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最後得知事情經過的立花懊惱地扭動著身體。
“好討厭喔!遇到這種事,為什麼不叫我!?”
“你不是休假嗎?”
“那有什麼關係!算了,下次再遇到這種事,記得傳簡訊通知我。”
他在說話時,沒有事先徵求我的意見,就對著我的手機發出了紅外線訊號。無奈之下,我只好接收了訊息,看到寄給我'立花早太郎? '幾個字。
收完訊息後,我把手機放進了口袋,指尖摸到了什麼東西。拿出來一看,原來是椿店長上個月給了我之後,我一直忘在口袋裡的短簽。
(啊呀呀。)
舊曆七夕已經過了,竹子已經撤走了。我看著空白的短簽,壓平之後,夾在自己的文庫本書中,暗自想著,希望明年會有可以寫在短籤上的心願。
“對了,小杏,你不再化魔女妝了嗎?”
“嗯,我還是不太能夠接受那種變臉的感覺。”
那天之後,我每天都化了最低限度的妝來上班,只不過至今仍然無法接受化妝是一種禮貌的說法。
我並不討厭化妝,只是對到底為誰而化產生了疑問。如果有朝一日,也有像七夕的那個女孩,或是像杉山奶奶一樣,有心儀的對象,我在他面前時,應該隨時會打扮得漂漂亮亮。雖然最終希望他能夠接受我不化妝的樣子,但在剛開始的時候,會希望展現自己最好的一面。通常不是都會這麼想嗎?
“只要是女人,就有義務要化妝嗎?”
我嘀咕著,立花笑了起來,像平時一樣捏著我的臉說:
“應該就像和果子吧。”
“什麼意思?”
“潔白的饅頭雖然很可愛,但加了紅點或烙印之後,不是更加可愛嗎?”
我不太理解他的比喻。我偏著頭,立花更用力捏著我的臉說:
“就是說,化妝並不是化得越濃越好,但完全不化妝又很沒有女人味。沒有人叫你化那種辣妹大濃妝吧?”
“嗯……”
沒有女人味喔。聽他這麼一說,似乎也有道理,況且我也不是那種追求身心強健,剛毅不屈,排除一切裝飾的人。
沒想到立花鬆開我的臉頰後,他的手指竟然伸向了我必須隱藏的禁忌部位。
“小杏,你的手臂超舒服的!”
我要殺了他。非殺了他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