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傳記回憶 在歷史的拐點上·世紀偉人鄧小平的智慧和膽識

第39章 三、堅決地按原則辦事,決不俯仰由人

中英兩國政府簽署了中英聯合聲明,澳門問題的談判,自然地提到議事日程上來了。 早在明朝,葡萄牙人已開始在澳門進行貿易和修建洋房居住。於1583年,在澳門居留的葡萄牙人在未經明朝政府同意下,自行成立澳門議事會進行葡萄牙社區的自治管理,但葡萄牙仍每年付500兩白銀予明政府與其後的清政府為地租。由於澳門有葡萄牙人聚居和日本倭寇的活動,明朝於1608年(萬曆三十六年),香山知縣蔡善繼以《條議制澳十則》加強對澳門的管治。 1614年,朝廷採納兩廣總督張鳴岡的上書,加強澳門的軍事防範。 1616年,葡萄牙任命卡洛告為澳門總督(簡稱:澳督),但並沒有到任。 1623年,葡萄牙任命馬士加路也為澳督,並正式到澳門就職。由於最初只負責澳門防務,澳督官邸亦設於大砲台。 1749年(乾隆14年),清政府頒布《澳夷善後事宜條議》以完善對在澳外國人的法律,並將其葡文石碑豎立於議事亭。 1783年4月4日葡萄牙海事暨海外部部長以葡萄牙女王名義發布《王室制誥》後,議事會逐漸失去大部分權力,而作為葡萄牙國家代表的澳門總督的權力則不斷擴充膨脹。

1842年,清政府與英國簽訂《南京條約》割讓香港後,葡萄牙派代表與清朝欽差大臣愛新覺羅耆英談判,要求豁免地租銀,並由葡萄牙軍隊駐防澳門半島。清政府斷然拒絕葡萄牙的要求,但維持已給予葡萄牙的各樣優待。及至1845年11月20日,葡萄牙女王瑪麗亞二世單方面宣布澳門為自由港,除容許外國商船停泊進行貿易活動外,更拒絕向清朝政府繳納地租銀。 1846年4月澳督亞馬留上任後,隨即推行一系列殖民統治政策。 1846年5月,亞馬留單方面宣布對澳門華籍居民徵收地租、人頭稅和不動產稅,把只對葡萄牙居民實行的統治權,擴大到華籍居民。亞馬留之舉立即引起駐澳的清朝官員的嚴重抗議與交涉。但從1849年開始,亞馬留悍然將清朝官員趕出澳門和搗毀清朝海關,並停止向清政府繳納地租銀。亞馬留的舉動,進一步激起了華籍居民的民憤。結果,亞馬留在同年8月22日被刺殺身亡。

1862年葡萄牙曾與清政府草簽《中葡和好貿易條約》,欲將澳門地區轉為葡萄牙之屬地,但被發現而告終。直至1886年(光緒12年),葡萄牙與英國代表藉鴉片緝私徵稅的合作與清政府談判。結果於1887年,清政府與葡萄牙先後簽訂了《中葡里斯本草約》、《和好通商條約》,條約列明:“由中國堅準葡國永駐管理澳門以及屬澳之地,與葡國治理他處無異”。不過為避免主權徹底喪失,清政府保留了將澳門讓與他國的權利,葡萄牙若想將澳門讓與他國,必須經過中國同意。 自1971年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取得聯合國合法席位後,便開始為香港與澳門的主權問題採取外交行動。時任國務院總理周恩來對此非常關注,中國駐聯合國代表黃華亦於1972年3月為此致函聯合國非殖民地化委員會申明中國政府的立場:“香港和澳門是被英國、葡萄牙佔領的中國領土,解決香港、澳門問題是中國主權範圍內的事,是作為一個主權國家的中國要對被佔領的領土恢復執行主權的問題,而完全不是屬於通常的殖民地範疇的問題,更不是使其獲得獨立的問題。”同年11月8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決議案,將香港和澳門於殖民地名單剔除,此舉為中國和平解決香港與澳門的主權問題製造了有利的背景條件。

1974年4月25日,葡萄牙一批中下級軍官所組成的“武裝部隊運動”將持續執政42年的極右政權推翻,新政府開始民主化進程。當時的葡萄牙新政府實行非殖民化政策,承認澳門不是殖民地,而是中國領土。 1975年12月31日,葡萄牙將最後一批駐澳門軍隊撤離。 1976年,葡萄牙總統安東尼奧·拉馬略·埃亞內斯出席聯合國大會,與中國駐聯合國代表黃華談及中葡建交與澳門問題之事宜。經過兩年的洽商,1979年2月8日,葡萄牙與中華民國斷絕邦交,2月9日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交換《建交公報》。中葡雙方共同肯定澳門是中國領土,至於歸還時間與細節將在適當時間由兩國政府談判解決。至此,葡萄牙的改變與行動為中葡關係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中葡正式建交後,兩國官員開始頻繁互訪。 1980年3月,澳門總督伊芝迪應北京政府邀請進行訪問。而中國亦曾派出不少官員(如:任仲夷、習仲勳)造訪澳門。隨著兩國友誼的增進,最高領導人也開始進行互訪。 1984年1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李先念訪問葡萄牙,與葡萄牙總統埃亞內斯會面就澳門問題交換意見。 1985年5月葡萄牙總統訪問中國,與中國當時的最高領導人鄧小平會晤,同表友好地解決澳門問題。 當時在更為複雜的香港主權問題上,中國與英國已達成多項共識,包括《中英聯合聲明》的草案。中葡關係亦穩定發展,談判解決澳門問題的條件與時機日漸成熟。 1986年5月20日,中國與葡萄牙政府正式發布新聞公報,宣布6月30日在北京展開澳門問題的談判,解決澳門問題。到6月,中國代表團由周南率領歡迎葡萄牙代表團,並在歡迎詞指出:“中葡兩國就澳門問題的談判,將是夥伴之間的關係,而不是對手之間的關係。”自此,中葡兩國正式就澳門問題舉行會談。

四輪會談全在中國首都北京舉行,分別是: 第一輪會談於1986年6月30日-7月1日舉行; 第二輪會談於1986年9月9日-10日舉行; 第三輪會談於1986年10月21日-22日舉行; 第四輪會談於1988年3月18日-23日舉行。 第一輪會談開始時,中國代表已建議會談總議程: 1.中國政府對澳門行使主權的有關問題; 2.中國對澳門行使主權後的安排; 3.過渡時期的安排。 葡萄牙代表同意中國代表提出之總議程並按之討論。其次,中國代表提交了《中葡聯合聲明》草案的中、葡、英文版本,並對此作出簡要的說明解釋。 第二輪會談時,中國代表提交《中葡聯合聲明》的附件,並作出相關說明。葡萄牙代表團表示需要對全部文件進行深入研究後,才能作出全面的評論,故提議在第三輪會談上才作出全面評論。最後,雙方就第三輪會談的時間、第三輪會談後成立工作小組的時間和中國代表團長周南在11月訪問葡萄牙之新聞公報細節等進行了磋商,取得了廣泛的一致。

直到第三輪會談,葡萄牙代表終於評論首兩輪會談中國代表團所提交的文件,並將中國的意見分為“同意、接受的”、“需要作出適當修改和補充的”和“需要進一步弄清一些概念的確切內容和含義後才能做出評論的”。中國代表隨即讚許葡萄牙代表的積極回應,並就葡萄牙代表所提及的一些擬修改的問題進行磋商。會談當中,葡萄牙代表更主動提議將部分重要的、實質性的、難度較大的問題在周南訪問葡萄牙時,才與葡萄牙總統和總理磋商。但周南表示:“不能將我的訪問視為一輪關於澳門問題的談判,也不能以我的訪問來代替關於澳門問題的正式會談。我在與貴國領導人的會晤中,如談到澳門問題,也只能是我們在談判中遇到的重要的、懸而未決的問題,而不是把所有的問題留到訪葡時才解決。”其後,雙方就設立工作小組的細節進行具體討論和將所提出的全部協議文件草案。最後,雙方同意工作小組在周南訪問葡萄牙後便開始工作。

首三輪會談,中葡雙方討論比較順利。但在周南訪問葡萄牙時,葡萄牙政府就交還澳門的日期上改變原本的立場,並將此日期要延至下世紀初。結果,周南在會晤葡萄牙總統後,取消了原定的參觀訪問計劃。其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在1986年12月31日鄭重聲明:“在2000年前收回澳門是中國政府和包括澳門同胞在內的十億中國人民的不可動搖的堅定立場和強烈願望,任何超越2000年後交回澳門的主張,都是不能接受的。”1987年1月6日,葡萄牙國務會議經過4個多小時的討論後,原則上同意1999年將澳門治權交還中國。中葡兩國在解決了此爭議後,1987年3月18日開始第四輪的會談。 第四輪會談中,中葡雙方代表團共同表示不希望再遇到重大障礙,並期望是次會談為澳門問題之最後一次談判回合。由於雙方的誠意,即使在澳門葡裔人士擁有雙重國籍和保護澳門的葡萄牙文化特色仍有分歧,但都給雙方尊重態度和相互讓步解決了。最終,中方容許澳門葡裔澳門人士自行選擇國籍(即中國籍或維持葡萄牙國籍),而中方亦尊重澳門的葡萄牙文化特色。經過四輪會談後,雙方聯合發表新聞公報,宣布兩國已就澳門問題達成協議,並將於3月26日在北京舉行草簽聯合聲明的儀式,儀式由兩國的政府代表團團長進行草簽。

1987年4月13日,中國總理和葡萄牙總理分別代表中葡兩國政府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西大廳正式簽署《中葡聯合聲明》。 1987年,中葡兩國各在各自政府內取得《中葡聯合聲明》的批准。中葡兩國政府終於在1988年1月15日互換批准書,《中葡聯合聲明》正式生效。 中葡聯合聲明正式換文之後,1988年1月15日,成立了中葡土地小組,開始了澳門的歸程時期。 鄧小平首創的“一國兩制”構想圓滿地解決了香港、澳門問題,有利於香港的穩定、澳門的繁榮。中英聯合聲明簽署之後,各國商人到香港來投資建廠建立商貿機構的反而多起來,他們都希望1997年後鑽英國經濟勢力弱化的空當,因而流入的資金遠遠超出流出的資金。這使香港更加安全、穩定、繁榮。

同樣,中葡聯合聲明公佈於世後,國際投資不斷湧進;大規模的填海工程即將完成;幾百年來沒有的深水港和飛機場正在準備動工;珠海市的橫琴島,與澳門的路環島和氹仔島隔海對望,將來會提供給澳門以更大的空間。此外,“一國兩制”也是我們解決台灣問題的模式。香港、澳門問題的圓滿解決使我們更有信心海峽兩岸必將統一;“一國兩制”也為解決國際爭端提供了一種方案,對世界和平事業不能不說是一個偉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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