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紀實報告 揭底山西煤老闆

第52章 煤老闆式生存之“'牆'(潛)規則”

揭底山西煤老闆 山西病人 1170 2018-03-14
山西煤老闆有錢,這是事實。但生活在一個貧富分化日趨嚴重的社會中,煤老闆因為擁有巨額財富而被擺在社會的對立面成為“公敵”,這也是事實。我們這裡說的“整個社會”階層,是一種“泛指”,就是說包括民間,也包括個別組織或政府中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在這“整個社會”階層面前,煤老闆總是被動地當起“唐僧”。 有利益出沒的地方,必然會有利益的算計。在獲利慾望的驅使下,山西煤老闆紛紛“出手”,意在找一堵能為自己煤炭經營事業“擋風遮雨”的堅實“靠牆”。 在煤炭行業,煤老闆為了正常經營,常常需要找一些能出面擺平各種關係的“人物”,這就是當地所謂的“擋風的”。再後來,另一個既能充當“擋風的”的角色,為煤老闆的經營“保駕護航”,又給煤老闆的生意事業“布雲施雨”的神秘職業出現了。

這就是“牆”。 顧名思義,“牆”的功能和用處要比“擋風的”級別和功用高得多。 在煤老闆心中,所謂的“牆”的“條件”如下: 第一、能對當地整個社會層面中的政治、經濟生活環境裡擁有絕對控制權者。 第二、能夠完全支配當地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正常工作。 第三、對政府信息資源和行政功能擁有絕對掌控權。 第四、在處理煤老闆取得礦產資源、開採權利等事項中起到關鍵性、決定性的作用。 第五、協助煤老闆在煤礦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法律糾紛中“強行取勝”。 在當地經濟環境條件下,煤老闆當然想找“牆”,因為這對煤老闆來說,有了“牆”也就意味著有了一切。另一方面,“牆”從自我社會價值角度客觀考量,也會一直留意對方的出現。

一般地,雙方“成交”的結果不外兩種: 第一種,“一事一款”。煤老闆只為一事“出手”,如某專項檢查驗收未通過,煤老闆拿不到“證”,這時他們往往就會去找“牆”,通過一次性付款來“擺平”。這種情況在實際生活中是不多的。 第二種,“多事多款”。這和第一種“一事一款”的“一錘子買賣”式的交易有很大的不同。在這種情況下,“交易”雙方的“合作”是長期的。這種“放長線釣大魚”的形式最易“翻船”,據了解,當地有關部門公佈的與商業賄賂相關案件中,有80%屬於這類。 在與“牆”的“兩廂情願”式的交易中,大部分煤老闆往往採用讓對方以“入乾股”的形式與“牆”“合作”。 “入乾股”就是“牆”以自己擁有或可控制的政治權力“入股”,參與煤礦的組織生產、市場銷售等整個經濟活動,然後在年終“分紅”。

煤老闆找“牆”,必須要有關係特殊的“熟人”的牽線才行,因為這樣對“牆”來講,才“可靠”、“保險”。 當然,在這場交易中,煤老闆往往是被動群體。 因為能為煤老闆解決問題,且一個地區內能為煤老闆在“咸手”如林的社會中開創一條“太平御道”的“牆”少之又少,或者說只有一堵,而煤老闆千千萬萬,你不出錢,有人會出,你出得多,我出得比你還多。 但即使是這樣,煤老闆“上當受騙”,成百上千萬的打水漂,人家收錢不辦事,自己虧心畏膽做了“凱子”和“冤大頭”的人有的是。
按“左鍵←”返回上一章節; 按“右鍵→”進入下一章節; 按“空格鍵”向下滾動。
章節數
章節數
設置
設置
添加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