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偵探推理 13級階梯

第22章 終章仁義

13級階梯 高野和明 2461 2018-03-16
記載三名罪犯資料的文件,此刻正放在中森檢察官的辦公桌上。那三人中,有一人因已死亡,故獲不起訴;另兩人則於檢方內部激辯之後遭到起訴。 中森心想:這樣子難道也算伸張正義嗎?他先拿起那已故嫌犯的資料來看。 安藤紀夫,“陽光大飯店”的老闆,二十一歲時即犯下強盜殺人罪。從小生長在單親家庭,飽受地下錢莊業者的欺凌。那一年,他終於忍無可忍,衝進那錢莊砍殺了兩名流氓,把借據搶回來。 一、二審皆判無期徒刑,上訴駁回後全案定讞。坐牢十四年後假釋出獄,再五年後獲大赦而復權。此時其保護人即為宇津木耕平。 復權之後取得房地產交易商的執照,開始生財發跡,婚後家庭美滿。又於中湊郡經營觀光事業,飛黃騰達,日進斗金。此時宇津木耕平開始向他勒索敲詐。

起初他乖乖付錢,但對方貪得無厭。他因怕長此以往會弄得傾家蕩產,故而萌生殺機,決心除此禍害。 當時“31號事件”轟動關東一帶,於是他就模仿該案兇手的作案手法殺掉了宇津木耕平及其妻,並帶走了相關文件及證物。 另外,樹原亮因獲再審,心情好轉後已漸漸恢復記憶,又說出了若干新證言,如“在宇津木家見到的是蒙面搶匪,故而不知那是安藤”、“要是未出車禍,則在下山途中必已遭那搶匪殺害”等等。 目前仍是再審期間,不知結果如何,唯因檢方已“事實認定”安藤即為此案真兇,故而樹原亮獲無罪開釋的可能性可說極高。 中森拿起第二名罪犯的記錄文件。 佐村光男,身受重傷,住院治療中。其獨生子在兩年前喪命於三上純一之手,因不滿純一僅被判兩年徒刑而思圖將之害死。

他多方蒐集資料,從審判紀錄中得知純一少年時曾離家出走。案發時,純一恰巧在中湊郡。 他又從報上得知嫌犯樹原亮已被判死刑,但情況有點特別。於是他便企圖嫁禍給純一,想利用司法人員來為獨子報仇。 首先他去參加那些主張廢除死刑的運動,藉以蒐集樹原的情報。得知樹原快要恢復記憶並說出“樓梯”之後,他就決定要偽造證據並拿去埋在增願寺附近。 但那些偽證不能由他自己去挖出來,於是他便以高價僱用了杉浦律師來辦事。他有數千萬圓的資金,那是純一的父親簽了和解書之後所付給他的。 然而卻發生了極度巧合的事:受僱調查的南鄉因“覺得”自己跟純一有“不可思議的緣分”,竟邀請純一擔任助手。佐村光男得知此事後便極力設法要讓純一退出調查工作,但因南鄉與杉浦私下談妥隱瞞,竟使他的陰謀毀於一旦。

這是利用高科技來害人的詭計,既陰毒又巧妙,當初若是由南鄉獨自一人去發現那些偽證,純一很可能會陷入百口莫辯之境。 檢方內部曾為“佐村光男該當何罪”而激烈爭辯。 “製造偽證陷人於死罪”的行為可以算是“殺人未遂罪”或“預備殺人罪”嗎?倘若可以,那“將死囚處以絞刑”不就可構成刑法上的“殺人要件”了嗎? 中森不知道爭辯的過程,只知道千葉地檢署和東京高檢署所做出的結論,那就是:“偽造證據”的部分,以“誣告罪”起訴;“用獵槍攻擊純三的行為,以“殺人未遂罪”起訴。 佐村光男被人從增願寺救出之後便一直在住院治療,醫師估計約需三個月才能複原。 中森拿起第三名罪犯的起訴書。 南鄉正二,罪狀為“殺人”。

他勒死一名“絕對會被判死刑”的罪犯,但情況很微妙,要算“殺人”或“傷害致死”或“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難”都可以。 但最出人意料的是:南鄉本人竟稱自己“存心要致對方於死地”,還說“一見安藤沒戴手錶,便已決定要取他狗命。”中森曾去探監,但南鄉給他的印像是“不想活了”。他懷疑南鄉的供詞是違心之論,認為南鄉很可能是“自責過深,企圖誣陷自己。”南鄉指定的辯護律師是杉浦。中森曾找杉浦談過,杉浦表示要堅稱南鄉是“正當防衛”,中森聞言才放下心來。 一副落魄相的杉浦以堅定的口吻告訴他說:“無論南鄉說什麼,我都會堅持主張他是無罪的。唯有如此,才能伸張正義!”中森笑道:“有勞你了。” 他並非在說風涼話,他是真心希望南鄉能獲判無罪。

中森看完之後,將那些文件收起來,再度長嘆一聲。 他今生首度對一個人求處死刑,現在雖已證明此舉是錯的,他卻反而感到高興。 他又想:純一的傷勢大概已痊癒了吧…… 南鄉獨坐牢房內,心想:最後一次見到純一,是什麼時候呢? 那是還在房總半島的時候。那天晚上,他們在增願寺找到了一些證物,回到公寓後立刻擺酒慶功,直到清晨。當時純一還笑逐顏開,喜上眉梢,誰知……一別至今,已將近半年沒見到純一了。 他曾經聽人說過純一的傷勢是“渾身瘀青,右腿中彈,多處骨折”,幸好現在應該已快要出院了吧?居然能逃過死劫,真是福大命大……南鄉想到這裡,臉上綻放笑容。 此時刑務官來通知他,說有人探監。 南鄉站起來,跟著那刑務官走到“律師面會室”。此處和一般的面會室不同,沒有刑務官在旁監聽,所以可跟律師商討任何事,也就是被告能夠行使“秘密溝通權”的地方。

“三件要事。”坐在透明壓克力闆對面的杉浦面帶倦容笑著說:“第一,你不是殺人兇犯,請不要承認說你自己意圖殺人。”南鄉正欲開口,杉浦揮手製止他,並繼續說:“我每次都會如此提醒你,直到開庭之日為止。”南鄉笑道:“好吧,我懂了。第二件呢?” “你的妻子託我帶來一物。”杉浦遞出一張文件,以不感興趣的口吻說:“是離婚協議書,你要不要簽?”南鄉一看,那上面已有妻子的簽名和指印。 杉浦又說:“這事不急,你可慢慢考慮,想清楚了再決定。”南鄉點點頭,其實他心中早已決定了。在勒死安藤的那一刻,“返鄉開店、一家團圓”的夢想就已灰飛煙滅了。 他含悲忍淚,垂頭說:“這絕不能怪她,因為我是個殺人犯……”杉浦打開公事包,開始翻找文件。

南鄉忽然想起一事:“SOUTHWIND麵包店”這個名字是純一想出來的。杉浦說:“三上君託我帶來一封信。前幾天他已康復出院,看來生龍活虎的。”南鄉抬頭道:“那太好了。信呢?” 杉浦拆了信並說:“要我念給你聽嗎?還是你要隔著板子自己看?”“我自己看好了。” 於是杉浦便將那信擺在南鄉眼前,那是純一以原子筆寫的長信。 南鄉探身而視,只見信上寫著:
“我是無期徒刑,你也是。”南鄉讀完信後喃喃自語道:“而且不得假釋。”
一年之後,依刑事訴訟法第四五三條的規定,全國各大報均刊登了一則新聞:
三上純一,有傷害致死前科。 南鄉正二,曾殺掉三名罪犯。 以上便是這兩人的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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