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偵探推理 勒索者不開槍

第45章 第七章

我飛快地跑出旅館,幾乎就跟那兩個殺手一樣快。被害者的周圍已經圍了一小群人。我不需要看,就知道他已經死了——那可是職業殺手幹的。死者躺在街對面的人行道上,我沒法看清他;人們擋住了我的視線。但是我知道他會是什麼樣子,而且我已經聽到了遠處警笛的聲音。這也有可能是日落大道上慣常聽到的警笛聲,但顯然不是的。因此肯定有人打電話報了警。現在還太早,還不到警察們吃午餐的時間。 我拉著手提箱慢悠悠地拐過街角,坐進租來的車裡,然後駕車從那兒離開。那附近不再是我感興趣的地方了。我甚至能想像出警察們的問題。 “你為什麼要去那兒,馬洛?你有個老窩在那邊,是嗎?”“一個跟組織有糾紛的前黑幫成員僱傭了我。他們派人追殺他。”

“別跟我們說他打算改邪歸正。” “這我不知道。可我喜歡他的錢。” “這筆錢賺得輕鬆,是嗎?” “昨晚我把他送走了。我不知道他現在人在哪兒。我也不想知道。” “你把他送走了?” “不錯。” “哦——只是他現在躺在停屍房裡,身上多處彈傷。說點好聽的。或者說有人在停屍房裡。” 就這樣接連問個不停。警察的老套話。就像是從一個發霉的鞋盒子裡拿出來的一樣。他們說得一點兒意義也沒有,他們問得也沒有任何意義。他們只是一直持續不斷地煩你,直到你筋疲力盡,忍不住從嘴中蹦出了些細節出來。那時他們就笑逐顏開,摩挲著手說:“你有些大意了,是不是?讓我們再來一次。” 我越少經歷這種事越好。我把車停在平時的車位,然後上樓來到我的辦公室。辦公室裡空無一物,只有渾濁的空氣。每次我走進這個垃圾場我都覺得越來越累。我他媽的十年前怎麼沒有給自己找份輕鬆的政府裡的工作?或許該說15年前。我這麼聰明,完全可以拿到一個函授的法學學位。這個國家到處都是寫個訴狀都要翻書查閱的律師。

於是我坐在辦公椅上,對自己滿腹不屑。過了一會兒,我想起了那支鉛筆。我準備了一隻45式手槍,比我用過的槍更像槍——沉甸甸的。我撥通了警長辦公室的電話,找伯爾尼·奧爾斯。他來接聽了電話,聽起來很煩躁。 “我是馬洛。我遇上麻煩了——大麻煩。” “為什麼要跟我說呢?”他咆哮著說,“你現在一定很習慣了。”“這種麻煩你沒法習慣。我想過來一趟當面跟你說。” “你的辦公室還在原來的地方嗎?” “是的。” “我剛好要去那邊辦點事。我會順便來一趟的。” 他掛了電話。我打開兩扇窗子。和風吹來了隔壁喬氏飯館的陣陣咖啡和腐肉的味道。我憎恨這味道,我憎恨我自己,我憎恨一切。 奧爾斯直接穿過我高雅的候客室,敲響了我工作間的門。我開門讓他進來。他蹙著眉頭,徑直坐到客戶椅子上。

“好了。說吧。” “你聽過一個叫艾奇·羅森斯坦的人嗎?” “為什麼要聽過?有前科嗎?” “他以前是個黑幫分子,現在跟組織鬧得很不愉快。他們把他從組織中除了名,然後照常派了兩個不好對付的傢伙乘飛機跟踪他到了這兒。他事前聽到了風聲,然後僱我幫他跑路。” “做得乾脆利落。” “打住,伯爾尼。”我點燃一支煙,把煙氣吐到他臉上。為了報復我,他也拿出一支煙大嚼起來。他從來就沒點過一支煙,但他肯定把煙嚼碎。 “聽著,”我接著說,“假設這個人打算改過自新,又假設他壓根兒沒這打算。只要他沒殺人,他有權利活下去。他跟我說他沒殺過人。” “你居然相信那個流氓,是嗎?你什麼時候開始在主日學校上課教人從善了?”

“我既不相信他,也不懷疑他。我只是接受了他的委託。沒理由不幫他。我找了一個相識的姑娘幫我,我們昨天在機場看著飛機降落。她發現了那兩個傢伙,然後跟踪他們到了酒店。她能確定他們的身份。他們全身上下都像我們要找的人。他們各自走下飛機,然後假裝早就認識,只是在飛機上沒注意到對方。那個姑娘——” “她叫什麼名字?” “我只能讓你知道。” “我保證,只要她沒干犯法的事。” “她叫安妮·賴爾登。她住在海灣城。她的父親曾是當地的警察局長。別因為這樣就說他是個渾蛋,因為他並不是。” “啊——哈。接著說。揀重要的說。” “我在艾奇住的街對面租了一間公寓。殺手們當時還在酒店裡。子夜時分,我帶著艾奇離開,開車帶他一直去到波莫納。他開著租來的車繼續往前走,而我則坐著灰狗回來了。我回到了波恩特大街的公寓裡,就在他住的地方對面。”

“為什麼——如果他已經走了的話?” 我打開辦公桌的中間抽屜,拿出那隻漂亮的削尖的鉛筆。我把我的名字寫在一張紙上,然後用鉛筆在名字上畫了一條線。 “因為有人給我寄了這個。我覺得他們不會真的把我給殺了,但是我覺得他們打算揍我一頓狠的,讓我不要再跟他們玩任何把戲。” “他們知道你參與了這件事嗎?” “艾奇來找我的時候被一個臭小子跟踪了,那小子後來找上門來,還用槍頂著我的肚子威脅我。我稍微收拾了他一頓,不過最後還是得放他走。我覺得在那之後波恩特大街安全了些。我一個人住。” “我聽說了,”伯爾尼·奧爾斯說,“有人跟我報告了。這麼說他們殺錯人了。” “那人跟艾奇身高差不多,體形差不多,大概的樣子也差不多。我看見他們朝他開槍了。但我看不出來是不是就是住在西比佛利酒店的那兩個傢伙。我從來沒見過他們。那兩個殺手穿著深色的套裝,帽簷拉得低低的。他們開槍之後就鑽進了一輛藍色的龐蒂亞克轎車,車齡大概兩年,然後飛快逃走了,一輛大的凱迪拉克在前面給他們開路。”

伯爾尼站起來,盯著我看了好一會兒。 “我覺得他們現在不會來找你麻煩了,”他說,“他們殺錯了人。他們的組織應該會安靜一段時間了。你知道嗎?這年頭兒洛杉磯幾乎就要跟紐約、布魯克林、芝加哥一樣討人厭了。我們能夠終結真正的腐敗。” “我們已經有了許多良好的開端。” “菲爾,你還沒告訴我讓我採取行動的東西。我會跟市局負責兇殺案的人談談。我覺得你現在沒有麻煩了。可是你目擊了槍殺。他們可能會需要你指證。” “我沒法指證任何人,伯爾尼。我不認識那個死者。你怎麼知道他們殺錯了人?” “傻瓜,是你告訴我的。” “我想警察們也許鑑定了死者的身份。” “即使鑑定了,他們也不會告訴我。而且,他們幾乎還沒來得及去吃早餐。被害人現在只是停屍房裡的一具屍體,除非他的身份得到確認。可他們會很想跟你談談的,菲爾。他們就喜歡找人錄音做筆錄。”

說完他走了出去,門在他身後嘶的一聲飛快地關上了。我坐在那裡想,我找他談這事是不是有點蠢。或者接了艾奇的麻煩事本身就是乾傻事。五千元綠油油的美鈔上的偉人不覺得傻(誰要和我過不去)。可是他們也有可能出錯。 有人重重地敲門。是個穿著制服的快遞員,手裡拿著份電報。我簽收之後,拆開電報。 上面寫著:“我在去旗桿市的路上。在米拉多爾汽車旅館。我覺得被人發現了。快來。” 我撕碎了電報,放在煙灰缸裡,燒成了灰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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