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言情小說 為愛離開的999天

第48章 第2節

為愛離開的999天 宋初锦 2884 2018-03-16
我本以為自己在很久以前,就已經學會了不再浪費時間去想念和回憶。 想念是一把利刃,把心割裂。而回憶,則是隔離現實的盾。 聽說有種叫大歡喜的天下至毒,能讓吞服者一生陷入幸福的魔障,直到死的那一刻才發現—— 原來,所有的一切不過是自以為是的幻覺,在別人眼中他不過是一個可悲的瘋子。 黃粱一夢,慘不忍睹。 最後,在極度的痛苦和扭曲中,死亡。 我不想活得那麼可悲,何況很多時候,遺忘遠比記得更快樂。 我忘不了,也並不是真的那麼想忘記。 但至少,我可以選擇不去想。 拖著有些發麻的腿走進書房,我一聲不吭地將易笙的御座清空。 直到那裡復於空蕩一片,我才滿意地回到書桌旁打開電腦瀏覽,看看出版信息,掃掃官方網站,再瞄瞄最近走紅大賣的小說類型,為下本小說打基礎。

我不是真的勤奮,事實上我懶得幾乎無藥可救,一再被人稱為拖稿大王。但這些年我卻非常努力,令很多人跌破眼鏡的勤奮著。 只因為我知道寂寞最大的敵人是忙碌,而抵抗不安最好的方式便是工作。 在那些不安而寂寞的日子裡,正因為忙碌的工作,忙碌的學習,忙得恨不得在圖書館里扎帳篷,忙得讓婉婉想催稿都沒有太多機會,我才沒有閒暇去胡思亂想,想為什麼易笙不聯繫我,想他現在又抱著哪一個美人,看著哪一雙眼睛…… 我本性內向,個性彆扭,不適於群聚生活。平日里偽裝的活潑也只為一時的需要,需要一些聲音填滿空洞寂靜的世界,讓自己不真的那麼空洞。 而在離開易笙之後,我竟忘記了所有的需要,僅僅只是無聲的、沉默的等待著。

直到那個時候,我才知道——原來,等待真的可以把人逼瘋。 我甚至覺得自己可以理解梵高到底為什麼要割下自己的耳朵去討好一個□。因為很多時候,在無邊無際的沉默中,我也會有一種衝動,衝動地想要用刀割開自己的動脈,看著鮮血湧動的淒美。 當然,我並沒有真的這麼做,我想那多半是因為我還沒有瘋透。 最後,我將這些扭曲的心態變為一個陰暗至極的故事,灰色的,晦澀的,像陰雨天走過堆滿垃圾的羊腸小道,微濕的褲腳,流竄的耗子,刺鼻的惡臭。 這樣的題材和文字當然不可能出版,事實上婉婉讀過之後,還要求我若要發表,必須換個名字。 我沒有反對,甚至覺得這樣挺好。我只是需要一個出口來宣洩內心的陰鬱。但是,沒必要讓認識的人知道。

多餘的擔心於那時的我而言,或許,只是負擔。 我給自己取了個很不起眼很沒特色的筆名,平安。 淡然的名字配上這樣的文章,強烈的對比扎眼無比,我近乎本能地狂愛著。 在累計了十萬字以後,我開始把這篇文章發在網上,悄然無息的連載在一個人氣不高的新站,理所當然的沒有得到很多人的關注,偶爾也會有人來甩兩塊磚,批判下內心陰暗的主人公,或在他們眼中非常無聊的作者大人。 我並不在意,他們說得也不全錯,我的確無聊。 在這篇文下,我從不回讀者留言,也不定期更新,想到了就寫,寫了更,時多時少,如此這般,年復一年。 只是漸漸的,隨著日漸忙碌的生活,我越來越少地去動它。 這個故事在我心裡的地位很特別,就好像易笙,常常想著,卻又膽怯地不願碰觸。

然而今夜,我似乎又找到了當初的感覺,不可抑制地想要宣洩一些什麼。 手指如飛地跳躍在鍵盤上,發出噼劈啪啪的聲響,徹底敲碎了凝結的寂靜。 我完全沉溺在了另外一個世界裡,等回神時才發現,自己竟一氣呵成地寫了一萬字。 當然,依然是沒有結局的結局。 我大方地將他們全都發到了網上,有嚴重修文癖的我,惟獨對這篇文章,從來不加修改,甚至不願再看第二遍。 因為剎那的心緒是任何一個下一刻,都無法揣摩的。 我望著窗外,黑漆漆的,伸手不見五指。 厚厚的玻璃上倒影著的,是昏黃的檯燈,以及影影綽綽的我。 一臉的迷茫。 空氣復靜。 我仍然空虛。 偌大的房間,只有自己的聲息,對應著類似絕望的文字。

無法言語的討厭。 我給我認識的所有人打電話。可他們多半很忙,管孩子的管孩子,加班的加班,約會的約會。 我打開QQ,奔波所有有人聊天的群,卻發現不是插不上話,就是沒人想說話。 天地之間,彷彿只有我空得無藥可救。 明明易笙在的每一天,我都過得非常充實,沒有一點閒暇也沒有時間發呆。 我著實害怕,害怕想他。為了不去想他,我甚至打開久違的郵箱,從群郵件開始,一封封地看,一封封地刪。 花了大半個小時刪完,又猶豫著想點信箱。 手指微微發著抖。 我其實有郵件恐懼症。 在奔走異鄉的999天裡,我曾染上過強迫症,一日十次地查郵箱,僅僅只是希望能得到一點關於他的消息。 可是,終究沒有。 後來,明知道沒有,也要去看,用失望凌遲自己的天真,埋沒最後的期待。

終於有一天,覺得自己麻木透了,心上那塊早就腐爛的肉在被無數次地踐踏過後,似乎永遠無法結疤。 但是,已不會痛。 從此,我再也沒有開過郵箱。 可是如今,我已經見到他了。 我不但見到了他,還吻了他,和他睡在同一張床上,做會生小孩的事情。 是的,我們從沒有避過孕。像一個賭局,任由上天決定彼此的命運。 其實,就算懷孕又如何,縱然他會離開,我也贏了一個孩子。 我一個人也養得起,也會給他很多的愛。現在的單親家庭多如牛毛,何況就算有著雙親,也未必是真的血親。 若從來的都沒有得到過父母全心全意的愛,那麼,當他們魚死網破連孩子都覺得多餘的那天,孩子也不會沉淪得不可自拔,不會因為父母的出軌,讓痴戀多年的人變得那樣的遙不可及。

我從沒有隱藏過自己真正的想法,我甚至覺得有些人愛孩子,只是因為覺得應該愛而不是發自內心的愛 血緣這種東西若真的全然可信,我和易笙又怎會走到今天這個地步? 我媽當然愛我,可是更愛自己,所以她明知道我愛著易笙,也可以假裝不知道; 我爸愛過我,是因為我是我媽生的,假如我媽不要他,他也可以不要我。所以這麼多年過去了,我也幾乎沒再見過他,陌路相逢亦無言以對; 易笙的爸爸大概也是愛他的,每當易笙冷冷得看他,他的臉色總是蒼白,他想方設法地對他好,這些連我這個外人都知道。可是他和我媽一樣,愛自己永遠更多; 易笙的媽媽到底愛不愛易笙,實話說我還真不知道,看上去是愛得可以,但是仔細想來全是為了自己,為了留住易笙父親的心——

所以易笙小的時候,她那樣苛刻地要求他,讓他變成了別人眼裡冥頑不靈的壞孩子; 所以為了讓我們分手,她可以將考試中的他關在家裡,打他罵他威逼他; 他的心情他的想法甚至他的幸福,從來不在她的考慮範圍內。 但易笙總是說他的媽媽很愛他,所以我想那約莫也是種愛吧,只是我理解不了。 宋依初說我是樂觀其外,悲劇其中,戴著笑容,藏著悲傷。 我怕歪著腦袋覺得其實這樣沒什麼不好,傷心是我一個人的事,沒必要多幾個人陪。 反正開心的事也有很多,見面的機會卻很少,聊聊那些都已不夠時間。 我們都長大了,於是,注定分離。 懷念不如相見,可是相見太難,只能懷念。 我和宋依初其實生活在同一個城市,只是一西一東,如此竟也能王不見王。

我們偶爾電話,常常QQ,可是很少見面。 我想她,常常都想,但她工作很忙,還有個粘人的男友,會用和狐狸似的眼睛瞪人,瞪得人無罪也能心虛,全身沒一處自在。 我一向珍惜生命,遇見猛禽惡獸,當然只能走避。 黎思雨的身世和我略有相似之處,所以她倒是能理解我,但她說她不想懂,因為懂了,就不敢去要可能的幸福了。 我笑笑,其實心裡是同意的。因為就算是在他們眼裡這樣悲觀這樣無藥可救的我,也還是會想要抓著幸福,哪怕只有一分一秒。 理論的巨人,行動的矮子。
按“左鍵←”返回上一章節; 按“右鍵→”進入下一章節; 按“空格鍵”向下滾動。
章節數
章節數
設置
設置
添加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