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偵探推理 一長串的死者

第17章 第十六章

我坐上七號地鐵,在科羅納區的第一○三街車站下車,再往下兩站就是希葉球場。兩個街區外的羅斯福大道上,科羅納保安公司佔據了一幢兩層磚造樓房的二樓。一樓是家童裝店,櫥窗裡有一堆布玩偶。 大部分保安公司都是由退休警察經營的,大部分退休警察也會找這方面的工作。科羅納的老闆馬丁·班扎克的外表好像應該在樓下賣連身衣褲給學步的娃娃。他是個小個子,六十來歲,圓肩禿頂,無框的雙焦眼鏡後面一對憂傷的藍眼珠,小圓鼻子下方是修剪得整整齊齊的短髭。 我身上帶著兩種名片,第一種是我戒酒的輔導詹姆斯·費伯送的,上面只印了我的名字和電話。第二種是可靠偵探社給的,證明我是他們公司的偵探。我給班扎克的是偵探社的名片,結果引起一個小誤會,他一看到名片就跟我解釋,科羅納保安公司大半只提供製服警衛和汽車巡邏警衛,很少僱用我這種有經驗的偵探。可是他們的確需要定期的調查員,所以我可以填寫他檔案裡面的某張表格,這樣就可以偶爾從他們那裡接點兒工作。

我趕快澄清,解釋自己的身份和來這兒的目的。 “詹姆斯·肖特,”他說,“能否請問一下你為什麼對肖特先生有興趣嗎?” “幾個月前有起事件,”我說,“他是福瑞斯特山一樁街頭犯罪第一個趕到現場的人,所以——” “哦,當然,”他說,“真可怕,工作認真的生意人在回家途中被刺死。” “我想你的員工可能注意到那天晚上附近有什麼不尋常的事情、有什麼陌生人。” “我知道警察後來問過他。” “我相信,但是——” “整個事情讓肖特非常困擾。可能還引起其他問題。” “什麼樣的問題,班扎克先生?” 他透過鏡片的下半截看著我。 “告訴我,”他說,“詹姆斯·肖特到你們公司求職嗎?” “找可靠偵探社?哦,我想不會吧,不過如果他去試過的話,我也不會知道。我不是那裡的管理人員,只是偶爾抽出幾天替他們工作罷了。”

“你現在不是在替他們工作?” “不是。” 他想了想,然後開口道:“我剛才說過,那件案子曾經非常困擾他。畢竟事情發生在他值勤的時間,其實這一點也不表示他就應該防止那件事情的發生。我們每個巡邏人員所負責的區域都很大,目的是透過最大的能見距離,達到最大的威懾力。罪犯看到有我們標誌的巡邏車,就知道這個區域有固定的巡邏人員,對做壞事也會有所顧忌。” “這樣別的地方的犯罪率會不會因此提高?” “政府警察或私人警力又能怎麼辦呢?我們無法改變人性。如果有人認為我們能減少一個區的犯罪,就會僱我們去保護,我們只是盡職做事罷了。” “我明白。” “不過,我想肖特一定覺得有點責任。這也是人性。而且那對他也是個震撼,親臨犯罪現場,發現一具屍體。還有不同警察輪番詢問。我不敢說這會帶來什麼後果,但是很可能是因此引起的。”

“引起什麼?” 他用肢體語言回答,把手肘彎起,手腕從上往下劃,就像放下一杯酒似的。 “他喝酒?” 他嘆了口氣。 “喝酒就得開除。我們的規定是這樣,沒有例外。” “這是可以理解的。” “不過我還是破例一次,”他說,“因為他所受的壓力太大了。我告訴他要再給他一次機會。結果又發生了第二次,就沒辦法了。” “那是什麼時候?” “我得查一查。我想命案發生之後不到一個月吧,頂多六個星期。那傢伙是什麼時候遇害的?一月底?” “二月初。” “我想他是在三月中旬離職的。《三月中旬》,”他吃驚地說,“那是一本小說,你看過嗎?” “沒有。” “我也沒看過。那本書就在我書架上,我母親買的,她過世後把這本和其他幾百本我沒看過的書都留給我。不過我老是會不經意看到這本書的書脊。《三月中旬》,喬治·艾略特的作品。我確定我以後也絕對不會去看的。”他搖搖手打住這個不相干的話題,“我有詹姆斯·肖特的電話號碼,要我幫你打嗎?”

肖特的電話沒人接,班扎克把號碼連同一個位於曼哈頓東九十四街的地址一起抄給了我。我在一個意大利快餐店匆匆吃了點東西,乘地鐵回市中心。在大中央車站轉列剋星頓大道的快車,然後在八十六街下車。我又打了公用電話試試看肖特家,響了六聲,還是沒人接。 差十五分就五點了。如果肖特找到新工作,現在可能就像這個城市絕大部分的勞動人口一樣正在上班。另一方面,如果他還在做同樣的工作,我也不會知道他的上班時間。他可能穿著保安制服在日落公園區負責運送現鈔,或者在長島市的某個倉庫守夜。我無從知曉。 有時候我會在口袋裡面塞一份聚會時間表,可是那本冊子太厚了,裡頭列出整個紐約所有匿名戒酒協會的聚會時間地點,而且我常常不帶。今天就沒帶在身上,於是我把兩毛五硬幣再度塞進投幣口,撥了聯絡中心的號碼,一個義工告訴我,五點半在第一大道和八十四街交會口一家教堂的地下室有個聚會。

我提前到了,發現那裡沒咖啡——有的團體有,有些則沒有。我到對面的雜貨店,碰到兩個也要去參加聚會的人,其中一個我認識,在我偶爾會去的西區中午聚會上見過。我們帶著咖啡一起過街回到會場,然後在幾張長形餐桌之間各自找位子坐下,剛過五點半,會議已經開始時,又有幾個人陸續進來。 總共只有十二個人——這是一個新團體,就算我帶著那本會議小冊子也找不到這裡,因為還沒登記上去。一個叫瑪格麗特的女人戒酒剛滿一年,花了快一個小時細述她的故事。她跟我年紀差不多,家裡上一代和上上一代都出了酒鬼,她小心地跟酒精保持距離好些年,只准自己在社交場合喝一杯雞尾酒或葡萄酒。後來她丈夫死於食道出血——當然,她嫁了個酒鬼——於是到了四十來歲,她開始喝酒,然後就好像這件事等了她一輩子似的,緊緊地抓住她,再也不肯放地走。沉溺杯中物的過程又快又突然又狂野。她很快就失去一切,只剩下有房租管制資格的公寓,和足以讓她付房租的社會福利金支票。

“我曾在垃圾堆裡找食物,”她說,“在陌生的地方醒來,而且往往都不是獨自一個人。我是教養良好的愛爾蘭天主教家庭長大的,以前除了我丈夫從沒跟別人一起睡過覺。我記得有一次失去記憶,我沒法告訴你們自己做了什麼,或者跟誰做了什麼,可是我腦袋裡只想到,'哦,瑪格麗特,修女們現在可不會以你為榮了。'” 她講完之後,大家傳著籃子丟錢並輪流講話。輪到我的時候,我莫名其妙談起自己在尋找一名保安人員的事情,還有他因為喝酒而被解僱。 “我有一種似曾相識的強烈感覺,”我說,“我自己是在辭去警察工作之後開始喝酒的。如果我繼續喝酒,就會像這個人一樣丟掉後來的工作,而且也會喝掉自己的一切。我並不真的知道有關他的任何事情,也不知道他的生活是什麼樣子,但想著他的事情,我忽然明白,如果我沒發現這個團體的話,我的人生會變成什麼樣子。我只是很高興我在這裡,很高興自己戒酒了。”

聚會之後,我跟幾個人一起出去喝咖啡,非正式地繼續聚會上的經驗交流。到了咖啡店之後我撥了一次肖特的電話,十五分鐘後又試了一次。離開那家店之前,我試了三次,此時大概是七點多,那枚二毛五硬幣再度掉到退幣口時,我拿起來打電話給埃萊娜。 沒有我的留言,她說,信件裡頭也沒什麼特別的。我告訴她截至目前的進度,又說我可能大半夜都會在外頭。 “如果他有應答機的話,”我說,“我就會留言給他,等過一兩天沒消息再打過去。可是他沒應答機,我又在這附近,而且這一帶我不常來。” “你不必跟我解釋的。” “我是跟自己解釋。而且看起來他不太可能給我任何答案。我想問的問題,福瑞斯特山的警察都問過了,所以他能給我什麼呢?”

“也許你能從他那兒獲得些什麼。” “你的意思是什麼?” “沒什麼特別意思。哦,那個法國教堂有場演講和幻燈片展示,我可能會去,如果莫妮卡想跟我去的話,或許我們之後就會進行女生夜遊。你大概也會忙到很晚,對不對?” “可能。” “因為你本來打算去找米克的,不是嗎?這樣你明天晚上才能去'瑪麗蓮小屋'。” “你還是想去?” “在昨夜我們共度那段時光之後嗎?”我可以想像她臉上的表情,“現在更想去了,你可真是夠熱辣,斯卡德先生。” “現在取消吧。” “'現在取消吧。'你知道你講這些話聽起來像誰嗎?。” “我正是想模仿傑克·班尼。” “哦,這樣的話,你模仿得不太像。”

“你剛才說——” “我知道我說過什麼。我愛你,你這老熊,你應該怎麼回答我?” 八十六街北邊,上東區是一個過渡期地帶,它不屬於約克維爾也不屬於東哈林,而是讓你聯想到兩者。街道對面,豪華的公共管理公寓在低收入的公共計劃住宅間昂然矗立起來,兩類建築的牆上都有著難以辨認的噴漆塗鴉。往北的人都是提著公事包和達戈斯蒂諾超市包裝袋的人;另一邊,人並不少,只是前往相反的方向,人們則是拿著奶昔紙杯、喝著四十盎司瓶裝純威士忌,或者抽著亮晶晶的雪茄,有如螢火蟲在閃爍。 肖特住的那幢建築在第九十四街,介於第二和第三大道之間,是一幢六層樓的磚結構出租公寓,我在門口數了數,有五十幾個電鈴,每個電鈴旁邊都有住戶的名字。其中一半沒標示,肖特的名字也不在上頭。

一開始,這幢建築每層應該有四個房間,但歷經多年,屋主把房間隔開,論戶出租的公寓就變成了論房間出租了。過去多年來我已經進出過幾百次這類地方,就算有什麼不同,本質上也還是一樣。門廊和樓梯間的烹調氣味隨著住戶的種族而改變,但其他的氣味則永遠充斥在整個城市,而且多年不變。尿臊味,老鼠味,還有堆積廢物悶出來的惡臭。偶爾這些鴿子籠裡會出現一個明亮通風、清潔整齊的房間,但建築本身永遠黑暗、陰沉、骯髒。 這類地方曾經可能是我離開旅館後的落腳處。如果我沒有戒酒,等到我付不出房租,又沒法說服房東讓我拖到有收入再補繳的話,我就得搬到這種地方了。或者不管有錢沒錢,我會喝到再也沒臉天天經過樓下櫃檯,另外找個地方安頓。 我問一個向外走的男人認不認識詹姆斯·肖特,他只是搖搖頭表示不知道,繼續走路,速度並沒有放慢。我又用同樣的問題去問一個往裡走的小個子灰髮老太太,她手裡拄著拐杖,手上的編織袋裡裝著採購來的日用品。她說公寓裡的人她半個也不認識,不過他們看起來好像人都很好。她的氣息裡有薄荷味和酒味——我猜是荷蘭薄荷杜松子酒,或者是用薄荷調味的杜松子酒。 我走到第二大道,在角落的一個公用電話再試一次肖特的號碼。沒人接,我忽然想到,如果他現在沒在工作,非常可能在哪裡喝酒,這附近要喝酒太容易了。第二大道上靠九十四街的兩個街區就有半打酒館。我一個個進去,向酒保打聽詹姆斯·肖特。他在這裡嗎?他早些時候有過來嗎?沒人認識他,至少沒聽過這個名字,但歐巴尼恩酒綰吧台後面的那個大鬍子說,他過去幾年聽過幾次這個姓和這個名。 “我只知道,他可能是這些小伙子的其中一個。”他說。 我在想要不要叫叫他的名字。 “詹姆斯·肖特?詹姆斯·肖特在這裡嗎?”但這樣我還得回頭去我問過的那幾家酒館重複一遍,我可不喜歡。大家都喝多了。 那麼,到第一大道的酒吧試試看呢?我該去那兒打聽踪影難覓的肖特先生嗎? 可能吧,不過首先我再去試一次他的號碼,這一次他接電話了。 我告訴他我的名字,說我從警方那裡打聽到他,又從科羅納公司的班扎克先生那兒拿到他的電話號碼和住址。 “我知道這件事情你已經被問過很多遍了,”我說,“但如果你能給我幾分鐘,我會很感激的。我現在就在你家附近,所以如果我能過去見你——” “嗯,我們找個地方碰面吧。”他提議,“第一大道轉角有個不錯的地方,叫藍色獨木舟。那裡很適合談話。十分鐘之後怎麼樣?” 藍色獨木舟用鑲板裝潢,看起來很像圓木小屋。牆上掛著幾個獸頭,吧台後面的鏡牆上方陳列著一個馬林魚標本。那裡的燈光經過反射之後很柔和,播放著爵士樂和柔和搖滾。裡面客人不多,而且看起來水準比整個區要高。 我站在門口一會兒,四處張望,然後走向在一張桌子邊單獨飲著啤酒的男人。我說:“肖特先生嗎?”但我其實已經知道他是。之前我在他公寓的對面等他出來,然後跟踪他到酒吧,再給他一點時間坐下點杯酒,最後我自己才進來。 我想,這是死都改不掉的老習慣。 我們握手,然後我在他對面坐下來。我心裡想像過他的樣子——是會這樣的,腦袋裡憑著你對某人的感覺,憑空塑造出來一個形象。通常我見面後會發現那些人跟我心目中的樣子不太一樣,他也不例外。他比我想像的老一些,膚色更深一些,而且,沒錯,比我猜想的要矮一點。我估計他快五十了,五英尺八英寸,很壯,有一張圓臉和一對深陷的眼睛。鼻樑扁扁的,鼻尖翹起,嘴唇不寬。沒留鬍子,不過染深兩頰和下巴的鬍子一定有兩天沒刮了。暗色頭髮,在藍色獨木舟的朦朧燈光下是黑色的,剪短了在圓圓的腦袋上往後直梳。他穿了一件T卹,前臂和腕背毛髮濃密。 “發現沃特森的屍體時,”我說,“你一定很震驚。” “震驚?上帝,沒錯。” 女侍者過來,我點了杯可樂。然後我拿出筆記本,開始談他的故事。 收穫不多,他和皇后區刑事組以及一一二分局的警探都已經談過很多遍了,就算還有什麼沒說,經過快五個月也差不多忘光了。沒有,他沒在附近看到什麼可疑的人。沒有,他早些時候沒看到艾倫·沃特森從公共汽車站往家裡走。沒有,他想不起任何事情,半點都想不起來。 “你怎麼會現在才來追查呢?”他很好奇,“你有線索了嗎?” “沒有。” “你是別的分局的警察還是什麼?” 他假設我是警察,之前我就是希望他這麼假設的。但現在我告訴他,我是私家偵探。 “哦,”他說,“不過不是科羅納保安的人吧?” “科羅納保安公司?不,我是單幹的。” “調查福瑞斯特山的一樁殺人搶劫案?僱用你的是誰?受害者的遺孀嗎?” “不是。” “別的人?” “他的一個朋友。” “沃特森的?” “沒錯。” 他等女侍者朝這邊看時,又點了一瓶啤酒。我不怎麼想再喝可樂,不過我還是又點一杯。肖特說:“我想有錢人看事情的眼光不太一樣。我剛才在想,如果我有個朋友在街上被刺死,我會僱偵探去追查兇手嗎?”他聳聳肩,笑了,“我想不會。”他說。 “我不能透露客戶的資料。” “哦,我了解。”他說。女侍端飲料過來,他說:“我想這是你自己規定的,值勤的時候不喝酒。” “什麼意思?” “比如說,如果你是警察的話,值勤的時候不能喝酒。當了私家偵探也一樣,因為你是替科羅納保安這類的公司做事。但如果單幹,你就可以自己判斷是否應該喝酒,對吧?所以你只點可樂,我猜想這是你自己規定的。” “你是這麼想的嗎?” “或者你只不過是喜歡可口可樂罷了。” “還可以,不過不會很迷。呃,我不喝酒。” “哦。” “可是以前喝。” “是嗎?” “我喜歡喝酒,”我說,“大部分喝威士忌,但是那些醉酒的日子裡,我大概也喝了很多啤酒。你以前當過警察嗎,肖特先生?”他搖搖頭,“哦,我當過。我曾經是警察,警探。不值勤的時候我會喝酒。” “這樣可以嗎?” “我從沒因為喝酒誤過事,”我說,“都不是直接的。但我想要走自己的路,我離開警界,離開了工作,離開太太和孩子,還有我整個的人生……” 我看不出他能提供我什麼,之前我告訴埃萊娜。或許你能從他身上獲得什麼,她這麼說。 或許可以。 戒酒的運作方式非常簡單。一次戒一天,不要喝酒,去參加聚會,分享自己的經驗和力量,和你的酒鬼朋友們一起祈禱。 然後堅持下去。 戒酒不是靠說教或傳福音,而是藉著說自己的故事——以前怎麼樣,中間發生了什麼事,現在又變得怎麼樣。這就是開會的時候演講人做的事情,後來大家輪流發言時也是這樣。 於是我說出我的故事。 我說完之後,他拿起杯子,看著酒,又放下。他說:“我在科羅納保安公司工作時,只在下班時間喝酒,但我想你知道後來怎麼樣了。” “聽說過。” “發現屍體還有後來的種種,把我給打亂了。我再也不像以前那樣,你懂我的意思嗎?” “當然懂。” “所以那陣子我就喝得多一點。事情就這麼發生了,沒錯吧?” “會這樣的。” “通常我不會喝那麼多的。” “據說問題不在於你喝多少,”我說,“而是對你產生什麼影響。” “我必須說,對我產生很大的影響,”他說,“讓我放鬆、緩解,產生安定感。這就是酒對我的影響。” “嗯,那麼酒又對你產生什麼壞處呢?” “哈,”他說,“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對吧?”他又拿起杯子,再度放下。 “我想你很擁護匿名戒酒協會,嗯?” “它救了我一命。” “你戒酒有一陣子了,嗯?兩三年?” “超過十年了。” “上帝,”他說,“中間沒有小假期嗎?” “到目前為止沒有。” 他點點頭,思索著。 “十年。”他說。 “一次戒一天就行,慢慢就會累積起來了。” “戒了這麼久,你還是繼續去參加聚會?多久去一次?” “一開始每天都去。早些年有時還一天去兩三次。現在只要我覺得想喝酒,或者壓力很大的時候,還是會天天去。偶爾我會一個星期去一兩次。不過大部分時候,我一星期會去個三四次。” “過了那麼多年還這樣,你哪來的時間?” “哦,以前我永遠找得到時間喝酒。” “對,我猜喝酒是不計時間的,不是嗎?” “而且要找配合時間的聚會很容易,這就是紐約的好處之一,二十四小時都有聚會。” “是嗎?” 我點點頭。 “全市都有,”我說,“哈德孫街有個團體每天午夜有一次聚會,凌晨兩點又有另一次。具有諷刺意味的是,聚會的地方是多年來全市夜間酒吧最多的地方,那些酒吧都開到很晚,到現在還是這樣。” 他覺得很滑稽。我離開去了一下洗手間,回來時順便打了個電話。我很確定在東八十二街有個夜間聚會,但我想知道確實的時間和地址。我打到聯絡中心,接電話的小姐不必查閱就告訴我了。 回到我們的桌子邊,肖特還在瞪著那半盎司啤酒看。我告訴他這附近十點有個聚會,我大概會去。我告訴他,我有兩三天沒參加聚會了,這是謊話。我又說,去參加聚會會有幫助,這是實話。 “你想去嗎?詹姆斯?” “我?” 還會有誰? “來吧,”我說,“跟我做個伴。” “天哪,我不知道,”他說,“我才剛喝這些啤酒,之前我還喝了一兩杯。” “那又怎樣?” “不是要保持清醒才能去參加嗎?” “這樣你才不會大吼大叫或摔椅子,”我說,“不過我看你不會做這些事情,對吧?” “對,可是——” “又沒什麼花費,”我說,“而且咖啡和餅乾還是免費的。你還會聽到很多人說一些很有趣的事情。”我站起來。 “不過我不想逼你,如果你確定自己喝酒沒有任何問題——” “我可沒說過。” “對,你是沒說過。” 他也站起來。 “管他呢,”他說,“趁我改變主意之前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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