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傳記回憶 中共中央一支筆·胡喬木

第32章 毛澤東頻頻致函胡喬木

擔任中央人民政府發言人,擔任新聞總署署長,胡喬木跟毛澤東的聯繫頻繁。不過,已經進了北京城,雖然同住中南海,畢竟不像在延安那樣喊一聲就過來。何況胡喬木擔任了許多職務,要參與許多社會活動。因此,毛澤東常常給胡喬木寫便函。如今,透過這些毛澤東便函,倒是可以看出胡喬木當年的工作情形。 1949年10月21日,毛澤東一份便函如下—— 三天后,毛澤東又寫一函—— 毛澤東提及的“這類新聞”,是指進駐新疆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逮捕了原國民黨軍隊中的反動分子的新聞。彭,彭德懷。甘,甘泗琪。他倆當時擔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野戰軍司令員及政治部主任。可見毛澤東慮事甚細,很注意新聞的分寸。 在胡喬木兼任《人民日報》社長時,總編輯為鄧拓。 1949年12月1日,鄧拓寫了關於《人民日報》存在問題及進行改革的意見,給陸定一、胡喬木並報毛澤東、劉少奇。毛澤東作瞭如下批語——

1950年元旦,正在莫斯科訪問的毛澤東發來電報—— 1950年1月14日,毛澤東又發電報給胡喬木,告知“我今晚九時動身去列寧城參觀,要三天才能回來”。毛澤東囑這三天內《人民日報》社論“由少奇同志看過即可發表”。 2月14日,毛澤東發來頗長的電報,註明“限即刻到”,交“少奇、喬木”。毛澤東要他們“將新華社(社)論《中蘇友好合作的新時代》一文立即作如下之修改,然後隨條約一道於今夜廣播”。毛澤東陳述了六條意見,最後寫道:“以上刪改,請喬木負責改好校正無訛,並請少奇同志精校一遍,務使毫無遺憾,與中蘇雙方所發表的條約及協定內容完全一致,否則參差不齊,影響很壞,至要至要!” 1950年9月29日,毛澤東致函胡喬木,指出:“請查過去宣傳中有無規定在1950年打台灣的事,有人說他看過元旦文件內說今年要打台灣的話,未知確否?以後請注意……”

在1950年10月21日,毛澤東連發兩函給胡喬木: 吳耀宗當時任中華基督教青年會全國協會出版組主任,他在《光明日報》上發表了《這樣推進基督教革新運動》一文。 在1950年11月3日,毛澤東致函胡喬木—— 此處提及的是北京大學曾昭倫教授等三百多人聯名致函毛澤東,表示抗議美國發動侵朝戰爭。 翌日,毛澤東致函胡喬木,則是關於發表《各民主黨派聯合宣言》(羅隆基起草,關於各民主黨派全力擁護抗美援朝)—— 11月17日,毛澤東致胡喬木函指出:“《參考消息》上,無根據地亂安題目,幫助美國人恐嚇中國人,也應加以整頓。” 毛澤東素來重視報紙,閱報甚細。他給胡喬木寫了那麼多的信件,表明他對新聞工作的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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