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偵探推理 淚流不止

第59章 第十一節

淚流不止 岛田庄司 3637 2018-03-15
“您是說您認識峰脅先生?” 剛一坐下來,據井便開口說道。看來他這人是個實幹主義者,似乎正是為了提出這個問題,他才願意與吉敷這個屬於檢察方的危險人物交談的。 “他是我的上司。”吉敷答道。 不可思議的是,吉敷感到光是這樣說心裡就有些不大痛快。或許是這種說法讓他有種惡棍小弟的感覺,實在無法接受。 “您剛才說,之前您已經和恩田夫婦談過了?” 吉敷點了點頭。 “那麼您應該很清楚,我們目前正處在苦戰之中,必須拿出一件無以撼動的新證據來。但實際上,這樣的東西根本就不存在。不過對方手裡也沒有新證據,情況和我們完全相同。他們只有恩田先生的自供書。如果從一審時就據理力爭的話,這件案子是否成立都未可知。”

據井的話聽起來有些缺乏條理。他的眼睛並沒有看著吉敷,而是一直盯著吉敷身後的牆壁,說話時還在不停地撩起額前的頭髮。然而他的態度卻給人一種鍥而不合的感覺,像個執著的熱血律師,從而漸漸贏得了吉敷的好感。 “所以呢,哪怕只是很小的證物,只要有,我就能設法讓這案子通過申請,開庭重審。因為對方手裡什麼都沒有,說起來,對方實際上就是法院的面子罷了。”說完,他第一次看了一眼吉敷的臉,“這件冤案其實就是那位峰脅先生一手造成的,這一點我想您應該很清楚。” 據井的目光打探著吉敷內心的想法。 只聽吉敷說道:“雖然在我的立場上不應該這樣說,但事實的確如此。” 恩田應該更加努力抗爭的,據井也是,想要解救恩田,應該更早些——至少從控訴審時開始——插手案件,或者徹底推翻目擊者的證詞。支撐恩田有罪的證據,主要是當事人的自我供述,以及檢察官提出的所謂目擊者證詞。現在才來蒐集反擊的素材,實在是太遲了。如果打從一開始就更認真地參與訴訟的話,如今自己也不必插手了。

雖然峰脅的確是個人渣,但要把所有的責任都往他頭上推也有些太殘酷了。也正是因為他是那樣一個人,才能在搜查一課幹出些成績。要是缺少了他那種連自己腦袋在哪兒都會忘記的猛勁兒,刑警也難發揮其職權了。儘管心裡堆積著小山一般的話想講,吉敷卻還是沉默不語。 “如果能讓峰脅先生在法庭上作證,講述一下昭和三十三年,在姬安署裡取得恩田先生自供時的情況的話,我們就能獲勝了。” 據井一臉認真地說著,可話才聽到一半,吉敷便在心裡笑了起來。這可真是典型的對案件搜查一無所知的精英人物的想法。刑警可不是一份學學法律,只要通過了考試就能勝任的簡單腦力工作。那是這個世界上最糟糕的垃圾工作。骯髒、猥褻,同時還伴有危險。那種危險並不是指會失去生命,如果只是會被人一槍打死的危險的話,一課裡估計沒有哪個人會害怕。曾經有刑警被人用刀子刺進眼睛、刺穿腦袋,痛苦掙扎了一個月之後才死。也有半邊肺部被徹底壓碎,至今依舊痛苦活著的人;有這輩子注定要在輪椅上度過的人,也有因全身燒傷,為後遺症所困擾的人。這就是犯罪搜查官,做這行的人怕的是不死,而是不光自己躺在病床上遭受折磨,還給身邊的人帶來極大的麻煩。

這種危險裡不光有金錢的誘惑、受傷的風險,同時還有女人的誘惑。有時刑警們會覺得這個世界已骯髒到不能再骯髒的地步。什麼正義感,全他媽的見鬼去吧。只要在這一行里吃上三年飯就會明白,那些天真的玩意兒通通不管用。峰脅就是在這樣的一個世界裡走過了他人生三分之二的。想讓他出庭作證,無異於拿著百貨公司的購物券,去向上野動物園裡的大猩猩推銷東西。完全是雞同鴨講,弄錯了對象。 “要讓峰脅出面,那是不可能的。”吉敷說道。 他回想起主任在咖啡館裡與恩田繁子發生衝突的場面。如今他已弄清了整件事的來龍去脈,估計當初讓繁子去找峰脅交涉的人就是這位據井律師。凡事商量著辦嘛……會說出這種話的人,根本就不知道刑警們生活在一個怎樣的世界裡。恩田也一樣。而對手是一個在這種世界裡生活的人,這邊就應當更加耐心地去戰鬥,不能輕易認輸。

“不可能嗎?”據井確認道。 “除非把他弄瘋,情況或許會不同。與此相較,還不如去找伊達屋的老闆,他的目擊證詞如何?他一會兒說曾在現場附近看到過恩田,一會兒又說沒看到,證詞顛來倒去,前後矛盾。現在他說看到還是沒看到?” “伊達屋那條線不行。他上週去世了。” “去世了?”吉敷失聲叫道。 “是的,去世了。” “那麼,他最後的證詞……不對,應該是調查報告,是怎麼寫的?究竟看到過還是沒看到?” “說是看到過,不過估計法院也不會採信他的證詞。正如你所說,顛來倒去,前後矛盾,完全沒有半點可信度。我們也曾懇求過他,如果他還活著應該會同意。但反過來說,這算是我們所能盡的最大努力了——讓法庭不要採信伊達屋的證詞。”

“已經是你們所能盡的最大努力了嗎?” “是的。” 怎麼會這樣?吉敷心想。沾血外套不行,現場的沾血指紋也不行,而曾經說案發當日在現場附近看到過恩田幸吉的目擊證人,也在留下“看到過”的證詞後身亡。除此之外,被告還留有一份自供。一審二審時都伏法認罪,未就事實部分展開過爭辯,卻在終審時翻供。審請會被駁回完全是理所當然的事。現在這樣,怎麼可能通過重審申請審查? “你們打算怎麼打這場官司?”吉敷問道,內心一陣焦躁。他們的想法真是天真,恩田這邊的陣營裡,每一個人的想法都太天真。像玩家家酒一樣去打官司,怎麼可能有半點勝算? “我說過的,我們準備找峰脅先生……” “峰脅那邊想都別想!”吉敷不由得拔高了嗓門,“別看那傢伙如今已經是個老頭兒了,卻強硬得像石頭。除非你們打算把他的一條胳臂擰下來,否則想都別想,而就算你們真的把他的一條胳臂擰下來了,他也未必會說實話。”

據井默然不語。 “他還曾因抓獲恩田受過表彰。這樣一來,他就更不可能說出當時的實情了。再說,這種事關係到警方的整體威信,警局也會設法阻止他作證的。威脅他一個人都是白費心機,警察可比法院更要面子。” 據井點頭。 “一審和二審時,沒有圍繞犯罪事實展開過任何爭辯嗎?” “沒有。” “不是有證人作證說案發當日,曾看到恩田在北上川邊殺雞嗎?” “是的。” “有沒有找到能夠證明這一證詞的目擊者?” “沒找到。報告上也沒提到過。” “你們有沒有調查過?” “恩田先生說當時有兩個小孩曾經看到過那一幕。” “這我知道。我問的是你們有沒有去調查過那兩個孩子?” “沒有。畢竟那已經是四十年前的事了。”

話是這麼說,但吉敷身為刑警,總覺得這種事至少該稍微打聽一下。只要前進,就一定會有所斬獲。如果從一開始就撒手放棄,肯定會一無所獲。吉敷不想埋怨律師,他知道律師的工作很忙。而且律師的費用都是一次性收取的,實際的工作量由各人自行裁量。也就是說,工作越熱心積極,平均下來每小時獲得的酬金反而越少。如果不必四處奔走,只用看看資料,在法庭上辯論一番就能搞定的話,他們就能同時處理多起案子。從結果上來說,收入就會大大提升。他們也要養活妻兒老小,支付事務所的房租,吉敷知道這很不容易。可如果換作他們來當刑警,估計絕大多數案件都會無疾而終。 “沒有任何人能證明當時恩田在北上川邊殺雞嗎?” “沒有。” “就只有他太太嗎?”

“他太太雖然這麼說過,但不管是一審還是控訴審,她都沒在法庭上作過證。” 這麼說倒也沒錯,當時的辯論焦點是精神鑑定,作為妻子是不可能說出那種話來的。如此看來,查閱公審報告果然是毫無意義的舉動,上邊沒有半點量刑材料。 “前方的路可真說不上光明啊。”吉敷直言不諱。 “恩田幸吉明明是清白的,卻沒有任何可以證明的證據。” “話雖如此,對方的情況也一樣。” 不,情況完全不同。對方手裡有恩田的口供,這邊也得拿出能與此抗衡的東西來才行。正因如此,雖然明知困難,律師卻依舊想去懇求峰脅,這樣的想法不難理解,但吉敷還是覺得應該另做打算。 “就目前的情況來看,對方的處境與我們並不相同,敵人已領先我們半步。如此下去,我方是毫無半點勝算的。我記得還有另外一通目擊證詞,說曾在現場附近看到過恩田幸吉。”

“啊,那是小孩說的,沒什麼可信度。” “但後來不是作為證據採信了嗎?” “話是如此,可那是兩個孩子說的。而且一審出庭時沒有說,控訴審時才第一次說曾經看到過。是檢察官提出的證人。” “那一審為什麼要傳喚他們出庭呢?” “因為他們是河合民夫及其女兒弘子屍體的第一發現者。” “哦,是這樣啊。” “是的,法庭原本是把他們作為案件第一發現者傳喚的。案發當日,兄弟倆正巧在姬安山里玩耍,偶然發現了河合民夫與弘子父女的屍體,便徒步下山報了警。一審出庭的時候,他們只說了發現屍體的情況,除此之外沒多說什麼。可到了控訴審的時候,他們突然又說曾經看到過兇手恩田的身影。” “原來如此,是補充說明啊。”

這是常有的事。一旦遇到證據不足的情況,檢察方會這樣進行補充。 “當時那兩個孩子幾歲?” “我記得一個十歲,一個七歲。請稍等片刻。” 據井站起身來,走到屏風後面的房間——那應該是他的個人辦公室。 沒過多久,據井拿著一本有黑色硬皮封面、看起來像賬本似的資料夾走了回來。 “哥哥生於昭和二十二年(一九四七年),弟弟生於昭和二十六年(一九五一年),由此推算,案發時兩人確實分別是十一歲和七歲。哥哥的名字叫藤倉一郎,弟弟叫次郎。” “什麼?”吉敷不由得失聲叫了出來,向前探出身去,“是藤倉一郎和次郎兄弟倆?這是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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