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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伦斯·布洛克

  • 偵探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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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70-01-01發表
  • 174640

    完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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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章

黑名單 劳伦斯·布洛克 6540 2018-03-16
凱勒從內華克機場飛過來,下機後跟著“提領行李”的指標走。他沒有托運的行李,向來沒有,但機場的標示多多少少是在假設每人都有托運的行李,因為朝著提領行李處走,才能找到出口。可別指望會有一連串寫著“要離開這鬼地方,請由此前進”的標示。 通過海關後,有個往下的電扶梯,底下有大槪十到十二個人在等候,有的穿著制服,大部分都拿著手寫的牌子。凱勒的眼光不自覺地被其中一個男子吸引住,那人穿著卡其褲和皮夾克,無精打采的。就是他了,凱勒判定,然後他眼光移向那男子手上拿的牌子。 可是,媽的。那上頭寫的字好難認。凱勒往前走近了些,看了一眼。上頭寫的是阿奇柏德嗎?凱勒無法辨識。 他轉過身,看到了他在找的那個名字,寫在另一個男子拿的牌子上,這個人比較高,塊頭比較大,穿西裝打領帶。他離開那個手上拿著難以辨認名牌的男子——又沒人看得懂,要那塊牌子乾嗎? ——走向拿著阿奇柏德名牌的男子。 “我是阿奇柏德先生。”他說。

“理查德·阿奇柏德嗎?” 有什麼差別?他正要點頭,然後想到桃兒曾告訴他的名字。 “內森·阿奇柏德。”他說。 “密碼通過,”那人說,“阿奇柏德先生,歡迎光臨路易斯維爾。行李我來提吧?” “沒關係。”凱勒說,照樣拿著他那個隨身的袋子。他跟著那男子走出航站樓,穿越擠滿車子的雙線馬路,來到臨時停車場。 “關於名字的事情,”那人說,“我是在想,隨便誰都看得到牌子上的名字。哪個活寶一定會想,如果能自稱阿奇柏德換個免費便車搭,幹嗎還要花錢叫出租車?我的意思是,他們又沒把你的照片給我。這裡根本沒人知道你長什麼樣子。” “我不常來這裡。”凱勒說。 “嗯,這個城市挺不錯的,”那人說,“不過這不重要。重點是,我想確定我接對人,所以先報出姓名,還把名講錯。'理查德·阿奇柏德嗎?'換了那種痞子就會說沒錯,我就是,然後我馬上知道他是胡說八道。”

“搞不好人家真叫那名字。” “是啊,不過機率能有多高?還會有兩個從同一班飛機下來的人都姓阿奇柏德嗎?” “只有一個。” “什麼?” “我真正的名字不是阿奇柏德。”凱勒說,心想這番招認應該不算是說溜嘴透露身份。 “所以只會有一個姓阿奇柏德的人,那這麼微乎其微的機率有多少?” “自稱是理查德·阿奇柏德的人,”那人表情堅定地說,“不是我要的。不管他姓不姓這個都一樣。” “你說得沒錯。” “可是你說你名叫內森,那就是我要找的人了。一切搞定。就是那部豐田,藍色的。我們先上車開到長期停車場那兒。你的車在那裡,加滿了油,駕駛執照在置物匣裡。等你辦完事,把車停回原來的地方,然後鑰匙和停車單塞在煙灰缸裡就行,自然會有人來領車。”

結果那車是一輛中型的奧爾茲,暗綠色的。那人開了車鎖,把鑰匙和一張停車單遞給凱勒。 “會花掉你幾塊錢,”他抱歉地說,“我們昨天晚上就開來了。乘客座有那個地區的街道圖。打開,你會看到有兩個點圈了起來,一個是家,一個是辦公室。我不曉得他們事先告訴過你什麼。” “名字和地址。”凱勒說。 “叫什麼名字?” “不是阿奇柏德。” “你不想說?不怪你。你看過照片嗎?” 凱勒搖搖頭。那男人從內裡的口袋掏出一個信封,抽出一張卡片。卡片的正面是一張全家福照片——一個男人、一個女人、兩個小孩,還有一隻狗。那隻狗是只黃金獵犬,沒笑,但看起來也夠開心的了。 “佳節的祝福……”照片底下寫著。 凱勒打開卡片,看上面的字:“……赫什霍恩家族——沃特、貝齊、傑森、特瑪拉與波瓦坦敬上。”

“我猜波瓦坦是那隻狗。”凱勒說。 “波瓦坦?這算什麼名字?印第安人的嗎?” “的父親。” “給狗取這種名字真是少見。” “人叫這種名字都夠少見了,”凱勒說,“據我所知,只有一個人取過這種名字。他們只弄得到這張照片嗎?” “怎麼?這照片拍得很好很清楚啊,而且我告訴你,他本人就長得跟照片一模一樣。” “能讓這些人擺姿勢讓你拍照,真好。” “這是聖誕卡。不過一定是夏天拍的。看他們穿的衣服和背景就曉得了。你知道我賭他們在哪裡拍這張照片嗎?一定是在麥尼利湖有個避暑別墅。” 天曉得那是哪裡,管他。 “所以這一定是夏天,那是多久了,十五個月前?他現在樣子還是沒變,所以你有什麼問題?”

“照片是全家福。” “對,”那人說,“喔,我懂你的意思了。不,只有他,沃特·赫什霍恩。只有男主人。” 據凱勒所知也是如此,不過確定一下也好。不過如果赫什霍恩頭部中了一槍,眼睛閉上,嘴巴抿成一條線,凱勒會更快樂。旁邊可別圍著這些死者最親密的人,還都帶著僵硬的笑容。 他不太喜歡此刻的感覺,從下飛機之後就不喜歡。 “我不知道你會不會需要,”那人說,“不過置物匣裡有把傢伙。” 有把什麼?凱勒納悶著,然後恍然大悟。 “跟駕駛執照放在一起。”那人說。 “只不過那把傢伙沒有登記。是把很小巧的0.22自動手槍,還附送槍套,倒不是說你會需要。反正不管你需不需要槍和槍套,都輪不到我說話。”

“好吧。”凱勒說。 “你們這一行都喜歡那型的,對吧?0.22口徑的。” 如果你用0.22朝著一個人的頭部射擊,子彈通常會留在腦殼裡,在裡面衝來撞去,對腦殼的主人不會有好處。小口徑武器就該比較精確,而且後坐力小,理應是一個以自家手藝為驕傲的殺手所選擇的武器。 凱勒一向很少花時間去想槍的事情。非用不可的時候,手邊有什麼就用什麼。就好像你也可以去學光圈設定和快門速度之類的東西,或者你也可以抓起一台日本相機對準目標就拍。 “用後即棄,”那人說,“或者如果你沒用,就留在置物匣裡。要是用了,就扔在大型垃圾收集箱或者丟進排水道,不過我告訴你這些幹嗎呢?你才是主子。”他噘起嘴唇吹了個無聲的口哨,“我得說,我羨慕你這樣的人。”

“哦?” “你搭車進城,辦完該辦的事情,然後搭車離開。好吧,是搭飛機離開,不過反正這麼說你就明白我的意思。來去不囉嗦、不抱怨,不必日復一日面對同樣的一群混蛋。” 每次面對的是不同的混蛋,凱勒心想。難道這樣會比較好嗎? “可是我辦不到。我有辦法扣扳機嗎?也許可以。也許我無論如何辦到了。但你的方式不一樣,不是嗎?” 是嗎? 那人並不期待回答。 “在提領行李那兒,”他說,“你一開始沒看到我,朝著另外一個人走去。” “我認不出他拿的牌子上面寫什麼,”凱勒說,“那些字母都纏在一起了。我當時覺得他在等人。” “站那兒的不都在等人嗎?不過重點是。你還沒注意到我,我就已經盯著你看了。我想像著自己過著你這樣的生活。怪哉!我對你的生活知道些什麼?只不過就是我想像出來的。然後我明白了一件事。”

“哦?” “我做不來,”那人說,“我就是辦不到。” 凱勒付了八美元,離開那個長期停車場,覺得收費蠻合理的。他上了州際高速公路往南,在東公園道的出口下來,然後找了個地方喝杯咖啡,吃個三明治。那家店自稱是家庭式餐廳,這個名詞凱勒從沒完全搞懂過。那似乎代表了低價格、美式小城風味食物,還有隨意的氣氛,但跟家庭怎麼扯得上關係呢?這個下午餐廳裡沒有家庭,只有單身的顧客。 就像凱勒自己也是,他坐在卡座裡,研究著地圖。他毫無困難就找到赫什霍恩位於市中心的辦公室(就在主街和杰弗遜街之間的第四街,離俄亥俄河沒幾個街區),然後往東十幾英里,是位於諾柏恩小區的家。 他可以在市中心找個汽車旅館,或許就在走路可到那人辦公室的距離,或者——他研究著地圖——或者他可以走東公園道繼續往東,幾乎可以確定,在與六十四號州際公路交叉口那一帶會有很多汽車旅館。這樣他去那人的家很方便,而且事後去機場也很方便。他也可以從那兒去市中心,但或許他根本不必去,因為幾乎可以確定,在赫什霍恩家里幹掉他會比較容易,也比較單純。

只除了那張該死的照片。 貝齊、傑森、特瑪拉和波瓦坦。如果不知道這些人的名字他會比較開心,不曉得他們長什麼樣子會更開心。知道某些事情會很管用,但其他一切涉及私人的事情只會礙事而已。知道某個人養狗可能是頗有價值的情報——不管你是否決定闖進他家,這項情報都能派得上用場——但你不需要知道那隻狗的品種,更不需要知道它叫什麼名字。 這搞得整個事情有私人成分,而這件事情不該扯上私人的。假設做這件事最好的方式就是在那人家裡的某個房間,比方說地下室裡面的居家辦公室。好吧,有人會發現他在那兒,通常就是他的家人。如果你要為任何發現屍體的人所經歷的心靈創傷而感到歉意,你就根本沒法出去殺人。 若是你對這些人知道得不多,事情反而就會比較容易。你心裡想像著死者太太驚嚇退縮的場面,但如果你不知道她的名字,不知道她有一頭很短的金發與明亮的藍眼,還有可愛的花栗鼠般的臉頰,你會活得比較容易。去想像她走進死亡現場的臉部表情時,比較不會難受。

所以真不幸,那個拿著阿奇柏德名牌的男子竟就給了他這張照片。但這不會阻止他在赫什霍恩的住處幹活兒,也更不會讓他乾脆放棄整個任務。他可能不在乎自己用什麼口徑的槍,也不知道他對自己的工作懷有多少手藝人的驕傲,但他是個專業好手。他會利用手上既有的工具把工作搞定。 “現在我可以提供你幾個選擇,”櫃檯的職員說,“吸煙或不吸煙房間,一樓或二樓,靠前或靠後。” 那是個超級八號連鎖汽車旅館。凱勒選了不吸煙、靠前、一樓的房間。 “床就沒得選了,”那個職員說,“所有的房間都一樣。兩張雙人床。” “這樣我還是有選擇。” “什麼選擇?” “我可以選擇睡在哪張床。” “這個選擇很簡單,”那個職員說,“首先你會把行李箱放在其中一張床上。” “然後呢?” “然後你會睡在另一張床。這樣你的空間會比較大。” 147號房的狀況果然如那位職員所說,有兩張雙人床。凱勒兩張床都考慮過一遍,然後把袋子放在梳妝台上頭。 保持開放選擇,他心想。 他用公用電話打給白原鎮的桃兒。他說:“跟你複習一下。你是不是提到過什麼有關意外的事情?” “或者是自然原因,”她說,“在這種時代、這種年齡,誰敢說什麼是自然原因?除非是吃毒胡蘿蔔給噎死,我看你大概也跟這類死因一樣自然。” “他們給了我一把槍。” “哦?” “一把0.22手槍,因為那是我這類人喜歡用的型。” “跟毒胡蘿蔔差得可遠了。” “用後即棄。” “很好記,”桃兒說,“聽起來好像溝通不暢,是吧?用這把槍開過火的人,好像天生是不曉得該丟掉的。” “那現在該怎麼辦?我還是得辦得很自然嗎?” “從來就不必自然,凱勒。只是自然一點會比較好,但他們給了你一把槍,所以我想,如果你用那把槍,他們也不會反對。” “然後就丟掉。” “照程序是這樣。讓顧客滿意一向不會有壞處,所以如果你能安排一個心髒病或讓他的喉嚨被家裡的狗給撕裂,那當然再好不過。但另一方面——” “你怎麼知道那隻狗的事情?” “什麼狗?” “你剛剛提到的那隻狗。” “那隻是打個比方,凱勒。我不知道他有沒有養狗。我根本不曉得他有沒有心臟,但——” “那是只黃金獵犬。” “哦?” “名叫波瓦坦。” “這個嘛,對我來說是新聞,凱勒,但聽了也不算吃驚。這到底怎麼回事?” 他解釋那張聖誕卡上面的照片。 “真混蛋,”她說,“他就不能找張大頭照,就是那種報上給你做人物特寫或逮到你監守自盜的那種照片?老天,我們老得跟這種人打交道。幸好你不必去看那種聖誕信,否則你就會曉得瑪麗姑媽割掉盲腸之後一直很健康,還有小蒂米畢生頭一次刺青。” “小傑森。” “老天,你曉得那小孩的名字了?喔,既然卡片上有狗的名字,那小孩的名字也不會漏掉了,是吧?真是夠耍寶了。” “那傢伙拿了個上頭寫著'阿奇柏德'的牌子。” “至少這部分沒搞錯。” “我跟他說我就是,然後他說:'理査德·阿奇柏德嗎?'” “然後呢?” “你告訴過我,跟他們講好的名字是叫內森的。” “認真想想,沒錯。他們這點也搞砸了,嗯?” “不完全是。那是個測試,好確定我不是什麼想搭免費便車的天才。” “所以如果你忘了名字,或者只是不想多生事端……” “他就會認為我是冒牌貨,叫我滾一邊去。” “事情可真愈來愈精彩了。”她說。 “好,你想忘掉整件事情嗎?我感覺得出你因此感覺很不好。你回家就是,我可以告訴他們見他媽的鬼去吧。” “這個嘛,我人已經來了,”他說,“反正事情也不難辦。我是不曉得你怎麼想啦,但這筆錢我用得上。” “只要是錢,總用得上的,”她說,“即使唯一的用處就是抓在手里而已。所有的錢都該有個地方放,而放在白原鎮就跟放在別處一樣好。” “聽起來好像他說過的話。” “或許吧。” 他們說的是他們曾共同替他工作的那老頭,桃兒跟他一起住,替他管家,凱勒則替他殺人。老頭已經死了——先是一點一點失去意識,然後他的身體忽然間也死了——但事情的本質還是沒改變。桃兒接電話、談價錢、做安排,然後把錢花掉。凱勒出門、幹活兒、把事情辦完,然後回家。 “不過呢,”桃兒說,“他們付了一半的錢當訂金。錢一到了手,要我送回去我就恨。錢是一樣的,但感覺不一樣。” “我懂你的意思。桃兒,他們這事情不急,是吧?” “這個嘛,誰曉得呢?他們沒說過急不急,但他們也提過自然原因卻又給了你一把槍,好讓你辦得更自然。針對你的問題,答案是不急,我想你可以慢慢來。凱勒,你去找過郵票商了嗎?” “我才剛到啊。” “可是你查過電話簿了,對不對?” “我得花點時間搞清楚狀況,”他說,“我以前沒來過路易斯維爾。” “好吧,你好好玩。搭電梯到帝國大廈頂樓,去看看百老匯舞台劇。坐坐電車,搭船遊塞納—馬恩省河。去做一切遊客會做的事情,因為誰曉得你以後還會不會再回去。” “我會四處看看的。” “好好玩吧,”她說,“但絕對不要考慮搬去那裡,凱勒。那種步調、那種塞車、那種噪音,那種十足的人類能量——會把你逼瘋的。” 他跟桃兒講話時是傍晚,等他循著地圖來到諾柏恩小區的彎曲道天色已經暗了。那是一片典型的郊區街景,一片片寬敞的綠地上矗立著頗大的一層樓或二層樓住宅。馬路許久以前便開闢了出來,沿路填滿了密密麻麻的樹木。凱勒心想,如果打算建立自己的家庭,這地方倒是不壞。 赫什霍恩家是一棟兩層樓、中央門廳挑高的殖民地式建築,種在前門兩側的對稱植物,凱勒覺得應該是杜鵑。左邊一叢垂楊,右邊一條車道通到車庫,車庫門上方是籃板,上頭有個籃圈。他注意到,那是個可以停兩輛半的車庫。他心想,如果你剛有兩輛半的車子的話,這倒是挺方便的。 房子裡亮著燈光,但凱勒見不到任何人,他覺得這樣也好。他開車繞了繞讓自己熟悉這一帶,在彎曲的街道間有點失去方向,但毫無困難地就又找到路了。他又開著車經過那棟房屋兩、三回,然後轉頭往超級八號旅館回去。 回程路上,他在一家連鎖牛排屋停下來吃晚餐,牛排屋以一個最近剛亡故的牛仔電影明星為名。路易斯維爾或許還有更好的餐廳,但他並不想去找。九點前他回到旅館,拿鑰匙開房門時忽然想到那把槍。就留在置物匣裡嗎?他回頭上車去拿。 房間就跟他離開時一樣,他把槍放進打開的手提箱裡,拉了張扶手椅到電視機前。遙控器跟他家裡的不太一樣,但這不就是旅行的樂趣之一嗎?如果樣樣都要一樣的話,那乾嗎出門去別的地方呢? 接近十點時,忽然有人敲門。 他的反應很快、很戲劇化。他抓起那把槍,把子彈上了膛,拉開保險,貼在門旁邊的牆上。他等待著,食指搭在扳機上,直到那人第二度敲門。 他說:“誰?” 一個男子的聲音,“或許我搞錯房間號碼了。羅夫,是你嗎?” “找錯房間了。” “是啊,你的聲音聽起來一點也不像羅夫。”那個男子的聲音濁重,聲音好像有點不太平衡。 “那天殺的羅夫在哪兒?抱歉打擾你,先生。” “沒關係。”凱勒說。他沒動,手指還搭在扳機上。他傾聽著,聽得到腳步聲漸漸遠去。然後腳步聲停了下來,他聽到那男子敲了另外一扇門——只能期望是羅夫的房門。凱勒讓憋著的那口氣吐出來,又吸了幾口新鮮空氣。 他瞪著手裡的那把槍。匆匆抓把槍貼在牆上,這不像他的作風。但他出於直覺就這麼做了,根本連停下來想想都沒有。 好奇怪。 他把子彈退出槍膛,放回彈匣中,把手中的槍翻轉過來。這理當是他工作時所選擇的武器,其實更常用來攻擊而非防守,若要把子彈射進一個沒防備的後腦裡,這把槍用來很順手;但若是面對另一個人手裡拿把槍朝你走來,就沒那麼順手了。在這類情況下,你會希望有什麼阻止那把槍開火,希望有個什麼又大又重的轟一下,把拿槍的人給轟倒,讓他不能再動。 另一方面,當你最大的威脅是某個醉鬼在找羅夫,那麼用捲起來的報紙對付就綽綽有餘。 有什麼好緊張的?他幹嗎要用槍,幹嗎要憋著氣,幹嗎脈搏跳這麼快? 到底為什麼?他等著讓自己的心跳恢復正常,然後脫掉衣服衝個澡,擦乾身體,這下才明白自己有多疲倦。或許這可以解釋一切。 他馬上就去睡覺,但上床之前,他確定門鎖好了,然後把小小的0.22手槍放在床頭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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