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初的一天夜裡,一名女性到警視廳搜查一科十津川警部的家中拜訪。
這是一位二十五六歲的漂亮女性。十津川問道:
“你找我有什麼事情?”
“啊,是的。請先看一下這個。”
說著她遞過一份三個月前出版的雜誌。書名叫《日本之道》。在事先作了記號的一頁上以《我的大事件》為題刊登了旅行作家川內功次郎寫的剛才那一大段文章。
十津川迅速瀏覽了一遍這篇隨筆。
“文章中寫的那個女人就是我的姐姐!”來客講道。
“是燒死的那位女客?”
“對。她叫柿澤京子。我是她的妹妹,叫綠子。”
“你有證據嗎?”十津川問道。
“當時她二十五六歲,文中說的叫S·E的女演員就是江戶川子。我姐姐長得和她非常像。”
“你姐姐那時去了小諸?”
“當時她離家出走了,我們沒有找到她的下落。”
“你沒有去問一問作者川內功次郎先生嗎?問一下關於被燒死的那名女客的事情?”
“啊,昨天我打過電話了。”
“結果呢?”
“他說他記不清了。”柿澤綠子十分遺憾地說道。
“他記不清什麼了?”
“那位女客登記時用的是我的名字呀!所以他說他不能判斷是不是我姐姐。”
“11年前川內先生還是一名高校生,要說記不清了也沒有辦法。”
“話是這麼說,可他寫的事情是真實的吧?而那時我的姐姐就住在那裡,並且被那個歹徒殺死了。門我希望警方調查一下!拜託了!”
“川內先生對那對男女的事情講了一些什麼沒有?”
“他說他也記不得了。”
“這麼說,他誰也記不住了?”
“是的。不過,我姐姐肯定是11年前被那兩個人殺的!”綠子斬釘截鐵地說道。
“不過,要是有你姐姐那時肯定住在那裡的證據就好了。”
“我認為說她的長相、年齡和女演員江戶川子一樣就足夠夠了。”
“對你來說是足夠了,但從第三者來看還不能認同。你剛才說她於11年前離家出走了?”
“對。我姐姐當時是公司職員,一個人住公寓。她對公司說請了三天假去旅遊,但沒說去什麼地方。就這樣失踪了,我的父母拼命找,但也沒有找到……”
“當時你呢?”
“我還是個中學生嘛!現在我正好是姐姐當年的年齡。”
“沒有向小諸的警方了解一下情況?”
“今天上午剛打過電話。”
“他們怎麼講?”
“他們說旅館失火,燒死了旅客是事實,但如果沒有證據是殺人就不能立案偵察。而且又是11年前的事情了。如果調查起來也非常困難等等。”綠子沮喪地說道。
“嗯……”十津川也感到十分為難。
畢竟是11年前的事情了,而且那兒又歸長野縣管轄。
“拜託了!一定要抓住殺害姐姐的兇手呀!我認為殺人案是沒有時效的!”綠子焦急地說道。
“是啊,你要幫助她呀!”
十津川的妻子直子也在一旁插了一句。
“可事情不這麼簡單。也沒有證據證明死者中有她的姐姐;而且那裡又屬於長野縣警局管轄。”十津川謹慎地說道。
但綠子一直不停地低頭行禮,“求求您了。”
“好吧,那我就試試吧!”
十津川終於答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