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偵探推理 13級階梯

第19章 第一節

13級階梯 高野和明 5925 2018-03-16
千葉縣警方人員打電話來的時候,中森檢察官正在辦一件竊盜案。 “中森先生!”事務官面露困惑之色,說:“快來呀!”中森把工作交給部下,然後走到事務官的辦公桌旁。 “你看這指紋比對結果。”事務官指著電腦螢幕說。 上面是一個人的照片。中森一看,大吃一驚。 事務官道:“這個三上純一,不就是昨晚在場的那位年輕人嗎?”“對呀!”中森說。 他想:大概是純一在挖掘時未戴手套,不小心碰到所致……但我明明看到他戴著手套的,而且南鄉也不可能允許他未戴手套就去碰觸……難道說,他才是此案真兇? 中森忽然想到:現在不是懷疑純一的時候,指紋既已驗出,就必須做一件緊急的事。 他想起了司法史上有名的“白鳥判決”,那件案子開啟了“再審”的大門。刑事審判的鐵則是“疑則不罰,被告利益為先”,這也可以適用於“再審”。

他趕緊拿起話筒,開始撥電話。
東京高等檢察廳的“檢察長”接到了那通“死囚可能是含冤負屈”的電話。在“法務行政”方面,他是位高權重的第二把交椅,於是他急忙打電話給法務部的“事務次官”,說:“立即停止對死囚樹原亮行刑!”事務次官聞言大驚,因為那份“死刑執行草案”已連同一份打好字的“處決令”一齊上呈給法務部長了。 樹原亮第四次的再審申請已在前天遭到駁回,那兩份文件就在當天上呈給部長。因內閣還要過幾天才會改組,部長大概屆時才會簽署,因而現在應該還來得及撤回。 事務次官趕緊跑到部長室,部長卻不在。他又跑到“部長官房”,打算向“秘書課長”探問情形,不料竟在“秘書課長”的桌子上見到了那份“處決令”。

那道催命符上寫著“行刑照準”,文後還有法務部長的親筆簽名。 “部長已簽準了。”秘書課長道。 事務次官愣了一下後問:“有沒有別的人見過此令?”“你說什麼?” “有多少人見過此令?” “這個嘛……”秘書課長似乎莫名其妙。 “相關官員全看過了,連東京看守所都通知了。”事務次官張口結舌,怔立當場。 處決令既已簽發,樹原亮必定要死了。
這兒是勝浦市的公寓,南鄉醒來時已近正午。昨晚他和純一回到這裡,打電話向杉浦律師報告之後,又喝酒喝到黎明時分才去睡。 他爬出被窩,只覺全身酸痛,但同時也有一種“大功告成”的充實感。 他去廚房洗臉時,見到了純一留下的便條紙,上面寫著“因事外出,指紋比對若有結果,請通知我”。

南鄉面露微笑,心想:這三個月來,每天奔波勞碌,今天總算可以休息了,這也是純一出獄後的第一個假日。 他洗完臉,正要出去吃飯時,手機鈴響了,上面顯示來電者是中森。他猜想可能是指紋已經比對出來,於是趕緊接電話。 “餵。” “我是中森。” “指紋已比對出來了吧?” “先不談這個。純一在嗎?” “他出去了。” “何時會回來?” “可能會晚一點。”南鄉笑著說,隨即正色道:“找他何事?”“先把你那邊的地址告訴我。” “地址?這棟公寓的嗎?”南鄉皺眉道:“到底怎麼一回事?”“現在勝浦警局的人正在搜捕你們。” “刑警在追捕我們?” “不錯。”中森停頓片刻又說:“他們在那塑膠袋及印章上驗出了純一的指紋。”南鄉目瞪口呆。

中森繼續說:“等你想通了,你就打電話告訴我地址。還有,警察若找到你,你可要聽他們的,不可反抗。”說完便掛斷電話。 南鄉回想昨天的情景。在那山坡上搜尋證物時,純一明明都有戴手套呀……他從頭到尾都在註意那包證物,那又怎會有純一的指紋呢? 他又想起十年前那件命案,純一那時才十七歲。案發當天,純一和女友都在中湊郡。純一左臂負傷,身懷巨款;那女生則陷入茫然失神的狀態,似乎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刺激……南鄉只覺不寒而栗,他想:原來要爬上那十三級階梯的竟不是樹原亮,而是純一!當初說要找出真兇時,純一曾露出反抗的態度,而且說不想將另一個人送上死刑台。難道那時純一就已知道自己終將被處死嗎?話說回來,倘若純一是真兇,又怎會故意親手將那些證物挖出來呢?

南鄉本欲打電話給純一,轉念一想又作罷,因為他現在必須爭取時間來思考對策。 刑警已在搜捕他們,這要如何是好?南鄉心急如焚。 他邊穿衣邊想:警察遲早會找上門來的,要躲到哪裡去才好?現在是此地的觀光旺季,路上行人眾多,或許跑到街上去會比較安全吧? 他帶著筆記本跟手機奔出房間,跑到街上,然後走進一家咖啡廳。此時他已是滿頭大汗。 他伸手探探口袋,還好裡面有香菸。他點了一杯冷飲,並開始抽菸,片刻後終於想出對策。 他拿出手機,打電話問查號台:“我要查一間雜貨店,在東京旗台……就在品川區,店名是'百合'……”他抄下電話號碼後便努力回想,終於想起了“木下友裡”這個名字。 此時一部警車通過外面街道,只亮燈號未響警笛。南鄉心知這表示警方正在搜捕嫌犯。

他慌忙撥電話到那雜貨店。鈴響四聲後,對方接起電話。 “餵,百合,你好。”是個中年婦人的聲音。 “請問是木下家嗎?” “是的。” “敝姓南鄉,請問木下友裡小姐在嗎?” “她不在。”話聲中似含有戒備之意。 “你是友裡的媽媽?” “不是,我是她的親戚,來顧店的。” “友裡身上有沒有行動電話?” “你是什麼人?” “我是杉浦律師事務所的人。” “律師事務所?” “對,有事要找友裡。” 對方停頓片刻後才說:“她在醫院。” “是否生病了。” “不是。” 南鄉皺眉道:“莫非出了什麼意外事故?” “也不是。”對方停頓許久後才又說:“她是自殺未遂才被送進醫院的。”“嗄?”南鄉大叫一聲,又急忙降低音量說:“自殺未遂?怎麼回事?”“以前就發生過好幾次,沒有人知道原因。”

“現在病況如何?” “經過搶救,已經沒有大礙。” “哦。”南鄉低頭輕聲道:“打擾你了,真對不起,改天再找她好了。”“好。”對方講完便掛斷電話。 南鄉心慌意亂,想著:友裡自殺未遂,是否跟十年前那命案有關呢?案發當天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呢? 他下定決心,要打電話給純一。就在此時,手機響了,上面顯示來電者是東京看守所的岡崎。 南鄉嚇了一跳,接起電話,說:“餵。” 對方輕聲道:“我是岡崎。今天上午,我們所長接到了法務部送來的行刑通知。”“要處決何人?” “樹原亮。” 南鄉險些暈厥,心想:好不容易找到那些證物,沒想到派不上用場,大概只慢了幾個小時吧?真是遺憾……“今天傍晚那處決令便會送來,預定四天之後便要處決。”“我知道了,謝謝你。”

“此令既出,無人能阻。”岡崎言罷便掛斷電話。 南鄉心想:大勢已去,也沒時間跟純一聯絡了……為救樹原亮,現在只好孤注一擲,使出最後一招了……他打電話向杉浦報告現況。 杉浦發出慘叫聲,嚷道:“完了,完了!處決令下沒有人可以活命,樹原穩死了!”“稍安勿躁!”南鄉喝道:“我們還有救命法寶!”“什麼法寶?” “刑事訴訟法第五零二條。” “嗄?”對方好像在翻六法全書。 “就是'提出異議'呀!”南鄉早已背下那條文。 “若認為檢方處置不當,可向法院提出異議。”“那又如何?” “我們可提異議,就說檢方處置不當。” 杉浦靜默下來,似乎在思考。 南鄉繼續說:“通場☆況下,處決令一出,囚犯當天就必死無疑,根本來不及提出異議,但這次不同,要在四天之後才會處決。”“但這……”杉浦道:“理由要怎麼寫才好?”“就說是'違法濫權'。若依法律,判決確定後,法務部長必須在六個月之內發下處決令,但此案已然超過這期限,今天如果行刑了,顯然是違法!”“你要知道,這法條早已形同具文,僅有訓示的意思,在解釋上……”“意思很明白,還解釋個屁!”

“別強詞奪理。若依你所言,那至今所有死刑豈不全是違法的?”“你怎麼還不懂?”南鄉對這位反應遲鈍的律師早已感到不耐煩。 “如果他們能夠容忍六個月以後再行刑的做法,那也就沒有'接到處決令的五日之內必須行刑'的義務!”“當局可不一定會這麼想。” “反正我只是要拖延時間,又不是要讓他們釋放樹原。在異議遭到駁回之前,我們仍有時間申請第五次的再審。”“我懂了,我就照你的意思去辦吧。”杉浦以戰戰兢兢的語氣說,隨即掛斷電話。 他好像反倒成了僱員。 南鄉本想撥電話給純一,可惜已來不及了。 “你是南鄉先生?”有人間。 南鄉抬頭一看,兩名大漢就在眼前。 “不錯。”南鄉裝出氣定神閒的樣子說,同時暗中將手機關掉。

“我們是刑警,請你跟我們跑一趟勝浦警局吧。”
五名男子擠在刑事課的偵訊室內。 坐在南鄉面前的是課長船越,旁邊有兩名刑警。中森檢察官坐在門旁。 船越課長一直在問“三上純一潛逃何處”,神情十分不悅。南鄉心想:一定是因證物被我和純一先找到,面子掛不住,所以要找我出氣……“快快從實招來!”船越嚴詞逼供。 “你別想裝傻!”“我不是裝傻,我真的不知道呀!”南鄉很想看看中森的表情,但因背對中森,想看也看不到。 “為何連你們現在的住址也不肯說出來?” “我有隱私權呀!” 船越哼了一聲,又問:“三上純一身上有沒有手機?”“不曉得。” “把你的手機交給我保管,怎麼樣?”船越說著就伸出一隻手來。 南鄉怒道:“休想!” “你敢拒絕?” “有何不敢?我只是被你們約談,你憑什麼強制我交出身上的物品?”“如果不交出來,有你受的!” “彼此彼此,你若想在法庭上見,我們的律師事務所會奉陪到底的。”船越苦著臉朝南鄉背後望過去,似乎想要向中森求助。 南鄉很想听聽中森的意見,於是順勢說:“我要走了,你們好膽擋擋看!”然後就站起身來。 中森終於開口了。 “慢著!”他走到南鄉身邊,向船越說:“我有話要跟南鄉先生說,你們暫且退下!”刑警不得違背檢察官的命令,因此船越和另兩名警官雖然滿面怒容,但也只好乖乖走出偵訊室。 中森坐到南鄉面前,把桌上那份空白的筆錄挪到旁邊,然後說: “咱們就當朋友聊天,行不行?” 南鄉笑道:“我正想找朋友聊天。” 他決定在講真話前先試探一下中森,於是拿出手機,按了純一的號碼。手機發出說話聲,表示純一現在是“關機中”。 南鄉有點吃驚,但仍對著純一的答錄機說:“純一,我是南鄉。事情有變,那些證物上竟驗出你的指紋,警方正在找你。你要躲好,千萬別回公寓去,明白嗎?”中森全未阻止,南鄉這才放下心來。 “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中森問:“純一怎會費盡千辛萬苦,去挖出一包對自己不利的證物來呢?我實在百思不解。” “我要是知道就好了。” “但是,既有指紋,表示他必定碰過那些物品……難道說,十年前那件命案的真兇就是他?”中森說。 南鄉心想:看樣子,他尚不知純一曾離家出走,要不要告訴他呢?但純一曾說已記不清,像是不願提起,那……還是暫時不提好了。 “關於此事,不知你高見如何?”南鄉問。 中森沉吟半晌,方才說:“我先問你,你們做這件事,是否有錢可拿?”南鄉點頭道:“若能為樹原雪冤,便可得巨額酬勞。”“我再問你,純一是否因曾犯法而使他家家計陷入困境?”南鄉想起純一老是因家計而愁眉不展,便說:“你的意思是說,他為了拿那筆酬勞,竟不惜冒充兇手,對不對?”“正是。” 南鄉拚命回憶往事,心想:這三個月來,純一曾有幾天單獨行動,莫非那時他在某地發現了那些證物,便故意印上自己的指紋,然後再埋在增願寺? “但他這麼做,豈不是要被判處死刑?”南鄉問。 “所以他才安排那些證據讓他自己發現,這就成了另一種形式的自首。”南鄉瞠目結舌。 中森繼繼續說:“既是自首,說不定可逃過一死。純一大概是這麼想,所以才孤注一擲。”“一切都是為了要賺錢養家,對嗎?” “對。我左思右想,發現只有這個可能。他若一開始就跑去向警方說自己才是兇手,就無法和你一齊去調查,於是也不能領到那筆酬勞了。為了要達成'自首減刑'與'領到獎金'兩個目的,他一定要親手挖出那些證物才行。”南鄉無言以對,心想:既有指紋,必是純一自己主動印上去的,那還有什麼話好說……“不過,現在還有另一件事。”中森黯然道:“就是樹原亮的處決令已經發下,此事你可要保密。”“我早已知悉。”南鄉坦然道:“是看守所的朋友告訴我的。”“驗出純一指紋一事,已向當局報告了,但四天之後又要處決樹原亮,你可知這樣一來會出現什麼狀況?”“不知道。” “樹原一死,當局絕不會認錯,因為一認錯就會引起軒然大波,事關死刑制度的存廢。另一方面,當局勢必也不能將指紋一事置之不理,而且只有一條路可走,那就是:為求刑罰的均衡,必將純一判為'共犯',擇日處決!”南鄉一聽,差點昏倒。他今天已頭暈好幾次了。 “你說的這些,實際上真的會發生嗎?”南鄉問。 中森點頭道:“法律原本就經常被掌權者濫用。在這個案件中,若僅考慮證據,那法院勢必將純一判為共犯,純一也只有死路一條。”“我非救他不可!”南鄉立刻說:“他本性善良,不該有如此下場,以前雖曾觸法,但現在已改過自新,奮發向上……”“我知道。”中森以同情的語氣說。 “我絕不能讓他被送上絞刑台!” 南鄉想起以前當劊子手時的情景,不由得冷汗直流。他同時也憶起純一說過的一句話:如果一個人犯下殺人罪卻永生不悔,那此人是否罪該萬死? “其實純一併非毫無生機。”中森道:“此案目前的狀況是史無前例,極為特殊,現在法務部想必也正在為這個狀況而大傷腦筋吧!”南鄉急忙問:“那又怎樣?” “樹原若能逃過死劫,那純一應不致被判死刑。”南鄉心中燃起一絲希望之火,但卻覺得仍會以悲劇收場,於是說:“縱然如此,還是會被判無期徒刑吧?”“那是當然。” “不行!絕對不行!”南鄉忍不住大嚷道。他現在已認定純一絕非此案之真兇,只是為了賺錢而企圖代替樹原上絞架罷了。 “我一定要設法搭救純一!” “但你……”南鄉舉手阻止中森說下去,因為他忽然想到一件事。 “你先聽我說,如果純一和樹原皆非此案兇手,那真兇必定另有其人,對不對?”南鄉以冷靜的口吻說。 中森怔立原地,靜默不語。 南鄉繼續說:“只要抓到真兇,便可保他二人無事了。”“勝算有多大,你可曾考慮過?” 南鄉心想:事到如今,只能依賴杉浦律師所提的抗議了。若能申請第五次再審,就可拖延一些時間,只要在這段時間之內找出那本存摺,便能鎖定對象,尋獲真兇……“我只能盡力而為。”南鄉說。 中森說:“最要緊的還是先讓純一躲好,他若被捕而故意認罪,那一切努力便將化為泡影。”南鄉點點頭,隨即又問:“我離開警局後該如何行動?”“他們一定會隨後跟踪,你務必要設法擺脫,再去跟純一會合,然後尋一隱秘的地方,躲藏起來。”“好吧。” “他們經常在主要公路和火車站附近埋伏監視,所以你要特別注意那些地方。”“我若按這手機……”南鄉拿起行動電話,問:“會不會被他們偵測出來?”“當然會。你只要開機,不需要和人通話,他們也測得出來。”“會不會被監聽?” “那倒不會,因你們並非'犯罪集團'。” 南鄉起身離去,但到了門口又回頭說:“你為何要幫助我們?”中森毅然道:“我只不過想要伸張正義而已。”南鄉離開警局後便走向漁港,在毫無遮蔽物的提防上漫步而行。 堤防上有人在釣魚。南鄉假裝在觀看釣客的魚籠,偷偷往後望去,果然見到一名顯然為刑警的大漢尾隨在後。 南鄉心想:這一定是船越課長耍的花招,故意擺明了是在跟踪我,讓我不敢和純一碰頭,使純一孤立無援,獨木難撐,然後再以佈滿全市的警網拿住純一……就算擺脫跟踪,也不能去坐車或使用手機,這樣要如何跟純一聯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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