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偵探推理 閃電下的屍骨

第37章 我每部小說的故事地點都是真實的

閃電下的屍骨 凯西·莱克斯 3591 2018-03-15
◇開篇於瀝青桶裡發現的一具屍體,地點是在夏洛特汽車賽道附近的垃圾場,緊接著相關人物一個個粉墨登場。你為什麼以納斯卡作為故事背景?你自己是一個賽車迷嗎? ◆在寫之前,我對汽車競賽的知識少得可憐,只觀看過一次早期賽事。但是幾乎每一個夏洛特人都對納斯卡耳熟能詳,他們能叫出車隊的老闆、機修工、贊助商和賽車手的名字。每年5月和10月,當成千上萬的人從四面八方匯聚過來觀看盛大的賽車盛事,你的激情很難不被點燃。與代托納和達林頓一樣,夏洛特是個汽車運動中心。正如坦佩在小說中解釋的那樣,汽車競賽源於卡羅來納山區的釀酒商們在禁酒期間非法運輸私酒。 我最終把納斯卡寫入小說是因為我的老友巴里·伯德,他是位狂熱的賽車迷。每次我開始一部新小說,巴里就會建議說納斯卡可以給故事提供豐富的背景。我終於認為他說得有道理。巴里把我介紹給吉米·約翰遜和他的團隊,帶我去賽場,允許我隨車隊參加全明星競賽和可口可樂? 600英里競賽。

在巴里的引薦下,我還見到了賽道的老闆和經理人、體育記者、維修組長以及車迷,車迷們為觀看賽事,駕車一路從溫尼貝戈追隨到波特蘭、休斯頓、泰耐克和納什維爾。幸有巴里和史密斯一家的大力幫助,我從頭至尾領略了夏洛特汽車賽道的無限風光。我驚愕於賽道附近巨大的垃圾填埋場。 ◇整個故事發生在坦佩·布倫南的家鄉夏洛特。而你之前的小說《蜘蛛之骨》,故事一開始的發生地是加拿大的蒙特利爾,那是坦佩兼職的地方,隨後移至夏威夷。在其他小說中,坦佩去了芝加哥、以色列和危地馬拉。在下一部小說中你決定把故事的發生地設置在哪裡?目前你的大部分時間生活在哪座城市? ◆在我的每部小說中,故事發生地都是現實世界真實的城市或國家。坦佩為辦案而奔走的各地總是我非常熟悉的,每個地方我都去過甚至花時間研究過。

我工作並生活在夏洛特,所以坦佩也是如此。像她一樣,我是個經常來往於兩地之間的人,常常從北卡羅來納去加拿大的魁北克省,因為我是蒙特利爾市犯罪暨法醫研究所的顧問。是的,我為此積累了大量常客飛行里程。 在《蜘蛛之骨》中,坦佩前往夏威夷為JPAC(戰俘及戰鬥失踪人員聯合調查司令部)執行一項任務,美國軍方需要辨別出在異國他鄉為國捐軀的士兵的遺骸。這正是我的專業所向。我為他們做了多年的顧問。 在2002年出版的《挖,墓穴的秘密》中,坦佩在危地馬拉的一座大型墳墓挖掘屍體。而在2000年,我就曾被危地馬拉法醫人類學基金會邀請去做過這樣的工作。 在《骷髏之詩》中,坦佩因辦案前往加拿大新伯倫瑞克省的特拉卡迪市。這個地點的設置與我個人的經歷有關,我曾在新伯倫瑞克省為一個田園牧歌式的家庭做過掘墓和法醫分析工作。

在《206塊骨頭》中,坦佩飛往芝加哥。芝加哥是我的出生地,我對那裡真是太熟悉不過了。你想必明白了吧。真實勝過虛構。 ◇另一個突出的主題是右翼極端主義,此類主題你之前曾寫過。在這部小說中,一個白人至上主義者組織的成員成為嫌疑犯。你是怎麼對美國社會中的這些極端組織感興趣的? ◆極端主義者的思想並沒有冒犯我。在我看來,人們有信仰的自由。傷害他人的極端主義則使我深為反感。 在《十字架上的骷髏》中,我寫到了宗教極端主義——拒絕接受與己不同的世界觀。在那個故事裡,坦佩因辦案去了以色列,她為此接觸到了極端組織,他們用暴力把自己的思想和習慣強加於他人。 政治極端主義具有同樣的危害性,不管其來自於左翼還是右翼。近年來,美國國內的恐怖主義者因仇恨和不寬容已屢次發動恐怖襲擊。西奧多·卡欽斯基,郵包炸彈殺手;蒂莫西·麥克維和特里·尼克爾斯,俄克拉荷馬城爆炸者;埃里克·魯道夫,奧林匹克公園爆炸者。這些人殺害無辜同胞的卑劣行徑源於他們扭曲的道德認定。

逃亡多年之後,魯道夫在北卡羅來納州西部一家超市的垃圾桶裡找吃時被捕,那裡離夏洛特約有四個小時的車程。我不知道還有哪些罪犯可能藏匿於這個州的樹林和路基後。在中,我設想出一群人,他們和埃里克·魯道夫及其心胸狹隘的追隨者們一樣是危險的極端主義者。 為了壯大聲勢,一些右翼狂熱者成立俱樂部或民兵組織。中就有這樣的情節。坦佩闖入了一個極端主義組織的世界,她必須了解他們的哲學,破解他們的行為守則,以便在險相環生的生死考驗面前將犯罪分子示之於眾。 ◇在的破案過程中,坦佩和夏洛特汽車賽場的治安主管柯頓·加利莫爾關係曖昧。她的舊情人——安德魯·賴安警督和過去的追求者——查理·亨特律師,在小說中只是作為配角出現。你是如何決定坦佩在每部小說中的愛情生活的?你能給讀者一些暗示它在將來如何發展嗎?

◆確實是這樣。坦佩的愛情生活有點混亂。安德魯·賴安的身心全在他正在戒毒的女兒莉莉身上,離坦佩的生活很遠。查理·亨特的精力則集中在一樁複雜的案件上,又是一個離她很遠的人。 柯頓·加利莫爾身強體壯,機警詼諧,頗能打動女人的心房。不幸的是,加利莫爾的過去有污點。喬·霍金斯不信任他。骨感偵探斯萊德爾討厭他。而這個傢伙則極其驕傲自大。 但是情感往往是非理智的。令人難以理解的是,坦佩對這位遭人唾棄的前警察卻心生情愫。加利莫爾真的如她的同事們所說的那麼壞嗎?她能如每個人勸告的那樣駕馭好感情嗎? 不。我現在還不能劇透。 ◇和你的其他作品一樣,包含了獨特的法醫鑑定情節:在垃圾場發現的屍體是塞在一隻瀝青桶裡的,為此坦佩得煞費苦心地去把屍體從瀝青中分離出來。之後,疾病防治中心的化學檢測揭示出屍體體內含有令人驚異的毒素。這些法醫學上的發現的靈感來自哪裡?你在實際工作中見過這樣的屍體嗎,換句話說,這種奇怪的殺人方式只是你在小說中想像出來的嗎?

◆我像個食腐動物,總是在尋找著一切可飽口福的東西。但在寫作中,我找的不是食物,而是犯罪情節。我對有趣的人物、怪誕的案件元素和前沿科學總是保持著高度關注。一部小說的情節可能源於許多方面。 起點。我從法醫人類學的分析中產生構思,那是我的本職工作,我會遇到各種各樣的案例。 擴大範圍。我在蒙特利爾的犯罪暨法醫研究所做顧問,那裡有完備的法醫學和犯罪實驗室,我虛心學習和觀察,獲得彈道學、毒理學、病理學和DNA等最新情況。 繼續延伸。法醫科學家喜歡相互聊起各自的案例。同事們常根據自己的科學研究給我的小說提些建議。 有時我參加的專業會議上一個報告也會給我啟迪。美國法醫科學學會的年會提供了特別豐富的材料。學術期刊上的文章也能帶來靈感。

從我自己經手的案例,加上交談、聆聽、觀看和閱讀,我會得到很多原始素材——我稱之為“天然金塊”,那是故事的核心。因為法律和倫理上的雙重原因,我改變每樣東西——名字、日期、地點和個人細節。接下來我開始玩“如果……又怎樣”的遊戲,把那些原始素材提煉加工成小說。 ◇除了寫以坦佩倫斯·布倫南為主人公的小說,你還一直在以你的小說為基礎為福克斯的電視系列劇《識骨尋踪》做編劇。寫電視劇本與創作小說有什麼不同?哪一種更難呢? ◆我是《識骨尋踪》的製片人之一。看看我們的創作人員表。我的主要工作是編劇,回答問題,提供屍骨線索,糾正術語。在超過六季的拍攝過程中,我已經閱讀了130多集劇本。儘管電視劇本和一部小說迥異,但還是有一些共同點。

對我來說一部坦佩倫斯·布倫南小說和一部《識骨尋踪》電視系列劇的相似之處在於結構。我的小說往往是A故事、B故事和C故事等幾個故事的穿插與融合。 在中,坦佩肩負識別在一隻瀝青桶中發現的屍體的任務,這是A故事。同時,她在苦苦尋找一對失踪多年的年輕情侶,這是B故事。此外,還有她糾結的愛情生活,這是C故事。 在我編劇的《識骨尋踪》第五季“衣櫥裡的女巫”中,在一間燒毀掉的房子裡發現了兩具遺骸。衣櫥裡的女巫經鑑定其實早就死了,這是A故事。地基下的女巫被認定是最近一起兇殺案的受害者,這是B故事。安吉拉和霍金斯被關進監獄(他們的愛情也隨之復燃),這是C故事。你看,結構很相似。 另一方面,一部小說和一個劇本在許多方面是不同的。例如,在電影或電視中,沒必要對背景或情節詳加說明。人物就在你的眼前。電影劇本或電視劇本全是對話、角色和情節。

另一個區別涉及到創作經驗。當我寫小說時,我一人坐在電腦前敲擊鍵盤。沒有人幫助我。沒有人對我寫的東西提出贊成或反對意見。而電視編劇不同。 一旦一個故事的構思(像我的“天然金塊”概念之類)被接受,下一步被稱為“分解故事”。一到三周里整個《識骨尋踪》創作團隊在一起開始頭腦風暴,規劃出大綱,一幕接一幕,一個場景接一個場景,在白板上寫出來,再不斷修改。整個過程充分發揮了集體的智慧,令人興奮不已。 劇本提綱完成後就由該劇的天才創作者和執行製片人哈特·漢森來拍板。 提綱一旦確定下來,編劇接著就“轉至劇本”,這個階段要花掉一個編劇三週時間。除非播出時間落後於預定時間。如果是那樣的話,好了,祝你好運。

接著是修改。反復修改。 最後激動人心的時刻到了,你編劇的那一集終於付諸拍攝,全體演員、導演、燈光師、佈景師……燈光準備!攝像準備!開拍! 簡直像看到你的孩子定格在相片紙上一樣令人驚奇。 ?
按“左鍵←”返回上一章節; 按“右鍵→”進入下一章節; 按“空格鍵”向下滾動。
章節數
章節數
設置
設置
添加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