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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開闢了一個時代的思想家盧梭

懺悔錄 卢梭 12053 2018-03-16
盧梭(1712-1778)是法國十八世紀最傑出的思想家之一,也是一位具有深遠影響的文學家。他的一生是被侮辱與被損害的一生。他的出身和生活經歷比孟德斯鳩和伏爾泰較為接近人民,因而思想也更為激進。他是封建社會憤慨的抗議者。他反映了小資產階級的某些願望。在後來的資產階級革命中,他的論著成為激進民主派的精神嚮導。 盧梭於1712年6月28日生於日內瓦一個小資產階級鐘錶匠的家庭。他的祖先是法國血統,信奉加爾文新教,為逃避天主教的宗教迫害,在十六世紀中葉移居日內瓦,並取得了“公民”的資格。他在這個民主政體的共和國,新教的中心城市度過了他的童年,對它感情很深,他一生都以“日內瓦公民”自詡。 他自幼喪母,父親對他從不束縛和管教,對他的教育不外是和他一道讀文藝小說。父子兩人讀起來往往通宵不眠,直到第二天清晨聽到燕子呢喃的時候。盧梭在他童年時代所讀過的大量書籍中,最喜愛的是普魯塔克的《希臘羅馬名人傳》。他後來回憶說,那些古代的歷史人物,使他“形成了自由思想和民主精神,以及不願忍受奴役和束縛的驕傲性格”。

盧梭很小就寄人籬下,十四歲被迫外出謀生。他在店舖裡當過學徒,受盡了老闆的折磨。但這不僅沒有使他不羈的性格就範,倒是更激起他的反抗。一次,他到郊外遊玩,樂而忘返,最后城門已閉,他不願意回去受東家的懲罰,決然不辭而別,離開了日內瓦,開始了他的流浪生活。這時,他還不到十六歲。 他流浪過很多地方。因為衣食無著,他被送進都蘭的宗教收容所。天主教會用哄騙和逼迫的辦法使他改變了原來對新教的信仰,成了天主教徒,但他一生對天主教都很反感。他在店舖裡當過伙計,後無緣無故被趕走;他做過貴族家庭的隨從,不久,他寧可與流浪漢到自由天地裡去遊歷,放棄了向上爬的前程;他進過宗教學校,實在不能忍受那種“監牢式的生活”,於是一走了事。他在流浪中,廣泛接觸了社會生活的實際,親眼看到農民是如何受壓榨,平民是如何被損害,從統治階級橫行霸道中,痛感在那個社會裡“強權即公理”;他在受苦的生活裡,受盡富貴人家的白眼和虐待,卻得到勞動人民的照顧和幫助,深切體會到“在人民中,純樸的感情到處可見,而在上等階級裡,只講利害與虛榮”。所有這一切在他心裡“種下了反對不幸的人民所遭受的苦難的根苗”,使他後來在自己的論著裡對這個時代、社會發出了激忿的抗議。

他流浪生活開始不久,就認識了瓦朗夫人。每當遇到困境,他便去投靠她。從1732年起,他先在尚貝里地方瓦朗夫人的家裡過了幾年,學習了音樂,成為音樂教師。 1736年,他們又移居到阿爾卑斯山麓一個小村莊沙爾麥特,在這裡,他廣泛學習了數學、天文學、歷史、地理,系統地鑽研了唯物主義哲學。他特別喜愛當時剛出版的伏爾泰的《哲學通訊》,他說:“這部作品引起了我對學術的極大熱情”。他還參加田園勞動,在葡萄熟了的時候,與農民一起分享收穫的愉快。他常年生活在山區優美的景色中,培養了他以後在文學作品中表現得很動人的對大自然的美感。 1742年,他前往巴黎,口袋裡帶著他所發明的音樂簡譜法。他把簡譜法呈給法蘭西學士院,學士院被保守迂腐的學究所控制,完全否定了他的發明創造。他謀得駐意大利使館秘書的職務,不久又因與上司不合而丟了飯碗。他回巴黎後,以抄寫樂譜為生,同時,應狄德羅、達朗貝之約,替《百科全書》寫音樂方面的稿子。他和狄德羅友誼很深,狄德羅被捕入獄,他上書要求釋放,並聲稱願意陪同過監獄生活以示抗議。 1749年,在從巴黎到範塞納監獄去探望狄德羅的路上,他看到第戎學院公開徵文的廣告,題目是:“科學與藝術的複興對改良風俗是否有益”。在狄德羅的鼓勵下,盧梭寫了《論科學與藝術》這篇論文去應徵,中選後,他的名聲很快傳遍了法國。 1755年,第戎學院又以“人類不平等的起源”為題公開徵文,盧梭再一次撰文應徵。他的論文雖然沒有中選,但出版後影響更大,這就是他著名的。盧梭不僅在這兩篇文章裡表現了駭世驚俗的激進思想,而且在生活為人上,也表現出獨立不羈、與貴族統治階級不同流合污的反抗態度。宮廷演出他的歌舞劇《鄉村占卜師》(1752)時邀他出席,他故意不修邊幅以示怠慢。國王要親自“賜給”他年金,他為了潔身自好,“以後敢於講人格獨立、主張公道的話”,而不去接受。他非常厭惡“巴黎的繁華和上流社會的奢侈”,從1756年起,隱居到巴黎近郊的蒙特莫朗西森林附近,直到1762年。在這裡,他發表了他的《給達朗貝論戲劇的信》(1758),出版了《新愛洛伊絲》(1761)、(1762)、(1762)三部重要的作品。也是在此期間,他強烈的個人主義和落落寡合的性格,使他與狄德羅以及百科全書派的朋友產生裂痕;他因對戲劇意見不一,和伏爾泰、達朗貝也進行了激烈的爭論。

他的為人和論著,早為統治階級所嫉恨。 1762年出版後,大理院下令焚燒,並要逮捕作者,盧梭不得不逃往瑞士。瑞士當局同樣下令燒他的書,他不得不逃到普魯士的屬地莫蒂亞。教會發表文告宣布盧梭是上帝的敵人,他在莫蒂亞又無法容身而不得不流亡到聖彼得島。管轄該島的伯爾尼政府命令他離開,他又被迫到英國去找哲學家休謨。在封建政府和反動教會迫害下,盧梭的精神受到莫大的刺激,幾乎失常。他到英國後不久和休謨發生了爭吵,只好化名回到法國,長期在外省各地輾轉逃避,直到1770年才重返巴黎。在這漫長的逃亡生活期間,他發表了他多年編成的《音樂辭典》;為了答復反動派的攻擊和污衊,他寫了《山中來信》(1764),這更引起了教會對他的嫉恨。從1765年起,他著手寫他的自傳。

盧梭的晚年是孤獨、不幸的。他仍受到封建統治階級嚴密的監視。在街上,貴族的車輛故意去撞他或濺他一身泥。他過著清貧的生活。在完成之後,他又寫了自傳的續篇《漫步遐想錄》。 1778年7月2日,他悲憤的一生結束了。法國資產階級革命後,1794年,他的遺體在隆重的儀式下移葬於巴黎的先賢祠,在伏爾泰墓的旁邊。 盧梭的理論著作是革命前夕資產階級輿論準備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這些論著猛烈地抨擊了整個封建主義的意識形態、上層建築,同時,從理論上回答了資產階級革命前夕所提出的一系列社會、政治問題,明確地提出了反映資產階級要求的口號和政治方案,直接為資產階級革命服務,因而,在人類思想發展史上,佔有重要的地位。盧梭的理論著作數量不少,主要的有以下幾部:

《論科學與藝術》(1750)是盧梭第一篇重要的論文。它是應第戎學院公開徵文而寫的,對徵文的題目“科學與藝術的複興對改良風俗是否有益”給了完全否定的答复。論文分兩部分,第一部分論述科學與藝術在歷史上的消極作用,第二部分論述科學與藝術何以“有害”。 這篇論文籠統否定科學與藝術,缺乏科學的具體分析。但它一開始就表現出一種敢於反對“人人尊敬的一切事物”的戰鬥精神和傲視傳統觀念的叛逆態度。當盧梭一筆否定科學與藝術的時候,他實際上是指向統治階級的文明,指向封建貴族的繁文縟節、虛偽的談吐、華麗的詞章、輕佻的文學藝術。他認為這些文明掩蓋了社會的罪惡,在文明的“虛偽的面幕”下邊,是“猜忌、恐怖、冷酷、戒備、仇恨與奸詐”,而這些文明又“束縛人們的精神”,“不斷強迫著”、“命令著人們”“遵循這些習俗而永遠不能遵循自己的天性”。因此,他得出這樣的結論:私有製產生以後的文明,其作用就在於“把花冠綴在束縛著人們的枷鎖之上”,從根本上清算了包括了他自己那個時代的整個階級社會的意識形態。與此同時,盧梭熱情讚頌勞動人民的樸實自然,他這樣說:“只有在莊稼人的粗布衣服下面,而不是在廷臣的繡金衣服下面,才能發現有力的身軀。裝飾與德行是格格不入的,因為德行是靈魂的力量。”盧梭這篇論文中對統治階級文明的批判和對勞動人民的同情,給他以後的論著和創作定下了激進的基調。

但盧梭沒有脫離歷史唯心主義,他從抽象的人性中去找尋產生文化的根由。他認為:“天文學誕生於迷信”、“幾何學誕生於貪婪”、“甚至道德本身都誕生於人類的驕傲”。他把社會意識、道德文明視為造成社會罪惡和歷史倒退的原因,根本顛倒了社會意識形態、道德習俗決定於經濟基礎、政治制度的關係,因而,他的論證就不能不陷於矛盾,並且不能看到進步的科學藝術與統治階級文明的根本區別。 盧梭的《給達朗貝爾論戲劇的信》(1758)重複了他在《論科學與藝術》中的基本思想。達朗貝在替《百科全書》寫的《日內瓦》一文中,對這個城市自加爾文新教佔統治地位後禁止演戲表示惋惜,並且建議日內瓦政府修建一個劇場。盧梭對此表示反對,就寫了這封有名的信。他完全否定文學藝術的教育作用,認為戲劇作品對道德風俗毫無好處:悲劇刺激人們的感情,喜劇培養諷嘲的情緒。他以高乃依、拉辛、伏爾泰的作品為例,偏激地加以指責。在他看來,戲劇作品已經是要不得了,如果修建劇場、上演劇本、演員出現在街頭,那就更會帶來奢侈淫逸的風氣,引起社會道德淪於敗壞。他主張以健康有益的娛樂代替演戲,如像全民節日的慶祝活動、鄉村婚禮中的舞會等等。盧梭對戲劇的偏激觀點,與其他啟蒙思想家伏爾泰、狄德羅等認為戲劇可以提高道德、加強理性的觀點是抵觸的,這一次爭論,引起了盧梭和他們關係的破裂。

(1755)是盧梭最重要的一部理論著作,是他理論體系的核心。這部論著以其所提出問題的重大和論述的深刻,在整個歐洲思想史上,佔有重要的地位。 在論著的第一部分裡,盧梭把人類的原始狀態當作人類的黃金時代加以描繪。在他看來,那時因為沒有私有製和不平等,人類生活簡單、思想純樸,還不知道什麼是“惡”,只有“本能的同情心”,因此,和平共處,沒有爭鬥。同時,盧梭把階級社會產生以後的“文明人”和“原始人”進行對比,認為人類在脫離自然狀態進入文明社會以後,就有了“不平等”和“奴役”,人與人的關係就變得虛偽、罪惡。盧梭把人類的原始社會加以理想化,歌頌人類的自然狀態,一方面說明了他不能根據社會發展的規律向前看,另一方面正表現了他對階級社會的否定和批判。

論著的第二部分,指出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在於私有觀念的產生和私有財產的出現。盧梭說:“第一個用圍牆圍起一塊土地的人想出說,這是我的,並且找到頗為簡單的人相信那是他的,這個人就是文明社會的真正創始人。”盧梭認為,由私有財產就產生貧富差別,富人和強者為了保護私有財產,就製造了法律和執行法律的官吏、國家和政府,就出現了掠奪財富的戰爭,在人與人的關係中,平等不存在了,代之而來的是“奴役”和“壓迫”。盧梭把私有財產的產生稱為人類不平等的第一階段。而國家機器的出現,又使人類不平等更為加深,這是第二階段。最後,不平等的第三階段,是專制的形成、暴君統治的出現,這是不平等的頂點。在這裡,盧梭對專制暴政進行了尖銳的批判,他指責在暴政之下,不再有美德,也沒有誠實可言,而只有奴隸們“極盲目地服從”。

盧梭在考察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發展時,運用了辯證的方法,得出了深刻的結論。盧梭把生產力有了發展、私有財產出現以後不平等的產生看作是進步;但是,這種進步否定了人類的自然狀況,同時也是退步。而文明每向前進一步,不平等也就向前進一步。在這個過程裡,人類社會為自己建立的各種制度,就轉變為它們原來的目的的對立物。盧梭舉例說:“人民設立封建領主是為著保護自己的自由”,但這些封建領主後來又成為了人民的壓迫者,最後形成了專制暴政。在暴政面前,人人都是奴隸,一切個人又成為平等的成員。而且,專制君主既然可以用暴力進行統治,同樣“當他被驅逐的時候,他是不能抱怨暴力的”,“暴力可以支持他,暴力也可以推翻他”,這樣一來,暴力統治的不平等又轉變為使用暴力的平等。盧梭這些論述充滿了辯證法的精神,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中稱讚它“幾乎是堂而皇之地把自己的辯證起源的印記展示出來”。

盧梭寫作這部書帶有很明顯的啟蒙意圖。他說,他要“戳穿一些人的卑劣的謊言”,他以封建主義的意識形態為他的對立面。他批判了那種認為上帝創造人類以後不平等就是天經地義的宗教思想,批判了自由可以轉讓的封建理論,他論述人生來是平等的,自由是天賦的人權,因而,從根本上否定了封建專制和奴役的合法性。他把矛頭指向那些在封建社會中被視為神聖的事物和原則,他根本否認貴族世襲制是“神聖的永恆的權利”,指出它只是不平等產生後的一個“惡果”;他剝去統治階級加在專制制度上的“天賦王權”之類神聖不可侵犯的外衣,指出那是不平等的頂點,最違反“善的觀念”“正義的原理”,並且論證了“以暴抗暴”原則的合理。所有這些,就給即將到來的資產階級推翻封建專制制度的鬥爭提供了充足的理論根據。因此,盧梭這部論著是反封建專制的啟蒙和號召,它後來在資產階級革命的準備和進行過程中,都起了很大的作用,革命高潮中,馬拉就曾在巴黎的街頭宣讀過這部論著。 盧梭在這部著作裡固然寫出了一些深刻的見解,但他的歷史觀基本上是唯心主義的,他根本不可能認識“在不同的所有製形式上,在生存的社會條件上,聳立著由各種不同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世界觀構成的整個上層建築”。他的研究不是以物質生產的實踐活動為出發點,而是從抽象的人性本能出發。他聲稱:“必須從人的性質本身來推論”,他用人的本能來解釋私有觀念的產生,又從私有財產產生後人性的惡性發展去說明階級社會中種種紛爭和罪惡,這樣,他所描述的階級社會的產生和發展,就成為了一部“觀念決定觀念”的歷史。 (1762)是盧梭為資產階級革命提出的政治方案,是世界政治學說史上最著名的古典文獻之一。 “人生來是自由的,但卻無所不在枷鎖之中”,人類社會這個矛盾是如何形成的?這是盧梭在中討論的課題。這個問題如何解決?他進一步在裡系統地闡述他的主張。他與當時法國封建專制的現存秩序針鋒相對,提出了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國的理想。他認為,為了使人類擺脫不幸,必須推翻封建專制制度,建立以社會契約為基礎的政體,即民主共和的政體。 在提出他這個主張的時候,盧梭批判了強力可以產生特權、奴役天生合理之類的封建法權觀念,而認為只有全體社會成員共同的約定“才可以成為人間一切合法權威的基礎”,因而,國家只應該是自由的人民所訂立的社會契約的產物,也就是全體社會成員民主協商的結果。這裡,盧梭把“民主”當作人類社會政治生活的基本準則,以此和封建主義的“專制”相對抗,並且以此作為他共和政治主張的理論基礎。 在裡,盧梭以很大的熱情鼓吹“自由”“平等”的口號。他作為資產階級的思想家,適應資產階級反封建的利益,號召用暴力“打破自己身上的桎梏”,“恢復自己的自由”。他以自由平等為理想,宣揚他所主張的民主共和政體是自由平等的國家,在這裡,“由於社會契約而人人平等”,每個人失去了“天然的自由”,但得到了“約定的自由”,還“可以任意處置這種約定所留給自己的一切財富和自由”,因而,是一種比人類原始狀態更高、更理想的自由平等。盧梭規定國家和政府必須接受社會契約的製約,否則人民就可以予以否決,但如果公民不服從社會契約,國家就有權強迫其服從。盧梭並不否定法律的作用和國家的鎮壓職能,他認為,背叛了國家的人應該受到懲罰。為了加強公民的職責觀念,盧梭還主張建立一種“公民的宗教”,規定“對壞人的懲罰”和“社會契約與法律的神聖性”為這種宗教的“積極的教條”。 盧梭在裡企圖向全人類提出社會政治改革的方案,但實際上,他提出的方案,不過是資產階級的理想王國。而且,他的方案不僅不解決私有製產生後人類社會的根本矛盾,相反,它肯定了私有製的永恆性。盧梭承認私有財產權神聖不可侵犯,還提出“居高位者的一方必須節制財富與權勢,而弱小者的一方必須節制貪婪與妄想”、“富而不驕、貧而知足”,正式肯定“徹底平等”在他的理想國里“是不相宜的”。盧梭的主張反映了小私有者的某些願望,但歸根到底,只能導致以資本主義的不平等代替封建專制的不平等。 雖然表現了局限性,但它反對封建專制,要求建立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國,在當時歷史條件下是符合社會發展的要求和人民的願望的。它對法國資產階級革命影響很大,在革命中,成為了資產階級激進派雅各賓黨人的政治綱領,它的天賦人權、自由平等、主權在民的思想,都寫進了1789年法國革命的《人權宣言》中。對美國的獨立革命也有影響,美國的《獨立宣言》也表現了這部著作的精神和理想。 盧梭的理論著作不僅有豐富的思想內容,而且說理細緻、議論精微,不時閃耀出思想的火花。他的筆端飽含感情,有雄辯的激昂慷慨,也有抒情的娓娓動聽,在嚴密的推理中,精闢的見解往往又從生動的語言和形象的比喻中而出,在風格上呈現出豐富多姿,所有這些使盧梭的理論著作具有優美的散文特點。 盧梭主要的文學作品是《新愛洛伊絲》和。和同一類型的自傳性作品還有《山中來信》和《漫步遐想錄》。盧梭三部主要作品的特點和形式各不相同,但都是他宣傳和表現啟蒙思想的工具,和他的理論著作一樣,也表現了強烈的反封建主義的精神。 《新愛洛伊絲》(1761)是盧梭著名的書信體小說。小說借用十二世紀青年女子愛洛依絲與她老師阿卜略爾的愛情故事為標題,寫十八世紀法國一對青年人朱麗和聖普樂的戀愛悲劇。 聖普樂是一個平民知識分子,在貴族家擔任家庭教師,和他的學生貴族小姐朱麗發生了戀愛。朱麗的父親階級成見很深,不許朱麗和聖普樂結婚,僅僅因為這個青年人不是貴族出身。聖普樂被迫離開。朱麗也被迫嫁給了貴族服爾瑪,婚後她向丈夫坦白了自己過去與聖普樂的戀愛。服爾瑪表示信任,把聖普樂接到家里以賓客相待。朱麗與聖普樂朝夕相見,彼此都壓抑內心的感情,感到非常痛苦。最後,朱麗因重病而死,死前再次袒露對聖普樂的感情,並要求他教育她的兒子。 盧梭對這個戀愛悲劇傾注了全部的同情,他把這對青年人的愛情表現得真摯動人、合情合理,在盧梭看來,“真誠的愛情的結合是一切結合中最純潔的”。但是,封建等級制度阻礙了這一對青年結合在一起,成為了他們不幸的根源。在這裡,盧梭站在資產階級人道主義的立場上,提出了以真實自然的感情為基礎的婚姻理想和以門當戶對的階級偏見為基礎的封建婚姻對立,並通過這個悲劇的愛情故事對封建等級婚姻提出了抗議。 在盧梭的筆下,聖普樂是一個品學兼優、才貌雙全的知識分子,就其實際條件來說,比他周圍的人來得優秀得多,根據盧梭的人權主義原則,他是“完全應該得到朱麗的愛情”的。然而,他們的戀愛卻得不到社會的承認。那個社會只承認“高貴的血統”和貴族的頭銜。朱麗的父親就是這樣一個封建衛道者,他根本不從實際的德才去衡量一個人的價值,因此他頑固地反對自己的女兒嫁給平民出身的聖普樂,而強迫女兒嫁給他自己的貴族朋友。由此,盧梭提出了一個問題:究竟貴族的頭銜有什麼實在的價值?他在小說第一卷第六十二封信裡作了回答。在這有名的章節裡,代表開明思想的愛德華紳士和朱麗的父親進行了激烈的爭論,盧梭通過人物之口這樣徹底否定了整個貴族階級: 您所引以為榮的那種貴族頭銜,有什麼可以值得誇耀的呀?它能為祖國的榮耀和人類的幸福做些什麼?它是法律和自由的死敵,在以它為榮耀的大多數國家裡,除了助紂為虐,欺壓百姓而外,它還起過什麼作用? 小說還通過聖普樂在巴黎的見聞,批判了貴族上流社會的種種習俗風尚,和小說對瓦萊山區人民純樸的思想感情、道德風俗的讚美,形成鮮明的對照,表現了盧梭否定貴族階級文明、歌頌人類“自然狀況”的一貫思想,使小說對現實的批判不限於狹隘的愛情問題,而有了比較廣泛的社會內容。 《新愛洛伊絲》是資產階級反封建鬥爭時期爭取愛情自由的一部代表作。它的兩個主人公都有某種反封建的精神。聖普樂不承認封建道德,而把自由戀愛視為一種基本的人權,不斷向朱麗證明他們的愛情本身就具有“美德的品格”。朱麗的思想較多地受她階級地位的束縛,因而內心有更多的矛盾:愛情與名譽、門第觀念、封建禮教的矛盾,等等。但她經過激烈的鬥爭終於接受了聖普樂的愛情。當她那專制粗暴的父親強迫她嫁給他自己的朋友時,她對封建家長發出了憤慨的控訴:“我父親終於把我給賣掉了,他把自己的女兒當成了一件商品,一個女奴!……凶蠻狠心的父親!”然而,整個小說立足於資產階級個性解放的思想,因此主人公對封建社會的反抗是很有限的。起初,他們不敢公開自己的愛情;當封建家長逼迫他們時,雖然有人向他們提供了到美洲去生活的物質條件,他們卻沒有勇氣冒封建社會之大不韙,不敢採取激烈的反抗方式離家出走;後來,朱麗成了貴族家庭的“賢妻良母”,以宗教思想壓抑自己內心深處的感情,聖普樂也按禮教行事處世。總之,他們的行為基本上沒有越出封建道德的規範。他們不是封建社會的反抗者,而是封建社會的犧牲品,這也反映了作者在思想上看不出這種愛情的前途。 小說的故事在人物的通信中展開,情節進展緩慢。書信體的形式使作者能夠讓主人公大量傾訴自己的感情,對自己在愛情不自由、受盡壓抑和束縛的處境中的種種痛苦、委屈、矛盾、失望、顧慮作細緻的刻畫和盡情的渲染,加上主人公缺少行動以及他們的愛情以悲劇告終,使整個作品具有一種感傷主義的情調。而作者對瓦萊山區、萊蒙湖畔、克拉朗鄉間自然景色的描繪,則又在小說裡留下一些清新優美的篇章。 (1762)的副標題是《論教育》,是一部討論教育問題的哲理小說。全書共分五卷,前四卷分述愛彌兒在嬰兒、幼年、少年和青年四個時期的成長,最後一卷,愛彌兒與蘇菲結婚,成立了家庭。 盧梭的教育思想是他整個社會改革思想的一部分。他認為教育的目的是造就有用的人才,是要防止人在惡濁的社會環境中變壞。窮人接近自然狀態,“沒有進行教育的必要”,而富人則相反,因其階級偏見背離自然狀態,故必須進行教育。盧梭有意識地把愛彌兒虛構為一個貴族子弟,在他的教育下成長,這意味著他把貴族階級視為一個必須加以改造的對象,而他對愛彌兒的教育,又是處處針對這個階級的種種惡習。這表現了盧梭民主主義的思想立場。 盧梭的教育思想體系,同時反映了盧梭的哲學、政治思想觀點中的精華與缺陷。他認為人性本善,只是在社會環境裡才變壞的,因此,他提出教育不外是“順乎天性”,讓人的本性避免社會偏見和惡習的影響而得到自由的發展。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在教育的環境上,他使愛彌兒遠離城市,住在鄉下,讓他光著頭、赤著腳在大自然中盡情地奔跑跳躍。在這裡,愛彌兒整日“和質樸淳渾的農民接觸”,和教師一道參加體力勞動,疲倦了就休憩在耕耘了的鬆軟的土地上。在智育的內容上盧梭主張擺脫“奴隸的偏見”,不讓愛彌兒讀那些帝王將相的歷史以免受其毒害,也不用統治階級的道德禮教去束縛他的思想,甚至不讓他玩金、銀、水晶製作的玩具,以免形成愛慕虛榮和錢財的心理。在教育方法上,盧梭從唯物主義認識論出發,認為人的觀念只能來源於對客觀對象的感知,人的認識產生於具體的經驗,因此,他總是通過實物教育、直觀教育的方法,使愛彌兒在生活實踐中獲得知識。愛彌兒把窗戶打破了,就讓他夜晚睡在這屋子裡,他被寒風吹醒,自然就會覺悟到自己的錯誤。當愛彌兒不願意學習地理知識的時候,就讓他通過在森林裡迷路的經驗,明白地理知識的重要。在教育的態度上,對愛彌兒是引導,而不是壓制,並且和愛彌兒結成平等相待的師生關係。 盧梭對愛彌兒的教育,表現了他對人的啟蒙主義的理想。他不讓愛彌兒成為一個文弱蒼白的貴族,而要鍛煉出強健的身體,培養吃苦耐勞的精神;他反對貴族階級的矯揉造作,要愛彌兒形成樸實自然的作風;他針對封建專制的精神奴役,引導愛彌兒崇尚理性、獨立思考、決不盲從;他的教育使愛彌兒清除了封建等級觀念,“在他眼裡,僕人和帝王都是平等的”;他培養愛彌兒的民主思想,使其對普通人“富有同情”。愛彌兒應該成為什麼樣的人?盧梭一反把兒童培養成脫離實際、完全寄生的人的貴族教育,以“自食其力”的勞動者要求愛彌兒,愛彌兒不僅會務農,而且成為一個職業的木工。盧梭所有這些理想和標準,都是以貴族教育、貴族偏見為對立面的。他還強烈反對貴族階級、反動教會對兒童進行宗教毒害、灌輸神的觀念,他認為這會使人“走上邪路”、“成為宗教狂”。在第四卷中,他假借一個鄉村教士之口,抒發了泛神論思想,這種思想否定了一個至高無上的神的存在,實際上是無神論思想的一種表現形式。正因為一書具有強烈的反封建統治和反宗教的精神,所以出版後,封建政府立即下令焚燒,盧梭也長期受到殘酷的迫害。 盧梭的教育思想的最終目的美其名曰是培養對社會有用的人才,其實是培養駕臨群眾之上的個人精英,如在第四卷中,盧梭公開提出應該教育兒童“鄙視群眾”。第五卷關於女子教育的論述,也沒有擺脫封建思想的影響,表現了“男子中心論”的思想和婦女應該屈從夫權的陋見。 自從出版後,盧梭遭到統治階級殘酷的迫害,被惡毒咒罵為“瘋子”“野人”。在悲慘的流亡生活中,他感到有為自己辯護的必要,於是,懷著激憤的心情寫了自傳(1778),回憶了從他出生到1766年被迫離開聖彼得島之間五十多年的生活經歷。 這是一個平民知識分子在封建專制壓迫面前維護自己的人權和尊嚴的作品,是對統治階級迫害和污衊的反擊。盧梭自信他比那些攻擊和迫害他的大人先生、正人君子來得高尚純潔、誠實自然,因而,一開始他就悲憤地向他的時代、社會問道:“上帝啊,把我的無數同類召到我周圍來吧,讓他們聽聽我的懺悔……讓他們每一個人也以同樣的真誠把自己的內心呈現在你的寶座前面,然後,看有誰敢於對你說:'我比那人(指盧梭自己)要好!'” 在裡,盧梭講述自己“本性善良”,家庭環境充滿柔情,古代歷史人物給了他崇高的思想,“若能繼續下去,當然會決定我一生的性格”。但是,社會環境的惡濁、人與人之間關係的不平等,也使他受到了沾染。他偷過東西、撒過謊,做過損人利己的事。他想以這樣的敘述說明他著名的人性論哲理:人性本善,但罪惡的社會環境卻使人變壞。在這裡,盧梭歷數了他兒童時代寄人籬下所受到的粗暴待遇,入世後所遭遇的虐待,以及他耳聞目睹的種種不平。他憤怒地揭露那個社會的“弱肉強食”“強權即公理”。這部自傳名為“懺悔”,實則“控訴”。另一方面,它對那些被侮辱被損害的卑賤者,也傾注了深切的同情。 是以一種坦率的風格寫出來的,盧梭這樣說:“我以同樣的坦率道出了善與惡。我既沒有隱瞞什麼醜行,也沒添加什麼善舉……我如實地描繪自己是個什麼樣的人,是可鄙可惡絕不隱瞞,是善良寬厚高尚也不遮掩:我把我那你所看不到的內心暴露出來了。”盧梭企圖以這種坦然的作風,表明自己高於當時虛偽的封建道德。而且,他是站在人性論的立場上,把自己作為“人”的一個標本來進行剖析,對自我進行熱烈的讚賞的。 “但是,人的本質並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現實性上,它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 盧梭所描繪的自我的個性,同樣是受非常具體的階級關係所決定的。他為了和宗教的“神道”對立,竭力推崇自己身上的“人性”,肯定自己作為人的自然要求,如愛情自由的要求,但同時也把自己某些資產階級性當作正當的“人性”加以肯定。他以感情豐富自詡,把感情視為個人行動的動力,把理智視為個人衡量一切、評判一切的標準,肯定自我的活動是獨立自主的,以反對宗教對人的精神奴役。但同時,他又把自己一些低俗的衝動和趣味美化為符合“人性”的動因。他提倡個性自由,反對宗教信條和封建道德的束縛,他傲視一切地宣稱,“這個時代的習俗、禮教和偏見不值一顧”,並把自己描繪成這樣一個典型,但同時,他又把這些思想推向極端,宣揚他以個人為中心、以個人的意志和興趣為出發點的“一任興之所至”的個人主義人生態度。他把個性自由、人格獨立、個人尊嚴作為基本人權來加以捍衛,要求社會以品德才能作為衡量人的標準,反對等級偏見,在他看來,心地純潔的妓女,要比王公貴族高尚得多。他認為完美的品德應該是熱愛“真”“善”“美”,待人善良和富有同情心;但同時他自己卻並不以這些德行來要求自己,甚至反其道而行之:他不止一次偷過東西,誣賴過無辜者,從不負責撫養他的兒女等等。他特別強調人的感情,主張感情的袒露和表現,以他自己這個特點自豪,但他同時又加以絕對化,走向了個人主義的感情放縱。總之,所表現出來的盧梭的個性,就是反封建的資產階級個性,這部自傳是盧梭人生觀的自白,是他資產階級人道主義、人性論思想體系的集中體現,是一部個性解放的宣傳書,它既表現出反封建反宗教的積極意義,又顯露了資產階級意識形態的局限性。 盧梭在回憶自己生平經歷的時候,對當時的社會生活和各階層人物也作了廣泛的描述,給他的時代提供了一幅真實的素描。他在第二卷裡描寫宗教收容所黑暗得像監獄,在第四卷裡,寫農民在苛捐雜稅的盤剝下,在貪官污吏的騷擾下不得安寧的生活,在其他一些章節裡暴露貴族男女的腐化墮落、教士神父的醜惡虛偽,其批判的矛頭直接指向當時的統治階級,觸及了當時社會的主要矛盾。 在裡,盧梭常抒寫他對大自然的感情。他在那個惡濁的社會裡,總是感到厭惡和苦惱,只要一投入大自然的懷抱,就感到心胸開闊,精神爽朗。如有一次,他在里昂城郊外過著飢餐露宿的流浪生活,面對著優美的夜景,完全忘記了貧困無助,竟然自得其樂,充滿了樂觀的情緒。盧梭通過這些敘述,提出了回到大自然去的口號。他這種對大自然的熱愛,使他作品中有不少詩情畫意的篇章。 雖然是一部自傳,但它思想內容豐富,人物形象鮮明,對社會生活有廣泛的描寫,情節生動真實,完全像一部小說,是盧梭文學創作中最為重要的作品。 盧梭的文學創作雖然數量不多,但在十八世紀文學中具有鮮明的特色:它表現了強烈的個性解放的精神,把自我提高到超越一切的地位;它重視對感情的描寫,整個作品充滿一種激情的力量;它還表現了作者對大自然深沉的熱愛,其中有不少情景交融的篇章。以上三個方面,構成了盧梭文學創作的特點,這些特點對後來十九世紀歐洲浪漫主義文學發生了很大的影響,盧梭成為這個文學思潮的先驅。因此,德國浪漫主義詩人歌德說:“盧梭開始了一個新時代。” 盧梭是一個具有多方面文藝才能的作家,他在音樂方面有很深的造詣。他發明了簡譜法,編纂了《音樂辭典》(1767),早年寫過歌劇《風流詩神》(1745)和《鄉村占卜師》(1752),還發表過一篇著名的音樂評論《論法國音樂的信》(1753),這篇評論徹底否定當代的法國音樂,引起貴族和宮廷對盧梭的激烈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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