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人能教會你戀愛,也沒有人能告訴你如何處理情感問題。這場兩性之間的戰爭遊戲,是冬日的暖陽,夏天的冰雹;是晦澀的小說,朦朧的詩;是倒不干淨的馬桶,刷不白的牆。
而過去像無法歸零的計分器,怎麼按都是功虧一簣的敗局,EX像調皮的叛軍,無論你怎麼躲,都永遠跟著你,還會冷不丁蹦出來搖旗吶喊,讓你分分鐘又回到十面埋伏的境地……
他是我的第三個男朋友,除老公之外談的最久的一個,十九歲到二十四歲,用盡我最好的五年。
我們開始得有些不堪,因為我是他最好的朋友N的女朋友,春節時我和N鬧分手,同學聚會都不想去。
那天下雨,他推著自行車在樓下等了我半個小時。
見面時,我一把鼻涕一把淚:“去N家吃個飯,他媽就看出我好強,說我以後會欺負N,不讓我們談戀愛了。”
他說:“你本來就好強啊。好了,別哭,回到學校你們就會和好的,現在跟我出去玩兒。”
我說:“可是太難過了,連走路的力氣都沒有。”
他爸那輛老式自行車比較破,他說兩個人都坐在上面車會散架,就讓我坐在後座,一路推著我。
他個子不高,在前面走得很吃力,雨絲在他頭頂飛舞,我看著他的背影奇怪的念頭飛閃而過:“OMG,這騷年!不會對我有意思吧?”
開學一起從蕪湖坐火車去北京,我說你有十五個小時做決定,跟不跟我好,我這人絕不拖泥帶水,你要是不跟我好,朋友也別做了。
他說:“我只是覺得對不起小N。”
我說:“是他要和我分手的。”
他說:“如果沒有我,你們也許會和好。”
我說:“沒有你,還會有別人,反正你只有十五個小時。”
後來,我們就坐在臥舖走廊的座位上聊天,看窗外風景飛馳。他問我,你以後的目標是一個月掙多少錢?我說,廢話,那當然越多越好。他問,大概多少?我說四千吧,有四千就滿意了。
嗯,可愛的2003年,我用一種壯志凌雲的表情對他講,我的人生目標是每個月掙四千塊。
他笑笑說,我也差不多,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實現。
下車時,他牽了我的手,說如果非要負一個,希望負的不是你。
因為我,他和割頭換頸的兄弟N,很多年不來往。
他是個沉默寡言的人,少年老成。大部分時候都是我說他聽,我的學校離他的學校有三站路的距離,我總去找他,因為喜歡北京大學的環境,每次走在未名湖畔,都想他媽的高中時我為什麼不更努力一點兒!
北大食堂的菜也比我們學校的好吃,他一般打三個菜,一葷一素推到我面前,自己吃白菜豆腐,說一頓都離不開豆腐,因為營養好。所以,我記憶裡他最喜歡吃的東西是豆腐,其他一樣兒也沒記住。
我很饞,想吃肯德基,我沒錢,他也沒有。夏天,畢業生搞跳蚤市場,我心生一計,去批發市場進了一批手鍊,混在裡面擺地攤。他說,這你都乾得出來?我說怕什麼,又不是賣淫。
擺攤的時候全靠我吆喝,來來回回老有同學叫他的名字,他把頭埋得很低,然而一直陪著我。
賺了錢,我們去吃肯德基,還看了電影。
他說:“我再一次對你刮目相看。”
我說:“勞動所得,光榮之至。”
他笑:“沒見過比你還愛錢的人。”
我說:“你這麼說就是在羞辱我了,誰不愛錢啊真可笑!沒偷沒搶的。”
他認真地說:“我這是在夸你呢。”
在一起沒幹過什麼浪漫的事兒,因為他根本不是浪漫的人。
他們班組織去古北口爬長城,其他情侶都手牽手,他沒這個意識就算了,還跟同學說:“你看我女朋友爬得多快啊,比男的還彪悍。”
我非常生氣,一路給他臉色看。
後來下山,他撓撓頭說:“為了賠罪,背你吧。”
儘管大學是我最輕的時候,但仍然有一百斤重,他背著我呼哧哼哧,兩條腿直打戰,我看他那麼狼狽,氣消了一半。
回到農家院,他打了一盆熱水來給我泡腳,我把腳伸進熱水,不知怎麼眼眶也熱起來,眼淚滴滴答答落在腿上。
他說別哭了,下次爬山一定拉著你行嗎?
大四那年情人節,他買了一對銀戒,一隻貓一隻老鼠,老鼠是女戒,他演技拙劣地把戒指往我手上套,我小時候生凍瘡,手指無比粗大,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卻依然沒有戴上,弄得兩個人都很尷尬。後來我只好戴那隻貓的男戒,老鼠的戒指他買了一根假項鍊穿上,讓我掛在胸口。
他說:“本來想貓捉老鼠降住你,可惜沒得逞。”又說,“等一月掙四千,項鍊換成金的,戒指換成鑽的。”
我聽這句話時,是真的相信,我相信他說這句話時,也是真的這麼想。
我們倆幾乎沒有共同愛好,我喜歡的東西他都不喜歡,性格也南轅北轍。他寬容而溫厚,而我本性悲觀,對人對事都很刻薄。
畢業時,我們都沒考上研究生,說好再考一年,於是在後八家租了個單間,跟人合租。二房東是一對夫妻,水電費平攤,那女的特別摳—嫌我洗澡的時間長,浪費水。規定空調不能開一夜,浪費電。她是我見過的除我媽之外最節約、最絮叨的女人,我的性格不能受制於人,老跟她吵架。每次吵,他都幫別人,而我是一定要贏的,最後二房東被我氣走了。
大房間空出來,我們根本承擔不起房租。
他說:“你看,有時候你以為你贏了,其實節約一點兒有什麼不好呢?”
我說:“退一步海闊天空,我懂,可我就是學不會。”
不久,住進來兩個男的,和我一樣浪費,水電費飆升。
那時候太窮了。
我去教英語課,在非常偏僻的地方,每次八十塊,來回五個小時,倒無數次車。
現在回想我曾經那樣掙過錢,都覺得不可思議。
因為累,經常發脾氣抱怨。
他不理解,說:“有房租也有飯吃,為什麼不安心複習,你要那麼多錢幹什麼?而且也沒多少錢呀。”
我仔細思考過他的話,不無道理,但是沒用。我就是這樣的人,特別需要錢,特別貪心,看到什麼都想買,我無法像他那樣,窩在一個小小的出租屋裡上自習。
所以我放棄了複習,去上班,運氣還不錯,因為一個意外的機會進了外企。
我學會了買名牌護膚品和名牌香水,學會了打腫臉充胖子,裝扮得人五人六。
結果當然是錢越來越不夠花。
有一次公司搞Workshop(研習會),我想買套好點兒的正裝,他那時候做兼職掙了點兒錢,我們倆去逛商場,一看價簽都傻了,最便宜的也得一千多。
回來的路上,我們悶頭坐公交,一路無話。
下車時,我說:“以前從沒覺得生活這麼難。”
他說:“難不難,看你怎麼想吧。”
這句話讓我崩潰,大哭起來,我說:“你什麼時候才能掙到四千塊呀?”
那一年,他又沒考上,他想考中國人民銀行研究生部,真的太難。
他垂頭喪氣地找了一家私企上班,老闆是個暴發戶,素質很差,他留下的唯一原因,就是因為工資一個月四千。
我參加過他們公司的一次聚會,看著他一個北大畢業生給那些粗俗的老闆端茶倒水,我心里特別不是滋味。
我說:“你別在這乾了。”
他說:“先掙點兒錢再說吧,我不想你太累。”
我的性格特別尖銳,像一把出鞘的劍,鋒芒畢露,弄不好就想摧毀一切。而他是完全不一樣的人,性格里沒有極端的那面,對人很豁達,對生活很樂觀。
可他跟我在一起的時候運氣不太好,我順風順水,他做什麼都不得志。
他好幾個同學在金融業混得風生水起,可他就是碰不到好機會。
我們去水西廟算命,解籤的說我命勢太硬,永遠壓男的一頭,自己未必有什麼成就,但跟我在一起的男的更沒成就。
他聽了就笑,說難怪水西廟香火不旺。
可我特別相信這條簽文,心裡總有疙瘩,不想變成他的軟肋。
他媽不喜歡我,理由跟N的媽媽一樣,覺得我太要強。我每次到他家,我都小心翼翼,不能化妝,不能染頭髮,不能戴耳釘,不能大聲說話,卑微得不像我自己,特別不開心。
那時候,我已經一個月掙五千了,特別努力。我總覺得,這種偏見不應該出現在我的愛情裡,可是沒想到,就是不能倖免。
我知道媽媽們是對的,可我不願意承認啊。
我們一起養過一條土狗,在五道口的小攤販那兒買的,所以叫小五。我不但完全沒有養狗經驗而且還怕狗,只會遠遠地指揮他給狗餵食洗澡抓癢玩鬧,咯咯咯笑,但是從不靠近。
我們白天上班前緊閉臥室和廚房的門,把狗留在客廳,晚上回家他要揀一圈一圈的狗屎,然後清洗地磚,有一次回去晚了,我們發現小狗餓極了,竟然在吃自己的屎。
我神經衰弱的毛病嚴重,睡眠一直不好。自從有了狗,半夜不敢起來上廁所,總要叫醒他陪我,他耐著性子頂著瞌睡陪我穿越客廳,而我則躡手躡腳,唯恐狗衝出來驚擾我。事實上,狗也確實竄到我腳邊幾次。我總發出淒厲的尖叫,令他忍無可忍。
他問:“你知道你最大的特點是什麼嗎?”
我說:“不知道。”
他說:“你特別喜歡較勁兒,跟所有人較勁兒,跟自己較勁兒,跟狗也較勁兒。”
我特別憤怒,這世上所有人都可以揭穿我,唯獨他不行。
我們頻繁地爭吵,我忍不住對他冷嘲熱諷,他說我是神經病。最激烈的一次,我歇斯底里,用高跟鞋跟敲破了他的腦袋,那是一隻綠色鞋跟、特別尖利的高跟涼鞋,因為敲過他的頭,我到現在還清清楚楚記得那隻鞋的每一條花紋。
他當時的表情我一輩子忘不了,他冷冷地說,你心理殘缺,你對生活不滿意,全世界都欠你的,可它就是不想還,你能怎麼樣呢?
2007年,上海公司招人,那裡的廣告環境更好,我想去闖闖,又捨不得他。
我不會要求讓他跟我一起去。
我的性格就是這樣,我覺得這種事兒看別人意願,我從沒反省過自己的態度,在別人眼裡,是不是有點兒不在乎。
我的心裡只有自己。
那天晚飯,我買了三個包子,放在廚房,先進衛生間洗澡。
我跟自己玩了個奇怪的賭局,他如果吃兩個包子,給我留一個,我就去上海。如果他只吃一個,給我留兩個,我就留下來。
我知道很荒謬,別問我為什麼,我如果知道,當年就不會那麼做。
他大概餓了,吃了兩個包子,我跟他說了我去上海的決定。
他坐在廚房的桌邊全身發抖,說:“我那麼愛你,你要離開我,拿一個包子當理由,這他媽的是個笑話嗎?”
他很少說髒話,我心里特別難受,淚流滿面。
然後,他說了我最不愛聽的一句話,他說:“哎,你是不是真的有病呀?”
我到上海三個月後,他跟來,拿了一捧花等在我住的小區門口,說他想了很久,還是捨不得我。那是他第一次送花給我,那天我們挺高興的,去吃了西餐,還喝了紅酒。再後來,沒什麼特別的事兒,愛情莫名其妙地消失,漸漸地無話可說。
分手那天,下著大雨。
他撐著一把黑傘,站在地鐵口等我,穿了一件淺藍色的襯衫,扎在黑色的西褲裡,而我那時候接觸的人裡,沒有人這樣穿衣服。
我遞給他一個袋子,裡面是優衣庫的T恤和褲子。我說:“這是我剛剛知道的一個牌子,覺得很適合你。”
是的,我知道很可笑。然而時光不能倒回,那個可笑的我就這麼實實在在地存在過。
我們在一起吃的最後一頓飯,是韓國烤肉。
他送我的禮物是在八佰伴買的一副耳線,很貴。
他說:“我從來沒送過你什麼好東西,這應該是最貴的一樣了。”
我說:“你送我的最貴的東西,在我心裡。”
他說:“我經常看你的博客,寫得真好,你一定要堅持下去,你一定會成為一個作家。”
我說:“一定。”
分開時他很用力地抱我。
我哭著問他,你不是說過要娶我嗎?
他也哭了,說,對不起,那時候我不知道這是一句大話。
我說,沒關係。
我們都很想到天荒地老,可惜時間太長了,大家都等不到。
和他分手以後,有一個叫Rachel的姑娘加我MSN,問,你是不是喜歡喝冰紅茶啊?
我說你怎麼知道?
她說你前男友告訴我的,我們現在在一起,我不喜歡喝冰紅茶,他老是給我買冰紅茶。
我說,是嗎?連我自己都忘記了。
分手以後,一直能從別人那兒聽到他的消息。
知道他娶了個漂亮的老婆,有個可愛的兒子,為他高興。
2011年,我們共同的好友因白血病去世,我在辦公室哭得差點兒暈倒。
給他發了分手後的第一條短信,我說我心裡太難受了,沒辦法面對這種事兒。
他說,我馬上去北京,你別來了,我會替你獻上花圈,轉達心意。
我說,謝謝,祝你幸福。
他說,祝你心想事成,祝多樂健康快樂。
多樂是我兒子的名字。
2012年,我出了第一本書,發短信給他,說,送你的新書,一塊寄到ZP那行嗎?
他說,太好了,我老婆是你的讀者呢。
我在那本書的扉頁寫道—送給老同學WKY,祝你永遠幸福。
有哪一段愛情不是以悸動和甜膩開場,又以傷害或淡忘結束?
最後我們才明白,淡忘已經是最好的結局了。
聽很多姑娘說過前任真是個極品之類的話。
我要說,不知道是幸運還是不幸,我的前任是個特別好的小伙子,可惜我配不上他。
分開七年了,日子過得不好也不壞,脾氣改了不少,還是喜歡說髒話,掙錢不多,煩惱不少,還在寫書,但是不再做夢。變得腳踏實地,神經病也好了很多。
至於好強,這輩子都改不掉,因為好強把你給弄丟了,所以更希望能幹出點兒名堂。
因為你,我變成了更好的我,而你肯定還是那個特別好的你。
最後,要對你說,作為一個好強婊,希望所有認識的人都混得不如我,但你一定要過得比我好啊。
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