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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一六由記話起

作文雜談 张中行 2484 2018-03-19
以上幾節著重談“讀”。以下轉入著重談“寫”,即所謂作文的“作”。 先由一般人對作文的觀感談起。不只一次,有老年或半老年的家長問我,說他們的小什麼其他功課還可以,只是作文不成,急須補救卻不知道怎樣學。所謂不成,我知道是指這種情況:看見題,不知道說些什麼;心裡即使想出一些不連貫的意思,卻又說不明白;勉強寫出來,意思,語言,對不對,好不好,都不知道;批改回來,總是分數很低。這急待補救的孩子,有的準備投考,所謂急來抱佛腳。我只好答,短期求根治,很難辦;不得已,盡己力而為,見題別慌,想清楚再寫,如果時間允許,修改一兩遍,抄,字要清楚整齊,以期閱卷人能有個好印象。我的答复顯然是死馬當活馬治的辦法,病是不會因此而消減的。病有因,因是什麼?不外三種:一是作文的性質就是討厭,打個比方,很像水中的泥鰍,它分明臥在那裡,可是太滑,難於抓住。二是反求諸己,也許除了勤惰之外,還有天資的因素?三是學習的方法也許有問題,以致常常事倍而功半。三種可能的原因,假定都是實有的,前兩種屬於客觀,主觀無能為力,可以不管。只剩下一條路,到學習方法方面去找。關於學習方法,讀的方面已經談了一些,需要談談的還有寫。寫,內容比較複雜,要從入門,就是開始執筆學作文說起。

記得很久以前,什麼機會忘記了,一個小學學生求我替他寫個請假條。我問他為什麼不自己寫,他說沒寫過,不知道用什麼格式。我問他當著老師的面會說不會說,他說會說。我讓他試著說一遍。他說:“吳老師,我明天上午不來,請假。我姨來我們家,病了,讓我跟她上醫院。要是完得早,我下午還來;要是太晚,下午也許不能來了。我先請半天假,可以嗎?”我說:“你就把剛才說的話寫下來,不就是請假條嗎?”他聽了有些驚訝,大概是覺得,“文”須是另一套,怎麼能夠如此輕易呢? 這件事很小,卻隱藏著一個有關學作文的大問題,或說思想認識的大問題,就是:作為入門,是要“記話”呢還是要“學文”?這裡把記話和學文看作對立的兩面,主要是從思想認識方面說的;至於實際拿起筆去寫,尤其學有所得之後,紙上的一句,究竟是來自己之話還是來自人之文,或二者兼而有之,那是頗難說的。至於早期,在思想認識方面,二者卻有相當大的距離。據我所知,很多人,教,學,都是專力,至少是偏重學文。讀範文,舉範文,都設想必須照貓然後可以畫虎。初學,內容和寫法都隔膜,自然覺得高遠不可及,難,這就會成為學習的絆腳石。

記話是反其道而行,說,作文又有什麼難?不過是把想說的話寫下來罷了。這話當然說得過於粗疏,實行的時候難免要附加一些條件。但那無妨慢慢來,初學的時候,這種粗率的想法會有很多好處。 (一)初學的人還不會作文,不會就容易看作高深甚至神秘,因而有些怕。這時候,要求他學範文,如果還把範文說得神乎其神,他學不像,就更怕。這很不利於學習。避免之道是由記話入手,想說什麼就寫什麼,寫不好也不在意。這輕而易舉,怕的心理自然可以煙消雲散。不論學什麼,膽量大些總比畏首畏尾好。 (二)不怕是消極方面的利益;還有積極的,是容易得其門而入。記話,遇一事或一題,總不至於無話可說,有話可說就有文可寫,於是作文成為很容易的事。自然,這樣寫成的文章,尤其是早期,可能有不少缺點:內容不充實,條理不清楚,文字不精煉,等等。但這都是學習過程中不可免的事,只要按部就班地讀,寫,在讀和寫的過程中鍛煉思路,摸索表達方法,勤修細改,缺點逐漸減少,直到大醇小疵,是一定能夠做到的。

(三)我學作文,是從模仿範文開始,不管什麼題,總是以“人生於世”開頭,“豈不懿歟”,或“可不慎哉”結尾,中間當然還要夾些故作高深、唉聲嘆氣的話。現在想來,這正是非八股形式的八股,幸而除老師之外,沒有別人看見;但浪費許多時間終究未免可惜。如果由記話起就不會走這麼長的冤枉路。當然,關係的重大還不只此也。我們都知道,上好的文章是表現自己的思想感情的。很明顯,由學文向前走就容易偏離這個目標,由記話向前走就容易接近這個目標。五四時代有“言志”(言自己之志)和“載道”(載他人之道)為相反的兩種寫作態度的說法,其時是推崇言志,嘲諷載道。言志好,容易說,做到卻不那麼容易,這既要有見識,又要有言己志的習慣。從某一個角度看,我們未嘗不可以說,學作文,以記話為出發點,正是培養言志習慣的好方法。

(四)前面談表達以及言文關係的時候曾說,寫文像話是個理想,因為這樣的文常常有樸實、平易、活潑、流利的優點。相反的方向是力求不像話,扭捏造作,文謅謅。走向不同的方向,既有思想方面的原因,又有習慣方面的原因。習慣方面的原因也許是次要的,但是未可輕視,這有如穿著高跟走慣了,一旦換為平底,也許反而感到不方便吧?由記話起,順路往前走,養成的習慣自然是像話。 (五)由記話起,寫到紙上,成文,它就變了性質,與“一言出口,駟馬難追”的話不同了。文,可以再看,或念念自己聽聽,可以修改或難免修改。比如這文是如實地記話的,再看,發現某句之前有沒用的“這個,這個”,當然要刪去;某一句沒說明白,只好改動一下;甚至發現某幾句次序不妥,以致條理不清,只好顛倒過來,甚至改寫。這過程是改文,其實也是改話,即以多餘的“這個,這個”而論,用筆刪過幾次,再說的時候,總會記得它是多餘,避免再重複吧?這就是說,學作文由記話起,還有改進“說”的作用。

(六)還會有利於勤練多寫。這道理很明顯,學文,文,按照舊框框要講究開頭結尾,講究起承轉合,這自然就成為大事;記話就不然,想說的未必合什麼規格,成什麼系統,但不管它,還是寫出來,這自然就成為小事。小事,看作家常便飯,許多大作家就是這樣練成本領的。 以上說的都是由記話入手的好處,有人也許要提出疑問,這同由讀學寫的主張沒有矛盾嗎?情況是這樣:讀是吸取內容,學習表情達意的方法,到自己拿筆,所謂由記話入手是“以自己為主”,靈活運用已經吸取的內容和方法。學文是先有個好文章的框框,拿起筆,“以範文為主”,自己用力去追。用舊話說,由學文入手是莊子所謂邯鄲學步,常常是費力而不討好;由記話入手是老子所謂無為而無不為,開頭也許有點吊兒郎當,及至上了路,腳下無石,目前無樹,常常是走得更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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