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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艱難的創新之路

毛姆讀書隨筆 毛姆 5940 2018-03-18
我現在所討論的是一些簡單的偵探故事,而且都是建立在《摩格街謀殺案》——愛倫·坡著——所建立的原則基礎上。在過去的半個世紀裡,被創造出來的偵探小說有數千部之多,為了讓自己的作品獨具特色、有新意,這些小說的作者們可謂煞費苦心,嘗試了各種各樣的方法。之前,種種新奇的謀殺手段我已經提過,一些新生的醫學、科學發現都會被作者進行充分利用。他們謀害受害人的方法很多:或是使鋒利的冰柱刺殺,或是用電話電擊,或是向受害人的血管注入氣泡,或是使受害人的剃須刀上感染上炭疽熱桿菌,或是在他們的郵票上塗毒,或是在相機裡偽裝上一支槍,更有甚者用一些看不見的射線來收割他們的生命。這樣誇張的手段可信度都不高。 有時候作者所展現出的一些奇思妙想也頗為令人欽佩。其中鎖屋之謎便是所有創意中最為巧妙的一個:受害人顯然是被謀殺的,但是發現屍體卻是在一間被反鎖的屋子裡,所以凶手既進不來也出不去。在《摩格街謀殺案》中,愛倫·坡首先創造出了這樣的案例。但是他對這個謎案的解釋顯然是說不通的,最奇怪的是這竟然沒有被評論家們發現。有一個橋段我想讀者或許還記得:一陣可怕的尖叫聲將鄰居驚醒,當鄰居趕到案發所在的房間的時候,發現一對母女已經在房間內慘遭謀殺,而女兒被謀殺的地方是一間窗戶在裡邊關上,門在裡邊反鎖的房間。最後,杜潘先生給出了這樣的證明,巨猿殺死這對母女後從敞開的窗戶中逃脫,窗戶在巨猿跳出的過程中由於慣性的力量自動關閉。像這樣一個年邁的中年法國女人,是不可能在夜晚敞開窗戶的(那樣會放入夜晚的污濁空氣),這一點作者能在任何一個警察身上得到證明。先計較巨猿是如何進入房間的,至少它不可能是從窗戶中逃走的。後來,卡特·迪克森也採用過這一設計,並且取得了成功,為此大批作者紛紛效仿,以至於現在這種設計已經變得毫無新意了。

在偵探故事中,背景的選用幾乎囊括了所有,像佛羅里達或長島,蘇賽克斯的鄉村別墅聚會,自滑鐵盧戰役之後就一直隱姓埋名的安靜小鄉村,還有赫布里底群島上的城堡(被困在暴風雪中)等;破案的證據也是五花八門,如煙頭、腳印、指紋、脂粉、香水等。此外,還有一些被偵探破解的不在場證據,證明它和兇手很熟悉的無聲的狗(這一方法最早創造於柯南·道爾),長相相同的雙胞胎,被破解的密碼信,秘密通道等。有些橋段讀者們早已厭倦——被蒙面人敲暈,或者在廢棄的走道裡有一個無故遊蕩的女孩,或者有個女孩執意要與偵探踏上艱險的征程,最後把計劃搞得一團糟。作者們幾乎用盡了所有謎團、背景和線索,作者們對這一點是再清楚不過的了。因此,他們轉變方針,企圖以更加誇張的創意對這些已經被講了幾百遍的故事增添一些新趣味。很顯然,這樣做的效果不大,因為無論是謀殺方式,還是破案技巧都已經被人重複使用過無數次;那些企圖矇騙讀者的手段以及各個階層的各種生活場景也都被不斷重複運用。純粹的推理故事已然末路。

“硬漢”故事走進了人們的視野,而且深合大眾口味,進而取代了純粹的推理故事。達希爾·哈米特首先提出了這一模式,但是埃勒·斯坦利·加德納認為,真正根據這種模式寫出故事的人是約翰·戴利。無論是誰起的頭,真正開創這一風尚的是哈米特所寫的。現實主義是硬漢故事的主要特色。在故事中,被謀殺的人很少是家財萬貫的商業巨擘、內閣大臣或者公爵夫人。在賽馬會、高爾夫球場或者一些豪華的鄉野別墅也很少有謀殺案發生。在謀殺兇手上也很少選用退休的外交家或者是年邁的女傭。當時,這類故事最有名的創作者要數雷蒙德·錢德勒了。他曾寫過一篇短文——《謀殺的簡單藝術》,文中對於這一流派的構成要素進行了趣味、理性地說明。他這樣寫道:“現實地對謀殺進行描繪,它們的世界可能是這樣的:講的是一個國家,乃至一個城市完全被一個匪幫統治;一個妓院的老闆是某個名流飯店、公寓和旅館的主人;一個黑幫的探子竟然是一個電影明星,而大廳一邊一位人畜無害的先生卻是非法賭彩業的巨頭;一個法官在自家的酒窖里屯滿私酒,卻可以將一位口袋裡塞了一品脫酒的人送進監獄;鎮長可以縱容謀殺以謀取其中的利益,導致法律、秩序喪失,再無人能夠安全通過幽深、昏暗的巷子;劫匪、搶劫就在光天化日之下發生,在你的眼前發生,而你卻不得不灰溜溜地躲入人群,不敢申訴,因為你不能確定這搶劫犯的朋友手中是否有長槍,對於你的證詞,警察也沒有心情理你,更不要奢求在法庭上辯護,對方的騙子律師會在一群設計好的傻瓜陪審團面前對你進行公開辱罵、羞辱,也別指望法官能為你做些什麼,他已經完全被政治操控,只是一個傀儡,不會干預任何事情。”

在這樣的社會狀況下,現實主義作家能夠汲取很多恰當的犯罪素材,所以這段話還是講得非常好的。這樣創作出的作品更具真實性,也更易讓讀者相信,因為這樣的事情並不是沒出現過,讀者只需關注報紙新聞就會對它的真實性確信無疑。 雷蒙德·錢德勒曾經做出這樣的評價:“在達希爾·哈米特的作品中,謀殺的動機又由那群有理由犯罪的人重新掌握,他們謀殺已經不單單是為了一具屍體那麼簡單;他們可不會精心準備毒箭、手工手槍和熱帶魚之類的謀殺工具,對於身旁的一切他們都可以加以利用,都有可能成為凶器。這樣就像把他們寫活了一樣,能夠使他們進行交談和思考(用他們行當的慣用語言)。”這是一個非常中肯的評價,而且評價很高。對於這個做了八年偵探的哈米特而言,自己筆下的這個世界自己非常清楚,所以他所寫出的故事是非常可信的,能夠與他相媲美的也只有雷蒙德·錢德勒了。

真正的探案情節在這一流派的故事中並不是佔據主要地位的,兇手的身份也是昭然若揭。故事的重點就放在如何將兇手定罪上面,以及在定罪過程中一些不可預知的阻礙上面。這樣設計情節的發展完全可以讓作者不再考慮那些線索問題,要知道,線索問題是最為讓人厭煩的。在中有這樣一個情節:偵探山姆·斯佩德直接指認普里奇德·黑肖納希是謀害阿徹的真兇,並將兇案直接扣在了她的頭上,並稱她是唯一可能的兇手;而普里奇德也立即神經錯亂起來,承認自己是真兇。如果情節不是這樣,普里奇德並沒有認罪,而是回了一句“你有何證據?”那山姆肯定啞口無言。總之,倘若她能請來精明的佩里·曼森律師(埃勒·斯坦利·加德納的那位)來為她辯護,那麼依靠斯佩德所出示的那一丁點兒證據根本就無法定下她的罪行。

擅長進行偵探故事創作的作家都會有這樣一個共同特點——賦予偵探一個怪癖的個性,但又不好將這種怪癖的個性刻畫得太過誇張。模仿柯南·道爾就成了這些“純”偵探小說家的主要路子,他們往往在自己所塑造的偵探身上加諸各種怪癖。 達希爾·哈米特這位作家是非常具有原創性和創造力的。在他的故事中,每個故事都會有一個全新的人物出現,而不像其他小說家,同樣的偵探人物用了一遍又一遍。例如:在一書中,尼可·查爾斯娶了一位多金的女人作為妻子,從此金盆洗手,但是後來迫於壓力又不得不干起了原來的行當;他幽默感十足,十分招人喜歡;在一書中,偵探是個中年男人,身材臃腫,但是他不是依靠蠻力來解決問題,而是以勇氣和智慧聞名;在一書中,作為職業賭徒的奈德·柏蒙特竟然意外成了一名偵探,的確,這是個意外;能夠塑造出這樣的人物,的確值得任何一位小說家自豪,更讓人們多了一些對他的好奇和著迷。在中,塑造出的最成功、最可信的人物要數山姆·斯佩德了。他是個流氓,做起事來毫無顧忌,同時他又是個騙子,沒心沒肺。他自身就像是一個活脫脫的罪犯,以至於在他與那些罪犯之間,選擇便成了問題。雖然把他寫成了一個下流的壞蛋,卻把整個人寫得活靈活現。

夏洛克·福爾摩斯的身份是個私家偵探,但是受柯南·道爾的影響,人們更願意接受警探或者天才的業餘偵探,在解開謎團時,人們也比較期待他的出場。達希爾·哈米特本人是一名私家偵探,因此,用私家偵探作為故事的主角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後來,硬漢學派的後起之秀很明智地以他為榜樣。 “私人鷹犬”這個角色也是既陰險又浪漫的角色,就如同業餘偵探一樣,要比警察聰明許多,可以做一些見不得人的勾當或者一些法律之外的事情。除此之外他還有一項優勢,那就是他的手段不但會受到警方和檢察官的懷疑,與官方較勁,而且還要與不同的罪犯進行鬥爭。這樣的情況使得戲劇性的衝突和故事的緊張度大大提高。最後他與業餘偵探的唯一區別就是,他的工作就是對付犯罪;他師出有因,不會被人們當成是愛管閒事的狗。這行當並不是有多麼耀眼,但是他為何執意選擇這份工作就不是我們所能猜測得到的了。這份工作也並不是有多賺錢,他們常常住著寒酸的小辦公室,窮得很。對於他們的往事,我們的了解近乎一片空白。故事中,他沒有任何親戚——父母、兄弟姐妹、叔伯阿姨;但是總會有一個美麗、滿頭金發且對他充滿愛意的女祕書一直陪在他身邊,所以他還是很幸運的。對待女祕書,他也是滿懷柔情,偶爾給予深情一吻。但是迄今為止這份感情能夠發展成婚姻的,我卻沒見過。除了錢德勒筆下的菲利普之外,幾乎所有的偵探都不知道來自何方,更不知道他的這個特殊本領師承何處,唯一在書中見得最多的就是有關他個性和習慣的描述。他有著令女人無可抵禦的魅力。他們往往集強壯、高大、堅強於一身,一拳揍飛一個男人如同揍蒼蠅一樣容易。而他本人就像是一個沙包人一樣,任人如何狠揍都跟沒事兒人一樣;因此他經常會隻身面對罪犯,讓我們不得不為他的勇氣折服,這已經完全蓋過了他的心機,然而他卻能在經受極其殘忍的毒打之後一兩天便又生龍活虎起來,讓人很是詫異;他經常身犯險境,並且樂此不疲,使得讀者們無不為之繃緊了神經。不過,故事是不會發展到他被惡棍、黑幫或者勒索者打得滿身是窟窿的程度的,因為那樣無疑把故事寫到了死胡同而被迫終止,所以在讀者尚且不知道這些的時候,無疑是一個非常具有考驗性的懸念。此外,他還非常喜歡喝烈酒;他經常把一瓶波旁威士忌或黑麥威士忌藏在自己辦公桌的抽屜裡,等到自己閒得無聊或者來客人時拿出來喝上一點。他經常酒不離身,把一壺酒放在自己的後兜里,甚至把一品脫酒放到汽車的雜物箱中。讓門童給他來一瓶酒幾乎是他每次進旅館所做的第一件事。在飲食上,他跟大多數美國人沒什麼兩樣,都是些牛排、培根雞蛋、炸薯條之類的東西,頗顯單調。私家偵探尼羅·伍爾夫是我印像中唯一一個講究“吃”的偵探,當然這與他有著歐洲血統有著很大的關係,他的這一血統使得他對於西蘭花和多汁佳餚有著獨特的熱情。

與希爾·哈米特創作年代的美式生活習慣相比,雷蒙德·錢德勒創作年代的美式生活發生了明顯改變,這一發現一定會令未來的歷史學家大吃一驚。首先,從美國男性的衛生習慣上來說,就有了很大的改觀。奈德·柏蒙特在經過一場大酒和一天的勞累之後,只是換一下衣領,洗洗手就算清潔完畢;而馬洛(雷蒙德·錢德勒筆下的人物)則需要衝個澡,換一件乾淨襯衣才算完事。馬洛是一個誠實的人,這一點與山姆·斯不一樣。他毫不掩飾自己賺錢的慾望,但是所用的手段向來都是在法律允許範圍之內的,並且對於離婚案他從不接手。在雷蒙德·錢德勒所有的故事中,為數很少的幾篇故事的敘述者就是馬洛。就像是大衛·科波菲爾一樣,當主人公與故事的敘述者是同一個人的時候,這個人就會顯得非常朦朧。然而,馬洛在雷蒙德·錢德勒筆下卻被塑造成了一個鮮活的人,有血有肉的人,給了他一個勇猛、堅強、毫無畏懼的性格,並且贏得了讀者的喜愛。

雷蒙德·錢德勒和達希爾·哈米特是硬漢流派小說家裡最為出名的兩個,至少在我看來是這樣。相比之下,雷蒙德·錢德勒要更加出色一些。在寫作風格上,雷蒙德·錢德勒往往進入主題非常直接,節奏上也是明白流暢,筆下的人物更是多樣化,故事、人物動機也讓人非常信服;而哈米特就不一樣了,有時他的故事太過複雜,給人一種雲裡霧裡的感覺。不過兩人的寫作語言都是美式英語,且都具備生動、緊張、口語化的特點。在對白上,我認為雷蒙德·錢德勒也是更勝一籌。對於那種典型的美式俏皮和敏捷頭腦,雷蒙德·錢德勒能夠掌控得非常到位,在諷刺幽默上也具備其獨特而吸引人的地方。 探案情節已經在硬漢小說中革除,這我們在前文中交代過。罪犯才是它所要關心的人物,如:小偷、騙子、賭徒、敲詐者、撒謊的政客、腐朽的警察等。故事中的人和物才是故事精彩的來源所在,而這些故事就存在於小說之中。也只有他們塑造的人物更具有真實性,我們才會對他們的行為和遭遇倍加關注。因此,相比推理小說的作者,這一流派的作者往往更加傾心於人物的塑造。他們所塑造的人物都力求可能又可信。鬧劇角色是傳統小說賦予偵探小說的一大特色,不過加諸這些偵探身上的那些誇張的怪癖著實讓人難以相信,甚至感覺很荒謬。我想也只有在作者那頑固的思想中才會塑造出這樣的角色來。而且其他人物在這些傳統故事中大都是一些跑龍套的角色,並沒有鮮明的個性。而雷蒙德·錢德勒和達希爾·哈米特則成功地塑造出了可信的角色。他們所塑造出的人物僅僅是稍微比我們所熟悉的人物高大、生動少許。

我對於這兩位作家是如何進行不同人物的相貌描繪有著很大的興趣,因為曾經我也是一位小說家。所塑造的人物角色能夠讓讀者有一個很深、很精確的印像是非常困難的,小說家為此可謂挖空心思,想出了各種各樣的辦法。簡單明了地描述出人物的長相和衣著是雷蒙德·錢德勒和哈米特所擅長的,這種感覺就像是在寫報紙上的通緝廣告一樣。掌握這點最為熟練的要數雷蒙德·錢德勒了。 小說中,在描繪馬洛所走進的辦公室或者房間的時候,會簡練而精確地描述出牆上的畫作,屋內的家具以及地上的地毯等。偵探的這種觀察能力讓我們嘆服。他的語言十分簡潔,簡潔到就像是一個劇作家在嚮導演敘述劇本中每一幕背景和裝飾一樣,當然,這個劇作家肯定不是蕭伯納;這是一種非常巧妙的手法,他會向細心的讀者暗示,哪類情境和哪類人都有可能被偵探遇到。其中,另一個人周遭環境的描寫就是與他本人的一個真實比照。

從另一方面講,這一小說流派就是毀在了這兩位作家所取得的巨大成功上。之所以稱之為巨大成功,不僅僅是商業上的成功(數以百萬計的銷量),更是文學評論界的成功。模仿者嗅著成功的味道一窩蜂地出現,從幾十到上百。他們有著所有模仿者的天真想法,以為光靠誇張就能將原著狠狠地甩在身後。小說裡慢慢滲入的各行各業的黑話越來越多,多到想要讀懂它們就必須去查詞彙表;罪犯在小說中更加暴力、兇殘,甚至變態,而女人也是被描述得越發膽大和性感,甚至飢渴難耐;偵探成了肆無忌憚的酒徒,而警察則成了無能的代名詞。這一切簡直荒謬之極。這些只知道追求感官刺激的模仿者使得讀者的神經已經完全麻木。讀者們也並沒有被他的這一舉動嚇倒,反而報以更多的嘲笑。不過也不是成功者所有的優點他們都模仿,例如成功者那一手流暢的英語他們就沒模仿過。 在雷蒙德·錢德勒之後已經沒了接班人。在我看來,無論是推理故事類的偵探小說,還是硬漢流派的偵探小說,都已經走向了墳墓。當然,儘管這樣,依舊會有許多作家繼續創作這類故事,而我們也樂於去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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