輕的時候,元氣沛然,忽略那百孔千瘡,踮起腳尖,去夠那像月亮一樣的生命本身的喜悅,而中年之後,沉重的肉身朝下拖,讓你不能夠多承擔一點點。從這個角度來說,張愛玲與炎櫻曾經的友誼也是可喜又可貴的,因為,那才是青春的友誼,帶著少女氣質的友誼,就像,我們都曾有過的那些友誼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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