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偵探推理 二流小說家

第64章 第六十四章

二流小說家 大卫·戈登 2269 2018-03-15
我出來的時候,特蕾莎和弗洛斯基已經走了。我叫了輛出租車,在汽車旅館沉思度過夜晚。電視機固定在桌上,衣架卡在橫桿上,毛巾磨損得近乎透明,全都讓我打心眼裡想走,但同時又無法動彈,躺在包得緊緊的床罩上一動不動,直到深夜。天知道這張床這條毯子上發生過什麼悲哀得可怕或可怕得悲哀的劇情?這是我想像中克雷和母親在皇后區居住的房間。一個人會住進來酗酒致死或飲彈自盡的那種房間。在這種房間裡,你可以把電視開得震天響,殺人時不必擔心鄰居,他們不是在酣睡就是在交媾,你在浴缸裡慢慢分屍,把屍塊像起皺西裝似的塞進塑膠保護袋,然後起身上路。 來去加拿大的卡車一輛接一輛停在旅館外,半掛車頭呼哧呼哧晃晃悠悠拐進停車場過夜。我去咖啡館,吃了個乾巴巴的“豪華”芝士漢堡,櫃檯前除了我就是幾個低頭弓背的司機,還有一個女人,我估計她是來探望囚犯的,她打扮得挺體面,褶邊人造絲襯衫、羊毛大衣、長裙和高跟鞋。幾個司機嘗試和她搭話,但她置之不理,他們很快發現她一直在哭,於是也就不打擾她了。廉價的性感裝束加上眼淚讓她顯得很悲慘,我忍不住要想像她有曬斑的雙乳之間插著一柄牛排刀。裡面的一張飯桌前坐了一家大塊頭,其中一個用旅行籠帶著一條小狗,他們弄出許多噪音,又笑又叫,令年老的女侍者很頭疼。我想像他們被剁掉的腦袋放在各自面前的盤子裡。進入殺戮的世界就是這個樣子,哪怕你是以偵探身份:每個人都變成潛在的受害者,變成尚未倒下的屍體,還能走路的肉塊。

我上樓回到自己的房間,一個小時接一個小時地看電視,最後不知不覺入睡。卡車的聲音在清晨吵醒我。我下樓喝旅館的免費咖啡兌奶精,回房間的路上,我看見幾個女人爬下停車場裡的卡車,她們穿著高跟鞋,小心翼翼地落地。其中一個身材纖細,頭髮漂染成金色,穿臟兮兮的白色迷你裙,膝蓋磨得通紅。還有一個黑髮女郎,身材過於豐滿,勉強套上的黑色牛仔褲使得肥肉從其他地方擠出來。第三個是瘦得像毒蟲的黑種女人,頭髮染成紅色,穿小短褲和紅色高筒靴。她們是車場蜥蜴,也就是到卡車裡過夜的妓女,但在此刻的清晨,黑夜的藍色還籠罩世界,她們不可能不顯得美麗。她們走向一輛等在那兒的別克(車門與車身不相配)。她們縱聲大笑。黑種姑娘在坑洼地面上絆了一下,另外兩個女人扶住她的胳膊。第一縷晨光開始蔓延。山區散發著積雪融化、濕潤樹木和柴油尾氣的氣味。柏油路面閃閃發亮。

我衝了澡,用掉所有的毛巾(要我說,這才是真正的奢侈享受,哪怕在最糟糕的旅館也一樣),出門趕火車。我等待列車啟動,眼神空洞,喝著淡而無味的咖啡,吃著像變質甜甜圈的百吉餅,這時我看見了他,穿牛仔褲和運動帽衫的幽靈。他背著一個小背包,沿著過道走向我。我震驚得有一瞬間忘了害怕。他看見我,我和他對視,他也嚇了一跳。然後不知道為什麼,我對他微笑,輕輕揮手。他似乎很惱火,立刻轉開視線,不理睬我,沿著過道快步走出這節車廂。 我一時心血來潮,起身跟上他。列車啟動,我抓住連接門的把手,連接門前後擺動。我走進下一節車廂,看見了他,他坐在第一排,詫異地看著我。 “嗨。”我說。 他扭頭看窗外,假裝我不存在。

“哎,”我說,“怎麼回事?你為什麼跟踪我?” “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他不肯看我。 “行啊,”我聳聳肩,“佩恩車站再見,然後是法拉盛。” 他嘆了口氣,向四周看了一圈,估計是想確認沒有人盯著他,然後從衣服口袋裡摸出皮夾。他向我出示證件,照片裡的他身穿黑西裝。特倫斯·貝特森,聯邦調查局。 結果我們坐在了一起。對他來說,這比遠遠地跟著我輕鬆;對我來說,可以減少不安的情緒。知道自己有個保鏢,我感覺安全多了。特倫斯剛開始不太情願,但我再三保證說我不會告訴別人我發現了他,等我答應讓他偷偷跟踪我回公寓,他就欣然同意了。這個任務只有他一個人執行,沒有人和他輪班,所以他累得筋疲力盡。我們聊了大半程,剩下的時間在心照不宣的沉默中讀書。我盡量詳細地向他描述克雷,而他在學校裡研究過克雷。他向我描述湯斯。湯斯是個傳奇,特倫斯覺得能和他共事真是三生有幸,但在我的逼問下他不得不承認,大家都認為湯斯是個混球。

最後我問他:“你不會真的以為是我殺了那幾個姑娘吧?” “應該不是你。”他吃了一粒嘀嗒糖,把盒子遞給我。我搖出兩粒。我的口氣肯定不好聞。 “但湯斯知道你和案件有關,多半是被坑害的,”他親切地說,“我們認為向你施加壓力,有可能擠出點什麼來。” “對,”我說,“我的腦漿,我的牙齒,我的腎臟。” 他皺起眉頭說:“我不該告訴你的。他還說你搞不好是個非常精明的變態狂。” “算了,”我聳聳肩,“別給我打氣。我多半是被坑害的那種人。” 特倫斯被逗樂了,我們繼續低頭看雜誌。後來他睡著了(他無疑監視了我一整夜),我望著窗外。他的腦袋靠在我的肩膀上。可憐的特倫斯。我覺得他的職業前景恐怕不妙。他會變成我這種可愛的窩囊廢,執法部門的哈利·布洛赫,仰仗嫌犯的好心腸,信任我不會偷偷溜走或者拿走他的徽章和手槍。他靠得更近了,我再次想到克雷的話。是不是嗜血殺人狂暫且不論,他這個文學評論家確實說得對。我在職業生涯中做的所有事情或多或少都是敗筆。最好的時候也不過撓到了平庸的肚皮。通過寫作(以筆名和為人代筆),我勉強能夠溫飽度日,這個事實只將我的徹底失敗推向了自我安慰,因為我承認我的東西不值得用真名出版。此時此刻,我得到了大家眼中一生一次的寫作機會,卻快要搞砸了。我見過受害者,見過犯罪現場,和未知的兇手擦肩而過;我見過中心人物,得到允許查看(甚至為他書寫)他的思想、念頭和幻夢:我擁有一切線索,但沒有發現任何東西。材料在我手上積累,卻只產出了次等色情小說和劣質真實犯罪口述故事的未完成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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