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雜文隨筆 如何處理仇人的骨灰

第72章 那永恆的回眸

在專欄裡寫了個故事;故事,半真半假,有感而作。 二零零二年六月,在廣州住了三天,頭一天晚上,到酒店隔壁的浴足館“洗腳”;一雙腳,用沸騰藥湯氽成半熟,再指捏肘撞,饗以鳳眼拳,人,反而舒服受用。我向來冷酷,不愛與人搭訕,招呼我的女孩也不多話;忍痛看她,那張臉,細緻端麗,這樣的女孩,該在奧林匹斯山的湖邊照影,長發垂到湖里,都化為水仙花;怎麼說,都不該在這種地方為人洗腳。 “店什麼時候關門?”我問。 “凌晨兩點鐘。”她說,最怕客人關門前光顧,害她不能回家。 “下回,我凌晨一點五十五分來。”我嚇唬她;她用眼神示意:她會恨我,一輩子恨我。 翌日,暴雨驚雷,我晚飯後就去;見了我,她很高興。 “你喜不喜歡畫畫?”她問。 “我不畫畫,我來拍照。”的確,因為天氣壞,無事可為。 “看雜誌啊。”她遞給我印刷品。 “雜誌有什麼好看?”我出門不看書,也不看雜誌。 “好看的。”她去取茶水,我翻“雜誌”。

那其實是九五年廣州春季拍賣會的“中國油畫”圖集,有一幅,九二年高強畫的,在中國美術館展出過;九三年,油畫送來香港展覽,當時,如果我看到這幅,我一定會把原作買下來,一定會為畫中女孩意亂神迷。 “畫中人有點像你。”我對為我撾腿的女孩說。 “是我啊。”她笑得很滿足,她說,那時候,她才十六歲。 “能不能裁下來送我?”我問得自然。 “拿去好了。”她答得慷慨。奪去她的“雜誌”,才發覺書頁早翻得黃舊;毫無疑問,這是她最感自豪的一件事,是她最美好歲月的憑證;一個女人最寶貴的東西,怎麼就拱手送我? “可能她有一千本,見人就送。”小黑明說。真是一個惡俗的土人。然而,我還真希望她仍保留一冊,讓自己十年前那永恆的回顧,化為今日的撫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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