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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茶藝之父

如何處理仇人的骨灰 钟伟民 1625 2018-03-18
“所謂茶的精神,就是一生犧牲奉獻的精神。你看看,茶葉很嫩的時候給你摘下來,摘下來之後,放在陽光底下曬,被你揉捻,然後用火去炒,去烘乾,製成茶葉,還要用滾水去沖泡,剩下來的茶渣還拿來做枕頭,做肥料,一生都是奉獻,茶人的精神就是這樣。”林志宏先生在訪問中說。林先生下世大概有一年了,蔡傳興送來范增平著,台灣萬卷樓出版的《中華茶人採訪錄》,讀了,我對林先生又敬佩了些。澳門有四十六萬人;名人,大概佔四十五萬;剩下那一萬,是頂級名人。林先生的名,是高名,是實名,人去了,悼念文章,竟比江門對入某條村的榮譽村長還要少,初時,好費解,好納悶,讀了訪問,這才恍然:他真話講得太多,好話說得太少了。 林先生走得不冷清,他走得寧靜;人的一生,有幾個知音就夠了,再多,徒然肥了賣花圈的。 “茶要發展,首先要把茶文化推動到學校裡面去,讓小學生、中學生他們受這個教育,通過茶培養品德教育。”林先生借茶傳道,這才叫“茶道”;他做過教師、校長,可惜,真要推行“茶教育”,卻遇上太多的阻滯。

兩年前,我住在氹仔,午後,偶然會到附近茶檔吃盤冷面,貪圖人不多,夠冷清而已。沒想到林先生當那茶檔老闆是個洋蔥,一層層剝了皮。 “泡茶,表演最主要是'真',是'自然',不應該只注重那個形式,應該讓一個人進去覺得茶藝是很容易,不要讓一個人覺得喝一杯茶這麼難。”難,就不能普及;林先生說。 “茶洋蔥”辦“老人茶藝班”,嚇得耆英們連茶都不敢喝,遑論“藝”和“文化”了。 俗,我認為,宜分三等:一、通俗;二、惡俗;三、臭俗。像我,雅不到家,俗不到底,算是通俗。那戴金勞,抱俄羅斯妹,投一隻乾隆青花大碗喝紅酒,還鼻孔朝天說:“這文化遺產,還不是靠大爺來保護?”那叫惡俗。臭俗,源於“雅”,一千個人見了讚歎,一萬個人見了讚歎;然而,遇上第一萬零一個,這人見過世面,有些修養,看到破綻,知道這“雅”,不過用來沽名,漁利,欺世,好比我們看田黃,看到黃皮里有“蝨子蛋”,驚悟:“又是一個充頭貨!”這就是臭俗。林志宏先生眼中,“茶洋蔥”的俗,真是深不見底,臭不可當。

茶,是用來喝的;賣茶,總算是正當生意,漁利,是應該的;但賣弄,沽名,扮鬼扮馬,算什麼茶? “搞什麼唐朝的泡法、宋朝的泡法,你這個泡法,實質上不一定是真。強調水要幾沸,用茶粉或茶葉,這些東西人家可以從書本或光碟上看得到……”林先生有氣,繼續拿“茶洋蔥”做惡例。 “泡法”,只是“技”,是“茶技”;技,講姿勢,不講內涵;可惜,大家都愛看姿勢,看完奔走相告;“技師”自視為“大師”,是妄;你視“技師”為“大師”,是孤陋。 四九年後,林志宏先生開始收藏紫砂壺,藏品逾千。我敬林先生,就是敬他的“真”,他的“自然”;他的真和自然,是一面鏡子,鏡子裡,盡現小眉小眼的妖怪,連茶這種清雅的飲料,都浮著妖怪!

九四年,盧廉若公園辦“紫砂壺藝展”,澳門,第一次由澳門人自己辦紫砂壺收藏展,當時,林先生向市政廳提出的一個要求,就是:不能用“林志宏收藏品”的名義作展覽名稱。 “澳門茶藝之父”,林先生當之無愧,自己卻不居功。地小,人,難免好“作大”,分明是“氹仔”,可以吹成“中華”;賣茶水的,吹成“中華茶道”,添個“會”字,就可以做個“會長”過把癮。懷念林先生,因為在澳門,不容易遇到這麼一個正常人。 零三年,蔡傳興領我去見林先生,約好了在他的“聚紫軒”喝茶。八十二歲的人,矍鑠健朗,氣度高華,沒想到零四年,忽然病故。那天,林先生為我們泡的,是單檨;以後,我就最愛喝這種茶,每回喝,都想到林先生。 林先生認為該有一座“茶藝博物館”,“無論將來規模怎麼樣,總是有比沒有好。”林先生說,“外地人都熱心表示支持,而'茶洋蔥'卻不是那麼想,是為了自己的利益為出發點的。”(我把真姓名換上“茶洋蔥”,是留有餘地。)林先生走了,設在盧九公園的茶藝博物館才蓋好,大概還在展他“聚紫軒”的茶壺。我每天經過,從沒進去;林先生的葬禮,我沒去,連花圈也沒送;我只是常常想到他,想到做人應該像林先生那樣,有些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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