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現代小說 東莞不相信眼淚

第60章 第六十節

東莞不相信眼淚 韩宇 1682 2018-03-22
與李海幾次正面接觸後,李海開出了讓我加盟的條件。李海前期投資二百萬元資金籌備工廠,大致方案有兩個: 第一個方案:我無須投資,僅僅作為工廠的業務經理,按月領取工資,不對工廠其他方面負責。利益計算方法是拋去第一次的投資,然後我與李海以三七股份分紅,五年收回成本後開始實行五五分紅,股份我們對半。資金不夠時,由李海追加,具體分配以此類推。如果每年的分紅雙方都不拿而抵作投資款的話,投資一旦收回就可立即按對半股份分成,但是我必須保證年營業額在一千二百萬以上。風險全部由李海個人承擔,年底分紅一次性協商付清。 第二個方案:李海投資二百萬,我投資一百萬,並給李海打一百萬欠條。同樣是在年底計算利潤分成,計算方式和第一種一樣。但是年底把收回的資金先抵作投資款,按我二他一的方式發放,當我收回二百萬時,必須先償還李海一百萬欠款。李海的資金也收回後,按五五分成。資金不夠,由李海負責追加投資,一旦公司營業困難,首先清算李海追加投資款,同樣的,我必須保證年營業額在一千二百萬以上。

工廠的生產由李海全權管理,每年的生產完成情況和品質異常情況按積分制度進行管理。每個月的生產必須百分之百完成,包括樣品開發,如果工廠不能完成的,一律外發加工。工廠的訂單標準是每年一千二百萬,品質異常的產品要控制在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五之間,退貨率控制在百分之二以下。 李海的投資方案中有一個長達三頁的協議,其中對每個人的權限和義務寫得非常明白。他不愧是個乾大事業的人,我沒想到的,他都列得非常明確,包括工廠的成本分析和成本控制,就連生產損耗寫得都比較詳細,一些可能出現的非人為可以控制的東西也加了進去。看樣子李海想投資印刷不是一天兩天的興趣,而是經過深思熟慮做出的決定,與我合作也是發自內心的。 和李海這樣有誠意有思想的人合作,是我夢寐以求的事情。我不能失去這個千載難逢的機會,但是也不能貿然答應上面的條款。我個人更傾向於第一種合作方式,但是要合作我就應該拿出自己的誠意,更應該掂量合作後工廠發展的可能。

我給他開出了我個人覺得對雙方比較平等、可能共贏的一種合作方式。我個人一次性投資五十萬,但是按第一種分紅方式進行合作。首先簽協議半年,半年後我有續籤的主動權,李海沒權利改變合作方式。如果一旦續簽,我再一次性投資五十萬。但是我也有要求,工廠的開支在二千元以上的單據必須經過我簽字才可以生效;李海在工廠不得安排五人以上的親戚或者朋友,除招工外所有的人事安排必須經過我們兩人同意才可進行;必須公開工廠的財務狀況,工廠不得再增加股東;工廠的生產必須無條件的為業務部和訂單負責,一切按工廠的製度執行,包括我和李海都不可例外。 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訴李海後,沒想到他答應得非常爽快。因為我在他開出的條件後沒有立即答應,反而甘願在接受第一種方案的前提下,另外讓自己也承擔一定的風險,答應在一年中陸續投資一百萬,但是分紅的條件絕對按第一種執行,我這一百萬是計算風險的,他心里肯定清楚,我能掏出一百萬,這不是我現在的經濟實力所能承受的,我可能還要去借錢貸款,我這是把自己的命運和工廠緊緊聯繫在一起,他也會對我的態度更加欣賞。

我沒有去追究法人代表究竟是誰,更沒有對具體操作上的一些小事情斤斤計較。在我們達成的協議中,我是具有掌控權的,這是我最重要的原則。 我沒有做投機者,更沒有想過完全用融資來實現自己的老闆夢。想成就一番事業,空手套白狼的年代已不存在,我清楚地了解這一現實。如果我選了第一種方案,也許對我更加有利,但是這個方案在以後可能會產生意想不到的摩擦。李海不會是一個傻瓜,更不會拿自己的錢讓別人去發財。我選擇做投資者,是因為我會理性地投資,選擇自己有能力掌控的投資。 我和李海在律師的協助下完成了合作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白紙黑字會讓以後的合作更加愉快。我的想法是好的,他的想法也是積極的,但是以後的事情是誰也無法預料的。這是一個無法預知的年代,誰也不知道今天大家還一起握手,明天將會是什麼樣子。也許若干年以後,我們能幸福地抱在一起,也許我們分道揚鑣成為最不能容忍的仇敵。這個合同至少讓我今後一段時間是和一個叫李海的男人為共同的事業而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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