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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第十六章結了婚的人(下)

第二性 西蒙娜·德·波伏娃 20449 2018-03-21
第十六章結了婚的人(下) 但總的說來,婚姻在今日是已消亡的生活方式的一種遺風,妻子的處境比以往更令人不快,因為她雖然仍負有相同的義務,卻不再享有相應的權利、特權和榮耀。男人今日結婚,是為了找到一個棲身之地,但他不想讓自己在那裡受到限制;他希望既有一個家庭,又可以隨時從那裡逃出;他雖然已有住處,可實際上常仍是一個流浪漢;他並不蔑視家庭幸福,但又不把它當做目的本身;重複使他厭倦,他喜歡獵奇、冒險、反抗征服,喜歡找能使他擺脫adeux[雙雙]孤獨的伙伴與朋友。孩子們甚至比他們的父親更想擺脫家庭的限制:生活對他們來說在別處,在前面;兒童總想獵奇。女人試圖建立一個永恆的、連續的宇宙,而丈夫和孩子們則想超越她所創造的處境,因為這種處境對他們只是一種既定的環境。這就是她即使不願意承認自己終身致力於的活動有可疑的性質,仍要強迫他們接受她的服務的原因:她從母親和主婦變成了苛刻的繼母和潑婦。

所以,女人在家裡的工作並沒有給她帶來自主性;它對社會沒有直接用途,既不能開拓未來,也不能生產產品。它只有在與越出自我的、超越自我的、在生產和活動中走向社會的生存者相聯繫時,才具有意義和尊嚴。這就是說,她的工作遠沒有讓她獲得自由,而是讓她依附於丈夫和孩子們。她通過他們證明自己生存的正當性,但她在他們生活中只是一個次要的中介。雖然“服從”在法律上不再是她的義務,但這絲毫沒有改變她的處境,因為這並不取決於夫妻的意願,而是取決於婚姻群體的結構。女人不被允許做一些積極的工作,因而無法贏得做一個完整的人的資格。不論她可能受到怎樣的尊重,她終歸是附屬的、次要的、寄生的。她身上之所以壓著沉重的禍根,是因為她不能把握她生活的意義。這就是婚姻生活的成功與失敗,對她比對她的丈夫更至關重要的原因。他首先是一個公民,一個生產者,其次才是一個丈夫;她則首先是一個妻子,而且往往只是一個妻子。她的工作不能幫她擺脫她的處境,相反,她的工作正是由於她的處境才獲得或高或低的價值。如果她在愛,在無私地奉獻,那麼她就會愉快地完成她的任務;但如果她在完成這一任務時有怨恨,那她就會覺得它們是單調乏味的。在她的命運中,它們將只起次要作用,對婚姻生活的成敗沒有影響。因而,我們必須繼續來看看在生活中,女人的處境是怎樣被具體感受的——這一處境主要表現為床上“服務”和理家“服務”,而且女人只有接受她的附屬身份,才能獲得她的尊嚴地位。

少女從童年期進入青春期時,會面;臨一種危機;正是另一種更嚴重的危機,才使她進入了成人生活。在女人身上,除了突如其來的性發動帶來的紊亂外,還產生了從一種狀態進入另一種狀態的種種轉變所引起的焦慮。尼采指出: 猶如被可怕的雷電襲擊,被婚姻一下子拋進了現實和性關係,發現愛情與羞恥處於矛盾之中,由於上帝與禽獸驚人地相似,而不得不覺得狂喜、犧牲、義務、憐憫和恐懼是一回事——這使在徒勞地尋找可以與之相匹敵的事物的精神感到惶惑。 在某種意義上,令人激動的傳統的新婚旅行,就是為掩飾這種惶惑而安排的:由於離開了她的日常世界若干星期,暫時中斷了她的所有社會聯繫,年輕女人失去了她在空間、時間和現實中的地位。但她或遲或早總要恢復那種地位,她在她的新家根本不會感到那麼自在。

她與姐家的聯繫,遠比與年輕丈夫家的聯繫密切,所以當突然中斷時,她有一種深切的被拋棄感,並對令人眩目的自由或多或少地感到痛苦。如果她已經得到了某些自由,或者,如果她仍處在家庭的支配下,因而仍可以指望得到某種保護,那麼這種變化就不會那麼顯著。但是通常,即使她想獲得自由,也會對離開她至今所熟悉和信任的一切感到不安。 只有圓滿而熱情的性生活,才可以重新給她造成一種寧靜的內在氣氛。但最初她往往不但不會感到愉快,反而感到煩惱。她的反應和月經初潮時的反應十分相像:她討厭對她女性氣質的這種揭露,一想到它將重複出現便會感到噁心。隨著經期的形成,少女傷心地意識到她還不是成人。隨著處女貞操的喪失和結婚,她變成了一個成人,最後一步也走完了——現在又怎樣呢?有一種驚人的失望感不但在依附著處女貞操的喪失,而且也在依附著婚姻本身:

一個雖然與她的未婚夫或其他男人有過“關係”,但婚姻對她仍代表完全進入成人生活的女人,往往會有這種反應。一個人在開始一項事業時總是意氣風發的,但沒有什麼比意識到他無法控制命運更讓他垂頭喪氣的了。對於這種決定性的、不可改變的背景來說,自由彷彿是極其不必要的。從前,當少女尚處在她的家庭的庇護下時,她盡可能地利用她所擁有的自由去反抗和期待變化,去贏得婚姻本身。現在,她結了婚,再也沒有別的前途,這就是她在人世間的全部命運。她完全清楚她即將承擔的任務是什麼:和她母親所承擔的任務一模一樣。同樣的禮儀將日復一日地被重複著。她做女孩子時一無所有,但她在夢想中期待一切。她現在總算有了自己的一點點地盤,卻在苦惱地想:“永遠只有這麼一點點!永遠就是這個丈夫,這個住處。”她無所期待,也沒有任何重要的事情可盼望的了。

然而,她對她承擔的新責任感到畏懼。即便她的丈夫是一個成熟而又有權威的人,她同他發生性關係這一事實也會使他威信掃地:他不可能取代父親,更不用說取代母親了。他不可能讓她不再嚮往她的自由。在她新家的孤獨中,受一個她多少有點陌生的男人的束縛,不再是個孩子,而是個妻子,並且注定要輪到她去做母親,這令她不寒而栗。她永遠離開了母親的懷抱,失落在前途無望的世界,被棄於冷冰冰的現在,於是她開始覺得這純粹無聊的騙局實在是乏味得很,令人麻木不仁。這一切苦惱,被異常透徹地描寫在年輕的托爾斯泰伯爵夫人的日記中。她懷著少女的熱情嫁給那位偉大的作家,卻發現自己對他的過去,對他的興趣一無所知。她在他的生活中並不是第一個女人,她無法看透他的心思,肉體關係令她感到厭惡,他時常發脾氣,顯得冷酷無情,她想去死,活著還有什麼意思?她為什麼要永遠離開家?她無所事事,精神空虛,一無所求,生活令她厭倦。小說家柯萊特和馬塞爾·普雷沃也都描寫過這種可悲的厭煩和失望。雅內之類的精神分析學家們,則談到了有時在極端情況下所導致的神經症後果。

婚姻對男人也常常是一種危機,他在訂婚期間和開始婚姻生活的最初幾天,有時會發生精神紊亂,就證明了這一點。年輕男人不像他的姐妹們那樣依戀家庭,他屬於某個團體—— 高中、大學、學徒工廠、運動隊、團伙,從而使他免於孤獨。他在真正開始自己的成人生活時離開了這類團體,他害怕自己變得越來越孤獨,於是常用結婚來加以逃避。但是,他被把夫妻視為一個“婚姻社會”的那種普遍錯覺所愚弄。除非在情慾迸發出短暫火花的那一刻,兩個人無法形成一個世界,從而他們每一方都無法防禦外部世界的進犯:這一點,他們在結婚的第二天就都認識到了。在這之後的不久,變得親近溫順的妻子,並沒有使她的丈夫擺脫孤立狀態;她是一個負擔,而不是一條出路;她沒有把他從他所承擔的責任的重壓下解救出來,相反卻加重了這些責任。性差別常意味著年齡、教育、處境方面的差別,而這些差別沒有給真正的相互理解留下任何餘地:這兩個人很親密,可仍很陌生。以前在他們之間就存在著一條不可逾越的鴻溝:女孩子在愚昧無知的狀態下長大,她沒有“過去”,而她的未婚夫卻有過“生活”,於是應當由他把性的知識傳授給她。這種微妙的角色給某些男性留下了愉快的印象,而別的目光比較敏銳的男性,則在不安地揣測著在他們與他們未來的配偶之間究竟有多遠的距離。在《無知的年齡》一書中,埃迪絲·華頓指出了1870年的一個年輕美國人對他未婚妻所產生的疑慮:

他懷著一種新的敬畏之情,注視著這個他即將成為她的靈魂監護人的年輕人所袒露的前額,嚴肅的眼睛,天真快活的小嘴。作為他所歸屬並且所相信的社會制度的產物,這個什麼都不懂卻什麼都期望的年輕姑娘,像個陌生人似的也在註視著他……既然他作為“正派人”,有義務向她隱瞞他的過去,而她作為該出嫁的姑娘,也有義務沒有可隱瞞的過去,那麼他和她又能相互了解些什麼呢? ……這位作為精心設計的神秘製度的中心的年輕姑娘,恰恰由於她的坦率和自信,而顯得更加不可思議。她坦率,可憐的寶貝,因為她沒有什麼可隱瞞的,她自信,因為她不知道有什麼該防備的。她的準備不過如此,可是她要在一夜之間被投入人們所含糊地稱之為的“嚴酷現實”中……

但同她短暫的歡娛之後,他認為這種種坦率和天真都是人工製品,又感到沮喪……這是母親們、姑姨們。 祖母們以及早已死去的女祖宗們所陰謀炮製出來的虛假純潔,因為她們認為這是他希望得到的,他有權得到的,以便能像壓碎雪人那樣把它壓碎,享受一下他做主人的快感。 今天,這種隔閡並不那麼深,因為少女不是非常矯揉造作的人。她知道的比較多,為生活做的準備也比較充分。但她往往仍比丈夫年輕許多。這一點以前沒有得到足夠的強調:實際上,成熟期不同步的問題,往往被誤認為是性徵的差異。在許多情況中,女人之所以是孩子,並不是因為她是女人,而是因為她實際上還很年輕。她丈夫及他朋友的沉著冷靜令她感到窒息,幾乎把她給壓垮了。托爾斯泰的妻子索菲婭,在結婚一年以後寫道:

他年老了,注意力大集中了;至於我呢,我認為自己還很年輕,總想及時行樂!我不想睡覺,只想發瘋似的跳舞,但和誰跳呢? 我周圍的氣氛是暮氣沉沉的,身邊每一個人都是年老的。我強迫自己壓制年輕人所特有的種種衝動,因為這些衝動在這壓抑的環境中的確是太出格了。 至於丈夫,他把妻子看做“嬰兒”;她不是他理想中的伙伴,他常常讓她感到這一點,使她蒙受恥辱。無疑她在離開家時高興找到一個新的引路人,但她也希望自已被當做“大人”;她希望仍做一個孩子,也希望自己變成一個女人;一個年齡很大的丈夫,他對待她的態度根本不可能完全令她滿意。 然而,即使年齡差別很小,年輕男人與年輕女人的成長有很大的差異,這也仍是實際情況。她來自女性世界,在那裡她被教導說,舉止要端莊,對女性價值要尊重;而他則是按男性的倫理原則受到訓練的。這常常使他們的相互理解變得很困難,用不了多久就會發生衝突。

婚姻通常使妻子依附於丈夫,所以他們的相互關係問題極其尖銳地擺在女性面前。婚姻矛盾,在於它既具有性愛功能,又具有社會功能這個事實:這個矛盾反映在年輕女人心目中的丈夫形象裡。他是一個具有男性威望的、注定要代替她父親的半神,所以是保護人、供養人、老師和指導者;妻子的生存要在他的庇護下展開;他是價值的監護者、真理的創始者和夫妻倫理的維護者。但是,他也是一個她必須與之分享常是可恥的、可笑的、令人討厭的或不安的,總之是附帶的體驗的男性;他邀請妻子和他縱慾狂歡,同時他又堅定地領導她走向理想。莫里亞克的《泰麗絲·德斯奎魯》有一段說明這個問題的描寫: 在巴黎的一個傍晚,伯納德對演出感到震驚,他退出了音樂廳,很引人注目。 “只要想想外國人會怎麼看就夠了!這真是恥辱,我們將因此受到批判。” 讓泰麗莎吃驚的是,還不到一個小時,讓她無休止地忍受床上新花樣的,不是別人,正是這個道貌岸然的人。 在導師和農牧神之間,可能有許多混合形式。有時,丈夫是父親也是情人,性行為變成了神聖的狂歡,而心懷敬畏的妻子則以完全服從換來了最終的庇護。這種愛的激情在婚姻生活十分罕見。不過有時,妻子對丈夫懷有一種柏拉圖式的愛情,但她不願意在她過於崇敬的男人的懷抱中放縱自己。如斯特克爾提到的一個女人,就屬於這種情況。她和自己所崇拜的一個大藝術家結了婚,然而與他在一起時卻十分性冷淡。另一方面,她同他尋歡作樂時,可能會覺得這是一種共同的墮落,這對她的尊重和敬重是致命的。而且,一次性愛挫折也許會把她的丈夫永遠貶為禽獸:他作為肉體會被憎恨,作為精神會被鄙視;反之,我們已經看到,輕蔑、厭惡和怨恨也會使女人注定要變得性冷淡。比較經常發生的情況是,在他們進行性體驗以後,丈夫仍保持著受人尊重的優越地位,其動物性弱點是可以原諒的;例如,維克多·雨果的妻子阿黛爾似乎就屬於這種情況。或者他可能只是一個無特殊威望的愉快夥伴,既被愛也被恨。凱瑟琳·曼斯菲爾德在她的名為《序曲》的小說中,描寫了這種矛盾的其中一種表現: 她的確愛他;她愛他、崇拜他、尊重他到了極點。啊,他比天下所有的人都好。她非常非常地了解他。他老實厚道,實際上單純得很,容易得到滿足,也容易被傷害。 要是他不是那樣地向她撲過來,那樣地大喊大叫,那樣地用急切愛慕的目光盯著她,該有多好啊! 對於她來說,他太強健了;她從小就討厭衝過來的東西。有幾次他很嚇人——真的很嚇人。當時她差一點就聲嘶力竭地喊出來:“你要弄死我了!”她那時真想說一些最難聽、最慘限的話……是的,是的,這是真的……她愛他,尊敬他,崇拜他,卻也在限位……她從來沒有像這一刻看得這麼清楚。她對他的所有感情,強烈而分明,一種和另一種同樣無可置疑。而這另一種,這恨,完全和其餘感情一樣真實。她能夠把她的感情裝在幾個小口袋送給斯坦利。她渴望把最後一個口袋出其不意地送給他。她可以在他打開它時注視著他的眼睛。 年輕的妻子很少會這麼真誠地對自己承認自己的感情。愛丈夫和感到幸福,是她對自己和社會的義務;她的家庭也是這樣期望她的;或者說,如果她的父母反對她的婚事,這是表明他們犯了多大錯誤的一種途徑。她通常以半心半意地過著自己的婚姻生活為開端;她很願意說服自己她很愛自己的丈夫;妻子越是感不到性滿足,這種激情就越是具有瘋狂、佔有和妒嫉的形式。為了補償她最初即使對自己也不肯承認的失望,她永無止境地渴望著丈夫能夠和她呆在一起。斯特克爾列舉了許多這類病態依戀的例子;而索菲婭·托爾斯泰的日記則反映了,她徒勞地以道德的或“詩的”提高,以迫切而妒忌的要求,去補償她對丈夫真正愛情的缺乏。 妻子通常堅持以道德、虛偽、自尊或膽怯來喬裝她的愛情。她的真正敵意可能會通過這個年輕女人或多或少極力迴避丈夫的統治表現出來。在蜜月及往往隨之而來的紊亂以後,她努力重新獲得獨立,而這並不是很容易的。她的丈夫往往年紀較大,具有男性的威望,是法定的“家長”,因而具有道德的和社會的優越地位;通常他至少在智力上也是優越的。他擁有較高的文化或至少有在職業訓練方面的優勢;他從青少年時起就關心世界大事——這是他的事情,他懂得點法律,他在政治上不甘落後,加入政黨、工會以及社會組織;作為工人和公民,他的想法關係到行動。他懂得嚴峻現實的考驗:就是說,普通男人都具備推理技能,具備對事實和經驗的感受能力,以及具備某種批判意識。 這正是許許多多年輕女人所缺乏的。即使她們讀過書,聽過課,以成就自娛,她們的雜亂無章的信息也形不成文化;這並不是說由於智力缺陷她們不能恰當地進行推理,寧可說是經驗使她們無法進行嚴格推理;思想對於她們是消遣而不是工具;她們縱然聰明、敏感、真誠,也還是無法闡明自己的觀點、導出結論,因為她缺乏智力技能。這就是為什麼她們的丈夫能力平平卻能夠支配她們,甚至錯的時候也能夠證明自己是正確的原因。在男性手中,邏輯常是一種暴力的形式,一種狡猾的專制:如果丈夫比妻子年齡大而且受過良好的教育,他就會基於這種優勢在意見相左時對妻子的意見不予理睬;他不知疲倦地向她證明他是正確的。 至於她,則變得頑固起來,拒絕從丈夫的論點看到任何東西;他不過是固執己見。於是他們之間產生了很大的誤解。他不肯作出努力去補償雖深植於她但她卻不善於為其辯解的感情和反應;她不能把握在丈夫藉以壓倒她的迂腐邏輯的背後,究竟什麼是至關重要的。她除了沉默、流淚或大發脾氣,再也無計可施,終於把東西朝他扔了過去。 有時妻子會繼續努力鬥爭,但她屢屢情願或不情願地放棄了,如易卜生的劇作《玩偶之家》中的娜拉,讓丈夫為她想想——哪怕是一會兒也好。她對丈夫說:“事情都由著你安排。 你愛什麼我也愛什麼,或假裝愛什麼——也許我不知道是真還是假,也許有時是真,有時是假。 ”由於膽怯、笨拙或懶惰,妻子可能會讓丈夫去拿出他們對所有一般抽象問題的共同意見。 有個女人很聰明,有教養也有獨立性,然而她對丈夫卻景仰了15年,認為他是優越的。她告訴我,丈夫去世以後,當她發現她不得不自己決定有關信念和行為問題時,她是何等的不安; 在一切情況下,她仍試圖按他的所想作出決定。 丈夫通常樂於扮演這種良師和嚮導的角色。娜拉的丈夫向她保證:“只依靠我——讓我來告誡你,指導你!若女人的這種孤弱未使你在我的心目中倍有吸引力,我還算什麼堂堂的男子漢?……我有寬闊的雙翼保護你。”他白天和同僚們苦鬥,在上司面前低三下四,辛苦了一天,晚上回家時卻喜歡覺得自己是個絕對的優越者,是個無可辯駁的真理的執行者。他敘說一天發生的事,解釋他和對手爭論時是如何的正確,他高興發現妻子和他如出一轍,她增強了他的自信心;他對報紙和政治新聞品頭評足,心甘情願地對著她高聲朗讀,以至連她與文化的接觸也不可能是獨立的。為了增強自己的權威性,他傾向於誇大女性的無能;她則或多或少溫順地接受了依附角色。在某段時間只能依靠自己的女人,可能對丈夫不在身邊真的感到遺憾,然而她們往往還是會驚訝地發現,她們有自己未曾料到的潛能;她們負起了責任,撫養著孩子,作出決定,雖然無人幫助也能夠堅持下去。當丈夫回來又使她們注定無能時,她們對此感到厭倦。 婚姻促使男人成為任性的帝國主義者:支配的誘惑,是所存在的最為普遍的、最不可抗拒的一種誘惑;讓孩子屈服於母親,讓妻子屈服於丈夫,就是在助長世界上的暴政。讓丈夫得到讚許和敬佩、成為顧問和導師往往還是不夠的;他要發號施令,他要扮演主之。他在童年及以後生活積澱下來的所有怨恨,他在別的男人(他們的存在意味著他要受到橫眉冷對和傷害)中間日復一日積澱下來的所有傷害,全都由於他在家對妻子的作威作福而得到清算。 他是暴力、權力和堅定決心的化身;他聲色俱厲地發號施令,他大吼大叫,他拍打桌子:這樣的鬧劇對妻子是家常便飯。他在維護自己權利方面是如此堅定,以至她那一方任何獨立的蛛絲馬跡對他都好像是一種反叛;他情願讓她未經許可就不能呼吸。 但是她也確實要反叛。即便當初她對男性威望曾有深刻的印象,她的眩惑也很快會雲消霧散。孩子總有一天會發覺父親是個偶然的人;妻子不久就會發現站在她面前的並非是主子那種偉人,而只不過是個凡人;她看不出有任何理由要受他的支配;她覺得他只不過代表一種令人不快的、不公正的義務。有時她以被虐的快活去服從:她在扮演受害者的角色,她的任其擺佈只不過是一種長久的無聲譴責;但她也常常可能與她的主子公開對抗,反過來堅持對他實行專制。 只有天真的丈夫才會以為他可以輕而易舉地讓妻子服從他的意志,隨心所欲地“塑造”她。巴爾扎克說:“妻子是丈夫製造的”;然而他在後面幾頁又恰恰說了些相反的話。在抽象的邏輯領域裡,妻子確實往往屈從於男性的權威;但一碰到所真正關心的事情,她就會暗地裡頑強地反對他。童年和青年時代對她要比對男人的影響深刻得多,因為她被緊緊地束縛在個人歷史的範圍。她常無法擺脫她早年獲得的東西。丈夫可以把自己的政治觀點強加於她,但絕不可能改變她的宗教信仰或迷信信念。 她儘管獲得了新的見解,儘管鸚鵡學舌地嚷嚷著原則,可是對事物仍保留著自己的特殊觀點。這種阻力可能會讓她無法理解較她有知識的丈夫;或者相反,也可能會把她抬到遲鈍男性的嚴肅之上,如司湯達、易卜生和肖伯納筆下的女主人公那樣。有時,她出於對丈夫的敵意(不論是因為他在性生活方面令她失望,還是相反,因為他對她專橫跋扈,她想進行報復),而故意堅持與他相左的價值;她依靠母親、父親、兄弟以及某些她覺得“比她強的”男人的權威,依靠懺悔神父或修女的權威,來達到勝過他的目的。或者,她不正面提出反對意見,拼命故意地和他鬧矛盾,攻擊他,中傷他,竭力讓他產生自卑情結。她如果有所恃,當然樂於讓丈夫眼花繚亂,把她自己的判斷、意見和命令強加於他;她會徹底掌握道德權威。 她如果無法同丈夫的智力優勢競爭,就會在性方面進行報復。她或在滿足她的要求以前不許丈夫來擁抱,或以表現性冷淡去凌辱他,或借反复無常的賣弄風騷把他貶到一個乞求者的位置;她通過調情、引起嫉妒、種種欺騙,努力讓他作為一個男子漢蒙受羞辱。她若不敢把事情做得太絕,就會洋洋得意地把她性冷淡的秘密藏在心底;她常在日記裡透露這件事,更經常在朋友面前把它給吐露出來。許多已婚女人都以相互吐露她們假裝有其實並不願意有的快感的“手段”為快;她們無情地嘲笑她們的苯伯自負而又愚鈍。這種吐露往往更可能是在逢場作戲,因為在性冷淡和性冷淡意志(thewilltofrigidity)之間並沒有明確的界限。 不管怎樣,她們反正認為自己缺乏性感受,於是盡情地發洩她們的怨恨。 有些被喻為祈禱螳螂的女人,她們希望晚上和白天都能夠大獲全勝:她們做愛時冷淡,言談時高傲,舉止霸道。照梅布爾·道奇·盧漢的看法,D·H·勞倫斯之妻弗麗達就屬於這一類型。她無法否認他的智力優勢,便硬把她自己的世界觀強加於他,根據這一世界觀,只有性的價值才值得考慮。她聲稱:“他不得不從我這兒得到這一切……無人知曉這一點。真的,是我為他提供了書中的素材。”但她仍覺得需要不斷地證明她對於他是何等重要,絕不能讓他們的婚姻墨守成規。她總是有新的炸彈爆炸,於是他們的婚姻變成了一連串誰也不肯屈服的爭吵。其他女人也可能表現出類似的支配意志,經常藐視丈夫的容貌、能力和賺錢的本事,或者只以現金收入評估他們的工作。這些策略都是用來對付身為主要的主體的男性的,其目的在於極力否認他的超越性。男人喜歡認為女人在做閹割他們之夢,但實際上她的態度是曖昧的:與其說她想廢除男性,不如說她想羞辱男性。更準確地說,她希望剝奪男人的設計和未來。當丈夫或孩子生病、疲倦,淪為純粹的肉體,彷彿只是眾多東西的一個,如同壇壇罐罐一樣需要照應時,她最為自鳴得意。她把沉重的、富有肉感的手放在生病的丈夫身上,是為了讓他感到他只不過是個肉體而已。 女人希望男人不是一個表現主體的身體,而是一個純粹被動的肉體。她反對生存,只肯定純粹的生活;她反對精神,只肯定肉體;她傾向於對男性事業採取一種帕斯卡爾式的古怪態度,和他一樣認為,“男人的全部悲哀只有一個原因,那就是他不能安靜地呆在他的房間裡”; 她喜歡把他關在家裡。一切非直接有利於家庭生活的活動都引起她的敵意;當伯納德·帕里西致力於發明一種新琺瑯,而把家具當成燃料燒掉時,他的妻子勃然大怒,至今世界上沒有這種琺瑯不也是挺好的嗎?拉辛的妻子則想讓他對花園裡的紅醋栗感興趣,卻不想讀他寫的悲劇。 這類衝突可能會變得十分嚴重,以至引起分裂。但通常女人希望一面“控制”她的丈夫,一面反抗他的支配。她與他鬥爭,以維護她的獨立性,又與世界其他人鬥爭,以維持讓她注定依附的“處境”。這種雙重遊戲可不是好玩的,它部分解釋了許多女人藉以度日的紊亂和神經質的狀態。 “抓住”丈夫是一門藝術,“控制”他則屬於一種職業——而且是一種需要有相當大的能力才可以勝任的職業。聰明的姐姐對乖戾的年輕妻子說:“你可要當心,和馬塞爾吵架會丟掉你的職業。”賭下的東西是極其嚴重的:物質和精神的保障,自己的家,妻子的尊嚴,愛情與幸福的或多或少令人滿意的替代物。妻子很快就會懂得,她的性吸引力是她最軟弱的武器; 它隨著彼此熟悉而消失;天哪,況且到處都有別的女人。於是她努力讓自己變得妖冶動人,討人喜歡;她常常在自豪地讓自己變得性冷淡和希望用熱情的肉慾去討好丈夫並贏得他的寵愛之間痛苦不堪。她也依靠習慣力量的魔力,依靠滿意的住處、他對美食的嗜好、他的父愛魔力;她努力以款待和打扮“為他增光”,她也努力用自己的勸告和忠告去影響他;她要力所能及地使自己對他的社會成就和工作是不可缺少的。 但最重要的是,整個傳統把“管理”男人的藝術強加給了妻子們;一個妻子必鬚髮現並遷就他的弱點,必須聰明地、恰如其分地運用恭維與挖苦,順從與反抗,警覺與寬厚。這最後一種態度的結合是一件特別精細的事情。給予丈夫的自由必須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老妻子過於彬彬有禮,她就會發現丈夫在逃避她;無論他送給別的女人多少錢和激情,都是從她這裡取走的;而且她還要冒著情婦有足夠的力量讓他同她離婚,或至少在他的生活中佔據首位的風險。但若她什麼風險也不許他冒,若她的看管、吵鬧和苛求惹惱了他,她也很可能會讓他轉而同她明確鬧對立。這是一個要懂得如何有意地“作出讓步”的問題;如果某人的丈夫搞點“欺騙”,她應當閉上自己的眼睛;但在其他場合,她必須把眼睛睜得大大的。已婚女人尤其要防備年輕的女人,千萬不要認為她們太幸福了以至不會竊取她的“職業”。為了讓自己的丈夫同令她驚恐的競爭對手分開,她應當帶他出去旅行,努力轉移他的注意力;若有必要,她應當以德·蓬帕杜夫人為榜樣,找一個不那麼危險的新對手。如果所有這一切都不能奏效,她就只好求助於大哭大鬧,神經質發作,試圖自殺等;但過多的爭吵和責怪會驅使丈夫離家出走。所以妻子在最最需要變得富有魅力時,她要冒著使自己變得令人無法容忍的危險;如果她想贏得這場比賽,她就得設法把動人的眼淚和動人的微笑,把虛聲恫嚇和賣弄風情熟練地結合起來。 這的確是一門令人發愁的學問——裝聾作啞,耍弄手腕,默默地恨與怕,玩弄男人的虛榮心和弱點,學會阻撓他、欺騙他。 “管理”他。但女人也有一個很好的藉口去為這一切辯解,那就是她必須把自己完全奉獻給婚姻。她沒有有報酬的職業,沒有法律行為能力,沒有私人關係,甚至連姓氏也未再是她的;她除了是丈夫的“一半”,一無所是。若他離她而去,她一般來說既不能自食其力也不能得到外援。要批評托爾斯泰之妻索菲娜是很容易的;但如果拒絕過虛偽的婚姻生活,她又能到哪裡呢?她的命運又能怎樣呢?的確,她看上去是像個可恨的潑婦;但又怎麼能夠要求她去愛她的暴君、為她受到的奴役祝福呢?夫妻之間若要有忠誠和友誼,其根本條件在於,雙方在相互關係上都是自由的,在具體事務中是平等的。鑑於唯有男人才有經濟上的獨立地位,鑑於根據法律和習俗他具有屬於男性的優越條件,那麼,他常以暴君面目出現,而這又促使女人反叛和掩飾,都是很自然的了。 沒有人想否認婚姻生活的悲劇性及不堪回首的缺陷;但婚姻的捍衛者們也從這一觀點得到支持:衝突來自於個人怨恨,而不是來自於婚姻制度本身。例如托爾斯泰在的結尾處描寫了一對兒理想的夫婦:皮埃爾和娜塔莎。她本是一個風流浪漫的姑娘,但她婚後讓大家都感到吃驚,她放棄了打扮、社交和一切娛樂,把自己完全奉獻給了丈夫和孩子。 她變成了典型的主婦,失去了“曾讓她十分迷人的生命光輝”,學會了用猜忌和苛刻的態度去對待皮埃爾。皮埃爾也拋棄了他以前的朋友,致力於事業和家庭。 這幅田園詩般的圖畫頗耐人尋味。托爾斯泰說,和靈與肉一樣,夫與妻也是結合在一起的;但靈魂一旦離開肉體,就只剩下一具殭屍;若是皮埃爾不再愛娜塔莎,那情況又將會怎樣? D·H·勞倫斯也不願接受男性多變這個命題:唐·雷蒙將永遠愛那個名叫泰麗莎的印第安姑娘,她也把自己的靈魂交給了他。然而,就連唯一的、絕對的和永恆的愛情的極為狂熱的迷信者之一,詩人安德烈·布勒東,也不得不承認,至少在目前,這種愛情在其對像那裡可能是被誤解了:不論是失誤還是多變,就女人來說,反正都是男人在遺棄她。皮埃爾是個健壯好色的人,他會為別的女人的姿色所誘惑;娜塔莎則會吃醋,於是用不了多久他們的夫妻關係就會變得令人難以忍受;他會離她而去,而這將毀掉她的生活,或者,他會對她撒謊並以怨恨的心情對她加以容忍,而這將毀掉他的生活,或者,他們會過一種調和妥協的生活,而這將使他們倆都不幸福。 也許有人會反對說,娜塔莎至少還會有自己的孩子;但是孩子只有納入包括他們父親在內的平衡參照系當中才可以成為快樂的源泉;而對於受到冷落、心懷醋意的妻子來說,孩子是一個沉重的負擔。托爾斯泰非常欣賞娜塔莎對皮埃爾的盲目的信仰;但另一位男人,勞倫斯,儘管也要求女人有這種盲目的信仰,卻既嘲笑了娜塔莎也嘲笑了皮埃爾;在別的男人看來,男人只可能成為泥捏的偶像而不可能成為真正的神;一個人在崇拜他時可能丟了命,而不是被救了命;這個人怎麼會曉得?男性的主張是自相矛盾的:權威不再起作用。女人必須加以識別和批判,不應當只當馴服的應聲蟲。況且,把不是她通過自己的努力取得的原則和價值強加於她,這也是對她人格的貶低。對按照丈夫的思考方式可以同意的東西,她應當在完全經過自己的獨立判斷後表示同意;任何她覺得與己無關的東西,不應當強求她贊成或反對;她也不應當從別人那裡竊取自己生存的理由。 對皮埃爾-娜塔莎這個神話的最無可逃脫的判決,是托爾斯泰夫婦——列夫和索菲姐作出的,而他們又是這一神話的原型。索菲婭對她的丈夫深惡痛絕,認為他“乏味到了極點”;他和鄰里所有的農婦一起欺騙她,她嫉妒和厭煩得要命;她神經質地忍受了多次懷孕,孩子既不能填補她空虛的心靈,也不能充實她空虛的生活;家庭對她是荒蕪的沙漠,對她的丈夫則是人間地獄。而這一切以索菲婭這個瘋瘋顛顛的老太婆,深更半夜脫得半光,睡在潮濕的森林里而告終,以列夫這個飽經風霜的老頭子離家出走,終於承認他們不能“白頭偕老”而告終。 托爾斯泰的情況當然屬於例外;有許多婚姻是“美滿的”——就是說,夫妻之間達成了一種諒解。他們生活在一起時彼此沒有過多折磨,相互之間沒有過分的不誠實。但他們也有一個幾乎無法逃避的禍根:無聊和厭倦。不論是丈夫能夠讓妻子變成他的應聲蟲,還是雙方都固守於他們個人的天地,數月或數年以後他們都會變得彼此無話可說。夫妻是這樣一個共同體,它的成員失去了獨立性卻不能夠擺脫孤獨;他們是一種靜態的結合,是“同一個人”,而不是在維持一種動態的、充滿活力的關係。這就是他們不論是在思想領域還是在性愛方面都不能相互給予和交流的原因。無數個傍晚居然要在含糊其辭的廖廖數語中,在木呆呆的沉默寡言中,在對著報紙打哈欠中,在等待上床睡覺中度過! 有人說,這種沉默恰好證明他們的關係親密無間,以至無須用語言來表達;當然沒有人會否認婚姻生活能產生一種親密關係,在所有的家庭關係中也無疑存在著這種親密,可是這些家庭關係也都隱藏著憎惡、嫉妒和怨恨。這種親密和人的真正友誼有著重大差別。 婚愛的辯護士們非常願意贊同婚愛不等於戀愛,正因為如此,婚愛才有一種神奇的特性。 近幾年來,中產階級發明了一種史詩般的表現風格,根據這種風格,日常生活有著冒險的、忠誠的色彩,有著崇高的激情色彩;於是無聊變成了智慧,家庭仇恨則表現了最深摯的愛。 然而事實上,當兩個人一方面彼此憎惡,另一方面又必須相依為命時,這種關係並不是人類一切關係中最真誠、最動人的,寧可說是最可憐的。 相反,理想的婚姻應當是完全自立的人只根據互愛的自由意旨建立起來的彼此結合。在托爾斯泰看來,皮埃爾和娜塔莎的結合,如能成為某種“不可名狀的但又和他自己的靈與肉的結合一樣固牢有力的結合”,那才是令人羨慕的。如果我們接受這種二元性假說,肉體對於靈魂就是純屬偶然的某種東西;於是處在婚姻結合中的每一個人,都會像偶然發生的毫無意義的事物那樣,必然給對方帶來一種百無聊賴的乏味感覺;性夥伴必然會被當做一種無可選擇的非理性存在,甚至被當做無可避免的物質條件來加以接受,來加以愛。 “接受”和“愛”這兩個詞在我們所考察的觀點中被蓄意混淆了,因此使人大惑不解:為什麼一個人所接受的並不是他所愛的?一個人可以接受,可以承受,或不得不忍受一個人的身體,一個人的過去和現狀;但愛卻是一種外向的活動,一種指向另一個人、指向與自己相分離並明顯有別於自己的存在、指向可以見到的終點——未來的衝動;對負擔和專制的接受並不含有愛,只含有嫌惡。 人的關係只有在直接體驗的意義上才具有價值;例如,孩子同父母的關係只有被他們意識到才具有價值;毫不奇怪,婚姻關係很容易因直接體驗情緒激動而惡化,夫妻在這一過程中將會失去他們的感情自由。被稱之為婚愛的這種愛與怨恨、憎惡、壓抑、順從、麻木以及虛偽的混合物,恐怕只有經過掩飾和粉飾才會受到尊重。但下述結論不論對於一般之愛還是對於肉體之愛都是正確的:它要真誠可信必須首先是自由的。 然而自由並不意味著朝秦暮楚:柔情是一種超前的纏綿情感;但對於已開始的關係,是繼續維持下去,還是相反,加以斷絕,則要由個人單獨作出決定;情感在不受外界強制時,在被毫無顧忌的真誠加以體驗時是自由的。另一方面,“婚愛”強制將會導致各種壓抑和謊言。 首先它會妨礙夫妻真正的相互了解。日常的親密關係不會導致理解或同情。丈夫對妻子的過分尊重,會使他不注意她的心理生活現象:若是承認她心中有一種潛在的自主性,其結果可能是令人心煩的、危險的;她在婚床上真的感到快活嗎?她真的愛她的丈夫嗎?她真的願意服從他嗎?他寧可不去問;對他來說,這些問題簡直是令人震驚的。 因為他娶的是一個“好女人”;就其本性來說,她是賢慧的。專一的、忠實的、純潔的、快樂的,而且沒有非分之想。一個久病的男人,在感謝了親戚朋友和護土的關照之後,會對6個月來一直未離開他身邊的年輕妻子說:“你,我就不必感謝了,你不過是盡到了你的義務。” 丈夫並不認為自己妻子的優良品質是特別值得讚美的;這些品質為社會所保障,為婚姻制度所包容;他沒有認識到自己的妻子不是一個來自傳統虔誠文學的角色,而是一個有血有肉的人;他覺得她忠實地接受嚴格的管理是理所當然的,末考慮到她會面臨需要加以克服的誘惑,面對著這些誘惑她也可能會屈服,在任何情況下她的忍耐、貞潔、禮貌都不是輕而易舉的; 對她的夢想、幻想、懷念,對她的日常情緒變化的趨向,他尤其一無所知。他也許會含情脈脈地想起她或談起她,可是他不會把她看做一個自由的人。所以,一個單純而忠誠的男人,當突然明白自己的妻子並不愛他而且要離他而去時,他常會被描繪成因女性的背信棄義而產生了幻滅感。例如,伯恩斯坦劇作中的丈夫們,在發覺自己的妻子鼠偷狗竊。邪惡淫蕩時,就大為憤慨;他們以男子漢的勇氣承受了這種打擊,但作者沒有讓他們顯得慷慨與強大;相反,卻讓我們覺得他們是一群沒有真情善意的十足傻瓜。男人也許會指責女人虛情假意,但他們如果竟然如此經常地受騙,也未免太自傲自信了。 女人注定是不道德的,因為她要是有道德就意味著她必須成為一個可以體現超人品質的人,成為箴言中的“賢妻”、“良母”、“正派女人”,等等。若是讓她未經許可就去思考、夢想、睡覺、渴望和呼吸,她就會背叛男性的理想。這就是為什麼許多妻子只有在丈夫不在時才會感到情不自禁和“輕鬆自如”的原因。另一方面,妻子也並不了解她的丈夫;她由於自己在周而復始的次要環境中觀察他,便以為自己看到了他的真面目;但男人首先是他在世界上、在別的男人當中所扮演的角色。不理解他對超越的追求,就是抹煞了他的本性。如一個女人所說:“如果一個人和詩人結了婚,那麼她身為妻子所注意到的第一件事,就是他忘了拉抽水馬桶的鍊子。”然而他仍舊是詩人,對他的詩作不感興趣的妻子,對他的了解還不如遠方的某個讀者。如果說對於她,這類參與絕無可能,那麼這往往不是妻子的過錯:她不可能接觸丈夫所做的事,也沒有“追隨”他的工作所需要的經驗或文化;她無法和他共同參與他認為比單調重複的日常生活要重要得多的事務。 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妻子也許可以成為她丈夫的真正夥伴,討論他的設計,給他提建議,和他一起工作。但若是她以為這樣就能夠完成她所謂的屬於自己的工作,那她就會為假象所矇騙,因為仍然只有他才是自由的負責的行動者。她如果想通過為他服務尋求快活,那她就必須愛他;否則她只會自尋煩惱,因為她會覺得自己的努力成果被別人給剝奪了。男人—— 雖然信守巴爾扎克關於要把女人作為奴隸對待,同時又要讓她相信她是一個女王的訓誡,但仍在肆意誇大女人的影響力;可是實際上他們十分清楚自己在說謊。喬吉特·勒·布朗便是這種騙局的受害者,她要求梅特林克在書上署他們倆的名字,她認為這部書是他們共同完成的。格拉賽在他為這個歌唱家的《紀念》一書所寫的序言中,十分坦率地告訴勒·布朗夫人,每個男人都願意向作為同事和靈感來分享他生活的女人表示敬意,但他仍然認為他的作品完全是屬於他自己的——而且他有理由這樣認為。在每個行動中,在每項工作中,只有選擇和決定這些因素才值得重視。女人通常在扮演算命者手中的水晶球這種角色:換一個也能夠表演。男人以同等的信賴接受另一個顧問,另一個合作者,便是明證。例如托爾斯泰就在他的妻子認為抄校他的手稿絕對不可以少了她時,讓自己的一個女兒去做這項工作。只有屬於女人自己的獨立工作,才可以保證她的真正獨立。 婚姻生活在不同情況下有著不同的形式。但是對於絕大多數女人來說,日子是以大致相同的方式度過的。早上丈夫離開家,妻子高興地聽到他關門的聲音。她自由了;孩子們上學去了;她獨自一人;她要料理數不盡的瑣事;她的手忙個不停,但思想卻空空如也;她的各種打算都是為了全家人;她僅僅為他們活著;他們回到家時,她的無聊感才被消除。她的丈夫常給她帶來些鮮花和小禮物,可是這在當時顯得多麼可笑!他並不急於回家,因為他害怕那三天兩頭的吵吵鬧鬧,而她則想用為她的無聊進行如此的小小報復,來表達她用不屑表情顯露出來的、人們可以料到的失望。丈夫也很失望,即使她因自己的過失而沉默。他由於工作而疲勞不堪,於是有一種既想休息又想尋求刺激的矛盾慾望,然而她卻不能給以滿足。傍晚是單調乏味的:讀書,聽收音機,漫無目的地瞎聊;在這種親密的偽裝下,每一方都依舊是孤獨的。妻子懷著希望和憂慮,想知道今晚是否終於“會發生什麼事”。她上床睡覺時是失望的、惱火的,還是感到慰藉的,這要依具體情況而定。她第二天早上聽到他關門聲音時又會感到很高興。貧困和勞苦的女人的命運是不堪忍受的;處在閒暇和消遣中的女人則要輕鬆些;但在無數情況下卻重複這樣一種生活樣式——無聊、等待和失望。 女人面前也有一些逃避的途徑,但並不是人人都可以找到的。尤其是在農村,婚姻枷鎖甚為沈重,妻子只能以某種方式適應她無法逃避的處境。有些人(非常值得注意)變成了刁蠻的主婦;有些人則百依百順,變成了被虐的受害者和她們家庭的奴隸。也有一些人繼續保持著我們在少女身上看到的自戀行為,她們實際上仍舊是一無所為、一無所是,她們在憂鬱地進行自我崇拜的同時,又感到自己“被誤解”,托庇於浪漫幻想、矯揉造作。久病不愈、大發脾氣,托庇於虛構戲劇性的故事、鮮花服飾。女人用以逃避的這種象徵性行為,可能引起精神衰退、強迫症乃至犯罪。作為擺脫不堪忍受的處境的唯一方式,她們也可能把可惜的丈夫給殺掉。 一個不顧自身處境、決心以豁達與真誠的方式去生活的女人,可能除了求助於苦行僧式的自尊別無其他方法。她在物質的一切方面都是依附的,所以只可能知道內在的抽象自由; 她拒絕接受現成的原則與價值,她運用自己的判斷,她提出問題,並以此來逃避婚姻的奴役; 但她的這種超然態度,她對“忍耐與節制”法則的忠誠,只是一種消極的態度。她缺乏行動,自暴自棄,憤世嫉俗,沒有積極利用自己的力量;她幫助別人,安慰別人,保護別人,給予別人,做這做那;但她由於沒有發現真正高要求的任務、真正的目標而感到痛苦。她為孤獨和貧乏所消磨,所以也許會否定和毀掉自己。 筆名為“澤里德”的夏里埃夫人給我們提供了這種命運的典型例子;她是18世紀的一位才華橫溢的女作家。她的理性之愛,洞察一切的智慧,以及為他人著想的“生命之火”,未能把她從單調乏味的婚姻所帶來的慢性自殺當中給解救出來。她沒能嫁給少女時真正感興趣的一位男子,而是在30歲與德·夏里埃先生——一位可敬、博學、感情淡漠而又正派的數學家給了婚。她熱情洋溢,充滿善意,而他卻依然如故,帶著她住在瑞士的小鎮科隆比耶,過著陰鬱的家庭生活。她用做家務來消磨時間,“把無聊當做繆斯”,寫了四部描寫附近內恰特爾的風情小說,從而引起了當地人的敵意。有一部小說描繪了一個活潑敏感的女人同一個人品端正卻又清心寡欲、暮氣沉沉的男人的漫長婚姻(很像是她自己的):缺乏理解、充滿失望和隱隱怨恨的婚姻生活。就在這時本傑明·貢斯當出現了,熱情追求了她8年。後來他又拜倒在史達爾夫人的石榴裙下,她因此把自己關在家中達15年之久,“她就像承認阿爾卑斯山的存在那樣,承認德·夏里埃先生在她身邊的存在”,她給難民和當地農民以慈善幫助、忠告和引導。她寫了一些作品和幾本書,但大部分生命都耗費在極瑣碎、極無聊的生活小事上了,以至於偶爾來拜訪的人會覺得這種生活猶如活的墳墓。 也許有人會說,德·夏里埃先生的生活並不比妻子的更快活;但這至少是他自己的選擇,而且似乎合乎他平庸的本性。假如一個男人具備澤里德那樣的天賦,我們敢肯定他不會在科隆比耶那單調乏味的孤獨中浪費掉自己的一生。他將會在這個由事業、鬥爭、行動和生活所構成的世界上為自己爭得一席之地。多少有才華的女人由於被婚姻吞沒(用司湯達的話來說) 而“失去了人性”!有人說,婚姻使男人萎縮,這話一般是對的;但婚姻也幾乎一直在毀掉女人。 在結婚的頭幾年,妻子常為假象所騙,真心實意地佩服丈夫,毫無保留地愛他,自以為她對丈夫和孩子是不可缺少的。後來她逐漸明白了,丈夫缺她也能過得很好,孩子總有一天會離開她,而且他們或多或少都是忘恩負義的。這個家不再能讓她逃避空洞的自由;她發覺自己是個孤獨而絕望的人,任何事情都與她本人無關。感情的深深依戀和所習慣的方式也許仍然是一個很重要的幫助,但不是拯救。所有真誠的女作家都注意到“30歲女人”的心中憂鬱;這也是曼斯菲爾德、多蘿西·帕克、弗吉尼亞·沃爾芙筆下女主人公們的共同特點。她們在新婚伊始和剛做母親時歡樂地歌唱,但後來便流露出了某種悲傷。一個值得注意的事實是,已婚女人是在30歲以前而不是在以後,自殺現象才不如未婚女人那麼普遍。 婚姻的悲劇性並不在於它無法保障向女人許諾過的幸福(保障幸福這種事本來就不存在),而在於它摧殘了她;它使她注定要過著周而復始的千篇一律的生活。如我們所見,女人頭20年的生活是極其豐富的;她發現了世界,發現了自己的命運。她在20歲左右成為家庭主婦,此後便久久地受著丈夫和懷裡孩子的束縛,她的生活實際上已經永遠結束。真正的活動,真正的工作都是她丈夫的特權:她只能做些令人厭倦而又永遠不會完全令人滿意的事情。 她的克己奉獻雖然得到了讚揚,但她認為讓自己忙於“照料兩個人的生活”實在是徒勞無益的。一個人能做到忘我固然很好,但他也要知道這是為誰,為什麼。最糟糕的是,她的奉獻是令人惱火的,強求於人的;它對於丈夫變成了一種避之不及的專制;然而也正是他,把這種奉獻當做她的最高信條和她生存的正當性的唯一證明強加給了妻子。他和妻子結婚時就強迫她把自己的一切完全奉獻給他;但他沒有承擔相應的義務,即沒有接受這一禮物及其種種後果。 正是丈夫的雙重要求才注定了妻子的不幸,而他卻抱怨說他自己才是不幸的受害者。正如他在床上要求她又冷又熱,他也要求她完全屬於他而又不成為負擔;他希望她在世界上既能為他安一個固定的窩,又能給他以自由,既能承擔周圍的單調事務,又不會惹他心煩,既能永遠地形影相吊,又不會令他討厭;他希望自己既能完全佔有她,又能不屬於她;既能結伴生活又能獨來獨往。所以從他們結婚那一天起,她就被出賣了。她只有通過自己的全部經歷才能夠測出這種出賣的程度。 D·H·勞倫斯關於性愛的說法大體上是正確的:如果兩個人的結合是試圖相互求全(也許這種求全本身就是一種固有的缺陷),那它是注定要失敗的;婚姻應當是兩個獨立而完整的生存的聯合,不應當成為一種隱退、兼併、逃避和補償。易卜生的娜拉就懂得這一點,所以她決心在成為妻子和母親以前就一定要先做一個完整的人。不應當把夫妻看做一個單位、一個封閉的細胞;相反,應當把每一個人都最大限度地結合於社會,讓每一個人(不論男女)在社會上都可以獨立地發展壯大;在這之後才可能形成與同樣適應群體的另一個人的依戀關係,這種依戀關係將建立在承認雙方自由的基礎之上。 這種平衡的結合併不是烏托邦式的幻想:這樣的結合的確存在,有時甚至存在於婚姻的框架之內,但往往存在於這種框架之外。有些伴侶的結合是基於強烈的性愛,這種性愛使他們在友誼和工作中是自由的;也有些伴侶的結合是出於友誼,這種友誼並不妨礙性的自由; 那些既是情人又是朋友、但彼此都不把對方當做自己生活的唯一依靠的人則比較少見。在男女關係中可能有許多細微的差別:當志同道合、歡歡喜喜、彼此信任、情趣相投。互助合作、相親相愛時,他們相互都可以成為快活、財富以及人們可以利用的力量的取之不盡的源泉。 人們不應當因婚姻失敗而受到指責:正是婚姻制度本身(這和孔德、托爾斯泰之類的鼓吹者的主張相反),從一開始就使人步入歧途。認為並聲稱男女甚至不經過相互選擇就有義務在各方面相互給以滿足,這實在是荒謬絕倫,它必然引起虛偽、謊言、敵意和不幸。 婚姻的傳統形式現在正在發生變化,但它仍帶有壓迫性,夫妻雙方在各方面都感受到了這一點。只是在涉及到他們所擁有的理論上的抽象權利時,他們今天才是近乎平等的;他們比以前有更多的相互選擇的自由,分手也要容易得多,特別是在美國,離婚是司空見慣的; 他們的年齡差別和文化差別,也不像從前那麼明顯;丈夫比較願意承認妻子所要的獨立性; 也許他們會平等地分擔家務;他們共同消道:野營。騎自行車、游泳、開車,等等。妻子不必一天到晚等著丈夫歸來,她可以去參加體育運動,加入俱樂部、聯誼會、樂團之類的組織,在家的外面忙乎著,她甚至可以找個有點收入的職業。 許多年輕人的家庭,給人以建立在完全平等的基礎上的印象。但是只要丈夫仍在保留著對家庭的經濟責任,這種平等就只能是一種錯覺。是他在根據自己的工作需要決定他們將住在哪裡,她則夫唱婦隨地從城市搬到農村,從農村搬到城市,或者到遙遠的佔領區,到異國他鄉;他們的生活水準取決於他的收入,每天、每週、每年的生活節奏取決於他的忙閒,交往和友誼的範圍也往往要依他的職業而定。他比妻子更主動地結合於社會,因而他在夫妻關係中,在知識、政治和道德方面處於指導地位。對於不能自謀生路的女人來說,離婚只是一種理論上的可能性;如果說在美國贍養費是男人的沉重負擔,那麼在法國靠少得可憐的津貼度日的被棄妻子或母親的命運,則會讓人羞愧得無地自容。 但是,基本的不平等仍然在於這一事實:丈夫通過工作與行動獲得了具體的自我實現,而自由對於妻子依舊只有消極的一面;年輕的美國女人的處境,還令人想起了衰落時期解放了的羅馬文人的處境。如我們所見,羅馬女人可以在兩種行為類型之間進行選擇:有些人堅持生活的模式並保持祖母的美德,其餘的人則在淫蕩中虛擲時光。同樣,許多美國妻子也在保持著“家庭主體”,遵循著傳統的模式;其他人則基本上只是在浪費自己的時間和精力。在法國,即使丈夫那一方有天下最美好的願望,年輕女人一旦成為母親,家務重擔也肯定會像往日一樣把她給壓垮。 人們常說,在現代家庭,尤其是在美國,女人把男人貶為奴隸。這種說法根本不新鮮。 男性從古希臘時代就一直在抱怨冉蒂皮式的凶悍。然而女人現在涉足從前被列為禁區的男性領域也是事實:例如我就知道有些大學生夫婦,妻子為了使丈夫成功而瘋狂地進行鬥爭,她調節他的時間安排和他的飲食,並且經常監督他的工作;她剝奪了他所有的娛樂,幾乎把他給監管起來。對這種專制,丈夫的確不如從前那麼有防衛能力;他承認妻子擁有理論上的權利,並且知道她唯有通過他才能夠具體實現這些權利;他必須付出代價去補償判給女人的無能和貧乏。為了讓他們的關係能夠取得表面上的平等,給予最多的必須是他,因為他擁有的較多。但確切地說,如果說她在接受、她在要求,那是因為她比較貧乏。在這裡主奴的辯證關係得到了最具體的應用:一個人在壓迫的同時變成了被壓迫者。男人由於他們的主權而受到束縛;正因為只有他們才能掙錢,妻子才去花錢,正因為只有他們才能介入事業或職業,妻子才要求他們成功,也正因為只有他們才是超越的化身,妻子才想加以剝奪,接管他們的設計和成就。 反之,女人所實行的專制只能進一步表現她的依附性:她很明白他們夫妻倆的成功、未來、幸福以及生存正當性之證明都在這個他人的股掌之中。如果說她想拼命地讓他屈從於她的意志,那是因為她已經被他異化——即她的個人利益完全體現在他身上。她以自己的軟弱鍛造了武器,但實際上她仍是一個弱者。對丈夫來說,婚姻奴役主要是一個平常不痛快的問題,然而對於妻子卻有著根深蒂固的影響;妻子若因為心煩而讓丈夫在她身邊呆上幾個小時,肯定會令他大傷腦筋,並顯得像個累贅;但歸根結底,他缺她照樣能過得下去,而她沒有他,日子則不那麼容易過;若是他離開了她,她的生活便會毀掉。主要的差別在於,女人的依附性是內在化的:即使她的行動有表面上的自由,她也還是個奴隸;而男人從本質上就是獨立的,他受到的束縛來自外部。如果他似乎是個受害者,那是由於他的負擔十分明顯:女人像個寄生蟲似的靠他供養;但寄生蟲不是征服的主人。事實上,正如從生物學角度講,雌雄兩性都不是對方的受害者而是物種的受害者,夫妻兩個人也都在受不是他們所創立的製度的壓迫。如果斷言男人在壓迫女人,丈夫會大為憤慨;他覺得他才是被壓迫者——而他也確實如此;然而,是男性的法典,是男性依照自己的利益所發展的社會,以某種形式確定了女人的處境,這種形式是當前男女兩性都在受折磨的根源,這些也同樣是事實。 為了他們共同的幸福,這種處境只能通過不許把婚姻當做女人的“職業”來加以改變。 以“現在的女人已經夠壞的了”為理由而自命為反女權者的男人,是不太合乎邏輯的;正因為婚姻把女人變成了“螳螂”,“螞蟥”,“毒”物,等等,才有必要改造婚姻從而改變女人的一般狀況。女人沒有辦法自立,所以她才處處依靠男人;他在讓她自由的同時(就是說,在讓她在這個世界上有事可做的同時),也就讓自己獲得了自由。 有些年輕女人已在努力爭取這個積極主動的獨立地位;但極少有人能長期堅持她們的學習或職業。她們通常都十分清楚,她們的利益與她們的工作相關,而這種利益又將由於丈夫的事業而被犧牲掉;她們帶回家的僅僅是貼補性的收入;她們只是表面上投入了事業,這並不能使她們擺脫婚姻的奴役。甚至那些有嚴肅職業的人,也未能從中得到和男人同等的社會利益:例如,法國律師的妻子在丈夫死後可以領取一筆撫卹金,但是相應的撫卹金卻不會在女律師死後付給她的丈夫。換句話來說,這意味著工作的女人並不被當成和男人一樣的贍養配偶者。有些女人從職業得到了真正的獨立;但對於眾多女人來說,在婚姻框架內的“外部工作”,只不過是一個追加疲勞的問題。此外,生育通常也在迫使她們局限於自己的主婦角色; 在現有條件下,要把工作和養兒育女協調起來是很難做到的。 依照傳統,正是孩子應當保障女人取得真正的獨立,這種獨立使她不必致力於其他任何目的。如果說她身為妻子並不是一個完整的人,那麼她作為母親卻是這樣的人:孩子就是她的幸福,就是她的生存正當性的證明。她應當通過孩子在性和社會這兩個方面獲得自我實現; 所以通過生育,婚姻制度獲得了它的意義,達到了它的目的。所以我們考察女人生活史的這一最高階段,是很有益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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