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偵探推理 惡魔的淚珠

第30章 第四部解謎大師

惡魔的淚珠 杰夫里·迪弗 7272 2018-03-15
午夜十二點三十分 這位探員年紀還輕,能成為FBI僱員他至今仍喜形於色,因此奉命在跨年夜值午夜到第二天八點的班,他絲毫沒有怨言。目前他正坐在總部三樓的FBI安全中心。 他不介意值班的另一個原因,是與他搭檔的探員露易絲穿著緊身藍色上衣與黑色短裙,而且正在跟他打情罵俏。 絕對是在打情罵俏,他敢肯定。 好吧,她只是在聊她養的貓。不過從肢體語言來判斷,肯定是想勾引他。而且她穿的是黑色胸罩,在上衣裡面若隱若現,也算是一種暗示。 他繼續注視著他負責監視的十台電視屏幕,坐在他左邊的露易絲則負責監視另外十台。屏幕連接的是六十餘部監視攝影機,部署在總部內部和外圍。攝影機拍下連續鏡頭,屏幕上的畫面每隔五秒更新一次。

穿黑胸罩的露易絲心不在焉地點點頭,聽他聊著父母位於切薩皮克灣的房子。對講機忽然尖聲響起。 不可能是薩姆或拉爾夫。這兩人半小時前才和他與露易絲換班。他們持有全區通行卡,可以直接進來。 探員按下對講機按鈕:“哪位?” “我是哈迪警探,特區警察局的。” “哈迪是誰?”探員問露易絲。 她聳聳肩,繼續監視屏幕。 “什麼事?” 對方的聲音傳來:“我在和瑪格麗特·盧卡斯合作辦案。” “哦,地鐵掃射案是吧?” “對。” 傳奇人物瑪格麗特·盧卡斯。雖然這名負責安全的探員才進FBI沒多久,但他也知道有朝一日盧卡斯將成為FBI的首位女局長。他按下開門鍵,轉身面對門口。 “我能幫你什麼忙嗎?”

“我好像迷路了。”哈迪說。 “常有的事。”他微笑,“你想去哪裡?” “我想找文件室,才去喝了杯咖啡,回頭卻找不到路了。” “文件室?在七樓。左轉。標誌很明顯。” “謝謝。” “這是什麼?”露易絲突然說,“看,這是什麼東西?” 她按下讓攝影機停止掃描的按鍵,探員瞥向她。她指著其中一台屏幕,顯示有人仰面躺著,距離這裡不遠,就在同一層。屏幕顯示的雖然是黑白畫面,但那人頭部流出的一大攤東西卻顯然是鮮血。 “哦,我的老天,”她喃喃地說,伸手想拿話筒,“看起來像是拉爾夫。” 兩人後方傳來悶悶的重擊聲,露易絲抽動了一下,呻吟一聲,上衣正面滲出血跡。 “呃,”她倒抽一口氣,“怎麼——”

又是砰的一聲。子彈擊中她的後腦勺,她往前撲倒。 年輕探員轉向門口,舉起雙手哀求:“不要,不要。” 哈迪鎮定地說:“放鬆點兒。” “求你了!” “放鬆,”他又說,“我只想問幾個問題。” “別殺我,求你——” “好,”哈迪毋庸置疑地問,“你們的電腦用的是'安檢'軟件,對吧?” “我——” “只要你如實回答我問的每個問題,我就不殺你。” “好。”他哭了起來,“是安檢。” “哪一個版本?” “六點〇。” “如果沒有按照正常空檔登入,代號四十二會傳到'政際系統',對不對?” “對……哦,求你了,先生。”他瞟了一下身邊的女人,她抽動了兩下,鮮血湧進控制面板,“哦,上帝啊……”

哈迪不緊不慢地問:“你是半夜開始接班的?” “求你了,我……” “半夜是嗎?”他再問,彷彿一位小學老師在教學生。 探員點點頭。 “你第一次登錄是什麼時候?” 他痛哭起來:“十二點二十一分。” “下一次必須登錄的時間是?” “一點零七分。” 哈迪看了牆上的時鐘,點點頭。 年輕探員的聲音中充滿恐懼。他接著說:“假日的時候,我們採用漸增式間隔法,所以第二次登錄之後,我們——” “無所謂了。”哈迪用安慰的語氣對探員說,然後朝他頭部連開兩槍,按下開門鍵。 這人不是探員倫納德·哈迪。倫納德·哈迪是編造的姓名,他的真名是愛德華·菲爾丁。此刻他正朝電梯走去。 自動警報到一點零七分才會響起,時間充裕。

時間多得是。 這幢大樓裡幾乎空無一人,儘管如此,他仍以應該假裝出的姿態走動。神態不慌不忙卻心事重重。因此萬一撞見少數留守的探員,他們只會瞟一下他的通行證,再從菲爾丁的神態來判斷他沒問題,讓他繼續前往他想去的地方辦正事。 他深吸了一口氣,嗅到工作室、辦公室、停屍間的氣味。能進入這裡,令他亢奮不已,因為此地是執法宇宙的中心點,是FBI總部的走廊。他回想起一年前的往事。掘墓者喋喋不休地念叨,想去哈特福德藝術博物館參觀。菲爾丁帶他去,而癲狂的掘墓者在一幅面作前站了足足一小時。那幅畫是法國畫家多雷在《神曲》中的插畫,描繪出但丁與古羅馬詩人維吉爾即將深入地獄的情景。而那幅作品正好能刻畫出菲爾丁目前的感受,他彷彿正在參觀地下世界。

他穿過一條條走廊,同時默默地對著小組成員說話。不是的,盧卡斯探員、帕克、埃文斯博士……我的動機不是為陳年往事復仇,也不是恐怖行動,也不是暴露社會不公正的一面。也不是貪婪。兩千萬?行了,我可以加碼十倍。 不對,我的動機其實只是想追求一個完美的境界。 沒錯,所謂“完美的犯罪”是陳詞濫調。菲爾丁撰寫勒索信時參考了語言學,下筆時字斟句酌。他的參考書之一是《美國語言學期刊》,裡面有語言學家撰文指出,儘管認真的文字工作者避免使用陳詞濫調,但這些字眼本身別具價值,因為它們以大眾普遍能理解的說法描述出基本的真理。 完美的犯罪。 這是菲爾丁的聖杯。 完美……這個詞令他無比痴迷。完美代表了一切,從他熨襯衫、擦皮鞋、修剪耳毛的手法可以看出,從他犯案的佈局與執行的手法可以看出。

假如菲爾丁具有法律方面的愛好,他會從事律師業,用其一生替那些犯下重罪的客戶羅織完美的辯護。假如他愛好戶外活動,他會自學所有登山技巧,以完美的手法獨力登上聖母峰。 可惜他對上述的活動缺乏興趣。 只有犯罪除外。 他想,自己天生全無道德觀念,大概純粹是偶然吧。就跟有些男人注定禿頭,有些貓天生有六根腳趾一樣。他認定自己的犯罪傾向純粹是先天的,與後天無關。他的父母親對子女呵護備至,唯一的缺點就是個性過於沉悶無聊。菲爾丁的父親在哈特福德的保險公司擔任主管,母親是家庭主婦。他自小衣食無缺,從未受過虐待或性騷擾。儘管如此,他從很小就相信法律根本不適用在他身上。法律毫無道理。他不斷思考著,人類為什麼要束縛自己的手腳?為什麼不能隨心所欲、為所欲為?

事隔多年後菲爾丁才理解到,其實他天生就具有純粹的犯罪個性,具有教科書上所說的最典型的反社會人格。 因此他一面在聖瑪莉中學學習代數、微積分、生物學,一面練習著上天賦予他的任務。 他的中學時期有高潮也有低潮。 菲爾丁,縱火焚燒一個男孩的車子,就因為對方是他暗戀的女生的男友。菲爾丁因此進入青少年感化院——早知道應該把我的車子停在三四條街外。 菲爾丁,偷拍人妖在巡邏車上為警察口交,拿著照片向兩名警官勒索卻被打得半死——早知道就找個身強力壯的搭檔陪同。 菲爾丁,餵肉牛吃一種酵母素,能在牛肉進行肉毒桿菌檢測時出現陽性反應,藉此勒索罐頭大廠並得手——可惜他沒前往交錢地點,因為想不出如何神不知鬼不覺地取走勒索金。

在生活中不斷學習…… 大學也讓他提不起興趣。本寧頓大學的學生有的是錢,但大家的宿舍門都不關,偷他們的錢不算什麼挑戰。他喜歡偶爾對騷擾女同學——以女生不認為自己被性騷擾的方式強姦對方,對他來說是一種挑戰。菲爾丁看上的是挑戰本身,而不是性交。到了大學三年級,他開始專心犯下他所謂的“乾淨的刑事案”,例如搶劫。不像強奸案那種“骯髒的刑事案”。他靜下心來攻讀心理學學位,夢想著逃脫這片和諧乏味的地方,進入真實的世界,讓他能磨煉犯案技巧。 接下來的十年,菲爾丁重返康涅狄格州磨煉技巧,反复琢磨、錘煉。他犯的多半是搶劫案,不碰支票存提騙局,也不搞證券舞弊案,因為這些商業案件會讓警方有跡可循。他也不碰毒品和劫機,因為無法單獨作案,而菲爾丁從沒碰到信得過的人。

二十七歲那年,他犯下了第一宗殺人案。 是臨時起意,一時衝動犯下的案子,極不符合他的個性。他當時在哈特福德郊區的商場咖啡店享用卡布其諾咖啡,看見一個女人拿了一包東西走出珠寶店,目光閃爍,顧慮重重,這表明那包東西價值不菲。他上了自己的車,一路跟踪,開到環境荒涼的地段時加速將對方逼到路邊。對方情急之下把那包東西扔給他,央求他放她一條生路。 菲爾丁站在女子的雪佛蘭車旁,自己沒戴口罩也沒有掉換車牌。他相信自己在潛意識中是故意這麼做的,就是想嚐嚐殺人的滋味。菲爾丁將手探進手套盒取出手槍,在她還來不及尖叫前對她開了兩槍。 他回到自己車上,開回咖啡店,又點了一杯卡布其諾。他當時沉思著,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很多人犯罪時不會殺人,唯恐殺了人會更容易被追查出來。事實上,如果犯了罪之後殺人滅口,逍遙法外的概率反而更高。 儘管如此,警方有時很厲害,幾度將他扭送至警局,但他最後都能獲得無罪釋放,只有一次例外。在佛羅里達的時候,他因持槍搶劫被逮捕歸案,罪證確鑿,難以否認,不過他請了高明的律師替他研究出減刑妙招,條件是菲爾丁必須進精神病院接受治療。 他很擔心進精神病院服刑,但在戴德市立精神健康中心的那兩年卻令他眼前一亮。他能嚐到犯罪的味道,他能嗅出犯罪的氣息。裡面的罪犯就算不是全部,也有大半人是因為律師反應快,以精神失常的理由進行辯護,因此改服治療刑。只有愚蠢的壞人才會坐牢,聰明的壞人都住在醫院裡。 兩年後,他在醫療評估委員面前表現優異,因此重返康涅狄格。 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工作,他看中了哈特福德一家專門治療有犯罪傾向病人的精神病醫院,順利入內擔任助手。 他在醫院結識了一個名叫大衛·修斯的病人,他是個耐人尋味的傢伙。據菲爾丁判斷,他原本大概人品還不錯,只是後來在聖誕節那天醋意大發,刺死了妻子。這種兇殺案稀鬆平常,不過有意思的是,丈夫對著妻子的肺部猛戳幾刀後,妻子居然跑向衣櫃找出手槍,在嚥下最後一口氣前射中了修斯的頭部。 修斯的顱內神經發生了什麼變化,詳情菲爾丁並不清楚,但後來發生的事卻令他吃驚。也許身為助手的菲爾丁是修斯手術後醒來見到的第一個人,兩人之間產生了某種莫名其妙的關聯。無論菲爾丁希望修斯做什麼事,他都會照做。替他沏咖啡、替他打掃、熨衣服、煮飯。後來菲爾丁發現,修斯不只會做家務。一天晚上,菲爾丁對夜班護士露絲動手動腳,被她呵斥。她說:“混賬,我一定會去投訴你的。” 事發不久,憂心忡忡的非爾丁喃喃地對修斯說:“那個露絲·米勒是個賤女人。最好有人能殺掉她。” 修斯說:“嗯嗯,好。” “什麼?”菲爾丁問。 “嗯嗯,好。” “你願意替我殺掉她?” “呃。我……好啊。” 菲爾丁陪他在醫院裡散步,兩人聊了很久。 第二天修斯出現在菲爾丁的辦公室,渾身是血,手裡拿著碎玻璃片,問他可不可以喝點濃湯。 菲爾丁替他刷洗乾淨,心想自己未免太不小心了,應該先規劃好殺人的時間與地點,也應設想到如何逃脫才對。他認定修斯的利用價值很高,不值得浪費在這種小事上,因此教他怎麼逃離醫院,教他怎麼去他在附近租下的小屋避風頭。菲爾丁租下這間小屋的原意是方便自己下午帶智障的女病人過來幽會。 就在這天晚上,菲爾丁終於想好了該如何善用修斯。 哈特福德,然後是波士頓,接著是懷特普萊恩斯,然後去費城。完美的犯罪。 如今他來到華盛頓。 犯下最完美的刑事案,他心想——不過轉念一想,帕克這種語言學家肯定不喜歡這種多餘的修飾語。 接下來的六個月裡,他每天花將近十八個小時策劃。他慢慢滲透FBI的警衛,假冒警察局研究與數據部門的年輕警探倫納德·哈迪——選這個假名,是有心理學根據的。研究顯示,“倫納德”這個名字不具威脅意味,“哈迪”這個姓則令人聯想到忠實的伙伴。他首先滲透FBI的特區外勤處,因為這個辦事處負責偵辦特區的重大刑事案。他結識了主任羅恩·科恩以及助理,進而得知主任即將出遠門度假,也了解到發生大案時哪位下屬能當上本案的“總指揮”——現在最流行這個字眼了。這個人非瑪格麗特·盧卡斯莫屬,而菲爾丁也早以滲透FBI的手法巧妙入侵了她的生活。 他晚上會在會議室過夜,假借要作報告,一本接一本地複印犯罪數據,然後趁著她去自動售貨機買東西或上廁所時,偷看FBI內部的備忘錄、電話簿、身份證明、程序手冊。回到家裡,回到墓端區的藏身處,他會上網研究政府設施、執法程序、安全系統——以及,沒錯,帕克,我也研究過外國移民的慣用語法。 菲爾丁打了數百個電話給設計FBI總部裝潢的公司以及總務管理局、離職員工、外包服務供應商、安全專家,請教一些無關痛癢的問題,聊聊捏造出來的員工聚會,拿著憑空想像的催賬單理論一番。他通常能設法套出一條重大線索——比如說,總部大樓的配置、員工輪休表、出口與入口。他也套出了總部的監視攝像機的品牌與大致位置,得知警衛的人數與部署地點、通信系統。 他花了一個月的時間找出完美的替身——吉爾伯特·哈弗爾,是一個沒有前科也幾乎找不出過去記錄的無業遊民。他的想法天真,竟然認為像菲爾丁這樣聰明的人也需要找搭檔。要殺他滅口也很簡單。 行動起來雖然費時費事。但是,追求完美需要耐心。 之後有天上午,掘墓者在地鐵站殺得天昏地暗,菲爾丁出現在FBI的門口,熱心想幫忙偵辦,卻因被安排在替補席上而適度地表現出憤懣不平。若碰上別的探員,保證會一而再、再而三地核查他的背景來歷,打電話向市警局查證。但瑪格麗特·盧卡斯卻不會。她是個可憐的喪子的寡婦,知道倫納德·哈迪即將成為無子的鰥夫,深受與她五年前相同的苦楚——如行屍走肉般活著。 她當然會不假思索地張開雙臂歡迎他。 他的底細,一項也沒被拆穿。 正如他所料。 因為愛德華·菲爾丁知道,今日打擊犯罪的利器是科學家。即使是心理學家,在分析罪犯的想法時也常使用公式來把罪犯分門別類。這種做法往往忽視了犯罪者本身。他就知道這些探員相信不明歹徒已死,會全心專注在勒索信上,研究語法、筆跡、微量證物,也會用到電腦程序和精密儀器,卻絕對不會發現真正的主謀就站在背後三英尺的地方。 他此時來到電梯前,電梯打開後他走了進去。然而他並沒有按七樓的按鈕前往文件室。他按的是B1。 電梯開始下降。 FBI的證物室是全美規模最大的證物儲藏設施。 二十四小時全年無休,通常會有一兩名職員幫探員登記證據,有時候幫探員將較重的證物搬進保險櫃區,有時也負責將扣押的汽車、卡車甚至是裝在拖車上的船隻開進與儲藏室相通的倉庫。 今晚有三名探員值班,這是副局長與盧卡斯共同作出的決策,因為裡面擺放的某件證物價值不菲。 由於今天是假日,值班的兩男一女顯得相當輕鬆,在登記窗口附近喝咖啡聊籃球。兩個男探員背對著窗口。 “我喜歡羅德曼。”男職員說。 “哦,不會吧。”另一男職員說。 “嘿。”菲爾丁邊說邊走向窗口。 “嘿,你聽說國家廣場的那個歹徒怎麼樣了嗎?”女人問他。 “沒聽說。”菲爾丁說著,對準她的頭就是一槍。 另外兩人在拔槍時被射殺。其中一人只來得及將西格索爾的輕型手槍取出槍套。 菲爾丁伸手探進窗口,按下開門鍵。 他數了數,共有八架監視攝像機對準窗口、置物架與金庫。只是攝影機拍攝到的畫面傳送至三樓安全室,可惜那裡沒有活人能觀看完美的犯罪過程了。 菲爾丁從被射殺的女探員腰帶中取出鑰匙,打開金庫。金庫很大,長三十英尺,寬二十英尺,儲存著探員突擊檢查收繳的毒品和現金。菲爾丁為了這樁槍擊案鑽研了數月,得知檢察官必須將實際沒收的毒品或綁架案贖金呈給陪審團看,所以探員必須將現金存放在這裡。將錢放在這裡另有原因。菲爾丁為肯尼迪市長作過心理分析,預料他會將現金放在金庫裡,以便掘墓者聯絡他、希望領取現金時,可立即提用。 現金果然就在這裡。 完美…… 大包現金裝在兩隻綠色帆布袋裡,每條繫帶上都掛著一片紅色的標籤,註明“聯邦證物、請勿擅動”。 他看著手錶,估計再過二十分鐘,凱奇·帕克和其他探員才會從國家廣場回來。 時間充裕。只要他動作快一點。 菲爾丁打開其中一隻袋子——沒有上鎖,他將鈔票倒在地板上。帆布袋裝置了幾種追踪儀器,他早己得知。他也從托比那裡知道,鈔票的包裝紙也有玄機,這一點他事先沒有料到。他懷疑每張鈔票本身是否也設了機關。他認為沒有,托比沒提過。儘管如此,為了保險起見,他還是把手伸進口袋取出一個銀色的小儀器,這叫萬用偵測器,能感應出各種波長的傳輸信號,從可見光、紅外線到無線電波,再微弱也能探測出來。他用這個儀器檢查了整堆鈔票,以免FBI的科技人員在某張鈔票裡面置入傳輸器。沒查出任何信號。 菲爾丁將偵測器丟開,反正不會再用到了。他從襯衫裡扯出一個絲質背包,材料是降落傘布,他親手縫製的。他開始將鈔票裝進背包裡。 他要求兩千萬美元,是因為這個數字符合這種重大勒索案,也能讓偵辦人員相信犯罪動機是複仇,是衝著越戰這種重大事件而來。然而菲爾丁只能背走重達七十二磅的四百萬。他平常不愛運動,搬家到這一帶後,去馬里蘭州的貝塞斯達一家健身院鍛煉了六個星期,這才練出扛走這些鈔票的體力。 不用說,警方追查得出百元鈔票——由於如今掃描儀與電腦應用廣泛,因此追查鈔票很容易。但菲爾丁己經考慮過這一點。過幾天他抵達巴西,面額共四百萬美元的可追查現鈔將轉變為價值三百二十萬美元的黃金,然後再變賣成三百二十萬無法追查的美元和歐元。 接下來幾年,如果共同基金和利率都合適的話,這筆錢又能成長回四百萬美元甚至更多。 留下這麼多錢,菲爾丁並不感到遺憾。犯罪不能與貪婪掛鉤,講究的是技巧。 他將現鈔裝進背包後搭在肩膀上。 他走進走廊,被鈔票壓得步履蹣跚,繼續走向電梯。 他心想,走到前門時必須槍殺警衛,而辦案小組成員如果在場也格殺勿論。他想著,托比已經回家了,不過盧卡斯仍在大樓裡。她必須得死。如果情況不像現在這麼緊急的話,殺不殺她也無所謂,因為他將真正身份和地址隱瞞得很好。然而這些探員比他預想得厲害得多。天啊,他們居然能找出他在墓端區的藏身之處……嚇得他一身冷汗。他萬萬沒想到會被追查出來。幸好吉爾伯特·哈弗爾去過藏匿地幾次,警方帶著他的照片前去查訪時,有鄰居把他認了出來,並認定他就是承租房子的人,讓探員更堅信吉爾伯特·哈弗爾就是案子的主謀。 探員也差一點查出淑女麗茲號是第二個攻擊點……當時他就坐在文件室裡,驚恐萬分,看著電腦將藏匿地的筆記碎片重組出來。他等待正確的時機脫口而出:“麗茲!說不定是麗茲酒店?”大家一聽到這句話,謎底就難以撼動了。再想找出其他可能性的難度非常大。 解謎的道理正是如此,對不對,帕克? 帕克又該如何處理呢? 他實在太聰明了,留下他風險太大。 菲爾丁緩緩走在無人的走廊上,琢磨著,他是完美的罪犯,而帕克則是完美的警探。 兩個完美的極端碰面後,會發生什麼情況呢? 這個問題不是謎題,也沒有答案,他不想浪費時間來解答。他來到電梯旁,按下上樓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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